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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強行交房

發布時間: 2021-11-08 22:46:41

新房有質量問題,但是開發商強制交房,這時候怎麼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房子又不是白菜價,那是老百姓一輩子的血汗錢換來的啊。這種情況不要怕,結合其他的業主,積極的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購房和裝修是一件非常耐心和細心的事情,必要時,我們需要更多地了解一些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可以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不受欺騙。總之,大膽一點,現在是法律社會,大家都是平等的,你是正義的代表,沒有必要過分擔心。

② 怎麼證明開發商強制交房

開發商交房強制交房保留證據可以要求開發商出具書面通知;在接房的過程中進行錄音錄像;如出現質量問題應以書面形式提出整改通知並保留原件;整改合格後記錄下整改合格的時間;逾期交房業主作出退房選擇時,應以書面形式向開發商提出退房要求。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③ 新房手續不全,開發商強制交房,我收不收

肯定不收,收了以後有你後悔的時候,以後會有很多問題
一、房屋質量沒保障
開發商沒有五證,也就意味著開發商很有可能沒有建造商品房的資質,更沒有出售商品房的資格,這樣的房子很難有保障。
二、房屋屬性不明確
沒有五證,就看不到房屋的性質。開發商有意混淆房屋性質,許多LOFT、SOHO等形態的房子都是商業用地,不僅使用年限短,商用水電費用高,需支付的契稅也較高。
三、銀行不給貸款
商品房預售時,房子通常還在建設中,開發商尚未取得房屋大產證,買房人不能及時辦理產權登記和過戶,而銀行的住房按揭貸款是用交易房產的產權做抵押。
預售商品房在產權還屬於開發商時就能貸款,一般情況下是因為銀行確認房子有了預售許可證,同時要求開發商提供階段性的擔保責任,才給買房人辦理按揭貸款。
購房者買房時,開發商故意隱瞞貸款限制條款,收取購房者定金之後,便不再管購房者是否可以貸款成功,帶來直接糾紛。
四、簽訂合同無效
法律人士表示,銷售的房子如果五證不齊全,不但辦不出產權證,連簽訂的預售合同都無效。商品房實行網上合同備案操作,五證不全的房子即使買房人付了錢、簽了預售合同,也不能再房地產交易中心做網上合同備案登記。如果開發商又將房屋賣給其他人的話,就會產生糾紛。
五、造成錢房兩空
房屋屬於不動產,實行實名登記制度,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在法律上不屬於有產權的房地產,不受物權法的保護。一旦開發商出現問題,消費者必定蒙受損失
六、一房多賣
開發商愛用非正式合同冒充正式合同,經常造成「一房二賣」,使購房者長期拿不到房產證等。
開發商要是硬要交房,先協商要不就起訴他,要求全額退款,個人建議盡量不要接受房子,以後會有各種各樣的麻煩,以後不想要了賣都不好賣

④ 請問開發商達不到交房條件卻強行交房怎麼辦

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交付的規定,達不到交付標準的,業主不予接收,由此造成的違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⑤ 開發商強制交房,大多數業主接受了強制交房怎麼辦

看購房合同約定,一般會約定通知交房3個月,沒有正當理由不收房的,認為已經交房。

⑥ 開發商的期房並不具交房條件仍然強行交房違規嗎

肯定違規了,不過開發商會規避,比如讓你們簽字同意收房,其實還沒有通過驗收,但是如果不懂的話,達到一定數量的人收了房子就成了既成事實。

⑦ 開發商交房強制交房怎麼保留證據

開發商交房強制交房保留證據的方法:

1、若開發商只是以口頭形式通知接房,應要求開發商出具書面通知。

2、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去接房,同時,就自己接房的過程做一個證據保全。有錄音錄像設備的,可以把接房的全過程攝錄下來。

3、如果出現了質量問題,可以向開發商提出書面的整改通知。該通知應要求開發商簽收,自己留一份原件。整改合格後,記錄下整改合格的時間。

4、如果開發商逾期交房超過一定時間,業主作出退房選擇時,應以書面形式向開發商提出退房要求,並明確要求開發商在約定的時間內退還房款並承擔違約金。

(7)開發商強行交房擴展閱讀

開發商交房應符合的條例:

一、通常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住宅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約定條件-達到預售合同約定的其它交付條件。

二、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⑧ 開發商強行交房,該不該收房

不符合要求直接拒絕交房即可。
拒絕收房條件1、未取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的;
拒絕收房條件2、開發商無故比原合同約定延遲交樓,經購房人催告後超過三個月交房的;
拒絕收房條件3、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
拒絕收房條件4、開發商經批准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
拒絕收房條件5、合同沒有約定,且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可拒絕收房,並解除購房合同;
拒絕收房條件6、經符合資質的質量檢測機構核驗,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確實不合格的;
拒絕收房條件7、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拒絕收房條件8、不具備小區道路暢通,已接通水電燃氣暖氣的前提的;
拒絕收房條件9、不能提供有資質的測繪部分房屋面積實測數據的

⑨ 開發商達不到交房條件,強行交房

可以拒絕收房。

就商品房買賣合同而言,交付房屋並辦理協助辦理房產證是開發商的主要義務。而所交付的房屋,必須保證房屋質量已經到達交付入住條件。未達到房屋交付條件而強行交房,業主有權拒絕接收房屋,由此造成的逾期交房責任,應當由開發商承擔。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約定房屋交付的條件。

實踐中,示範版《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交付條件中的經驗收合格的理解並不一致。從業主角度出發,宜在交付條件空白處,約定以取得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證,如此可最大化保護合法權益。

交房注意事項

針對不同的房屋問題,開發商承擔的責任有區別:房屋主體有質量問題要承擔退房責任,若是掉灰、裂縫等問題,開發商要修補。如果是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條件,比如配套設施、空氣質量不合格等,購房人可先收房,然後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

在簽署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有義務向購房人出示業主臨時公約,就物業費等相關事項作出約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時出現物業費的問題,業主可據此主張權利。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交房即發證」,是三方共贏的服務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