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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看房确认书

发布时间: 2021-10-30 07:06:31

看房确认书的内容

一、看房确认书通常会使用通用格式描述该套房产的具体地理位置,门牌号码,中介机构等信息;
二、最主要的部分,则是对客户看房后的未来购买行为,提供了约束。如:看房后若干时间内(三个月、半年等)若要购买该套房产,必须通过该中介。否则,需支付违约金若干(多为房价的1%)。

❷ 什么是看房确认书,看房确认书有什么法律效力

合同内容不违法,无明显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你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你关心的问题可能是看了不买,又从其他渠道买到,那就另当别论。比如租房,别的中介也能提供看房,那你从这租而不从先前看房的那里租就无所谓。

❸ 跪求解决方案。关于无知的我签了看房委托确认书

【案情介绍】
张某想购买一套二手房。2004年10月9日张某在上海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中介方)业务人员的陪同下实地踏看了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某处的房屋,同时张某签署了由中介方提供的《看房确认书》格式文本。在该《看房确认书》中,看房人承诺:“其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均不会私下对经由中介方中介的房屋直接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亦不会私下再委托其他中介代理公司对经由中介方所中介的房屋进行购买的中介。如看房人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的,需按实际成交价1%向中介方支付佣金。如违反看房确认书的约定造成损失,由违约方负责,包括买卖双方应付的佣金”。
此后,张某未再与中介方联系。到了2005年3月,中介方通过查询得知张某已与原业主成交,并已完成交易取得产证。于是,中介方以张某利用中介方提供的房源信息、中介服务擅自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进行交易,而未支付佣金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向其支付佣金。
在庭审中,张某辩称,其于2004年11月10日又通过另一家中介公司对该房屋进行了查看,并签署了《买受方看房确认书》。同日,在第二家中介公司的居间下与原业主签订了《不动产买卖意愿书》。2004年11月12日张某在第二家中介公司的居间下,与原业主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向其支付了相关居间报酬。同时,张某出示了相关证据。
最终,法院认为,中介方提供的《看房确认书》仅能证明张某在中介方的介绍下,查看了该房屋,而不能证明张某是在中介方的居间下与原业主达成房屋买卖。至于《看房确认书》中所约定的佣金数额等条款,是中介方预先拟订的格式条款,具有加重被告责任等情形,应为无效,中介方不能据此要求张某支付佣金。鉴于中介方陪同看房的事实,酌定张某支付中介方居间必要费用200元。

❹ 急!我签了一个叫做“看房确认书”的东西,怎么办啊

是成交价的2.5%,成交价的0.5%,和3000的过户费,和3500的贷款服务费,那个东看房确认回书是防止你在他答们那看了房子在别的中介公司成交此套房屋,(因为要是在别的中介成交此房,中介费用是非常低的)要是在别的公司成交了他们会收取你违约金,但是在法律上如果交易不成功中介是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的。所以打官司也是他们输。所以他们也不会和你打官司,只是吓唬吓唬你。

❺ 看房确认书样本

看房协议书编号: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托人: 店(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房屋信息,双方达成如下看房协议:看房协议书范本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房源具体地址如下:具体地址: 房主确认具体地址: 房主确认二、甲方承诺,上述房源信息乃首次从乙方获取,如果成交,根据XX市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则甲方按 标准向乙方支付佣金。三、乙方承诺免费带甲方看房并向其提供房产过户相关政策的咨询。四、违约责任:甲方(含亲戚朋友)不得就乙方所提供之看房信息与房主以任何理由成交或告知他人成交,亦不得就同一房屋在其他中介公司成交,如果违反本协议,甲方必须支付本协议约定佣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五、甲乙双方已阅读并接受各自权利与义务,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甲方电话: 经办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