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區物業公司主要做些什麼事
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有的建築物、設施、設備、場所、場地進行管理。
物業管理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委託合同進行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活動;
廣義的物業管理應當包括業主共同管理的過程,和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進行的管理過程。
(1)物業主要做什麼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款:
第四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業服務企業雇請保安人員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保安人員在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時,應當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第四十七條
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義務由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約定,但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條例和管理規約的規定,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
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五十四條
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
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② 物業是做什麼的
一般來說,物業管理服務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通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公共性服務,也就是指公共服務。
物業管理服務(公共性服務)主要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與管理;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管理;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管理;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與綠化管理服務;物業區域內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協管事項服務;專項維修資金的代管服務。
③ 物業都負責什麼
基本內容按服務的性質和提供的方式可分為:常規性的公共服務、針對性的專項服務和委託性的特約服務三大類。
1、公共服務
是指物業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是物業管理企業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務。主要有以下8項:
(1)房屋建築主體的管理及住宅裝修的日常監督;
(2)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
(3)環境衛生的管理;
(4)綠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門做好住宅區內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6)車輛秩序管理;
(7)公眾代辦性質的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
2、針對性服務
是指物業管理企業面向廣大住用人,為滿足其中一些住戶、群體和單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項服務工作。
①日常生活類;
②商業服務類;
③文化、教育、衛生、體育類;
④金融服務類;
⑤經紀代理中介服務;
⑥社會福利類;
3、委託性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在實施物業管理時,第一大類是最基本的工作,是必須做好的。同時,根據自身的能力和住用人的要求,確定第二、第三大類中的具體服務項目與內容,採取靈活多樣的經營機制和服務方式,以人為核心做好物業管理的各項管理與服務工作,並不斷拓展其廣度和深度。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公共建築及其設備、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項目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物業主要做什麼擴展閱讀:
在我國,物業管理的發展主要基於四個方面的因素:
(一)是住宅建設的迅猛發展,大量住宅小區的投入使用,要求除了對房屋進行維修外,還必須對附屬物、設備、場地、環衛、綠化、道路、治安等進行專業化管理,以保持新建小區的完好,發揮其整體功能和綜合效益。
(二)是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房管體制已完全不能適應,而物業管理從體制上克服了房改後形成的多個產權單位多頭、多家管理,各自為政、扯皮推諉等舊管理體制的弊端。
(三)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政府對住宅環境、社區服務直接負責的辦法,已經不能適應形勢的變化,一個由業主自治與物業公司專業化管理結合,由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經營型管理和有償服務,使管理得以以業養業、自我發展、良性循環的新體制日益顯示出其優越性。
(四)是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對居住環境和社區服務的更多的關注,使得物業管理的好壞已經成為居民選購住房考慮的重要因素,物業管理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
④ 物業一般是做什麼工作
物業管理的范圍比較廣泛,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房屋的維護與修繕管理,這是房屋物業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設備的維護管理保證房屋及設備在正常狀態下適用,不因不合理設施、不正確的使用造成損害,保持房屋及設備的完好。通過房屋及設備、設施的修繕延長房屋及設備、設施的使用年限,減少自然淘汰。充分發揮房屋及設備的效用,做到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綠化管理。制定和實施管區內的綠化管理條例,為產權人、使用人提供一個溫馨、優雅的生活環境。
3、衛生管理。為產權人、使用人提供一個高品質的衛生環境區域,滿足產權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
4、治安管理。包括對房屋建築及其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產權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管理,制定並落實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
5、車輛交通管理。對小區的主要通道,停放車場地及設施的管理。
6、公用市政設施管理。進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郵電、通訊等市政設施的委託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關費用。
7、違章建築的管理。配合違章建築主管部門,對違章建築進行舉報監督管理。
8、多種生活服務。進行公共樓道、樓外道路及公廁的保潔清掃,垃圾清運等常規性服務;開辟夜間收費停車場、收費農貿市場、旅遊服務、養花種苗出售等經營性服務。為產權人、使用人提供方便,增加收入,彌補管理經費的不足。
⑤ 小區物業一般都做什麼
物業管理中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是物業管理企業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和服務。主要有以下8項:
(1)房屋建築主體的管理及住宅裝修的日常監督;
(2)房屋設備、設施的管理;
(3)環境衛生的管理;
(4)綠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門做好住宅區內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6)車輛秩序管理;
(7)公眾代辦性質的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
(5)物業主要做什麼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的原則:
基本原則
(一)權責分明原則: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的權利與責任應當非常明確,物業管理企業各部門的權利與職責要分明。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一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物業的產權是物業管理權的基礎,業主、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是物業管理權的主體,是物業管理權的核心。
(二)業主主導原則:業主主導,是指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以業主的需要為核心,將業主置於首要地位。強調業主主導,是現代物業管理與傳統體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區別。
(三)服務第一原則:所做的每一項工作都是服務,物業管理必須堅持服務第一的原則。
(四)統一管理原則: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只能成立一個業主大會,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五)專業高效原則: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統一管理,並不等於所有的工作都必須要由物業管理企業自己來承擔,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並委託給他人。
(六)收費合理原則:物業管理的經費是搞好物業管理的物質基礎。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的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按有關規定進行約定。
收繳的費用要讓業主和使用人能夠接受並感到質價相符,物有所值。物業管理的專項維修資金要依法管理和使用。物業管理企業可以通過實行有償服務和開展多種經營來增加收入。
(七)公平競爭原則:物業管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產物,在市場經濟中應當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機制,在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時,應該堅持招標、投標制度,委託方發標,一般要有3個以上的物業管理企業投標,招標要公開,揭標要公正。
(八)依法行事原則:物業管理遇到的問題十分復雜,涉及到法律非常廣泛,整個物業管理過程中時時刻刻離不開法律、法規。依法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文書,是物業管理的基本依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