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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冀二手房

发布时间: 2021-11-02 00:35:15

1. 小冀邮政信贷中心有个人贷款吗上班能贷吗

一、基础资料
贷款申请表;
身份证(包括配偶)复印件;
户口薄复印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个人收入证明或其他足以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明(包括我行认可的工资单、税单、纳税证明等);
以财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我行认可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原件、质物原件;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由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的,必须提供保证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担保人收入证明(自然人保证担保时);法人保证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及近期财务报表等(法人保证担保时)

二、个性化资料
申请个人住房、商铺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契约,以及首付款证明(发票及银行交款单);
申请助学贷款时,必须提供教育单位签发的入学通知书;
申请留学贷款时,必须提供国外留学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其他有效入学证明,已办妥留学学校所在国入境签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申请装修贷款时,必须提供装修合同和装修预算书,以及首付款证明(发票及银行交款单);
申请耐用消费品贷款时,必须提供耐用消费品购销合同,以及首付款证明(发票及银行交款单);
申请经营类贷款时(商铺贷款除外),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购销合同和财务报表等。
以上所有借款人及担保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是原件,确认材料真实性后,复印件留存。
邮政储蓄小额贷款需要哪些东西
悬赏分:2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18 小时
就是说需要哪些个人材料,比如收入证明什么的

请尽量不要运用过多专业词汇~~不太懂啊,呵呵

二手房91年的话,可能还可以贷7年。

2. 法律问题

1、从“小A请律师起诉小B”的表述可以看出这是一起民事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2、在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对于假证,法院是不予采信的,故小A要承担对己不利的后果。
3、对于提出的问题
首先,个人认为不属于诈骗未遂,理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2年10月24日)是这样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诈骗是刑事犯罪,对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犯罪行为,法院会将案件移送其他司法部门(公安或检察机关)或者告知小B向公安报案。本案小B要告小A须经公安立案侦查后由检察机关公诉,不能直接告小A诈骗。

其次、对于律师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因其是为委托人之利益行为,无罪。刑法规定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代理人的行为;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故本案中律师及助理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且与收多少的代理费无关。
具体条文分别是《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认为国家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侵害自己的权益,可以以该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以上是对你问题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到你,你也可以具体咨询其他律师。

3. 帮我找一篇关于 学习法律知识 的故事

故事一

昨天早晨8点多;张女士刚起床,就听见我们院里一片嘈杂:原来是他们院子一个老爷子由于年岁已高,反应稍慢,骑自行车压了别人的一条小狗,牵狗人不依不饶;非得逼老爷子赔偿。其实也没有大问题,就是稍稍碰了那条畜生一下!张女士看到这种情况就穿衣下了楼,问清了压狗的时间后;对那人说:“第一;我们需要你出示合法的养犬证、第二;您遛狗的时间不对,辽宁省有关法律规定是晚7点以后至第二天早7点之前!第三;您应该庆幸的是您的狗没有把老爷子晃摔了,否则后果您自己合计吧!”听了张女士的话,牵狗人也自觉理亏,搭讪了几句就走了!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点儿法律常识;确实可以达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离家较远,平时回家较少,大多是通过电话与家里联系。有一天,他正在单位上班,父亲打来电话说:“昨天我和你二叔因为自留山的划分问题吵了一架,吵得很凶,你二叔说准备找人揍我。”过了几天,父亲又来电话:“自留山的事没有摆平,新问题又来了。”王先生一听心里直打鼓,连问咋回事,父亲说:“我和你二叔因堂屋问题又吵架了,我准备揍你二叔,到时候万一把他弄得哪儿不合适,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还问王先生把人打伤要判几年刑。

王先生赶紧说:“你这次无论如何也得听我的,不能急。”父亲说:“你快讲,废话少说。”王先生告诉他,打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打伤了还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兄弟之间的事还是和解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属《民法通则》调整的范畴,但里面还涉及到《继承法》的有关法条,一时半会儿在电话里很难说清楚,于是,王先生就把有关《民法通则》和《继承法》的法律知识及解决中需要的相关证据给父亲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两个月后,父亲来信说:“我与你二叔的纠纷是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大家都没啥异议。近些日子,我们的关系在逐渐好转。”据说从那以后,父亲有空儿就给亲戚朋友讲他学到的一点法律知识。后来父亲对法律知识越来越有兴趣,村子里发生什么事,他总会打电话向王先生咨询。

这个故事说明:法律看似遥远,其实非常贴近生活,解决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

故事三

自从小冀考上机车驾照后,就变成了一个以车代步的人,平时出门, 无论是五分钟的路或是五十分钟的距离,只要没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 这天天空下著大雨,小冀心想今天不能汽车去上学了,只好认命地拿著雨伞, 搭车上学去.到了中午休息时间,小冀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 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小冀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小冀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没有被拔下来。小冀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但他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不如就借用一下吧!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 在骑车回家的路上,刚好碰上警察巡检,警察先生要求小冀拿出驾照来让他检查,没有驾照的小冀,向警察先生解释,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并没有要偷窃的意思。

如果小冀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处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但因为有无不法的意图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意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 以免惹祸上身却不自知。

几个小故事里的法律保护

故事一 在校劳动受伤谁负责?

孙小明是某中学初一学生,不久前,他在学校参加劳动时受了伤,心情很郁闷。

小明所在学校是一所农村初中,其中几间教室年久失修,学校决定利用寒假将这些教室拆除重建。为了省钱,学校让初一两个班的全体男生来学校参加“义务劳动”,劳动的内容是搬废墟的碎砖。劳动中,由于没有老师在现场指挥,小明在休息时与同学追逐打闹,同学将一面尚未拆完的墙推倒,将小明砸伤。后来小明家长找学校提出赔偿,学校却认为小明不是在劳动时受的伤,而是因为没有遵守劳动纪律,与同学打闹受的伤,应由那个同学的家长赔偿。

故事二 为老师打开水被烫怎么办

那天早自习前,初一学生小孟被班主任老师叫到办公室,老师让他帮忙打两暖瓶开水。哪知道因为地刚擦过特别滑,小孟不慎滑倒,暖瓶摔碎,小孟被开水烫伤。

小孟的伤势虽然不重,但医生为了防止伤口感染让小孟休息了半个多月,小孟家长为孩子治伤花费了不少钱。

事后,班主任老师承担了赔偿责任,可小孟家长认为学校也应该承担责任。

故事三 被老师锁在屋子里的学生

那天下午放学后,初二年级举办篮球比赛,小冬看完球赛准备回家时,突然想起水杯还在教室里,就回教室取。说来也巧,小冬刚进教室不久,老师就来锁门,因为小冬的座位在靠门一排的最后一个,粗心的老师没有发现小冬还在教室里,就把门锁上了。要不是晚上10点钟学校组织例行夜巡,小冬恐怕要在教室里过夜了。

事后,虽然老师向小冬道了歉,小冬还是觉得别扭。

故事里的法律保护

第一个故事,小明受伤的责任要由学校来承担。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应该提倡,但组织者一定要选择未成年人力所能及的劳动,而且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小明所在学校为了省钱,让学生参加建筑劳动,这本身就不合适,何况在劳动中又没有老师看管。从这一点来看,学校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如果因此造成学生重伤、死亡或多名学生受伤,学校领导就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二个故事,小孟打开水是班主任老师指派的,而不是学校规定的,因此小孟被烫伤,班主任要负完全责任。当然,学校也要对老师进行教育,不能让学生从事有一定危险性的劳动。

第三个故事,班主任的粗心导致小冬被锁在教室里,其责任在班主任,如果小冬因受到惊吓而致病,老师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可不是道歉就能了断的。

4. 小冀镇的历史文化

小冀相传,在一千多年前的唐代,新乡县西南一带土地荒芜,野草丛生,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村庄。有一天,从外地逃来了两兄弟,姓冀,以做银匠活为生。三兄弟找了块高坡地,搭草棚,生炉火,继续着银活的生计。邻近的人家唤老大叫大冀,老二叫小冀。大冀生性圆滑,待人刻薄;小冀忠厚老实,辛勤肯干。没过几年,兄弟俩挣了一些钱财,娶下了媳妇,各自有儿有女,生活也算幸福。然而,好景不长,兄弟俩从两条光棍到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人,逐渐开始磨牙吵嘴,磕磕碰碰,再加上兄弟俩脾气不合,一家人不断闹气。后来,兄弟俩只好分了家,大冀带上妻子老小,迁往了今天新乡县秦村营村东关帝庙附近,人们都习惯地叫那个地方为大冀(现已绝迹)。而小冀留在原来的高坡地,没日没夜的开荒种地,还刻苦钻研银活的手艺,附近居住的人家也多了起来,慢慢形成了一个小村庄,人们便叫这个村为小冀。
魏庄魏庄,在新乡市区西南16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东南1.8公里。据魏氏族谱记载:“明初,魏姓从山西洪洞县迁出,先到温县魏沟,留下一支,又向东迁此建村。”名魏家庄。清末,村南也有一个魏庄,因此改为北魏庄,后易今名。
张青张青,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5.8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东南1.9公里。相传宋时,此处有人居住,遗留有大青石槽,旧水井,破房屋等。明永乐(1403-1408年)年间张姓由山西迁居“鄘邑之南”在此定居(清乾隆五十一年《张氏家谱》序),后以预祝张姓万年长青之意,名张青,至今。
苗庄苗庄,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5.9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东2.1公里。据苗氏坟碑载:“明洪武间(1368-1378年),奉旨迁鄘之南而居,号苗家庄。”天顺间(1460-1465年),“尚姓从本邑尚村迁此“(清康熙三十八年《尚氏族谱》序),至今。
王屯王屯,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4.4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东3公里。明初,“王姓从山西阳城县谷垛村,奉旨迁鄘城之小屯”(清康熙二十年《王氏族谱》序),后名王小屯,亦称王家屯。明末,张姓迁此又另居一片名张王庄。清中期渐连成一块,1933年统称今名。
许庄许庄,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4.2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东2.9公里。宋朝年间,许氏在今村东建村,名许堂,后又西迁今址定居。明时称许家庄,清末简易今名。
李庄李庄,在新乡市区西南13.5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东3.3公里。据清朝咸丰四年(1854年)祠堂碑载:明初,“李姓从山西洪洞县迁此”。名李家庄。后简称今名,至今。
阎庄阎庄,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5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东2公里。据民国九年阎氏坟碑载:“明洪武八年(1375年)阎姓从山西洪洞县槐树下,先迁新邑赵堤,因地势低洼,涝碱灾害严重,永乐初年(1403-1408年)又转迁兴国寺东建村,后又移寺西(今村址),名巩村。”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兴福寺碑亦刻有“巩村”。后改名阎巩村。明末,张姓从张青迁此,又名阎张青,1949年改今名。
聂庄聂庄,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4.5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东北2公里。相传,宋时此处有聂姓居住,名聂家庄,“王姓从山西洪洞县迁出,先到获嘉县南王井村,后又转迁此处”(《王氏家谱》序)。仍用原村名。后简称今名。
楼村娄村,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3.4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东北3.1公里。据坟碑载:宋时,此处有姬、袁、阎三姓。首户姬姓土地数十顷,是个神(巫)医,家有花园,楼院多处,故名楼村。明初,崔姓从山西洪洞县迁出,先到新邑郝圪垱(今县畜牧场)、崔家井,永乐末期又迁此,仍沿用原村名,后简写成娄村。
秦村营秦村营,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6.6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北2.8公里。据村南水塘内墓记载:宋时,秦姓居此,名秦村。元朝1286年村西八蜡庙石香炉刻:“东秦村”。明初“傅姓洪武时为千总,散兵屯田于新邑西南东秦村,曰秦村营”。
豆腐村豆腐村,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7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北2.9公里。宋时,秦、桑、左、吴等姓在此居住,名秦村。元朝1286年,村东八蜡庙石香炉刻:“西秦村”。后秦姓犯罪外逃。“明初,刘姓从山西洪洞县迁出,先到小冀镇,老二转迁此处”。后为祈祷富裕,改名为都富村,村民到县衙完粮时,管账老先生误写为豆腐村,至今。
西崔庄西崔庄,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7.7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北3.5公里。据清同治五年创修《崔氏族谱》序载:“崔姓在明洪武时,从山西洪洞县迁至鄘南,名崔家庄。”清末,简称崔庄,1980年地名普查时因与朗公庙人民公社崔庄重名,经新乡地区行署批准,更名为西崔庄,至今。
冀庄冀庄,在新乡市区西南18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北2公里。相传在唐朝时期,冀姓老二从小冀迁此,名冀家庄。明初,聂姓从山西洪洞县先迁辉县秀才庄,后因地势低洼,常遇水灾,又转迁至此。万历末年,贾姓从获嘉县后五佛村迁此。沿用原村名,清末,简称至今。
梁村梁村,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9.5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南3.9公里。元朝时期,梁、赵、毕三姓在此居住,名梁村。“明嘉靖年间,白姓从小冀迁此”(民国十四年《白氏家谱》序)。清乾隆末年,“沈姓从获嘉县沈庄迁此”(民国二十八年《沈氏族谱》序)。都沿用原村名至今。
杏庄杏庄,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20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南3.9公里。宋朝时期,聂姓居住在古黄河堤(即汉堤)东侧,名为永兴堤。明朝初期,“张姓从山西洪洞县迁此”(清康熙九年《张氏族谱》序)。正德年间,以村边杏树林茂密,改名杏花村。清康熙九年(1670年)曾改称杏庄堡、杏庄铺。同治年间筑寨,又名杏庄寨。民国初,称今名。
西石碑西石碑,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21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南4公里。据村关帝庙唐开元七年(公元716年)四月,大唐卫州新乡县临清驿长孙璧石像碑记载:“唐初孙姓在此居住。”明初,“魏姓从山西洪洞县迁庙东”(《魏氏族谱》序),名魏营。后王姓迁庙西一奶奶堂附近居住,名王堂。明成华年间,以石碑改称石碑村,乾隆末年,改为今名。
东石碑东石碑,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20.3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南3.7公里。据村关帝庙唐开元七年(公元716年)四月,大唐卫州新乡县临清驿长孙璧石像碑记载:“唐初孙姓在此居住。”后以石碑名石碑村。明弘治年间(1488-1495年),姬姓从杏庄,吕、茹等姓陆续迁此,都居住在石碑村东部,到清乾隆末年,改为今名。
侯庄侯庄,在新乡市区西南19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南2.7公里。据侯氏族谱记载:明崇祯末年(1632-1638年),“侯姓从获嘉县望高楼村迁此建村,明侯家庄。”清末简称今名。
高村高村,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8.5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西南2.3公里。明朝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梁姓从山西洪洞县迁此,择一高地居住,名高村,至今。
西贾城西贾城,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7.6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东南1.7公里。相传元朝有贾姓在此居住,名贾城。明末清初有侯、孙、熊、张、杜等十姓陆续迁此,居住在西边一片,陈、李、杨等居住在东边一片。到清末分为两村,此处改名为西贾城,至今。
东贾城东贾城,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7.3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东北1.5公里。相传元朝有贾姓在此居住,名贾城。明末,陈姓从东大阳堤迁此,居村东北角,名陈圪垱,后李姓从店后营亦迁此。清末,分为东西两村,此村在东故名东贾城,至今。
西寺西寺,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8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西2公里。据刘氏族谱记载,明初,“刘氏从山西洪洞县迁出,先居新乡县城里,崇祯年间,复迁小冀圣寿寺西边定居,名西寺庄”,清末简称西寺,至今。
郝村郝村,在新乡市区中心西南15.8公里,小冀镇人民政府驻地北1公里。元代时,有郝氏在此居住,名郝村。因连年战争无力应付外迁。明永乐年间“大赵营姜姓迁此”(《姜氏族谱》),仍沿用原村名,至今。

5. 有关法律的古代故事

1、铡美案

陈世美家境贫寒与妻子秦香莲恩爱和谐,十年苦读的陈世美进京赶考,中状元后被宋仁宗招为驸马。秦香莲久无陈世美音讯,携子上京寻夫,但陈世美不肯与其相认,并派韩琪半夜追杀。韩琪不忍下手只好自尽以求义,秦香莲反被误为凶手入狱。

在陈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莲被发配边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杀她,幸为展昭所救。展昭至陈世美家乡寻得人证祺家夫妇,半途上祺大娘死于杀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证物证,欲定驸马之罪,公主与太后皆赶至阻挡,但包拯终将陈世美送上龙头铡。

2、鼠狱

张汤是杜县人。他父亲当长安县丞,有一次出门去,张汤当时是小孩,父亲就让他在家看门。父亲回家后,看到老鼠偷了肉,就对张汤发怒,用鞭子打了他。

张汤掘开鼠洞,找到偷肉的老鼠和没吃完的肉,就举告老鼠的罪行,加以拷打审问,记录审问过程,反复审问,把判决的罪状报告上级,并且把老鼠和剩肉取来,当堂最后定案,把老鼠分尸处死。

他父亲看到这情景,又看到那判决辞就象老练的法官所写,特别惊讶,于是就让他学习断案的文书。

(5)小冀二手房扩展阅读

不少人经过“考证”说陈世美其实是清朝顺治年间的进士陈年谷(号熟美),是被冤枉的,还说陈年谷的两位同学报复诬陷,把陈熟美编成了戏曲中的陈世美。说来也巧,陈熟美和剧中的陈世美都是“均州人氏”。

在清朝之前的明朝,万历年间有一位自称钱塘散人的安遇时,留下了一本书叫《包公案百家公案》,那时的书里第26回《秦氏还魂配世美》就有了均州人陈世美中状元不认妻子儿女的故事,和豫剧《包青天》剧情的前半截极为相似。

大家只要网络一下《包公案百家公案》,就能看到这本明朝的书。只是这部书里没写铡陈世美,是发配陈世美,包公戏曲受《三侠五义》影响改成铡陈世美。

6. 解放战争的新乡战役情况

1948年
3月, 新乡地区的老解放区和半老解放区开始全面贯彻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春,辅豫中学奥地利籍传教士、英语教员胡泊尔调戏女生,引起学生罢课。
春,中共新乡铁路地下支部为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略反攻,发动工人将机务段 6 000余吨煤分光,致使全部机车停运,破坏了敌人的军运计划。
7月19日,因连降大雨,沁、卫河水势暴涨, 洪水横溢。城郊及西北一带一片汪洋,宽达 40余里,平均水深 4尺以至丈余,房屋倒塌 2 926间,淹没庄稼22万余亩,灾民多达3万余人。
8月7日,华北野战军第十四纵队四十二旅冒雨进逼封丘城下,守敌封丘县保安团望风逃窜,四十二旅兵不血刃解放了封丘城。
10月22日,原武、阳武两城解放。同时原武、阳武两县合并为原阳县。
11月7日, 华北野战军第十四纵队四十一旅会同冀鲁豫四分区三五六、三五七团和汲县独立营攻克汲县城。汲县解放后,同时为加强城市管理划城区和城郊部分村庄成立卫辉市,但汲县县制仍然存在。
11月,中共太行区党委抽调干部,在小冀镇组建中共新乡市委员会和新乡市人民政府。书记李伟,市长李毅之,副市长王锡璋。
12月,在小冀镇成立豫北干校,为解放新乡培训接管干部。李毅之兼任校长。
12月,中共新乡城工委由辉县(今辉县市迁至小冀镇,领导城市地下党发动群众,瓦解敌军,保护城市,迎接解放。
1949年
1月27日,驻新国民党四十军一0六师三一六团代理团长庞庆振,在中共卫辉市委的争取下,率部 2 500人,在滑县烧酒营村附近的卫河湾起义,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
2月4日,华北野战军第十四纵队解放辉县城(今辉县市),至此,新乡外围县城全部解放,新乡成为一座孤岛。
2月21日, 太行行署公立第五联中改为太行行署公立新乡中学,校址在林县。5 月迁入新乡与原省立新乡中学合并(今新乡市第一中学)。
2月,卫辉市撤销,并入汲县,刘峰任县委书记,王秉章任县长。
3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占领新乡飞机场, 盘踞城内之国民党四十军及王三祝残部,负隅顽抗。
3月, 太行军区决定正式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新乡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甘渭汉,副主任刘刚。
3月,新乡市人民政府在小冀镇成立民众教育馆,8月改为人民文化馆。
5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与国民党新乡守军代表在新乡县陈堡进行谈判,签订新乡和平解放协议。
5月 6日,国民党四十军1万余人出城接受改编。
5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举行入城仪式。市委、市政府进城。
同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新乡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出第一号布告,军管会全面接管新乡市旧政府机关、工厂、企业、事业单位,并开始进行肃匪清特、解散反动组织等工作。

7. 新乡小冀京华温泉度假村房间内泡温泉是怎么泡的,怎么收费的

大厅39元一位不限时,自助20一位,1。2米一下孩子不收费,自助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