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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定金后限购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2021-11-07 16:11:50

A. 买房付完定金遇上限购怎么办

【案例】

蒋某于9月底看中了合肥市区的一套商品房,当时签了《房地产买卖协议》,并向销售商付了7万元定金。该协议另约定,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办理网签手续。不料,国庆期间,合肥市开始限购。“限购令”规定: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由于蒋某是外地人,而且在合肥市区已有一套商品房,按上述规定他无法再买房,于是就要求解除协议、退还定金。销售商认为蒋某不再购买,构成违约,而且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不同意退还定金。那么,销售商应当退还这笔定金吗?

【分析】

销售商应当如数退还定金。虽然我国《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合同法》第94条也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据此,蒋某不再购房是否构成违约,关键是看房屋限购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是指地震、水灾、旱灾、战争、政府禁令、罢工等。“限购令”即是针对特定群体购房的“政府禁令”,且是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房屋属于不动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各地限购令均规定,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本案中,蒋某属于“限制令”的对象,若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继续履行,将导致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之后果,双方间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显然无法实现,故房屋买卖协议应当解除。由于导致协议解除的原因是“政府禁令”这种不可抗力的情形,而非蒋某违约,双方当事人均可免责。因此,蒋某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及要求返还定金7万元,于法有据。蒋某可以到房管局开具自己被限购证明,然后要求销售商退还定金。如果对方仍拒不退还定金,蒋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1-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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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二手房交了定金之后限购定金还能退吗

二手房交了定金三天后限购了定金能退吗

C. 二手房交定金后限购可以退回吗

限购政策在交易中属于不可抗力,可以豁免违约责任,你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D. 属于限购,签承诺书那种交了定金,可以退回来吗

如果想退回定金,先看合同里有没有这样的条款,如果没有那就需要和对方协商解决,因为这个属于你这一方违约在前。

E. 买房客户交定金,因政策出台限购,我该退吗

因为政策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应该退定金

F. 限购后失去买房资格 交了的定金还能退吗

最近,突然颁布的限购政策,导致不少买房人失去了买房资格。很多人都是已经交了定金,还没有签订购房合同,也没有办理网签。这个时候,因限购导致失去了买房资格,定金还能要回吗?

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具有公共政策的性质,属于《民法通则》里的情势变更、不可抗拒力。据介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有效成立后,全面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赖以成立的基础或环境发生当事人预料不到的重大变化,若继续维持合同的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制度。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楼市调控行为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政府政策作为不可抗力特别明确出来,由此原因造成合同无法进行下去时,可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2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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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交了定金被非沪籍单身限购,我该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据此,您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效果则可以实现返还定金。但是这个过程中,如果您或者对方在行为上有违及时通知等义务或者是诚实信用原则,那么还可能因此相应承担一些经济上的损失。
个人来看,如果这个政策是能预见的,那么您有一个选择是在6月26日完成支付和过户,当然这在实际中可能很难操作,但是这有可能会成为对方的一个抗辩。

H. 我买房交了定了,但是受到社保限购,请问定金能退吗

关于没一年社保可以退购房定金吗,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已经签订定金合同的,合同有明确规定的,以合同为准;
2、如果没有签订定金合同的,一般默认是不会退还定金的,不过是否可以退主观意向很重要,哪怕签订合同了,只要对方同意,那就可以退;
3、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是以下情况的,可以明确要求对方退还定金: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