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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二手房

发布时间: 2021-10-29 19:56:56

1. 禹城高新区前油房小区35

你好,禹城市高新区富华街前油坊小区新房已经售完,目前有二手房在售。参考房价:2000元/平方米左右。具体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望采纳!

2. 山东德州禹城市五年以上第-套房二手房过户费如何计算

房产证过五年的二手房的过户税费,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为报税价的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注:以上只为房产过户的房管局及税局收取的费用,未含房产中介费、银行贷款费及小区房的住房维修基金等在内。

3. 禹城同诚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禹城同诚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是2017-08-08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理想空间孵化器生物产业基地一楼106室。

禹城同诚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1482MA3FCB060D,企业法人孙圣奎,目前企业处于注销状态。

禹城同诚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销售;房屋租赁服务;二手房交易;代办房地产测绘、价值评估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爱企查查看禹城同诚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4. 禹城二手房能用公积金贷款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5. 禹城市儒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怎么样

禹城市儒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是2016-11-22在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文化路洛北花园沿街门市。

禹城市儒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1482MA3CM6AX31,企业法人李永,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禹城市儒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营销策划、代理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二手房买卖、租赁业务;代办房屋权证,代办房屋按揭贷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爱企查查看禹城市儒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6. 在济南交的公积金在为什么在德州禹城不能用

员工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满足购房地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条件的,只有满足条件之后才可以使用,不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是不能使用的。

根据《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二、德州市行政区域外缴存异地贷款
(一)德州市行政区域外缴存异地贷款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在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贷款对象和申请条件
1.贷款对象: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在职职工,贷款前个人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不含铁路、电力、油田系统职工)。

2.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夫妻双方至少一人具有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
(3)具有合法的德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且其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以内;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其他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6)信用状况良好,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信用情况符合《德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7)采用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三)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及贷款偿还
借款人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及贷款偿还办法按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四)贷款资料
借款申请人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夫妻双方均为异地缴存的应同时开具)、《单位收入证明》(以上可在中心网站上下载,也可窗口领取)。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居民户口本(集体户的提供加盖公安部门印鉴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或开具户籍证明)原件;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为单身的,由单位出具单身证明,并由本人写书面保证(丧偶、离异的还应出具死亡证明、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购房资料: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协议、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采用置业担保方式的还要出具《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
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购房所在地、缴存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所涉及城市的《房屋权属证明》。
5、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委托银行查询打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6、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为异地缴存的职工,需提供在购房地正常缴纳公积金的联系人两名,并提供其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五)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从中心网站下载或贷款受理窗口领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加盖缴存地住房公积管理机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为异地缴存的职工应同时提供)、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单位收入证明》。
2、开具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缴存所在地、购房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所涉及城市的《房屋权属证明》。
3、借款人持以上证明及(四)中其他贷款资料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受理窗口提出贷款申请,由贷款受理人员初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由贷款受理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个人开户申请表》,交由业务窗口申请开户。
5、开户成功后,由贷款受理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审通知书》。
6、借款申请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并提供贷款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抵押手续。
7、贷款受理人员录入贷款信息转复审人员审批。
8、受托银行根据放款通知与借款人及配偶签订《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