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限购令的取消执行
2014年6月26日上午,在呼市正式放开限购之前,南宁、天津、无锡、温州等18城已明确发文或表态限购政策已做调整。此外,福建、杭州、长沙等地破限传闻频出。
很多城市为了整体经济发展,破限的要求非常迫切,除一线城市和超1000万人口城市外,预计30个以上城市将在年内取消限购。
截至2014年7月21日,明文取消或调整限购的仅有南宁、呼和浩特、济南等3市,占比7%;二,无明文但放松的有:天津、宁波、福州、衢州、南昌、成都、厦门、乌鲁木齐等8市,占比17%。三,传言放松但实际并未放松执行的城市有6个,共35城市无变化,占比76%。
南沙
广州市、南沙区国土部门均表示无调整政策,仍严格执行限购令,继2014年5月佛山高明传出放松限购的消息后,之前曾多次传出政策变动消息的广州南沙,前晚再次网传将对澳港人士松绑限购政策的消息。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州仍然没有政策调整,南沙区国土分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区暂未有任何对“限购令”松绑的探讨。因此,南沙仍继续执行“穗六条”的限购政策,暂定外地人士个税或社保缴费年限为5年内连续缴满3年,限购1套住房,包括外籍人士和港澳人士。
苏州市
2014年7月21日下午,苏州市90㎡以上住房全面放开,90㎡以下仍是按照以往政策执行。已开始执行。
这是自2011年3月苏州限购令执行以来的首次调整。不过,尽管苏州限购松绑,但“限贷”仍然存在。这意味着,无论是苏州本地户口购买第三套房源,或是外地户口(无社保)购买苏州90㎡以上房源都需要全款买房 。
海口市
2014年7月2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指出,“从即日起,海口市中止执行商品房限购政策,不再要求购房者提供住房套数证明。”
无锡市
2014年7月24日,无锡市发布公告称(2014年7月26日)起对该市限购令政策惊醒调整,即取消90平米以上(含90平米)住房的限购政策,90平米以下住房继续执行限购。
西安市
2014年7月26日消息,西安市将从7月28日起取消60平方米以下住房限购政策,这意味着西安市从2011年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有所放松。
按照西安市2011年2月25日正式出台的楼市“限购令”,已拥有1套住房的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在西安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西安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西安市辖区内向其售房。
杭州
2014年7月28日,杭州主城区140方以上(包含140方)放开限购,萧山区、余杭区限购全面解禁。 18时30分,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官方发布内容:杭州房地产市场总体平稳,但住房供求的区域性、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经研究,报市政府同意,2014年7月29日零时起,购买本市萧山区、余杭区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购买主城区140平方米及以上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需提供住房情况查询记录。
温州
2014年7月29日下午温州市住建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温州放开住房限购政策,在房屋交易登记时不再核查现有住房情况。在外温州人和新温州人在温购房享受与温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该政策从发布会后起即开始实行。温州还将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落实首套房贷款优惠。
合肥
2014年8月2日起,购房人在合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时,无需提供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
浙江金华
2014年8月1日,据浙江省金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消息,金华住建局今日晚间发布通知称,将自即日起市区暂停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太原
2014年8月4日,太原市从当日起调整该市限购令政策,不再对购房人的房屋套数进行限制,外地户口居民购房时亦无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郑州
2014年8月9日晚上20点整,郑州市房管局表明经报请上级部门批准,自即日起,在郑州市市内五区、郑东新区购买住房时不再需要提供住房套数证明以及居住、纳税和社保等情况证明。
昆明
2014年8月11日,昆明市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从今日起,居民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在办理签约、网签以及房屋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居民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证明”。这意味着,继长沙、佛山、郑州等城市,昆明也解除了房产限购令。
哈尔滨
2014年8月16日,我国最北省会城市哈尔滨全面取消限购,购房者将不再受到套数限制。
南京
2014年9月21日,南京市政府正式发文全面取消住房限购!即日起购房不再需提供新购住房证明。
武汉
2014年9月23日下午,武汉市房地局召开内部会议,会议以书面形式传达:武汉将于明日全面取消限购。至此持续三年的限购时代在武汉结束。
天津
2014年10月18日,天津发文取消限购,购房无需核查住房情况。
松绑限购
“限购限贷”是为了阻碍房地产市场发展而生的,但当时间来到2014年9月23日,“双限”的威慑力明显下降:先是呼和浩特“引领”松绑限购大潮,再有四大行疑放松房贷,面对下行不断的楼市,左边限购解禁,右边房贷被松,这分明是在助力楼市走过严冬。
虽然中央从来没有下发命令放开限购,但继苏州、无锡、徐州限购松绑之后,坚挺了三年零七个月的南京房产限购也成为历史,目前只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三亚6座城市仍坚持着限购政策。不过,数据显示,今年1-8月,全国商品房和住宅销售均价分别为6411元/平方米和6010元/平方米,同比维持下跌,跌幅分别为0.7%和1.1%,与上月跌幅基本持平,可见,松绑限购作用有限。
Ⅱ 郑州市对开发商违规限购政策卖房如何处罚
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发布通知,披露《郑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这份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的文件中,对开发商未批先建、无证预售、强制交房等行为,根据其违法程度轻重,列出详细处罚条款。
关注2:强制交房类
重重重拳出击,谁敢不验收备案?
房屋质量涉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千秋大业,马虎不得,不备案就交房,处罚力度也颇为严重。
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且看分级表格:
我们最后分析一下,事实上,不难发现zf实际上已经下了壮士断腕的决心来控制房价上涨:
1、土地财政不复存在。土地财政就如同一个脓包一样,必须早日挤破,从而倒逼产业结构升级、经济改革。
“限地价、竞房价”政策已经快两年了,郑州出让的那么多土地,尤其是北龙湖,相比政策出台之前,得少卖多少钱啊!
ZF都“自断财路”了,开发企业还想在房价上做手脚,偷偷涨价,ZF能答应吗?
2、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必然形成。在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之前,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经济是无奈做法,也是最见效的。今后,房产税、租购并举、多渠道供给、多渠道保障……都是属于长效机制。今天的调控局面,在将来,将会是一种常态化。
3、购房者无需饥不择食。在实际交易中,不少置业顾问称,现在ZF把房价打压住,强制不上上涨,一两年后财政顶不住了,调控自然解除,到时候房价会迎来报复性上涨。
实际上在全国来讲,上半年全国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发布近200次 ,比去年同期多出65%。限购、限贷、限离、限售、限价、限签、限商……指不定以后还有更多的限X。
越来越严的政策环境下,哪来的勇气说放松呢?因此,消费者无需为了抢在限购松绑前而饥不择食的买房。
附《郑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全文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3.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4.在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 万元以下罚款。
5.建设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未及时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监理单位未向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7.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预售行为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轻微违法表现情形“向买受人收取预付款或认购款、定金、排号费、发放VIP 卡等其他形式的预付款,发现后能立即改正,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
①全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5 万元罚款;
②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其中三个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5.5 万元罚款。
③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两个(含两个)以下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5.9 万元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符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轻微违法表现情形“向买受人收取预付款或认购款、定金、排号费、发放VIP 卡等其他形式的预付款,发现后未立即改正;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①全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6 万元罚款;
②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其中三个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7 万元罚款。
③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两个(含两个)以下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7.9 万元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符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严重违法表现情形“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①全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8 万元罚款,
②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其中三个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9 万元罚款。
③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两个(含两个)以下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10 万元罚款。
④不配合执法的,或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或其他应从重处罚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10 万元罚款。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1)轻微违法行为:符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轻微违法表现情形“向买受人收取预付款或认购款、定金、排号费、发放VIP 卡等其他形式的预付款,发现后能立即改正,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
(2)一般违法行为:符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一般违法表现情形“向买受人收取预付款或认购款、定金、排号费、发放VIP 卡等其他形式的预付款,发现后未立即改正;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5%以下的罚款。”
①全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1%以下的罚款。
②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其中三个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1%以上0.3%以下的罚款。
③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两个(含两个)以下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3%以上0.5%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符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严重违法表现情形“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①全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5%以上0.6%以下的罚款。
②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其中三个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6%以上0.8%以下的罚款。
③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两个(含两个)以下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已收取的预付款0.8%以上1%以下的罚款。
④不配合执法的,或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或其他应从重处罚的,处罚标准:没收违法所得,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的罚款。
9.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10.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11.暂不能开工的空地,超过三个月未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Ⅲ 汽车限购政策松绑,你的购车梦想有望提前实现!
各地政策陆续松绑,放宽限购成趋势
3月20日,广州原则通过《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提出购车补贴、竞价奖励、新增巡游出租车指标和优化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等措施。广州市工信局表示,优化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的方向是增加中小客车指标。
3月24日,浙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杭州有序放宽汽车限购措施。
3月26日,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车指标的配置公告》。公告中表示,2020年将会一次性增加2万个小客车指标。杭州成继广州之后,又一落实放宽限购政策的城市。
与此同时,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也已发布专题调研报告,建议实施汽车限购的城市加快放宽限购指标,包括有条件解禁新能源汽车限购。这一连串的政策释放,都在传递一个讯息,汽车限购解绑,真的开始了!
政策利好提速购车计划,3款小型SUV推荐年轻购车者
在这个“始于颜值,忠于内涵”的时代,当下年轻当道的主力消费群体,从只关注性能,向道路通过性、智能化、空间感、舒适感等多方面辐射,当然,价格也是重点考虑因素。毕竟不差钱的,还是少数。如果你正考虑购入一部小型SUV,不妨考虑以下3款推荐。
最后来说下继承了96年极速血统的全新名爵ZS,车身长度4323mm,宽度1809mm,高度mm,轴距2585mm;45L油箱容积,行李厢容积值359-1187L。采用全新180DVVT自然吸气发动机,匹配爱信最新一代6AT变速箱。
基础扎实的名爵ZS,在智能方面堪称一名优秀课代表。BOSCHL2级自动驾驶技术,可以实现驾驶员短时间的脱手,还升级至全新一代斑马智行系统3.0版本,全面接入饿了么等应用,搭载支持中英文混合识别的人工智能语音系统3.0;同时支持智慧加油、智慧停车ETCP多种功能,实现全维度、沉浸式的汽车智能出行体验。
为了与个性的你更加匹配,全新名爵ZS新增了Trophy版本,与家族现有的Trophy版车型一致,车身采用了大量黑化处理,例如前格栅、前唇、外后视镜等,都采用了高亮黑的材质,运动氛围更加到位,必须是街头最靓的仔。
厂商指导价:7.88万-11.28万
今天推荐的3款小型SUV,可谓各有所长,吉利缤越动力不错,本田CR-V,品质依旧、“三围”出色,以及全能型选手全新名爵ZS,相信总有一款写着你的名字。快去了解所在城市的最新购车政策吧,期待朋友们成为新晋车主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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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是哪座省会城市部分区域取消限购了
从2016年底到整个2017年,全国各大城市的楼市调控政策一波又一波,目前,很多城市的房价已趋于平稳,有的地方楼市成交量大幅下降,这让大家真实体会到,房子真的不能炒了。
然而,1月5日晚间,兰州市的一则取消部分限购通知震惊全国,而在1月3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市物价局在回复网友提问时表示,2016年11月份(合肥出台“限价令”)之前拿的高价地,未来上市时售价全都不受限制。
通知提到,此次出台的政策是为落实住建部提出的有关要求。那么到底是什么要求呢?2017年底,住建部会议提出,“抓好房地产分类调控”是2018年重点需要做好的工作之一。针对各类需求实行差别化调控政策,同时,库存仍然较多的部分三四线城市和县城要继续做好去库存工作。中国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认为,在兰州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此次的调控政策属于完善调控,有利于消化一手房库存。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解读称,出台限购政策时,兰州房价并未大涨。他认为,西北地区,只有西安楼市热度需要以限购来调控。
Ⅳ 受疫情影响,限购政策或将“松绑”
随着疫情的拐点出现,我们仿佛看见了一丝胜利的曙光,2月16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一文中提出了“要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的要求。
北上广深限购政策有望“松绑”
在本次疫情之前,有关部门曾经多次发文建议限购省市地方政府取消限购措施,或者放宽、优化限购管理措施,但效果不明显。此前,国内共有8个省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杭州、贵阳以及海南省)实行汽车限购措施。其中,贵阳市于2019年9月率先取消了限购。广州、深圳和海南省也在2019年增加牌照配额,但北京、上海、天津和杭州四个城市没有放松。
我们可能会觉得每天道路拥堵时导致汽车限购的主要原因,可是在我国人均汽车的保有量并不算高,虽说人口密度很高,但是不及日本等国那么夸张,我们的政府完全有能力去治理好拥堵的现状。虽然限购城市面临治堵和治污两大难题,但可以预见的是,取消限购的政策仍将在2020年影响限购城市的举措,进而影响汽车市场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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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限购松绑=楼价要涨恰恰相反!
上周末广东佛山出台的“人才住房政策”,至今仍在不断发酵,有人将此解读为“限购政策松绑”,更有甚者解读为“楼价即将触底上扬”的标志。
真是这样吗?本刊评论员认为,恰恰相反。
这项政策的出台,正意味着楼市趋于常态化,未来不再有暴涨的可能。
就政策本身来说,这其实就是一项不折不扣的人才政策,是城市间一触即发的“抢人大战”的缩影。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中国人口增长率创下自1962年以来的新低,意味着中国人口增长即将迎来“刘易斯拐点”(即劳动力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虽然地铁里仍然挤满了人,但是“缺人”的焦虑早已袭来。
要抢人,还要抢高端人才,才是佛山“人才住房政策”的潜台词。
其实,佛山近几年在“抢人大战”中战果不俗,最近三年佛山人口年增速从0.43%一下子跃至3.25%。不过,对于高学历人才的吸引,佛山仍不及广州、深圳、珠海,所以,刚出台的“人才住房政策”可视为“抢人战略”的高配版——抢高端人才。
当然,人来了,对城市各方面都是利好,楼市如果因此而受惠,也不过是沾了“抢人政策”的光。
反而,对中国房地产市场来说,人口的变化是一头最大的“灰犀牛”。有人称之为房地产“最大的利空”,从长期来看,买房的人越来越少,是需求端的巨大危机。
未来20年,人口的持续流动将决定各地楼市的基本面。人,愿意去哪个城市,哪个城市才有希望;人,愿意在哪个城市停留,哪里的楼市才有未来。而房价暴涨,不仅毫无可能,更不被允许,这是一件毋庸置疑的事情。
Ⅶ 最近全国各地楼市限购松绑,房价好像又要涨了吗
房价的上涨必然的,是适应通货膨胀进行的调整,只要是在稳步中进行的上涨,就是健康的楼市。总的来说,多地放松调控的政策是一样的:一是尽量放松对远郊区的调控。官方说法是:人才引进计划,而不是政策放松管制。
在新一轮的房地产市场中,城市政策的放松与城市政策的调控如出一辙,表现为多元化和降温,随后的多元化正在慢慢地补柴。放松调控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推动房价飙升,而是为了让政策严格控制下的异常房地产市场慢慢回归市场状态。也就是说,政府严格控制的不是房价上涨,而是“暴涨”而继续上涨的自然增长也符合通胀市场。
Ⅷ 虚晃一枪的“限购松绑”,背后的事儿耐人寻味
撰文|谢天爽
诸如此类的办法还有不少可以借鉴,当然这些方法都是长期目标,短期内很难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但是相比于盲目政策松绑,为追求短期经济回笼,而不考虑长期经济稳态和城市交通问题。
我更希望舍弃欣欣向荣的短期增长,换来更加健康、稳定的购车、用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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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越来越多城市松绑,全面取消限购还有多远
持续发酵了几个月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仍是阻挡当前汽车行业发展的一股强劲的黑暗力量,汽车行业何时能回到正常发展轨道,仍不得而知。在这样一种供需极度紧张的状态下,呼吁推出相关救市政策的声音此起彼伏,其中声音最大的就是限购松绑。
3月24日,商务部官网上发布了一条“北京上半年再释放不少于10万个新能源购车指标”的消息,瞬间点燃了汽车市场渐趋熄灭的那把火,汽车股票集体大涨4.62%。但是第二天,商务部官网就撤下了这条消息,并公开致歉,称该消息是因工作不慎被放到网上,而有关刺激汽车消费的想法未经研究论证。
汽车限购松绑其实不只是政策问题,也是社会问题,这背后有很多复杂的因素需要考虑到。促进消费固然重要,但是不能为了达到一个目的,创造出更多新的问题,这样市场只会陷入更杂乱无序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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