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業公司可以對拖欠的物管費收取滯納金嗎
拖欠物業費的情況下,我們一般會比較擔心是否被起訴、是否需要繳納違版約金,權或者說滯納金,這個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的。欠繳物業費有沒有滯納金,這主要取決於業主與物業管理單位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嚴格來說,這里的滯納金本質上其實是違約金,因為欠繳物業費違反了雙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因此,如果合同中有關於滯納金的條款,按合同約定執行。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物業管理單位不得擅自收取。因此,拖欠物業費是很可能需要支付滯納金(違約金)的,具體數額需看《物業管理合同》的具體約定,一般是約定為千分之三。所以建議各位業主及時繳納物業費,如有拖欠請盡快補交。法律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准、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Ⅱ 物業管理收滯納金對嗎
物業管理收電費滯納金,如果是物業是按照電力公司的要求收取的,其收取滯納金是合內法的,如果電力容部門未要求收取滯納金,則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 物業服務企業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第四十四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託代收錢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2)物業有權利收滯納金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三十六條制定電價,應當合理補償成本,合理確定收益,依法計入稅金,堅持公平負擔,促進電力建設。
第四十四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地方集資辦電在電費中加收費用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辦法。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代收其他費用。
Ⅲ 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有權收取滯納金嗎
物業費滯納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標准取決於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滯納金的條款,則物業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比例收取滯納金。具體徵收的數額根據各個物業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需要參考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
對於新房來說,在前期物業管理中,物業服務公司會制定《臨時管理規約》進行臨時管理,規定中違約金標准往往較高。建議業主入住後,在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前,物業費滯納金的約定過程最好由全體業主事先討論決定,再與物業服務公司協商達成一致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物業費違約金是對於物業單位的一種利益保障。購房者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且合同中對於逾期繳納物業費有明確規定,就要按照合同約定的滯納金徵收標准繳納,所以在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相關條款,合理再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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