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些什么
签买房合同需要注意之一: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中会写明版房屋的单价和总价,但是权千万别忘记让开发商注明计价方式。如果合同中没有注明房款和计价方式,在实际付款时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以后来的房价付款,或者通过其他计价方式计算房款,因此这些内容一开始就定好了,双方都不能轻易更改。
签买房合同需要注意之二:不少人买房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但不排除部分购房者会因为征信或者其他问题造成银行拒贷,所以购房者一定要买在购房合同中和开发商约定清楚,如果购房者因贷款被拒而导致无法买房,开发商要如数退还购房者所缴纳的定金和其他款项。如果购房合同中无约定,购房者个人不仅定金要不回来,可能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签买房合同需要注意之三:交房时,购房者大多都还要支出一部分款项,这部分的款项到时开发商会给一个费用清单,这其中有部分款项是合理的,比如说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物业费。但可能还会有一部分不合理收费,比如小区一些内部配套的收费,这时就需购房者在签合同时明确相关费用该由谁出。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居装修知识问答》
2. 签购房合同需要带什么证件
带身份证就可以了,如果是先签了预订合同,并交付了订金,那么签正式合同当然要续交其余的房款了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开发商会以设计图纸变更为由,说房屋面积有所变化,一般都是说面积比预订的大1-2平米,然后让购房者补交1-2平米的钱,其实就是敲诈。另外签正式购房合同的时候有些开发商也会提前收2%房款的公共维修基金。要交契税1.5%房款,印花税还有其他税几百块,如果不贷款的话手续是很简单的。只需带够足够的钱。要是贷款的话就麻烦很多了,要带房款首付发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果单身还要单身证明,单位的工资证明,银行的信用调查报告。填它项权表格(要单位盖公章,和房产局的人说些好话,可以不盖)。
还有就是你要注意房子的交房时间,房屋面积,楼层,朝向,房子性质,土地年限,层高,公摊等。
3. 签购房合同都需要注意什么
期房合同即是预复售合同,签订制预售合同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查看预售证件在签订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查看该房屋的预售证件,房产公司如果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期房,属于违法行为。3、房屋的细节在签订合约时一定要检查一些房屋的细节问题,比如合同应标明所购商品房的应用面积,要对每一个房间的面积等相关信息都有明确的标注,另外对按比例分摊费用的公用面积如电梯间、走廊、楼梯等也需要应有明确界定。4、约定房屋交付时间严格规定房产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5、合同备案签订好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后,不要忘了还有合同备案这一步,购房者自己要主动去了解开发商是否在合同订立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以便从程序上保证该合同的法律效力。
4. 签定购房合同需要带哪些材料
业主: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结婚证,婚后财产出具夫妻专双方同意出售证明。客属户:全款:需要身份证、户口本、订金、外地人提供暂住证。贷款: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六个月以上的)、订金。签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的是违约金这方面,一定要描述清晰,不要吃了咬文嚼字的亏。例如:订金和定金。希望能帮到你。
5. 新购买了一个房子,准备签合同,请问签购房合同带什么证件
一、1、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建议复印件可以多带几份,以备不时之需。2、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就是你所在单位开一个证明,然后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即可。二、申请按揭贷款的客户需携带的资料如下: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可以多复印几份,以备不时之需。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复印件3份,夫妻双方姓名所在页复印件3份,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3份。4、相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6、借款人及配偶私章,如果没有签字都是可以的。三、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注意签订以后的购房合同要妥善保管,尤其是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用的那份合同是要放在银行抵押的,如果一旦遗失可能会耽误购房的进度。同时开发商需要拿着签订的一式四份合同去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少一本也是办理不成的。
6. 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第一项:关于五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