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共建房屋樓頂天面如何劃分使用權有何法律依據
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權利。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也就是說,樓頂住戶可以要求其他住戶分攤維護費用
Ⅱ 在物業公司做什麼事
針對提問的問題公正公平的做如下回答:
一、什麼是物業?
物業是指小區內業主購房時公攤的設備設施、綠地、場地等區域(產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物業公司的性質:
物業公司是經工商行政、房地產部門審核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自主經營的以贏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公司。
物業公司的出售的商品是無形的服務商品。和業主之間是買賣關系。
三、物業公司的經營范圍:
物業公司是按物業服務協議內容向全體業主提供公共的物業服務,業主應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交納物業費,業主不能強求物業公司提供服務協議以外的無償的且超出法律規定違法或侵犯它人權力的服務。
四、全體業主應加強的自身的公共自律意識:
小區內業主應加強自身公共意識,遵守業主公約和小區管理規定,加強維護小區內的公共秩序安全等公共意識並以身做責,也應該聽從物業公司對服務協議范圍內的管理要求。不可一唯的把責任推給物業公司。
全體業主應該把交納物業費視為對自己的房屋進行二次投資的理念,積極溝通、配合、支持、理解物業公司的服務工作,物業公司服務和業主應共同做好小區的和諧共建。
五、物業公司的權力:
1、物業公司不是保險公司,社會安全是國家公安部門的職責,社區以及物業公司是配合部門。
2、物業公司不是行政執法部門,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
3、物業公司應當即時提醒、告知相關國家法律法規定要求的物業事項,及時阻止業主防礙公共安全的事件,並及時報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處理,不得自己違法處理或引起侵犯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六、業主應加強對國家法律法規的學習,了解相關物業方面的法律規定,首先做到自己不要去違犯國家有關物業管理規定的事情,在以上基礎上業主才能和物業公司處在同一平台上溝通發展,才能建設出一個和諧穩定融洽的物業小區,才能打造出業主和物業公司雙贏的局面。
Ⅲ 嘉興市共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嘉興市共創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01月24日,主要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物業管理(憑資質證經營)等。
法定代表人:龍海鷹
成立時間:2005-01-24
注冊資本:5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40300000439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嘉興經濟開發區320國道與廣穹路交叉口物資調劑市場B3區209號
Ⅳ 如何做好共建和諧社區
1、提高服務質量,想要構建和諧社區,提高服務質量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設立一些居民服務點,方便居民們聯系,同時可以解決居民們在生活中的一些需求,在社區服務中盡量熱情。
2、人人有責,構建和諧社區是需要每一個人出力的,而不是說只有工作人員出力就可以的,在生活中與鄰居相處的時候可以不用那麼斤斤計較,嚴格遵守社區的要求和制度,為了構建和諧社區出一份自己的力量。
3、通過開展活動來向人們傳遞相關概念,在構建和諧社區的過程中,可以放棄直接進行勸說來讓居民了解一些相關概念,可以選擇在過節的時候舉辦相關的活動,這樣既會顯得熱鬧,也傳遞了相關的概念。
4、社區環境,既然是構建和諧社區,就要整頓好社區的環境,在一些設施方面,以及一些環境的死角,可以加大力度整改,同時,為了更好的改善大家生活的環境,應該把居民們都發動起來。
5、安全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構建和諧社區的時候,要盡量做好社區的安保工作,減少被偷盜,被搶劫的可能性,對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可以定期進行培訓,以便與讓人們回到家的時候是安心的。
6、建立屬於自己社區的文化系統,每個社區都應該有屬於自己的文化系統,特別是現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之後,人們對文化的要求更高了,所以,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建立一個屬於自己社區的圖書館,方便人們閱讀,也可以設置一個器材室,方便人們運動。
Ⅳ 小區共建配套商業用房產權歸屬問題,有哪些條款,是否在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里呢
只能找開發,產權問題要看開發商原先如何申請報批的
Ⅵ 我住5樓一樓私自把住宅樓改成共建我拒交物業費可以嗎
一樓違規與物業有何相干?以不交物業費來脅迫物業公司管一樓是你的想法,物業公司只要上門勸阻並且向當地政府部門報告了,物業已經作為了,物業就沒有什麼錯,物業公司不是政府執法機構,沒有權力執法一樓的違法行為,物業費與一樓違法行為是二回事,不交物業費不可以,如果物業公司起訴法院要物業費,你沒有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