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关于购房新政策的问题
一、在你的情况在哈尔滨没有限制,它不是北京。
二、住房认购时交定金的人可以不是交首付款的人,但是,要注明代理谁来交定金或者是交首付款的人是代理谁来交。
三、商业贷款得人必须是房主,但是将来下房本的时候可以是两个人或者多个人的名字。
四、如果想在房本上写上女朋友的名字,只有在下房本前要求写上两个人的名字
五、至于你女友的母亲贷款一事,具体要看她的年龄和收入,从而银行会告知到底能不能做。
我是做房地产的,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❷ 购房新法规(请指点)
可以享受新利率优惠的!虽然你签协议时间是9月,但是正式的购房合同没有签.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合同法》规定,不动产的产权转移,以产权转移登记时间(即房产证办理时间)为准。仅仅是预售合同的签订,并未完成产权转移。
所以你可以享受优惠!
❸ 关于购房新政策
像你这种情况,估计契税应该是已经交纳了,关于契税的优惠你肯定没法享受到了。而且你的面积也超过了享受标准。
至于你办理产权时候可以享受的印花税等费用的优惠,是看你这部分是否已经交纳了,如果没有交纳,则可以享受。
你的贷款是已经办理的按揭。现在新政中的信贷优惠针对于新购房客户来讲的,你们已经办理按揭的客户是否能够享受,要由你们贷款银行自己制定的实施细则来确定。
举个例子来说吧:
农行在新政后出台过一个细则,对于已经办理贷款的客户,如果是首次购房或者改善性购房的,贷款数额在30万以上的,也可以享受新政中的七折优惠。其他的就没法享受。
所以从这可以看出,你是否能够享受,要看你们贷款银行的规定,你需要咨询一下当初给你办理贷款的银行。
❹ 关于贷款购房新政策
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7折优惠利率。
各个银行的实施细则会有所不同,所以还是需要去原贷款银行询问详细情况。
❺ 2019年4月1号后购房新政策具体是什么什么时候颁布
2019年4月1号的购房政策:对市民增加购房补贴。
政策目的: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多元化购房、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购房补贴是指:政府按照一定标准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二手房)用于自住时发放的购房货币补贴。购房补贴属于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的货币化保障形式。
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有一定条件,比如:
一对夫妻及其未满28周岁的未婚子女为一户申请家庭,申请家庭应明确一名已婚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购房补贴总额计算方式:
购房补贴总额=购房补贴单价标准×保障面积
购房补贴单价标准:
购房补贴单价标准为上年度全市(含市区和乡镇)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成交单价(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所购房屋单价的确认: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的主房成交单价为准;存量房(二手房)以价格认定部门认定的主房单价为准。
保障面积:单身、单亲家庭以及配偶户口不在本市的(含非驻本市现役军人)家庭,保障面积为37.5平方米;其他家庭保障面积为75平方米。
已享受过房改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再次申请购房补贴的,其保障面积应扣除原已享受保障面积。当实际购房面积小于保障面积时,按实际购房面积计算。
❻ 成都购房新政策2020
一、加强土地市场调控
(一)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供需紧张区域不低于70%,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二)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有效调控土地价格,引导市场主体理性拿地。
(三)全面清理已供未开发的土地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加大已供未开发土地的促建力度,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坚决打击捂地、捂盘行为。
二、落实金融审慎管理
(四)继续执行好差别化信贷政策,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挪用于购房。
三、支持合理自住需求
(五)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提标,将公交、环卫、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住有所居,实现应保尽保。
(六)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过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等方式切实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租购并举解决新市民居住问题。
(七)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提升居住品质。
四、完善住房调控政策
(八)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购房资格审核,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九)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十)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
(十一)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五、加强市场监管监测
(十二)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十三)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评价体系,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监测评价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十四)建立常态化信息发布机制,准确解读市场走势和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
(十五)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❼ 购房新政策
多个城市出台住房限购令引发退房纠纷增多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01024/00148832045.shtml
2010年10月24日 00:14 信息时报
刚交了定金认购,就碰上了“限购令”,退房能否退定金?
大部分房地产律师都认为,因限购令导致失去购房资格的退房纠纷,卖家应该退还定金。
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孺告诉记者,他的法律依据是“情势变更”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傅显扬律师则从卖方承担的合同义务,来看这个问题。“买家付款后,房产过户的义务应由卖家来承担,因为限购令而无法过户,其法律后果也自然要由卖家承担。定金要退,已付的房款也一样要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合伙律师陈北元则认为,如果仅仅是为了规避市场风险,担心房屋降价,或者贷款未获审批等商业原因,不是丧失购房资格而退房的,定金不应退回。
深圳的方俊律师也表示,“一般来说,单纯的因限购令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买方可以要求退房退定。但如买方在交易中有违约情形,而仅仅以出台限购令无法购买为由,来抗辩自己的违约行为也是站不住脚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❽ 购房新条款
2014-09-30 央行
央行和银监会今日出台“认贷不认房”新政,对首套房贷已结清的家庭,贷款购买二套房时享受首套房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业内人士认为,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综合来看,名下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的购房者以及“卖一换一”的改善住房人群将会享受首套购房优惠,首套房认定进行调整后,将导致首付由六成变成三成,贷款利率执行首套房标准,相当于购房门槛降低一半,或将促使此前因政策误伤的刚需重回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