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为什么说使用现金购房风险比较大
买一手房找大开发商(以后办证有保证)买二手房找准中介(保障产权无纠纷)。
② 买房前要交认筹金这些风险你要知!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都会看到一些楼盘推出的“认筹两千抵两万”,“认筹5万享82折优惠”等宣传语,一般情况下,在开盘前,开发商未了蓄客,都会让购房者缴纳一定的认筹金,才有资格在开盘的时候进行选房,那么缴纳认筹金金有哪些风险是需要了解的呢?
开发商为什么搞认筹?
大部分开发商在开盘前都会组织认筹活动,其实我们都清楚,这是开发商在筛选客户。对开发商来说,搞认筹活动有以下几种好处:
1、筛选优质客户。优质客户不仅体现在支付能力上,也体现在支付意愿上。
2、预测开盘效果。通过认筹获得的客户一般都是优质客户,认筹数量决定开盘数量。比如通过几个月的蓄客,获得2000个认筹客户,最后开发商可能只放出500套房源。
3、认筹能获得一笔流动资金。每人几万块钱的认筹金,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一笔无息贷款。大开发商可能不在乎,小开发商可是比较在乎的,总之这笔钱能起到周转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你不想买房,或者没选到满意的房子,认筹金是可以退的。只不过退认筹金的时间不算短。由于认筹活动早已成为行业规律,对于购房者来说,你有两个选择,真正想买房子的,还是应该交;没兴趣的就别交。不过大部分购房者可能是在交与不交之间摇摆,这个时候就要考虑以下风险:
1、开盘时间不确定。一般开发商组织认筹活动时还未取得预售证,开盘时间掌握在他们手中。在上涨周期中,开发商倾向于捂盘涨价。如果你能判断这一点,最好把认筹金退回来,选择其他楼盘,如果你不选择退认筹金,几个月后开盘价可能超出你的支付能力。
2、搞清楚交认筹金的先后顺序和选房的先后顺序是否挂钩。这个问题可以向销售核实,如果跟选房的顺序没关系,倒不如晚些再交钱。认筹前会有一个验资,这个可以参与一下,没啥损失。
什么时候交认筹金最划算?
1、看准了项目,应该每天上当地的住建部门网站查看备案情况。
2、开发商开盘前必须完成备案,备案后就得尽快开盘。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项目的名称和开发商商业推广的名称可能不一致。一般问题不大,关键词一致就行了,比如项目开发商、项目地址。
3、项目备案公布后,开盘也就快了。此时你应该尽快给销售打电话交认筹金,特别热门的项目不一定能行。
4、备案信息不只是让你交认筹金这么简单,你还可以从中看到项目的土地年限、项目性质、每套房子的备案价。
对于大部分项目而言,只要备案未公布,认筹都不会停,不必理会销售所谓“认筹最后一天”的说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2-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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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买房三大风险,你注意了吗
二手房交易流程较复杂、需要的时间长,且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那么,买二手房之前,应该注意哪三大潜在的风险呢?
一、产权风险
产权风险是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风险,比如:
1.交易对方并不是产权人,或者不是完全产权人。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比对房产证和身份证来确定,前提是房产证真实有效。如果不能辨别真伪房产证可要求中介或自行前往建委核实。
2.如果是有多名共有产权的二手房,注意交易对方如果没有取得产权人的授权,是不可以出售该套房的。
3.对于仍处于还贷中的二手房来说,有不少房主要求使用购房者的首付款支付剩余贷款,从而解除房屋抵押状态。其实购房者好建议他们选择中介的垫资服务,因为购房者的资金一旦交付给房主,并不能确保首付款是被用于支付剩余房贷,也就是说,被挪用的风险很大。
4.谨慎购买特殊产权房屋。市场上有不少非普通商品房,比如经适房、已购公房等。这类房子大的问题是产权不完整,购房者如需购买此类房产,需要要求业主取得完全产权并达到上市条件。
买房
二、资金风险
1.产权确认完毕后,就到了资金交付阶段了。二手房交易中,为了避免房主拿到首付款后玩失踪,建议购房者一定要选择资金服务。
2.除了首付款外,房屋过户完毕后一些生活费用也需要交割清楚,比如物业费、水电燃气费等,购房者可以截留一部分尾款,待这部分资金结算完毕后再支付尾款。
三、房屋质量风险
房屋质量问题比较复杂,比如是否是凶宅、房屋是否漏水、是否有过突击装修掩盖质量问题。细节问题好找个有经验的朋友帮你参谋,另外,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可以找对门业主或物业了解,凶宅这个问题一般会了解。
买二手房虽然可以拎包入住,还能享受现成配套,但上述三大风险一定要注意,才能避免之后的各种纠纷。
④ 个人买房需要交纳风险抵押金
经纪服务公司(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除了国家规定的中介服务费以外,无权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贷款手续是二手房交易中的正常程序,中介公司有义务协助购房客户办理;
什么押金???闻所未闻!!现在没有一个银行要求客户支付风险抵押金!!!
你有权拒付!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开发商也没有这个款项,我第一次听说!要求对方开具收款名目为风险抵押金的发票或者收据且需要加盖开发商公章,保留凭证,去住建我或房管局投诉他去!!!!
⑤ 购房诚意金的法律问题和注意事项有哪些
诚意金在我国法律上面并没有规定,是市场的自然产物,诚意金表示买方原意以一定的条件购买。
诚意金是开发商在消费者看房时,为了促销而要求消费者先行缴纳费用的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法保证消费者的买卖风险,是一种强迫消费者接受的霸王条款。诚意金是在当事人签订购房合同之前由房产商自己主张的,仅是表明双方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向,但对合同的具体内容并没有明确具体的一致意思表示,此时合同尚处在要约或要约邀请阶段,仅具有订约意思表示或预付款的性质,由此可见房产商并不能保证如约履行合同。因此,开发商收取的诚意金并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因没有合法依据而获得的不当利益属于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
签订购房定金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内容: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合同签订时主体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三、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付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五、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视为交付。
六、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七、明确款项的性质,最好标明“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
如果合同中的款额未明确款项的性质,未写明“定金”字样,双方容易发生争议;如果写成“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若合同条文又无明显约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质,则不具定金效力。
八、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在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并且合同中应约定主合同成立后,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还是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未能订立合同的过错方将承担定金罚则的风险。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十、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终止条款
应明确约定定金合同解除、终止的条款。如没有关于合同解除、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条款,致使终止合同的条件不明确,将造成签订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难的现状。因此,有关合同解除、终止和提前终止的条款应力求细化、全面。
⑥ 什么是购房意向金,应该如何处理购房意向金
购房意向金也叫购房诚意金,购房诚信金,它不是定金也非订金,严格上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来说是指购房者从是中介公司订购自己看中的房屋而向中介公司支付的,并委托中介公司送交房屋卖方签收,若卖方签收后即转化为房屋买卖的定金的,款项多少并不确定。
二、如何处理购房意向金,购房意向金可以退吗?
在二手房的买卖居间服务实践中,意向金转为定金的议价方式,已经成为行业惯例。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中并无“意向金”的概念,导致在二手房买卖法律实务中,由于“意向金”所产生的纠纷居高不下。那么我们该如何对待购房意向金呢,如何防范意向金给我们带来的风险呢?笔者认为,主要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意向金转为定金的约定。实践中,买方与中介在委托购房协议书中约定意向金之时,一般会约定意向金转化为定金的条件,一般不外乎经中介居间,卖方同意按照委托房款成交,即转化为定金。但这样购房者就处在被动的位置上,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权利,购房者最好在意向金合同书中注明,中介在向卖方转付意向金之前,必须再次取得买方另行出具的书面同意书,否则中介的转让行为无效,造成的损失由中介公司承担。
2、关于买卖合同不能达成时意向金的处分约定。意向金的收取和处分规则要由双方约定,约定的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购房者需要遵守。但是购房者在交纳意向金时就要注意交纳了意向金,与卖方谈不拢时,意向金如何处分,是转化为定金还是转为中介费,就很重要了。提醒各位购房者,交纳意向金可以,但是要约定一旦买方没有看好房子不准备购买时,意向金就要如数返还,不得作为中介费用罚没。
3、购房意向金可以退么,意向金的罚没规定是否合法呢?《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第四百二十四条至四百二十七条的内容对此做了规定。有的中介会约定买方一旦交付了意向金,和卖方见了面洽谈后意向金就转化为中介费用。这种意向金条款是违反法律规定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中介居间不成不得罚没意向金。所以意向金是可以退回的。但是这必须是在意向金转换为定金之前,否则,就应该按照有关定金的规定处理。
⑦ 贷款买房为什么有风险保障金呢
抵债的房屋必须确认债权归属,了解清楚后再权衡购买,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⑧ 什么是购房意向金如何避免给付意向金的法律风险
那么购房意向金是什么意思呢?购房意向金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来说是指购房者从是中介公司订购自己看中的房屋而向中介公司支付的,并委托中介公司送交房屋卖方签收,若卖方签收后即转化为房屋买卖的定金的,款项多少并不确定,一般从五千到五万都有,北京和上海大部分公司都称为意向金,深圳或广州一般称为诚意金,但都是指同种性质的款项。 笔者在此要提醒的是:购房意向金在卖方签收前,还是可以主张收回的;但在卖方签收后即变成了买卖定金的性质,基本上不可随意收回。如果买方不购房意向房屋的话,卖方有权拒退。 笔者有幸曾经历京、深、沪三地几家大型房产经纪公司法律文书及管理制度的改进和修订,就意向金来说,在各家房产中介公司收取购房意金时,大部分都会签署购房意向金合同书,名称不尽完全相同,但内容大同小异,这个合同书其实是购房的买方与中介公司之间委托合同或居间合同,如果是双方的,则内容一般是买方授权中介在符合条件时有权将意向金转付给卖方,自卖方签收时即转为购房定金,并受定金罚责的约束,还有一些中介公司合同版本中还设计的卖方签收为定金的收款收据,但是买方需要注意的是,因为这样一条委托转付意向金的条未,若买方反悔,将可能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