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是本小區業主,沒有租車位,物業不準我的車開進去怎麼辦
既然你沒租車位,停放車輛肯定沒有和規的地方,不讓進有一定道理。如果物業沒有停車位,又不允許你進入,那就是物業的問題啦!
『貳』 物業管理對地下車位只售不租,這種做法合理嗎請法律界人士幫忙回答,謝謝
不能只憑車位只售不租來判定這種行為是否合理,要綜合分析多種原因才能判定;
1、這個要地下車位的產權屬性,如果產權是屬於公眾物業(歸全體業主共有),物業公司對這些車位的使用管理方式就需業主認可了,否則是侵權行為;但如果不是公眾物業,不是全業主共有物業,且車位產權人已授物業公司只售不租,業主就無權就專有產權物業使用處置方式有異議了,業主不能越權干涉別人的權益處理了;這點最關鍵
2、要看物業管理公合約定條款;
3、要看開發單位對車位的處理意見
『叄』 業主沒買或沒租車位物業不讓進小區,這時該怎麼辦
現在都這樣子。有地下車位的也需要繳車輛管理費,用於車位的維護、保潔、照明、停車系統的維護、設施用電等。租賃的一般費用中會含有管理費的。但是地上車位屬於利用小區共用區域經營,收益應當屬於全體業主,要首先補充維修資金的。可以將情況反映給房管部門,會有物業辦處理。最起碼也要有手續和文件備案。希望能給你參考。
『肆』 物業公司閑置的地下停車位不租給業主怎麼辦
要確定地下車位的產權還有規劃設計要求。
部分地區不允許出售,特別是有業主購買後不使用,反而浪費了資源。
產權類型屬於開發商所有的,應該首先滿足業主需要。看當地有沒有文件性的規定可以只賣不租。
希望能給你參考。
『伍』 小區車位「只售不租」,物業會不會被罰款
現在國家有新的規定,開發商不得把本小區的車位賣給外人,不得規定只售不租,應該優先租給本小區業主使用。如果物業不履行政府的新規,很可能被罰款的。
『陸』 沒租車位或沒買車位 物業不讓開車進小區合理合法嘛有什麼依據嘛
小區物業不允許沒有停車位從車主把車開進小區,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合理的,當然相信很多朋友都遇到過類似的情況,畢竟每個人的觀點不一樣,買過停車位的當然是不希望沒有停車位的進,因為會影響到他們的出行,當然,物業之所以敢這么理所當然。理直氣壯的阻止沒有停車位的車進入小區,根本的原因還是業主心不齊,把物業給慣壞的,不要和物業說那麼多,就團結起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就完了,這里就給大家講講我們小區的做法,其實你們也可以。第一,咱先說一下小區停車位,小區地面上的停車位和小區綠化,以及樓房下面的架空層都是屬於小區整個業主的,因為這些都算在業主房子公攤面積裡面的,都是花過錢的,除了小區業主以外,物業是沒有使用和支配權的。第二,說說我們小區的事。我們小區有1500戶業主,到現在為止已經入住小區六年了,六年來開發商聯合物業一次又一次的准備賣小區的地下停車位,然而一次又一次讓業主給阻止了,每次只要是一聽到風聲,開發商要賣地下停車位了,我們所有的業主就在一起商量,怎麼去阻止開發商賣停車位,最直接的辦法就是行動起來,物業把地下停車場的大門鎖住,業主就去砸鎖,鎖一次,砸一次。我們小區建有5個業主群,還選舉了業主委員會,有業主委員會挨家挨戶的給業主做思想工作,不買車位也不租車位,宣傳小區停車位是屬於全體業主的,買了也沒有產權,宣傳到位,基本是沒有業主會買沒有產權的車位的。總的來說,你去和物業講什麼國家允許這,國家允許那,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等等,人家根本就不吃你那一套,想要解決這樣的矛盾,只能是小區業主齊心,物業自然拿整個小區業主沒辦法,要不然,就乖乖聽物業的話吧!
『柒』 物業為了賣車位不再出租了怎麼辦
物業公司是服務的,應該是受開發單位的委託吧。
為了賣車位,肯定不會出租的。
當然,也不能強行要求對方出租。到開放商那裡買房子,你說不買,我能租不能,租個70年,開放商願意嗎,
車位也是開放商出資的,肯定有權決定是賣還是租。
不管怎樣首先應當滿足本小區的業主。
希望能給你參考
『捌』 物業不租給我車位 我該找哪個部門爭取我業主地下車位租用權 我該找哪個部門投訴
可以到當地住建委(局)投訴和反映,住建委(局)有物業管理科,對物業公司進行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玖』 我是本小區的業主,沒有租小區車位,物業不準我的車開進來怎麼辦
租一個唄
關於車位扯皮的事多了,至於為什麼扯皮原因無外乎是車位的產權所屬問題。
1.車位屬於房屋公攤部分,屬於全體業主
2.車位不包含在公攤內,產權所屬開發商,委託物業公司進行出租經營,或直接賣給業主。
若是第一種情況,那開發商及物業公司是違規的,按道理來講是可以起訴,投訴。但一般都沒有效果。
第二種情況,那就不用問了,不讓進有什麼辦法。
綜合考慮,如果你有停車需求,建議租一個吧,沒有其他辦法。
若想杠上,撥打市民熱線,多聯系幾個鄰居一起撥打,會有處理結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