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姆縱火案的綠城物業集團有限公司是否有責任
據報道,北京東易律師事務所律師侯德隆分析:「對於保姆縱火案,縱火的保姆涉嫌放火罪目前已經被批捕,但是對於物業公司來講,也存在失職,物業本身就有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備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等責任。」
㈡ 綠城物業回應保姆縱火案事後有保安塗改消防檢查記錄是怎麼回事
綠城物業首度回應縱火案五大疑問承認火災後,有保安員在發現漏檢消火栓後擅自塗改了消防器材檢查記錄,對此公司負有責任,與火災相關資料已提交消防部門。
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成立22年,以「真誠、善意」為靈魂文化,數十萬家庭視我為可靠服務者,信我親我,今業主遭此大難,我司受萬千鞭撻也只能靜默承受,只為未能讓我們的姐妹、孩子逃出生天痛心、惋惜!
公司上下的悲痛將在來日轉化為反思、蛻變的力量,我們要反思管理的方方面面,將目前的園區服務體系裡關於安全方面的內容充實得更完整具體,對高層防火逃生的技能組織定期的培訓,要努力讓每戶家庭每一位成員都了解逃生自救技能……
願媽媽和孩子們在天之靈,安息。
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㈢ 杭州保姆放火案中物業消防安全管理不足能否減輕莫煥晶罪責
9日上午,杭州中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莫煥晶放火、盜竊一案,認定莫煥晶犯放火罪、盜竊罪,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杭州中院表示,上述事實有經庭審質證無疑的共計63項證據予以證實。法庭還對庭審時的爭議點如放火動機和目的、有無放火故意、有無積極施救、物業設施及消防救援能否減輕莫煥晶罪責等予以詳細論述及評判。
放火罪系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我國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設定的首個罪名。放火行為一經實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數的人員傷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財產遭受難以預料的重大損失。莫煥晶的放火行為與犯罪後果之間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依法應對全部後果承擔刑事責任。
在本案中,小區物業在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不能成為減輕莫煥晶刑事犯罪責任的理由。而消防救援目的在於阻止、減弱火災的後果,不能以消防救援未達到理想預期為由減輕被告人放火罪的刑事責任。
㈣ 「保姆縱火案」物業之責不可模糊認定是怎麼回事
杭州「保姆縱火案」發生之後,該小區所屬的綠城物業就不斷受到質疑。遇難母親的哥哥在微博中公開指責綠城物業,「如果物業給力,消防措施得當,4條生命就可能得以生還,而不用在大火中苦等2個小時,最後被活活熏死。」
圍繞「保姆縱火案」,綠城物業和業主的這場紛爭,早已超出了小區范圍,成為全國所矚目的公共事件。所以,解決這場紛爭,已經不再只是業主和物業的事,作為公權部門有責任積極介入調查,還公眾一個真相,以其公信力來定紛止爭。
從杭州「保姆縱火案」中,我們也看到相關法律的尷尬。雖然根據消防法等法律,物業有保障消防安全的法定義務,但事實上,雖然住宅火災頻繁發生,許多物業對小區消防管理不善,但很少有物業為火災擔責的。所以,通過立法,進一步明晰物業在小區消防安全中的責任,特別是明確在火災事故中,小區物業的義務履行要求,這其實很有必要。
血的代價應該得到更健全的法律。
㈤ 杭州保姆縱火案一月綠城物業市值情況如何
6月22日5時許,杭州市上城區鯤鵬路藍色錢江小區2幢1單元1802室,因保姆故意縱火導致起火,4名被困人員死亡。其後,這場悲劇引發了當事人以及當地居民對作為物業方的綠城服務救援不力的質疑。
6月22日至今,綠城服務股價總體下跌。
7月17日下午,杭州市相關部門通報了對該案件的調查結果。
據杭州市公安消防局調查,物業存在消防安全管理落實不到位、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等問題。如:物業管理單位未按規定嚴格落實巡查制度,事後有關人員補填部分消防器材檢查記錄表;火災發生時,消控室值班人員中有一人未取得建構築物消防員職業資格證書,屬無證上崗;火災發生時,水泵房的消火栓泵控制開關未處於自動狀態等。
發生這么大的事件怎麼可能不影響股價,畢竟自己存在問題,才會引發市值蒸發,只有好好整改,才能重新輝煌。
㈥ 物業回應保姆縱火案是怎麼回事
6月22日凌晨,綠城物業所服務的藍色錢江小區發生慘絕人寰的放火案,烈火濃煙下一母三子未能生還。他們,是物業服務人員平時謀面、微笑、寒暄的業主,是「惟有家人最珍貴」的園區服務活動里熱心參與的「家人」,孩子們曾叫過保安「叔叔」,媽媽到管家那裡聊過天……罪惡的一把火把他們殘忍地送走了。
5、網路視頻曝光消火栓無法使用、消火栓門打不開、塗改消防巡查卡?
回答:視頻中消火栓無法使用系業主未掌握使用方法;藍色錢江住戶樓道里共有消火栓1088個,案發後我們對消火栓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少數消火栓存在巡檢遺漏、消火栓門開啟困難、業主鞋櫃等遮擋消火栓等現象;火災後,公司承受巨大非議,保安員心理壓力巨大,個別保安員在發現漏檢消火栓後擅自塗改了消防器材檢查記錄。對此我司負有責任,公司管理層將全面反思,自我整頓。事發當天即6月22日上午,消防部門立即提取了與火災相關的原始資料和原始記錄,包括電腦的、紙質的資料和記錄。與火災相關的事實和資料應該以消防部門提取的原始資料、記錄為依據。
以上說明,僅為綠城物業服務集團針對幾個普遍性質疑的回答,我們相信政府部門會做出更專業、更清晰、更全面的評判,請大家靜心等待,調查結論中如有我司責任,我們絕不逃避、推脫,一定按照法規情理,全力擔當。
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成立22年,以「真誠、善意」為靈魂文化,數十萬家庭視我為可靠服務者,信我親我,今業主遭此大難,我司受萬千鞭撻也只能靜默承受,只為未能讓我們的姐妹、孩子逃出生天痛心、惋惜!
公司上下的悲痛將在來日轉化為反思、蛻變的力量,我們要反思管理的方方面面,將目前的園區服務體系裡關於安全方面的內容充實得更完整具體,對高層防火逃生的技能組織定期的培訓,要努力讓每戶家庭每一位成員都了解逃生自救技能……
願媽媽和孩子們在天之靈,安息。
綠城物業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事情已經發生了,確實令人痛心不已。希望母親和孩子們在天堂里安好。。。。
㈦ 杭州保姆縱火案明日開庭,備受詬病的綠城物業有責任嗎
讓他破產倒閉!
㈧ 綠城回應稱保姆縱火案其物業責任非常小
綠城服務回應保姆縱火案:責任非常非常小 股價已恢復。綠城服務總裁楊掌法指出,這一事件目前已經十分明確的定性為了刑事案件,很快就會有公訴審判結果出來。而就刑事案件本身來說,楊掌法表示,綠城服務並不存在刑事上的責任問題,「我們是物業和業主之間的關系,我們是合法合規的提供服務。」
一方面綠城固然可以依靠法律讓自己的損失不至於擴大,但另一方面即便賠償存在分歧,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也應當注意相關表態對死者家屬的影響,更應考慮到此案導致的惡劣社會影響和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那麼如此表態就值得再次反思了。
希望綠城方面能多從「人」的角度考慮問題,避免再讓此事進一步傷害人心了。
㈨ 綠城物業集團回應保姆縱火案五大疑點是怎麼回事
「杭州保姆縱火案」發生的第七天,在這場劫難發生後飽受質疑和批評的杭州藍色錢江小區服務商綠城物業集團給出了答復。
綠城物業集團回應發布後,並沒有平息公眾對該案中物業、救火、消防設施等諸多細節的質疑。在一些社交媒體刷屏中,有觀點直指綠城物業集團管理存在較大的安全管理漏洞。
「杭州保姆縱火案」至今已經過去一周,目前,杭州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莫某晶(女,34歲,廣東東莞人)涉嫌放火罪、盜竊罪兩項罪名向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
除了縱火者莫某晶應當受到法律的嚴懲之外,開發商和物業在消防安全中應盡的責任再次引發公眾的關注。
對此,北京東易律師事務所律師侯德隆分析:「對於本案,縱火的保姆涉嫌放火罪目前已經被批捕,但是對於物業公司來講,也存在失職,物業本身就有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備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範服務等責任。」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做好相關的消防工作。
㈩ 對於杭州保姆縱火案綠城物業的回應有什麼看法
我不知為何看得眼眶發熱。
我以無家,唯有正義公道能讓我的悲痛片刻停息。
我存活於世,不為別的,只想要為你們爭一口氣,不讓你們白白離開,不想讓你們離開的不明不白。
唯有公道,才能夠讓我稍安。
狄更斯的《雙城記》裡面曾經說道:這是最好的時代,這是最壞的時代,這是智慧的時代,這是愚蠢的時代;這是信仰的時期,這是懷疑的時期;這是光明的季節,這是黑暗的季節;這是希望之春,這是失望之冬;人們面前有著各樣事物,人們面前一無所有;人們正在直登天堂;人們正在直下地獄。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會上天堂亦或者是地獄。
我只知道,我誓死捍衛我們說話的權力,只為獲得公平正義。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無論國家,無論公司,凡是人所在的地方,正義之火不可熄滅。
請給受傷的我們一個公道。
真的,別讓我們再失望了。
這盛世啊!!
元氣滿滿少女陸sunny的自留地 微信公眾號:少女陸sunny ID :shaonvlusun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