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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屋限购政策

发布时间: 2021-11-07 08:29:51

『壹』 合肥买房限购政策都有哪些

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区购买住房。

『贰』 合肥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1

在市区(不含四县复一市,制下同)范围,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容住房。

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如果一户拥有住房且未结清相应的购房贷款,为改善生活条件而重新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其首付比例较低为50%。

(2)合肥市房屋限购政策扩展阅读:

预防措施:

在签订买卖协议之前,买卖双方通常会签订一份“买卖协议”,也就是俗称的“定金协议”。买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必须与中介公司和房地产交易中心限购令相关规定协商。由于各交易中心对限购令的具体规定有不同的理解和操作口径,买方应尽量先前往所购房屋所属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

在充分了解是否具备购买资格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约定一些特殊条款,避免后续签订的“销售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给自身带来风险。

『叁』 合肥限购令最新政策后外地人在合肥市区全资买房可以吗

合肥自2017年开始限购,很多人比较关心限购政策,例如什么时候取消限购政策,合肥限购政策最新动态?2020合肥限购解禁时间?2020年合肥购房新政具体内容?合肥2020年二手房贷款新政策?合肥全款买房限购吗?合肥没有社保怎么买房?这些问题都是大家普遍的一个问题。

第三种:人才新政买房

人才新政购房分为两类,人才引进跟人才落户买房。记住通过人才引进政策将户口落到集体户的,买房还需要补交一个月社保。

A.人才引进,8类人群可直接买房落户

驻肥(本市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庭、在合肥工作的境外人员,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区级(含开发区管委会)以上政府认可的新引进各类人才这8类人群可直接买房落户。

B. 人才落户:7类人群先落户再买房

1.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或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2.留学归国人员;3.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7.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

4、外地人在合肥落户流程

第一步:准备落户材料

1、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信息证明等材料;

2、留学归国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等材料;【信息来源公众耗:合肥买房参谋】

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技术或技能证书等材料;

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信息证明等材料。

第二步:去公安局落户

如果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自主选择落户地先行落户;

有自有产权住宅房的,在常住地直接登记为家庭户;

租赁房屋的,可以在就业地人才交流中心、居住地的公共(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也可凭同意挂户和说明亲属关系的承诺书等材料将户口挂靠在亲戚(指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血亲)户上。

有想在合肥买房的,可以关注我!如果你对买房有任何问题欢迎下方私信或评论或告诉我,从业十年经验做您【合肥买房参谋】,能让你买房路上不踩坑多优惠。

『肆』 合肥买房限购具体区域是哪里

合肥限购的区域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新站区,政务区,高新区,滨湖区内,经开容区。如果你需要在以上九个区购房,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有合肥户籍
合肥市区常住户口不限购;
如果是合肥市区集体户,入户满一年,也不限购;
如果是合肥市区集体户,入户不满一年,则需要一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且限购一套;
合肥市区以外地区的合肥户籍,有营业执照或缴纳一个月社保,可以在限购区限购一套。
2 外地户籍
非合肥户籍,提供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在限购区限购一套。
3 外籍人士
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提供满一年的工作证明,及满一年的居住证明,也可在限购区限购一套。

『伍』 2017合肥房产限购政策到底有哪些

2016年10月2日,合肥市政府召开紧急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宣布合肥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从十个方面提出促进合肥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作“房十条”,这也是2014年8月1日,合肥解除限购26个月后,再为楼市念紧箍咒。

合肥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房和存量住房。

注:1.四县一市指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和巢湖市

2.针对本市户籍,只限购新房而不限购二手房,非本市户籍限购新房和二手房。

(5)合肥市房屋限购政策扩展阅读

合肥住房限购执行有关情况说明

2016年10月28日,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解答》,就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关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购房资格问题

凡10月2日前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本市区户籍家庭出售房屋后户口迁移登记在集体户的,仍具有本市区户籍家庭购房资格;

10月2日后因转业、退伍、复员原因将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军队转业、退伍军人,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10月2日后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居民家庭,且期满一年后,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2.关于居民个税和社保补缴及核查问题

购房资格核查中,对于追溯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不予认可。

3. 关于缴纳省直社保是否限购问题

对能提供近2年内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省直社会保险证明和交保单位出具工作地点在本市区证明的居民,可以按规定购买住房。

4. 关于夫妻双方中仅单方符合购房条件问题

由拥有本市区户籍一方购房,所购房产须为拥有本市区户籍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符合购房条件的非本市区户籍家庭,所购房产须为符合条件一方或夫妻共同所有。

5. 关于特殊群体是否限购问题

驻肥(本市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庭,与本市区户籍家庭具有相同购房资格;

对经区级(含开发区管委会)以上政府认可的新引进各类人才,可以购买一套自住房;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允许在我市工作的境外人员购买一套自住房。

6.关于赠与和拍卖房产行为是否纳入限购范围

发生在直系亲属或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之间的赠与行为,不纳入限购范围;

发生在其他关系之间的赠与行为,需进行受赠人限购资格审查;

经司法拍卖或经政府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的房产,不纳入限购范围。

『陆』 合肥市二手房限购最新政策有哪些

四、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

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版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权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上面的政策,对本市的居民买二手房是不限购的,而外地的则限制,有一套就不能买了,或者是不满一年社保的也不给买。

『柒』 合肥限购都有哪些政策

先在住房限购的名单里的只有36个
已有限购厦门、上海、杭州、宁波、深圳、福州、南京、天津、广州、三亚、海口、温州、大连、苏州、兰州 郑州、太原、武汉、昆明、济南、南昌、金华

厦门、上海、杭州、宁波、深圳、福州、南京、天津、广州、三亚、海口、温州、大连、苏州、兰州 郑州、太原、武汉、昆明、济南、南昌、金华 、青岛、合肥、北京、深圳、南宁、西安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再加上27个省会城市,明确将要实行限购的城市就已经达到了36个...

全国已有13个城市出台“限购令”——

13大连

大连市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自19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12 广州

自2010年10月15日起,广州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严格执行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政策,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

11 海口

10月14,海口出台楼市调控细则,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10月14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海口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海口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10 天津

自10月13日起,天津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天津市内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权属登记手续。

9 三亚

10月12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文件,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自本10月12日起,暂定对三亚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8 南京

10月12日,南京出台调控细则严控投机炒房,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

7 杭州

自10月11日起,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费用。

6 福州

从10月1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福州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五城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5 宁波

10月9日,宁波出台楼市调控文件,规定从9日起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住房;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宁波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4 上海

10月7日晚,上海出台楼市调控执行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3 厦门

9月30日,厦门市国土、房产等7个部门决定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2 深圳

9月30日,深圳紧急出台“限购令”,规定从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其中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 ;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1 北京

5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楼市调控执行细则,规定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同一购房家庭”是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一对夫妇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限购的商品住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8月

『捌』 合肥房地产新政全文发布!二手房限购区域确定!

刚刚,

合肥市发布房地产“新政八条”,

涵盖学位制、

二手住房限购、

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

等八个方面。

新政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针对当前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主要特点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在严格执行现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基础上,突出民生属性、突出精准调控、突出综合施策,多举措满足群众居住需求。

《通知》主要内容有8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

二、保持居住用地市场供应稳定的主要措施

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发布2021年度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加大市区居住用地供应,保障市场稳定。

二是加大居住用地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存量居住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

三是加大存量居住用地开竣工履约监管,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严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的主要内容

在执行我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自2021年新入学起,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四、二手住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精准打击部分区域二手住房和学区房炒作行为,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6〕4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收紧我市部分区域二手住房限购政策,即暂停市区范围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其他区域指定学校的学区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其中,学区范围以2020年教育主管部门学区划分方案为准,后期学区划分若有调整,则限购范围对应调整。

根据房地产市场交易监测情况,对出现异常交易的区域适时调整二手住房限购范围。调整范围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公布。

五、法人、非法人组织购买住房政策的主要内容

针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参与购买热点商品住房项目增多的现象,在借鉴外地调控经验的基础上,《通知》明确,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法人、非法人组织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经批准的人才公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除外)。

六、“法拍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由于当前我市“法拍房”未纳入限购范围,近期少数外地户籍购房者通过法拍规避限购查询,造成部分“法拍房”成交价格不断走高,少数“法拍房”甚至远高于市场价成交,误导市场预期。为封堵政策漏洞,《通知》明确,对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或招投标中心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七、在途交易处理的主要措施

在途交易符合以下情形的,按原限购政策执行:

1.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通过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存量房网签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签订认购协议并能提供定金或购房款转账有效凭证的(不含现金支付)。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住房转让的,法律文书裁决日期在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的。

3.2021年4月5日(含当日)前,已进入司法拍卖竞价环节的。

八、市区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政策的主要内容

为规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行为,杜绝炒卖房号行为,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通知》明确,加强房源信息公开监督,自2021年4月6日起,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热点楼盘,均应实行摇号销售,由开发企业委托公证机构予以公证。公证摇号销售商品住房时,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实行摇号选房:第一步,进行选房资格摇号。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第二步,进行选房顺序摇号。由获得选房资格的购房人统一进行选房顺序摇号,按顺序依次选房。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须保持一致,不得变更。具体摇号办法另行规定。

刚需购房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九、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严格“限房价”。新取得的居住用地,实行住房项目均价控制,平均备案价格不得突破土地出让前预测均价。

二是从严控制楼幢计价面积,未列入容积率计算的地下部分不得作为住房面积对外销售,不再纳入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范围。

三是合理确定楼层差价,同一幢楼的同一套型价差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

十、住房贷款审慎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经营用途贷款合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号)要求,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资金来源、最低首付比、偿债收入比、贷款资质的审查,严肃查处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注册地在合肥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分档管理,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不得超过《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20〕322号)规定的各档上限。已超上限的金融机构,分别制定调整方案,在过渡期内逐步向管理要求边际收敛(后期若有具体实施细则出台的,从其规定)。

十一、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的主要措施

目前,我市是全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财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近17万套。市委、市政府对租赁住房建设高度重视,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着力落实租购并举制度,增加租赁住房供给,千方百计保障群众住有所居。2021年,力争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套(间)以上,努力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十二、严厉打击市场违规行为的主要措施

一是对市区范围内登记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住房项目,实行摇号销售,从源头上堵塞价外加价行为;

二是实施举报查处制,公布举报电话,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1月2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市相关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通告》精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号头费、茶水费、捆绑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加大对房地产中介行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加大对通过网络、自媒体等煽动房价上涨、渲染市场恐慌情绪、哄抬房价、炒作市场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若发现不良苗头,会及时跟进出台相应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玖』 合肥买房限购具体区域是哪里包括三县吗具体政策如何

不包括三县的。合肥限购的区域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新站区,政务区,高新区,滨湖区,经开区。如果你需要在以上九个区购房,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有合肥户籍

合肥市区常住户口不限购;

如果是合肥市区集体户,入户满一年,也不限购;

如果是合肥市区集体户,入户不满一年,则需要一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且限购一套;

合肥市区以外地区的合肥户籍,有营业执照或缴纳一个月社保,可以在限购区限购一套。

2 外地户籍

非合肥户籍,提供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纳税证明,在限购区限购一套。

3 外籍人士

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提供满一年的工作证明,及满一年的居住证明,也可在限购区限购一套。

『拾』 合肥市限购新房和存量住房,存量住房指的就是二手房是吗

是的。

合肥市购买房产限购政策细则如下:
1.从2016年10月2日起暂停向在合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从2016年10月2日起暂停向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 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3.从2016年10月2日起暂停向在合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