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鄭州市玖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鄭州市玖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04月04日,主要經營范圍為物業管理服務等。
法定代表人:王志恆
成立時間:2014-04-04
注冊資本:5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1012200002802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鄭州市中牟縣祥瑞中心花園
❷ 鄭州市物業管理協會屬於什麼單位
是行業協會,說是民間組織法人,有政府部門的背景,是事業單位,主要是做物業行業規范要求發文件,物業企業會員管理,物業職業上崗證培訓繼續教育管理等,對房地產管理沒實權,只不過物業公司又多一個婆婆而已。
❸ 在鄭州注冊物業管理公司需要的材料和流程
物業公司都是從三級開始
三級公司的工商注冊和一般公司是一樣回的,可以到工商局答去詢問,
但是想要取得三級資質就要符合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以上;
2.物業管理專業人員以及工程、管理、經濟等相關專業類的專職管理和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5人,工程、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3.物業管理專業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4.有委託的物業管理項目;
5.建立並嚴格執行服務質量、服務收費等企業管理制度和標准,建立企業信用檔案系統。
根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六條
新設立的物業管理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冊所在地直轄市、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資質: (一)營業執照; (二)企業章程; (三)驗資證明;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五)物業管理專業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和勞動合同,管理和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和勞動合同。
❹ 鄭州有地方投訴小區物業的嗎
你這個事情恐怕找物業管理部門沒用。
按照你說的,你們是學校自建的家屬院,物業是學校安排的。按照你這個說法,房管部門是管不了的,你可以找教育管理部門投訴,比如教育局。
❺ 河南省鄭州市物業費收取標准
鄭州市物業費標准:
1、一級收費標准:1.00元/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2、二級收費標准:0.75元/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3、三級收費標准:0.50元/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4、四級收費標准:0.35元/平方米(已包含稅、費)。
(5)鄭州物業辦擴展閱讀: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❻ 鄭州有哪些物業公司
鄭州高地物業公司
地址:鄭州市 鄭州市冬青街
鄭州市物業公司
地址:版河南省.鄭州市銘功路權81號
太極物業公司小區
地址:鄭州市商城東路138號
興亞房地產物業公司
地址:鄭州市經五路附近
布瑞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物業公司
地址:鄭州市華山南路
鄭飛物業公司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
河南環宇物業公司
地址:鄭州市西里路48號608
鄭州仁和物業公司
地址:鄭州市嵩山南路附近
電話:(0371)68875390
河南省英特物業公司
地址:鄭州市 鄭州市豐產路東段
電話:(0371)65717767
鄭州市政物業公司工程分公司
地址:鄭州市鄭汴路張庄泵站
物業公司房屋賃買賣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市轄區
電話:(0371)63289910網路地圖
本數據來源於網路地圖,最終結果以網路地圖最新數據為准。
❼ 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
對於每位業主而言,物業的重要性自不言語。但是,對於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了解的人並不多!小編今天為大家列出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全部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發布部門:河南省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發布文號: (2007年11月1日鄭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 2007年12月3日河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批准)
發布內容:
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關聯法規: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築及其附屬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物業進行的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本條例所稱業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權人。
本條例所稱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承租人或實際使用人。
本條例所稱物業服務企業,是指依法取得獨立法人資格、具有相應資質,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物業管理活動。
第四條 物業管理應當按照房地產開發與物業管理相分離、政府指導與業主自治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實現市場化、專業化、科學化管理。
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物業管理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物業管理的協調機制。
第六條 市、縣(市)、上街區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區(不含上街區)房地產管理部門按照本條例規定的許可權,負責本轄區內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城市規劃、建設、市政、園林綠化、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價格、民政、公安、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共同做好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協調本轄區內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之間的關系,協助房地產管理部門做好本轄區內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應當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活動進行指導與監督,並依法調解本轄區內的物業管理糾紛。
第二章 業主、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
第八條 已領取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人為業主。
新建商品房已交付使用但未進行房屋權屬登記的,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記載的買受人,在物業管理活動中視為業主。
第九條 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應當綜合考慮物業的共用設施設備、建設規模、社區建設等因素,按照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的原則確定。
第十條 已建成物業,其管理區域已經形成且無爭議的,可以繼續作為獨立的物業管理區域。
尚未劃分或者確需調整物業管理區域的,由縣(市)、區房地產管理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劃定或調整,並向業主公告。
第十一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成立一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區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成立業主大會:
(一)商品房屋出售並交付使用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商品房屋出售並交付使用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且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滿十二個月的;
(三)商品房屋出售並交付使用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不足百分之三十,但首套房屋交付使用已滿二十四個月且業主總數在三十人以上的。
已出售公有住宅和非住宅物業,應當逐步成立業主大會,實行規范的物業管理。
第十二條 符合業主大會成立條件的物業管理區域,由縣(市)、區房地產管理部門會同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協調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以下簡稱籌備組)。
第十三條 籌備組成員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代表、居民委員會代表、轄區公安派出所代表組成。其中,業主代表應不少於成員總數的二分之一。
籌備組組長由居民委員會代表擔任。籌備組成員名單應當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告欄內公告,公告時間不得少於七日。
籌備組工作所需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四條 籌備組成立後,應當做好下列工作:
(一)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
(二)擬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草案和管理規約草案;
(三)登記業主有關資料,並確認業主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數;
(四)確定業主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名單草案;
(五)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其他准備工作。
籌備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
籌備組應當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十五日前,將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事項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及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應當配合籌備組開展工作。
建設單位及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向籌備組提供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名單、物業總建築面積、分戶建築面積、共用設施設備、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等資料。業主應當協助籌備組核對房屋權屬證明和業主身份,提供聯系方式。
第十六條 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在一百人以上的,可以以幢、單元、樓層等為單位推選業主代表參加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業主代表應當於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三日前就大會擬討論的事項書面徵求所代表業主的意見,並將經業主本人簽字的書面意見在業主大會上如實反映。
業主委託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的,應當出具書面委託書,明確委託許可權、委託期限等內容。
第十七條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應當對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和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等事項進行表決。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應當約定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序、業主投票權的確定方法、業主委員會的組成和成員任期等事項。
第十九條 管理規約應當約定下列主要內容:
(一)共有或者共用物業的使用、維護要求;
(二)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類公共費用的分擔、公共收益的分配;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7-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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