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樓帶花園的房子是否合法
一樓住戶所帶的花園,須符合當初經規劃部門批出的《建築工程許可證》俗稱「施工執照版」所附建築圖紙,權方才有合法效力。這圖開發商有的。否則,不管是誰(包括開發商),擅自變更花園用地都屬於侵佔公共綠化,奢談不上有什麼」使用權「可私分給你。所簽署的」花園協議「之類的,都是自欺欺人的。
㈡ 一樓花園使用權有哪些
回答:如果在購房合同中明示為某一業主的使用權,則從合同約定。如果沒有明示,則為小區業主共有,任何人無權單方變更。
房產部門只對房屋權屬做登記,對花園、露台的產權不做登記。按照《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物權法》雖然規定「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但對由誰來「明示」,以及在哪裡「明示」卻沒有做明確規定。因此,一些開發商就自己來「明示」,在購房合同上,甚至在售房廣告上「明示」。由於土地權屬問題不在房產部門的職權范圍內,因此,房產部門也不知道開發商是否有權贈送露台、花園的使用權。
㈢ 開發商將小區綠地送給1樓的業主作為私家花園,合法嗎
如今不少在市民購買商品房入住後發現小區綠地被送給1樓的業主作為私家花園,為此不少業主都認為非常不合理,侵犯到了所有小區業主的合法權利。由於一些開發商為了銷售原本不好售出的一層,經常宣稱「(業主)買一樓(開發商家)送花園」。
所以僅憑開發商口頭承諾或是出具書面合同及證明,是無法對抗全體業主的公共利益,無法將全體業主的共有綠地私有化。
㈣ 開發商買一樓送私家花園,這個靠譜嗎
這個你要問清楚,是開發商幫你圍好還是後來自己圍
自己圍的話,後期的物業能不能同意,這樣要問清楚
㈤ 急急急!開發商有償收回一樓贈送花園,怎樣維權
第一,當時有沒有書面協議?沒有證物不好維權的。第二,這個有償是強制不帶商量的嗎,價格可以談判嗎?如果是強制,能否提供證據?有了這些就好辦了,找律師一告一個准,自己找消協夜可以,但是沒有找律師效果好。
㈥ 問買一樓房子帶花園,花園產權歸業主嗎(開發商和業主簽訂的有合同歸業主所有)
誤解!
1、基本常識是,商品房的用地是土地使用權出讓而來。一樓住戶的花園確是歸它獨自使用,但同一片土地,其用地性質是一樣的。合同寫「歸業主所有」只能理解為使用權而已。法規上,對土地沒有「產權」的提法,只提「所有權」、「使用權」。注意表述。
2、合同上約定的,若超出了法律約束,則是無效的。有的開發商比較幼稚,將不可以送的公用部位也在合同里許諾「送」,那是無效的條款,寫了也白寫,不能當真。
㈦ 購買一樓帶花園的房子是否合法
我家也是,收房時說的綠化部門會規劃,所以60平的位置,我開了2平方種菜,樓上業主投訴給物業,物業直接我給用腳踩平了…
我們一樓的業主應該怎麼辦呢?本來沖著帶花園才買的,現在不能使用…
㈧ 開發商要求全體業主同意一樓花園歸一樓業主使用的約定是否有效
一樓是花園還是小院?小院歸個人正常,花園得看你說的對不對了。有的開發商把小院裝成花園,等你們買房後才告訴你是小院子。作假方式太多了。不好界定,得看現場情況!
㈨ 一樓帶花園,開發商說有合同,說有使用權,但是沒有產權這樣合法嗎行政執法管嗎
開發商提供合同就沒問題,只要是合法開發的,符合規劃設計,就沒問題。退一步,綜合執法說違法,你也能依合同把錢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