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為四種模式:
第一是:獨家代理,一般是銷售公司按總銷售金額提取傭金,完成銷售
第二是:風險代理,一般是銷售公司墊付廣告費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
第三是:包銷,這里也分為真包銷和假包銷,真包銷就是直接按雙方協商的價格分期付款給開發商,假包銷和風險代理差不多,前期支付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如果在約定的銷售期內未完成事先約定的銷售指標,則保證金直接充做房款。
第四是:分銷,也就是將項目的代理權分給多個銷售公司,誰銷售成功誰提取傭金,香港這種模式用的較多
⑵ 開發商把客戶的信息透露給裝修公司屬於違法行為嗎
是違法的,但客戶都沒有去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主要是沒有切身利益的損害,只是相當於電話騷擾罷了。
⑶ 開發商買房子說的給包裝修結果不給裝了.裝修費也不給退該咋辦
是否有合同體現你說的事兒,如果沒有隻是口頭約定,那麼有什麼辦法證明開發商有這樣的承諾?那麼如果是這樣維權很難想辦法先拿到證據證明在進行下一步可以通過錄音,只有有足夠證據證明對到違約,協商不成,只能通過起訴對方來維權
⑷ 現在裝修公司都是把業務外包給其他施工隊來做嗎
並不是這個樣子的;
若是品牌公司的話,其有自己的裝修施工隊伍,也是會管得住自己的裝修施工隊伍的;只有這樣才能保證為業主的裝修做的更好,且服務業更加的好;從而得到客戶的認可與口碑,一直持續的發展下去;
若是小的公司,其可能會存在外包的現象,也就是問題中說的,把裝修的活直接外包到外面的施工隊長手中進行裝修的製作。
⑸ 地產開發商精裝修房子是否外包給家裝公司
這個有可能,而且有的開發商旗下有裝飾公司,也可以以裝飾公司名義外包出去,注意驗收質量~
⑹ 家庭裝修,業主將裝修承包給沒有資質證書的個人,勞動者拿不到工資,可起訴業主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如果屬於給裝修公司打工的,勞動者不能起訴業主,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工商局投訴裝修公司無證經營,要求裝修公司依法支付勞動者的合法工資,業主無過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九十三條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⑺ 開發商的物業,把某一個項目外包給其他物業公司,原物業人員怎麼辦
這是前期物業,開發商有權招聘,原物業人員要服從開發商的按排。
⑻ 精裝房是應該由開發商委託第三方裝修,還是應該由業主(購房者)委託第三方呢
現在的精裝房都是開發商直接裝修好,不是委託第三方裝修,那上機床房比較簡便,不要自己動手,可以直接拎包入住
⑼ 開發商把客戶的信息透露給裝修公司屬於違法行為嗎
開發商把客戶的信息透露給裝修公司當然屬於違法行為,只是這個一般是無法找到證據的,沒有證據就沒有違法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