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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购房新政

发布时间: 2021-10-29 20:01:46

㈠ 上海买房条件 上海买房新政策有哪些

作为全国知名的城市,并且全国经济的支撑城市,上海吸引了非常多的外来人口,据统计有一半以上的人口是外来的。那么对于想在上海买房的外地人的限制条件有哪些?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讲解!


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

首先,对于想在上海买房的外地人来说,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2:是该家庭在沪无房;3: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如果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你户籍所在地的首次买房证明!

第二,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上海还是实行限购政策,对于非上海户口的居民家庭如能提供符合规定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对上海市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买房的,需要提供一年以上(13个月)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可买房!

第三,关于缴纳房产税: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上海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对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买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外地人上海买房限制条件:

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婚姻证明);

2、本人在上海本地无房;

3、能提供出在上海2年内累积缴纳13个月的税单或是社保;

外地人上海买房限制条件之户口问题。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2010年8月制定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等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海归符合三条件可申办户籍。

上海市人保局网站2011年1月4日公布《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同时具备:

1、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

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须六个月(含)以上;

3、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等3项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4、非沪籍毕业生打分落户。

2004年起,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将要被打分,申请者的各项要素累计分值只有高于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公布的“标准分”,才可以办理上海市户籍。无房者不必买房再落户"居转户"可挂靠人才中心。持《上海市居住证》落户,2009年上海市政府发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上海买房首付多少

如果你是买头一套住房(楼房,不包括平房),是百分之三十首付。如果有住房(夫妻双方只要一方有房,那就这套就算二套房,当然也是楼房)首付就是百分之六十。

1、大概说来,上海首次购房首付最低可达两成,但要求严格。2010年的国五条对购房首付比例有明文规定:首套房首付款30%及以上;第二套住房首付款不低于50%。但银行针对优质客户还是会给到首付两成的贷款,同时开发商为了促销也经常会有垫首付的操作。国五条对首次购房首付比例规定

2、买房首付的详细规定。2010年9月29日出台的“国五条”对购房首付款比例有严格的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南京首次购房首付比例也依据此规定。根据“国五条”,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3、买房首付的贷款问题:客户资质决定贷款额度。首套房的首付一般不低于30%,而且银行还要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房龄、个人资信等进行评估,可能首付还会高于30%:一般购房首付均为30%,但是要看开发商,和您本人在银行的信贷记录。如果您在某行有过非常正常的信贷记录〔车贷、信用卡〕,银行会定制您为优质客户。再加上您购买的房子是小平米房子〔国家规定为96平米以下为小户型〕您也首付20%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恰相反,如果您不能被认定为优质客户的话〔没有不良记录,但是被催交过贷款〕,并且您购买的是非普通住房〔国家规定为143平米以上的大户型〕,则您的首付将有可能被加至40%。

关于外地人上海买房条件的介绍大家都了解了吗?通过本文,希望小编为大家解读的内容能够帮到大家。希望我们能够在为上海经济发展添砖加瓦的同时也能够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能够在上海买房有属于自己的家。

㈡ 湖南湘潭去库存推新政,最高可获100万元购房奖励是怎么回事

3月17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政府举行加快房地产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进行发布说明。

会上说明了湘潭市将对征拆购房群体、外来人口、本地居民、大中院校学生和毕业生、外来引进高端人才购房进行不同程度奖励或补贴。

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和在园区就业的毕业生,在市城区各园区和示范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所在园区和示范区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奖励,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万元(已享受征拆购房奖励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补贴的不在此列)。

加大金融信贷和住房公积金对购房需求支持力度

文件要求,加强商业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支持,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宅的,贷款首付比例为20%,在执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鼓励各商业银行进一步下浮贷款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但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仍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但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

加强住房公积金对购房贷款的支持,拓宽缴存对象范围,将在市城区有稳定收入的从业人员逐步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内,鼓励引导农民工缴存和提取使用公积金,提高购房支付能力。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放宽提取、使用条件,取消限制门槛,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组合贷款,切实满足贷款需求。

㈢ 本科买房补贴政策最新政策

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指在城区购买首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购买者不论户籍是市内还是市外、城镇还是农村,购房者在指定贴息的楼盘即可获得全额补贴补助,每套补助只补总房价的35%。
购房补贴带来的各方面利益
1.补贴让老百姓轻松购房;根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消费者收入与房价存在30%左右的差距,我们的购房
补贴为房价的36%,完全弥补了这一差距;“购房免息模式”不但降低了购房成本还降低了每月还贷支出,
然后通过减少支出形成财富逐步累积;让老百姓买房子从一路压力转换成逐步轻松,真正体会“居有其屋”的幸福;
2.补贴让开发商减少损失,快速回笼资金;房地产存量房屋一年卖不出去开发商就要承担20%左右的财
务成本,逐步稀释掉利润:我们的补贴力度可让房产快速销售,减少因房产滞压带给开发商的利润流失;
3.补贴保证房价不贬值;购房补贴是保证原房价不变的基础上实施的,相当于打了6.4折扣,这样就可以
保证当地房价不因降价而贬值: 除此之外,购房补贴还可以“帮国家和地方政府减轻了财政收支压力;
帮银行揽收了稳固的储蓄提高与互联网金融的竞争力;
4.补贴的持续性,深圳蓝鑫将公益资金委托深圳当地银行金融机构保值增值承保,由购房者当地银行补贴,借助
当地银行的公信力,全力保障购房者最终全额贴息的公益购房补贴专项资金10年的发放。由公司合作的中国银行、
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等监管承保,给购房者补贴保障。提升购房者信心,发放10年,让购房者安心购房,
享受公益福利。

㈣ 湖北省房产新政有哪些优惠政策

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915/180620296892.shtml

鄂建〔2014〕1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构建符合湖北省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高端放开、中端支持、低端保障”,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市场分类调控
(一)各地政府要认真履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体责任,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按照一市一策、一县一策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
(二)武汉市要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放开住房限购等政策,稳定市场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省其他市、县要控制商品住房新开发总量,避免新建商品住房集中过度投放,保持市场平稳。商品住房库存较大,库存消化超过24个月的市、县,要及时修订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调减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引导住房合理消费,调结构,去库存。
(三)各地要加强市场需求研判,合理把握住房用地供应节奏和总量平衡,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布局,管控好土地供应闸门。
二、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四)认真落实国家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各类优惠政策,在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上给予优惠支持。居民家庭贷款首次购买自住普通商品 住房,首付款比例按30%执行,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 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 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五)认真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异地购房人依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对引进的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在鄂投资机构派驻人员、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村转移人口、大学毕业生等,在我省城镇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给予政策优惠。
三、改进住房供应方式
(六)认真组织编制住房发展规划,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全面放开商品住房市场,确保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对高端需求,实行优质优价。
(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共有产权住房、先租后售等方式运营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住房租赁托管业务;引入基金或民间投资收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租赁房源向市场租赁或向保障对象配租。对企业、机构纳入公租房管理的住房租赁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八)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鼓励各地根据住房保障实际,通过政府收储等方式,购买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探索将社会存量房源纳入当地公共租赁住 房体系,实行市场租金、分类补贴。对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有稳定就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九)各地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棚户区改造,积极争取国开行贷款规模,充分发挥国开行贷款引导示范作用。地方政府统筹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可作为项目 资本金注入到市县政府融资平台,放大资金效应。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以货币化安置为主。各地可采取政府收储、集体议价、公开竞价收储 商品房及搭建商品房选购服务平台等方式,实现货币化安置。实行货币补偿的,可以按货币补偿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十)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各地要积极探索,通过在公共租赁住房中实行共有产权,在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中实施共有产权,在新建商品房中配建共有产权住房, 改经济适用住房为共有产权住房,切实解决城镇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对纳入公共住房管理的共有产权住房,参照公共 租赁住房政策给予税收减免和租金补贴。
四、发挥金融和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
(十一)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争取开发贷款额度,留足贷款规模;对已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的项目,要保证项目贷款需求,确保项目顺利竣工;对在建普通商品住房开发 项目,要满足合理资金需求,提高开发贷款授信、放款审批效率;对达到授信、放款条件的开发贷款,要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发放贷款。
(十二)各商业银行要配足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加快受理、审批和发放,对已签订贷款协议的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要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放款。支持异地购房者在购房所在地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各地要改进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十三)住房公积金存储银行通过招标确定,各地要将支持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贷款购房情况,与选择住房公积金存储银行相挂钩。公积金存储银行对同时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公积金缴存人,要对商业贷款部分予以基准利率下浮优惠。
(十四)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对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提取的前提下,简化公积金业务手续,改进担保、抵押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对使用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职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期限。各地要认真贯彻《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确保非公企业职工、新就业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应缴尽缴。
(十五)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可使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探索缴存职工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家庭代际间的互助作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职工,每月可直接划转公积金偿还贷款。
五、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
(十六)鼓励和引导房地产企业根据新型城镇化规划优化投资地域分布,调整开发类型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商业、工业、旅游、养老等产业地产;推行A级住宅性能 认定,支持企业建设“四节一环保”绿色建筑,对开发建设一星、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分别按绿色建筑总面积的0.5%、1%、1.5%,给予容积率奖励。
(十七)鼓励发展现代住宅产业,出台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建立住宅产业化基地,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建设的项目,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出台政策,给予容积率奖励。鼓励开发建设、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房,免征全装修部分对应产生的契税。
六、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十八)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预售许可、登记办证等环节,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公开透明、简化程序、提质提效、搞好服务。坚决禁止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九)加快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切实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加强对涉房民间融资监管,司法部门与金融部门、住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涉 房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和改进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批后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建立 项目用地竣工核验制度,约束土地利用违规违约行为。严厉依法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小产权房”,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严格责任追究。
(二十)各地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各类媒体要准确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于造谣、传谣、炒作不实信息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市、县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5日
抄送: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印发

㈤ 这城出台人才新政 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可获最高50万补贴

(见习记者 饶舒玮)今天(11月18日),据浙江丽水市政府官微“丽水发布”消息,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将给予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据悉,该政策将于2020年12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根据《意见》,自2020年1月1日后,高校毕业生与市本级、莲都区、丽水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在丽水市区首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若五年内在丽水市区(莲都区、丽水开发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社会保险费缴纳已满1年的,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就购房补贴的金额来看,国内“双一流”高校及海外名校QS排名前100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为35万元/人、25万元/人,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为25万元/人、10万元/人;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将按照丽委办发(2019)54号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意见》还明确,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后,其所购房产5年内限制上市交易;未满服务期离职的,应按未满服务期月数退回购房补贴。
据了解,除了人才购房补贴外,此次《意见》的内容还包括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丽应聘、支持企业外出引才等,对于相应的人才引进活动,丽水市政府将给予从千元到万元不等的奖励补贴。

㈥ 丽水出台人才新政 高校毕业生首次购房可获最高50万补贴

11月18日,据浙江丽水市政府官微“丽水发布”消息,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将给予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据悉,该政策将于2020年12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根据《意见》,自2020年1月1日后,高校毕业生与市本级、莲都区、丽水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在丽水市区首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若五年内在丽水市区(莲都区、丽水开发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社会保险费缴纳已满1年的,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就购房补贴的金额来看,国内“双一流”高校及海外名校QS排名前100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为35万元/人、25万元/人,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分别为25万元/人、10万元/人;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将按照丽委办发(2019)54号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
此外,《意见》还明确,引进人才享受购房补贴后,其所购房产5年内限制上市交易;未满服务期离职的,应按未满服务期月数退回购房补贴。
据了解,除了人才购房补贴外,此次《意见》的内容还包括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丽应聘、支持企业外出引才等,对于相应的人才引进活动,丽水市政府将给予从千元到万元不等的奖励补贴。

㈦ 外地户籍迁入温州购房可领取5万补助,各地为了争夺人才都出台了哪些政策

4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温州市区新购住房安家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征求意见稿,2020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温州市区购买住宅类房屋并已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将户籍从温州市以外地区迁入市区的人员,可享受安家补助5万元。

温州市这一步“用房留人”的政策,对很多到温州打拼的外地人是一大利好。其实不仅温州,这几年各地为了应对“人才大战”,争夺更多的人才在待遇留人上下了不少功夫。

深圳

深圳市在落户政策上,放宽了限制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可落户,拥有深圳社保,35岁以下均能落户。在人才补贴方面,本科生有一万五,硕士则两万五,博士达三万元,这些均一次性发放到手。在城市租房方面,深圳市政府提供30万套人才住房,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可优先进行承租 。对于高端人才而言,则高达二十到一千万元的配套资助和一百至三百万万元奖励。

除了以上这几个城市,全国还有很多城市颁布不同的人才政策,并且大部分出台人才新政的城市均全面放开对学历型人才的落户限制,尤其是山东省,基本实现“零门槛落户”。另外在住房和生活方面,也都给予了合理的购房资格、补贴,租赁、生活补贴。这些措施措施能加快意向型人才在目标地落户,也能让城市未来更具发展前景和优势。

㈧ 听说寰宇天下最近对成功推荐购房的推荐人有奖励政策,是不是真的啊

是的,
寰宇天下
目前正在进行“寰宇荣耀
推荐有礼”活动,推荐人最高可获20000元现金奖励。

㈨ 谁知道关于无锡留学生在新区买房奖励5到10万的新政策详细介绍一下。

这个真不知道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