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物業維修基金
所謂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內梁、樓板、屋頂等)、容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所謂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內,建設費用已分攤進入住房銷售價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參考資料:http://ke..com/view/1267174.htm?fr=aladdin
⑵ 物業維修基金怎麼算
每個地區維修資金的收取標准都不同,以西安市為例:
1、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
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層住宅(配備電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層、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
(1)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收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維修資金。
3、拆遷安置房屋維修資金交存標准為:
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層住宅(配備電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層、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90元/平方米。
《西安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七十九條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專項維修資金足額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不得代收專項維修資金。
⑶ 物業維修基金
商品房--購房款的2.5%繳交物業維修基金,物業維修基金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簡稱物業維修基金,是用於住房(包括經濟適用住房和集資建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專用基金隨著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房屋出售後其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為全體業主(購房者)共同擁有。在住宅保修期後,其大修、更新、改造沒有資金來源,為了保障住房售後的維修管理,維護住房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延長住宅的使用壽命,也為了產權人居住質量得以保障,必須收繳物業維修基金。
⑷ 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準是什麼
物業維修基金收費標准:公有住房的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與購房者雙向籌集,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⑸ 物業維修基金是什麼
物業基金就是物業維修基金,物業維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儲備基金,是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期滿後大修、更新、改造的資金。
物業維修金
1、公共部位是指建築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2、物業維修基金在性質上屬於專門用於特定目的而設立的專項基金一類,即它是專門用於對物業共用部位進行大的維修保養、保值增值目的而轉向籌集、獨立核算的資金,其產權屬於全體業主。也有人將它稱為「房子養老金」。
3、維修基金是必須要交的,根據財政部和建設部聯合發布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房屋維修基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會轉到業委會去保管。
⑹ 物業維修基金什麼意思
維修基金(maintenancefund)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回業的業主為了本物答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
(6)物業維修金擴展閱讀
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業主委員會應至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設立本物業維修基金專用帳戶,並將賬戶情況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該帳戶是該物業范圍內業主繳納的全部維修基金的情況。該帳戶只能用於維修基金的存儲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⑺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標准
根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商品住房在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訂有關維修基金繳交約定。
購房者應當按照購房款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維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確定。
多層樓房、別墅一般按照購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層樓房及多層帶電梯樓房一般按照購房款3%的比例收取。售房單位按多層住宅售房款的2%、高層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籌集公共維修基金。
(7)物業維修金擴展閱讀:
現今世界各國的物權法,都有關於設立物業維修基金的強制性規定,它對建立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的物業管理體制以及維護社會的穩定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為加強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基金的管理,維護房屋產權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保障住宅正常的維修、使用,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各城市都建立了各自的住房維修基金繳存使用的具體實施辦法。
⑻ 物業及維修基金
物業費:根據當地物業公司收費標准交,收費標准都是經當地物價局審核通過的
公共維修基金:交成交價的2%或每平米幾十至上百元不等,各地政策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