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毕业10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领取大学生购房补贴。那么我这个电大算么。读的也是全日制的。就是没高考
可以的,没毕业的,只能以高中身份,报专科层次的。
『贰』 本科毕业生租房补贴和买房补贴有冲突吗
现在如果申请租房补贴和买房补贴,均应该是属于民政部门确认的困难户,所以本科毕业生没有相关的补助。
『叁』 大学生有购房补贴吗
有,申报范围:
1、全球高校排名前100强或所学学科排名前20强的大学毕业生(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于在锡各类用人主体(不含实施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的;
2、其他博士研究生(含国(境)外留学生和台港澳籍大学毕业生),于在锡科研院所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于在锡其他各类用人主体工作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3、在本市市区从事博士后研究结项出站后于在锡科研院所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于在锡其他各类用人主体工作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需上传的审核材料:
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博士后须提供博士后证书;
3、不动产权证书(如不动产权证书为夫妻共同登记,须提供结婚证)及契税凭证;
4、本人亲笔签名的《来锡优秀大学生购房补贴申报诚信承诺书》。
以上内容参考: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购房补贴申报流程
『肆』 长春:就业人才和农民购房给予补贴,允许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
长春出台七条楼市新政。
8月31日,吉林省长春房地产业协会发布《关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有关情况的通报》(简称《通报》)。
长春房地产业协会指出,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和能力,满足城市新市民居住需求,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民生,保持长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春房协从调整供需关系、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支持人才和农民购房、加强行业监管等方面,向市房管局提出若干工作建议,市房管局基本采纳意见,并受市房管局委托,发布相关政策调整措施。
具体而言,此次新政主要涉及七个方面。
在合理控制住宅用地供应节奏方面,新政指出,因近两年住宅用地供应量高位运行,本年度第3次集中供地以棚改用地、租赁住房用地为主,原则上不再供应住宅用地。
纾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方面,为防止开发企业因资金不足,导致项目烂尾,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保函,以保函替代预售资金监管。暂停商品房尾盘销售开发企业一次性代交物业维修资金政策,物业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能够抵扣交存额,即可进行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长春城区开发的楼盘项目,不再缴存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担保的贷款保证金。
鼓励人才和农民购房方面,8月19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中提到,“科学调控房地产市场,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切实满足群众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为落实会议精神,鼓励农民进城买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等问题,长春市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等留(来)长就业人才以及进城农民,按人才50元/平方米、农民80元/平方米额度予以购房补贴。
同时,长春市政府投放5000万元资金,以抽取消费券形式,向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才和农民发放。消费券可用于家电、汽车消费。购房补贴和消费券政策暂定执行至今年年底,视情再作调整。此项政策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公主岭市及外县(市)。此外,鼓励开发企业对留(来)长人才和农民购房给予优惠,但成交价格应不低于商品房备案价格的85%。
允许公积金组合贷款方面,在长春城区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试点)和住房公积金家庭组合贷款。购房人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缴存公积金的,可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但仅限2人共同还贷。
加大非住宅去化力度方面,目前,长春市非住宅消化周期较长。为盘活存量,在土地性质、规划用途不变,且符合环保、消防、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已拿地未开工及在建的商业、商务用地项目,将办公用房设置居住功能。
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各城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将及时公布房地产开发项目周边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开工、竣工及投入使用日期。同时,加快已拿地未开工和在建在售项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度,并及时跟踪检查,确保按公布时限完工。
规范市场秩序方面,按照住建部等八部委文件要求,近期,长春市将制定出台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方案,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等四个方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正确解读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合理住房消费。依法加大对编造谣言扰乱市场秩序、散布不实信息误导市场预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通报》指出,对于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降低首付款比例、车库按住宅类征税政策,长春市按照现行首套房首付比例30%、二套房首付比例40%,车库按非住宅征税政策执行,不作出调整。除购房补贴、发放消费券政策暂执行至今年年底外,其余政策均执行至2022年6月底。具体政策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长春房地产业协会表示,本次调整主要是按照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精神,结合长春市房地产市场运行现状,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持续满足刚性和改善性基本住房需求,降低消化周期,稳定市场预期,保持长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根据中指研究院发布的《8月百城价格指数》,今年8月份,长春新建住宅价格环比下跌0.41%,跌幅仅次于秦皇岛,排名百城倒数第二;新建住宅的样本平均价为9269元/平方米;8月长春的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15%,样本平均价9911元/平方米。
『伍』 购房补贴款是哪个部门发
这个补贴属于你所在单位的福利,肯定是你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发放。
『陆』 38所高校毕业生买房给补贴是要留人还要留心
石家庄市将在今年第四季度展开实施2018年度“名校英才入石”计划。38所高校的毕业生到石家庄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可享受每月1000元的房租补助,累计6万元。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期待各地的“人才补贴”政策,未来能逐渐惠及更多群体,为城市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但也要明白,物质只是基础,“补贴”也只是留住人才的一种方式而已。真正尊重人才、留住人才的举措,不仅要用钱,还得走心,比如在“服务层面”加码,给人才的生活工作提供更多便利。让人才真正把心安下来,城市自身才不必被抢人才大战的“烧钱戏码”消耗。
另外,“尊重人才价值”也不能过于片面。比如,补贴福利与服务只针对名校生,或者博士、硕士等学历水平相对高级的人才,或只针对那些给社会发展有直接或显性效果的人才,而忽视了那些间接或相对隐性的人才。说白了,对于本科生乃至专科生,以及其他层面的各种实践人才等,都要在尊重的基础上,给予积极的现实保障。让所有人才都能在城市安居乐业、安心奋斗,是社会的追求,更是对“尊重人才价值”的真正践行。
『柒』 这城出台人才新政 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可获最高50万补贴
(见习记者 饶舒玮)今天(11月18日),据浙江丽水市政府官微“丽水发布”消息,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将给予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据悉,该政策将于2020年12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根据《意见》,自2020年1月1日后,高校毕业生与市本级、莲都区、丽水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在丽水市区首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若五年内在丽水市区(莲都区、丽水开发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社会保险费缴纳已满1年的,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就购房补贴的金额来看,国内“双一流”高校及海外名校QS排名前100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为35万元/人、25万元/人,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为25万元/人、10万元/人;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将按照丽委办发(2019)54号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意见》还明确,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后,其所购房产5年内限制上市交易;未满服务期离职的,应按未满服务期月数退回购房补贴。
据了解,除了人才购房补贴外,此次《意见》的内容还包括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丽应聘、支持企业外出引才等,对于相应的人才引进活动,丽水市政府将给予从千元到万元不等的奖励补贴。
『捌』 请问应届毕业生每年都可申请住房补贴吗
大学生连续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暂定为2年,就是从大学生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以后,并且在外租房当月开始计算,连续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暂定为2年时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8)高校毕业生留长春有购房补贴扩展阅读:
住房补贴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
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
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玖』 新引进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购房补贴
1.补贴对象与标准
2020年1月1日后,湖州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新引进(招聘)的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及专科高职毕业生)、副高以上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和机关单位选调生,以及来湖创业的大学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湖州市本级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且在我市首次购房。
新引进(招聘),指之前未曾在湖州就业创业及缴纳社保费用。
在我市首次购房,是指2020年1月1日后在我市(含三县)范围内购买的家庭第一套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未在湖州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首次购房时间,以首次网签备案为准(存量房或二手房以不动产权证登记为准);首次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实际来湖就业创业时间(以参加社会保险或纳税证明为准)6个月。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万元(第一年14万元,第二年14万元,第三年7万元);
(2)副高以上专技人才、高级技师:20万元(第一年8万元,第二年8万元,第三年4万元);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万元(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6万元,第三年3万元);
(4)“985”“211”“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10万元(第一年4万元,第二年4万元,第三年2万元);
(5)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高级工:5万元(第一年2万元,第二年2万元,第三年1万元)。
湖州籍大学生回湖就业创业的,“南太湖精英计划”创业企业引进的大学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补助标准上浮10%(上浮不叠加,上浮部分补贴在第三次申领时一次性拨付)。湖州师范学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直接留湖就业创业的,可参照全日制本科生标准享受购房补贴,且不受户籍限制。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可重复享受。非机关性质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引进人才参照执行。已在湖事业单位工作且未申领过购房补贴的人才,离职攻读博士、毕业后回湖工作的,可按新引进博士享受相应政策;在职攻读博士的,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减半享受(已申领过部 分补贴的,余下部分按新标准享受)。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来湖创业或企事业单位新引进(招聘)符合申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原政策执行。购房补贴与租房(生活)补贴不同时享受,享受购房政策后不得再申请租房(生活)补贴。人才所购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5年后(以不动产登记时间为起算点),方可上市出售,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区县资助标准按各地政策落实。
2.受理部门
市、区县人力社保局(建设局),南太湖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3.办理程序
购房补贴按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申报。其中市直和注册地在南太湖新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新引进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申报由市人才服务“一件事”专窗统一受理。
(1)申请。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到受理窗口办理购房补贴申请, 经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对材料予以接收并登记。
(2)审核。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力社保局根据职能 进行联合审核。
(3)拨付。当月25日前申请并资料齐全的,且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一般在次月拨付第一年购房补贴资金。第二年、第三年补贴资金,经核查申请人就业创业情况并公示无异议的,分别于第一次拨付时间12个月后和24个月后拨付。
4.申请材料
(1)《湖州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护照)、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 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属企事业单位招聘的,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自主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连续3个月地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提供首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及贷款银行放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购房发票;
(7)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属自主创业的,也可以提供开户行在湖州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办理时限
当月25日前提交的申请,于次月10日前予以公示。
6.资金来源
人才工作单位属于市属的,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单位属地在区的,由市、区财政按3:7比例承担。单位属地在县的,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7.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电话:2221297(申报窗口);
市住建局,电话:2368085;
吴兴区人力社保局,电话:2289375;
吴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电话:2559753;
南浔区人力社保局,电话:3027538;
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电话:3027538;
德清县人力社保局,电话:8280005;
长兴县人力社保局,电话:6029303;
安吉县人力社保局,电话:5230932;
南太湖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电话:2668619。
『拾』 硕士毕业生在长工作并首次购房的补贴有时间限制吗
只要是在2010年之后毕业,在2012年3月7日之后首次签约的大学生,都可以申请住房补贴专。“无锡市大学生租属房补贴”政策针对在锡初次就业并符合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凡与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外租房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可领取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800元、硕士每人每月600元、学士每人每月500元,连续领取租房补贴期限暂定为2年。政策的出台一方面能够相对降低在锡就业毕业生的支出,缓解毕业生的租房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无锡企业引进和保留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