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開發商先借錢給買房人付首付款,後拿出已還款借款協議為由不交房怎麼辦還款時開了收款收據
開發商為了搞促銷把你給套住了!但首先要弄清楚,借款和買房是兩碼事。只要你交版了首付,並定期支付按權揭款,開發商沒有理由不交房。不交你還可以向當地政府部門一一住建局投訴。
但有一點要說明的是,借款也是要想辦法還的。
⑵ 開發商墊資付首付款違規依據
你好,為你解答,望採納!
根據2010年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規定,「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即國務院明確規定了購房者購房時需交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此為國家對於購房首付款、限貸的政策性規定。
而在法律實務中,由開發商墊付首付款是否有一定的依據呢?實際上,墊付並非法律概念,法律上有借款合同、指示交付或債務承擔等概念。墊付,根據文義解釋,一般是為他人向第三方墊付,沒有債權人為債務人向自己墊付之說。而開發商為購房者的墊付可能涉及三種類型的法律關系:①借款合同,即開發商借款給購房者、購房者再將借款交給開發商;②第三人代為履行,即開發商作為第三人根據購房者的指示將款項交付給自己,代購房者履行債務;③債務承擔,即開發商作為第三方為購房者承擔購房者對開發商的債務。
首先,對於借款合同,因開發商即是房地產買賣法律關系中的債權人,同時又向購房者借出部分首付,借出的款項又需要給開發商自己,因此,開發商名義上墊付首付,但實際上並未墊付。
因借款法律行為系實踐性法律行為,需要實際交付借款才會產生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後果,因此,為實際交付借款的,借款行為並未生效。開發商所享有的債權,本質上還是房地產買賣合同所確立的債權。並不存在一個真實、有效的借款法律關系,也不存在所謂的墊付。
其次,開發商根據購房者的指示將款項交付給自己,開發商不屬於第三方,很明顯不屬於第三人代為履行的情形,不會產生實際履行的法律效力。換句話說,即實際上此時也不存在墊付,購房者沒有付足首付。
再次,債務承擔,是指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債權人、債務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轉讓債務的協議,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承擔的法律現象。即必須存在一個獨立於債權人、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而開發商為購房者承擔購房者對開發商的債務時,並沒有一個獨立的第三人存在,因此也不構成債務承擔,不產生債務承擔的法律效力。此時,所謂的墊付不成立,購房者仍然沒有付足首付。
因此,開發商所謂的「墊付」僅僅是開發商以「墊付」之名義,讓購房者先達到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條件,出具一份虛假的首付款足額交納證明,進一步辦妥銀行貸款,以達到資金回籠的目的。而首付實際上並未依照國務院對於首付比例和限貸的規定付足。換句話說,開發商是以一種在法律上並不成立的「墊付」托辭,先與購房者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而實際上卻規避了國務院規定的首付比例和限貸政策。
這種行為極有可能被司法機關認定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無效行為」,而一旦認定為無效的,則合同自始無效,法律後果是開發商返還購房款、購房者退房。從銀行的角度來看,這種行為還可能被認定為「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無效行為」。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的過程中,因需要開發商出具購房者已付清全部首付款的證明,但由於開發商「墊付」的因素,購房者的首付款實際並未付清。如後期購房者未能按期償付按揭貸款,銀行除按照一般的程序拍賣抵押物外,還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開發商因開具虛假證明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⑶ 首付款不夠,可不可以跟開發商商量分兩個月交首付款
首付款可以和開發商協商,如果差的少可以考慮跟開發商借一點啊。如果差的多可以先預定,但必須首付交齊才能簽合同這個是肯定的,不然貸款和證件辦不了的。希望可以幫到您,望採納!
⑷ 地產商免費借款半年付首付要注意什麼
不管是全款買房還是貸款買房,首付都是一筆巨款。對於很多上班族來說,可能要攢好幾年才能攢齊一套房子的首付,每一分錢都是辛苦錢。為了在城市裡買一套房子,也是花費了半條命。我們都知道看房後第一道程序是交首付款,並不只是將錢交給開發商這么簡單。交首付也有很多學問,如果不注意可能你的錢給出去了,房子卻沒有收到,得不償失,已經有很多人上當了。別再被開發商忽悠了!交首付錢需要注意5個方面,現在知道還不晚。
不論是從難易程度還是金額上來說,買房都不是一件小事情。沒有經驗的人別再被開發商忽悠了,看完後可能會對你有幫助。交首付前要注意的5個方面,你學到了嗎?
⑸ 開發商說首付借他們的錢來申請貸款合法嗎
你好,這是有這種做法的,但是你要在規定時間之內還完首付,不然就會成為高利貸
⑹ 想退房我交了首付款8萬,有5萬是開發商借的,總共13萬。鑒了購房合同,但還沒和銀行簽,我可以退嗎
如果你買的是期房,在選訂房源後先交納訂金,對方會給您收據。之後通知你付首付並辦理銀行按揭手續,這個時候開發商會讓你簽預售合同,如果是現房則是買賣合同。在合同中雙方履行的義務都在上麵包括違約程序等等用來制約雙方保證雙方合法權益的。你必須在合同上簽字另外由出售方(開發商)蓋章。你需要簽4本(一本是由你保留,一本是銀行做貸款時要用得,一本是過戶時需要,還有一本留底)。所以沒有購房合同是不合理的,你買了房子連合同都沒有,產證也沒有那我請問你用什麼來保證你自己的權益?
⑺ 借了地產公司分期首付開發商不放款怎麼辦
開發商抄主張的滯納金是過高襲的,法院一般不會支持。如果開發商一定要收取高額滯納金,建議發函給開發商,並按照本金加銀行利率6%的標准匯入開發商賬戶,這樣可以避免後續的違約責任,讓開發商再無其他借口不履行義務。如果開發商自身有過錯或者違規,你也可以進行反制。斗爭從來沒有固定套路,訴訟不是唯一途徑,只要能解決問題而且是合法的,任何方法都是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