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情況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具體條件有哪些
買房後什麼情況可退房,什麼情況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一)無證售房
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購房者可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
(二)開發商隱瞞房屋抵押狀況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開發商未告知購房者又將該房屋抵押或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另外,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購房者無法取得房屋,購房者也有權解除合同。
(三)開發商延期交房,經過合理期限仍不能交房
如果開發商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時,應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未約定,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依照合同約定的金額支付延期違約金。
(四)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
在商品房預售之後,如果開發商未經規劃部門批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的,購房者有權退房並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開發商經過規劃部門批准需要書面通知購房者,沒有通知的,購房者也可以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五)商品房發生質量問題
開發商交付的房屋應當是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購房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所謂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需要經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不能僅憑購房者主觀判斷。另外,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者也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六)商品房面積誤差過大
當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約定面積與實際面積產生誤差時,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者有權選擇退房。
(七)開發商延遲辦理房產證
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
以上就是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者可以退房的幾種情況,但是要提醒購房者現實生活中房屋買賣是個很復雜的問題,怎麼判斷是否屬於可以退房的情況,怎麼收集證據,對購房者而言都是有一定難度的,因此建議購房者最好咨詢律師後再辦理退房的問題,這樣可以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0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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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開發商要求讓我退房,怎麼辦
1、簽訂了合同,只要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即為有效。開發商將來交付的房屋必須符合合同的約定。不然可以追究其責任。
2、如果現在退房,意為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具體賠償也就是一個協商的問題。
3. 開發商必須退房條件有哪些
法定條來件則是根據法律規自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綜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購房合同無效
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而開發商退還房款。從實踐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
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
主要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2、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
雖然時有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但實際中法院支持的並不多,主要是購房者對開發商存在欺詐故意與欺詐事實舉證困難所致。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盡量要求開發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並予以簽字認可。
(二)套型誤差導致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積誤差導致退房
即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達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約定具體的比例,按照有關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
4. 開發商拒不退房,怎麼辦
你應該先去建設主管部門了解政策。開發商既然說是新政策的問題,那麼你就要去核實一下,是否有這個政策,是否和開發商說的一樣。
如果開發商說的情況屬實,那麼你還真沒辦法,按照司法解釋,國家政策問題屬於不可抗力。
如果開發商說的情況有虛假成分,那麼你可以去法院起訴開發商違約,要求法院判決開發商違約,退還你的房款並給予賠償。
5. 房地產開發商什麼情況下可以強制要求退房
你所說的變壓器和輸電房是供小區使用的吧,你在購房時開發商肯定是不會告訴你的。你沒有在開發商合同約定時間內辦理按揭也是屬於違約行為,構成違約的你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當然包括退房。你現在的情況只能要求開發商給予你一定的補償。
6. 開發商能強制性要求業主退房嗎
退房只能是業主違約到達解除合同的條件,開發商才會有權讓業主退房
不能單方面的解約
或者賠償業主的損失也可以解約
7. 房地產開發商強迫購房者退房,需要怎麼補償
你好
象你這種情況,首先,他是不能強迫你退房的,只能協商進行。他違約退房要賠償合版同房價的權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給你。除此之外,他要退還給你所有已交付的房款,你已經在房屋裝備設施中所花的費用以及人工費等他都要一並全額補償給你。還有就是現在房屋市場價值已經遠超出合同價,也可以要求他給予適當補償。以上這些都可以通過協商你們私下能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提請法院判決。 你會贏的!
8. 開發商要求退房,我應該怎麼要求賠償
開發商要求退房,購房人如果同意退房,可以要求開發商:
1、返還預內付款,包括定金容;
2、支付預付款的利息。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提起貸款利率計算;
3、按照合同的約定賠償違約金。如果有定金要求雙倍返還。
《合同法》:
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