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本市婚前单方购房,婚后配偶非本市户口,配偶能否以本市身份买房
配偶可以买房。夫妻双方只要一个人为青岛户口,就可以按照青岛市居民户籍家庭的政策执行。配偶外地户口也不受购房资质限制。
婚前有一套住宅,婚后又再次公积金贷款买房,若婚前房屋是青岛市区(六区四市)的,婚后在外地购房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可以在征信系统中查到,则再次购房算三套,不能贷款。
认房认贷政策中,“认房”是指青岛市(六区四市)范围内的房产,“认贷”是指全国范围内征信报告中体现的未还清的贷款记录,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三套情况举例说明:
①青岛市有两套房产均无贷款再购买就是三套;
②若青岛市有一套房这个房子有贷款未结清,在非青岛市范围内还有一次房贷未结清,则也再购买也需要全款。
根据您的情况您家庭为单位名下有一套房子,如果您又一次房贷未结清且房贷是在青岛市这套房子上,那么再购买是二套,若房贷在非青岛市范围内,无论您青岛这套房子有没有贷款,再在青岛购买房产均按照三套计算。
【政策来源】
根据青岛市2017限购政策即市区范围(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包括高新区,下同)内,能够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六区四市,下同)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均不拥有本市户籍,下同),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市区范围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无法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购买住房。综上因为限购政策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包括未成年子女)。
② 在青岛买房子,必须是夫妻双方都交一年社保,还是只是
如果房本写自己名字,就自己资格通过,夫妻共有的话则双方都通过
③ 您好,想问一下,青岛的房产证,夫妻二人共同所有,两人各自的房产证的房产证号会是一样的吗
如果是夫妻两人共有房产的话,因该是有两本房产共有权证,而不是房产所有权证。而且两本共有权证的第三页上方显示的在房产局备案的证号是不一样的,两本共有权证应该是连号的,且共有权证上第四页上方显示的丘号是一样的。
④ 85后青漂小夫妻想在青岛买房,求建议!
不知道你们在哪里上班呢?
李沧区的话,沧口火车站这边房价还算比较低,7、8千左右,全封闭小区,靠近新修建的火车北站。旁边就是幼儿园,公交车2站到三医。个人觉得吧比较符合你们的要求,而且都是新房呢,不过电梯高层公摊会大一些。如果你有空的话,可以跟男朋友一起过来逛逛。坐24,23,207公交车到沧口火车站下车就可以了。好像是叫越秀 星汇蓝湾。我家住在对面,是经济适用房,如果你们不介意条件差一点的话,也可以打听下这片经济房,有些人拿来出租的,是6+2,下面地下室,楼顶有阁楼,可能比新房便宜些。另外,之前的国棉六厂附近也在拆迁,盖了一批算是回迁房吧,也是商品房,对外销售的,也是七八千拿下。住沧口的话不太会堵车,老城区发展的配套都挺好,生活方便,但是环境呢肯定比不了市南区啊沿海一线的那种,整体感觉会显得落后一些。
市北区的话,信息城侧面有一片朝向不太正的高层,价格比较便宜。你要自己去逛逛。之前我们家也去看过,虽然地段好,但是堵车挺厉害的,上下班不好坐车,就没敢要。
市南区的话,就算了吧,都是黄金地段,市政府啊别墅啊什么的,真心只能当景点看看。
崂山区的话,就更不合适了,全是别墅啊外国人什么的。买上了房子都交不起物业 管理费什么的。
城阳区的话,现在到是发展的很好。如果你们不嫌上班远的话,可以看下东方城对面的水清木华、山水嘉园什么的。房价确实比市区便宜很多,配套就不太好了,购物、上班都挺麻烦的。假如你们有私家车也行,开车10分钟就能到李村商圈了。从李村公园坐车,129、103路到东方城下车就可以。
我给你介绍的都是实在的自己住的房子,升值空间可能就不大了,而且一般都在商圈的外围。你要考虑清楚,能不能接受这些不方便之处哦~~
另外,沧口这边开盘的房子面积都挺大的,虽然单价便宜,但是你们贷款的话可能要十几二十年才能还上。但是你们想要孩子,就要落户口吧?房子好像要100平方以上的才可以呢。买之前最好去居委会或者派出所户籍科打听清楚,千万不要搞得花了钱 还没法落户。
⑤ 夫妻一方户口在青岛,买房能写另一方的名字吗,
可以肯定告诉你,买房可以写另一方的名字: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不说没有限购要求,即便有限购要求,一方户口在青岛,也不属于限购范畴。而且,不需要另交费用。在购房的过程中,得带户口簿、结婚证办理购房手续,签订购房合同。
希望能帮助到您。望采纳。
⑥ 夫妻双方买房,青岛地区要求外地人买房子必须交社保满一年。。
只要可以买房,过到自己的户口上,以后也可以添,拿房本之前,也可以在过户大厅,要求工作人员给添上就行。这个是没 有问题的。
⑦ 在青岛,离婚后无房产的一方买房有何限制要求
一、在青岛,离婚后无房产的一方买房无限制要求,只是如果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话,贷款银行会有相应的首付款最低比例要求。
二、依据《新婚姻法》 的相关规定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屋,婚后夫妻双方支付了后期款,但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后期款部分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
三、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⑧ 请问,青岛市购房资格查验证明,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还是一方去就行
一方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