① 请问我买恒大的房子是期房才买了两个月,现在又掉价了,听说掉了好多怎么办啊
你们已经签了购房合同,只能按合同办事了。因为房价本来就是有涨有落,有很多不确定性,所以买房子一定要慎重,要分析市场规律,如同股市,是有经济风险的。
② 购买期房交房前大幅贬值是否涉嫌价格欺诈行为的
我们购房者买的是期房,我们和开发商之间的合同是一种预售合同,房屋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说穿了是购房者先垫资,给开发商造房,这种垫付的时间高达2-3年,而且开发商并不对预付房款的购房者支付任何的利息,这完全是一种不平等条约,购房者不旦要承担交付房屋质量的风险,延期交付的风险、烂尾的风险、还要承担价格下跌带来的资产损失的风险,所以是非常不公平的。任何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应该是对等的,这种期预售制度对购房者来说,不公平之处就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的钱建造房子,利润在预售时已经锁定,而把楼盘不可预期的风险全部转嫁给了购房者。所以,跌价的风险不应该完全应该由购房者来承担。
由于商品房的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这跟商场买东西,或买卖股票是性质不同的。实物交割已经完成的情况下,跌价的损失当然是由购买者承担,但预售合同在没有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发生跌价损失,就不应该完全由购房者承担,也许有人会说期货交易在未交割前发生损失,不也是要交易者自己承担的吗?我觉得二者性质完全是不同的,期货本来说就是一种风险投资,在投资之前交易规则已经明确告诉投资者其中的风险,而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这样的话发生损失理应由投资者承担。
而房屋预售,既没有明确告之其中的风险,又没有相关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而且购房者大多是为了自住或保值增值,并非是投机行为,所以期房预售不能同等于期货买卖。房产的预售和期货交易是性质完全不同的,所以不能把二者同等起来。
此外,虽然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双方理应按合同来承担风险,但问题是我们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能表达真实的意思吗?我在房产咨询过程中曾经建议购房者有可能的话,在合同中写上“降价需补偿”、“因政策的原因银行贷款不批购房预售合同撤销”等条款,但现实中开发商会以格式合同等种种理由拒绝这些条款,购房者在合同条款拟定过程中,根本不可能表达真实的意思,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降价的损失也不应该全部由购房者来承担。
总之:我认为预售房屋在没有交房前出现大幅度降价,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补偿要求,这个要求是合情合理的,当然损失要双方共同来承担,而不能一昧要求开发商单方面来承担损失,期房实质上是购房者出资和开发商的共同投资行为,共同投资就应该共同来承担损失。
③ 我买的是期房现在掉价了,但还没交房怎么办
你有没有想过,假如你现在这套房涨价了,你该怎么办。向开发商补差价,你愿意吗?
④ 我刚买的期房,已经签完合同了,交完首付了,可还没办贷款,房子降价了,请问怎么能退掉
可以退房,但是要付不少的违约金。因为签了合同变卦就是违约,违约是受到惩罚的
⑤ 期房降价,到底应不应该给老业主赔偿,请大家发表意见!
那你是站在投资客的立场上来分析,如果开发商一定要保证购房者的利益,那么他卖得再多,在房产业出现不景气时,那么开发商的风险成本将无限增加,再者,所谓转手利益这个也很难判定,包括5年内营业税和其他各种税费的增减,包括投资客急于出手的降价销售;如果以开发商本身的价钱来说,那没有可比性,很少有楼栋几年没卖完的;如果以市场评估价,那本身的评估费用和程序也是一个问题...等等,而且要投资本身就没有不存在风险的,法律上也不支持,开发商怎么可能做这种有害无利的事?
⑥ 期房降价开发商补偿案
购房是一种市场契约行为,只要开发商不存在隐瞒情况或违反服务内容,双方自愿签约,价格涨跌属正常,法律不会进行干涉
⑦ 期房降价,应不应该补偿
你反过来想,如果你买的期房涨价了,涨价部分,你需要补偿给售楼的开发商吗?
住房属于商品,涨跌是正常的,不会因为跌价,对你补偿。
⑧ 期房未到手就降价怎么办
您好,期房降价了,要看降价的幅度。
如果降价幅度已经超出违约金,那么可以取消合同,付出违约金,重新购房。
如果还没有超出违约金,那么,只能继续。望采纳谢谢
⑨ 我买的期房还有一年交房,现在房子掉价我有权索赔吗
升值了。银行问你收多余利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