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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消防安全通知

發布時間: 2021-11-04 09:58:48

Ⅰ 消防安全告知書怎樣寫

消防安全告知書範文

按照中央、省、市安全會議和市消防安全會議的精神要求,認真吸取深圳9.20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嚴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為構建「安全文明校園」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現將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告知如下:


1、你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明確的消防安全責任,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你部門應按照學校消防劃塊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相關消防工作台帳。

3、你部門應當健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經常進行防火巡查,認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不得擅自使用和損壞消防設施,學生宿捨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堅決杜絕堵塞佔用疏散通道、在防火卷簾下對方雜物和「三合一」現象。

4、採取有效措施,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做到警鍾常鳴;積極參加保衛部門組織的消防滅火演練、疏散演練和培訓,提高師生員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到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自救逃生。

5、嚴格落實舉辦大型活動申報責任,不得在校園放煙花爆竹,不得組織燭光聚會等使用明火的活動。

6、對部門負責人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檢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實的,學院將依法給予行政、經濟處罰,對造成群死群傷或有影響火災事故的,將依法從嚴追究部門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行政、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簽名:

物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消防安全管理手冊

制定業主消防安全手冊的目的在於指導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各入住業主了解與掌握入住大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確保大廈有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現結合物業大廈情況對編制內容予以說明。
一、總承包及分包公司須知
1. 在大廈內辦公的各公司的辦公室必須每l00m2擺放兩個4kgABC型乾粉滅火器。
2. 辦公室內抽煙必須備有煙灰缸,不得將煙頭、煙灰彈進廢紙簍,以免引起火災。
3. 下班後應檢查所有的電源開關是否已關閉,以防止電源短路引起火災。
4. 各公司必須將防火責任人、管理人名單報安全管理部門備案,以便在緊急情況下便於聯系。
5. 加強對下屬員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員工在施工中出現意外。
6. 管理處有權檢查各公司辦公室的安全防火情況。
二、入住裝修須知
1. 業主入住時應向管理部門介紹所聘裝修公司的情況及主要負責人和消防安全事項。
2. 管理部門應向裝修公司派發一份《裝修守則》,要求各裝修公司在大廈施工期間必須遵守裝修守則中的各項條款。
3. 裝修公司在大廈內裝修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應到安全管理部門填寫加班申請表,待批准後方可加班施工。
4. 每天的裝修垃圾必須由各施工單位在18:00—20:00運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單位不得將每天的裝修垃圾遺留到第二天處理,否則管理部門將自行清理,其一切費用由施工隊負責。
5. 進出大廈的裝修材料和垃圾必須全部從貨運電梯運載,任何裝修材料和垃圾不得從客梯運載。
6. 施工用的臨時電線和電源開關應布置有序,不得亂敷亂設,以免遺留隱患。
7. 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應指派專人加強管理,防止易燃物品發生意外。
8. 各施工單位應加強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
三、業主須知
1. 物業大廈的各主要出入口均應由安全管理員24小時值守,若大廈內面積較大,管理部門應指派人員巡邏,以確保安全。
2. 業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員干擾,應立即打電話通知大廈安全管理部門。
3. 物業大廈每天上班時間為8:00—17:00。各業主因為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請填寫好加班表報送大廈管理部門備案。
4. 節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單位員工憑本單位的工作證登記後方可進入大廈。
5. 因工作需要向大廈外搬運大型物品時,應填寫物品放行條,待大廈管理處或安全管理部門批准後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廈內搬運或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時,應向大廈安全部門申請,待批准後方可搬入大廈,並指派專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門職能
1. 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是為業主解決在大廈內遇到的各類消防安全防範問題,是業主消防安全防範工作的可靠後盾。
2. 業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報警系統,消防管理部門應具體指導安裝。
3. 安全管理部門對所屬員工應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業主因管理公司下屬員工以各種形式做出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打電話向公司管理部門投訴,管理公司應盡快處理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 大廈的安全管理部門要經常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並定期舉行消防演習和對員工進行嚴格的救護培訓,以較全面的專業素質為業主服務。
五、火警應變措施
1. 聽到火警警報聲時:
(1)當聽到火警鍾聲響起時,表示附近可能發生火警。
(2)迅速檢查自己的工作地點及周圍是否有火災發生。
(3)消防責任人應盡快檢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險發生。
(4)消防責任人發現有危險,應組織員工有秩序地撤離大廈。
2. 所在區域未發出火警報警時:
(1)所在樓層警報沒有響,則表示火警並非在自己附近地點發生,不會有現時的危險。
(2)保持鎮定,即使沒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決定是否離開大廈。
(3)做好疏散准備工作,當接到通知或聽到所在樓層的火警警報聲響後,立即離開大廈。
(4)無任何火警跡象,請勿隨便按動所在樓層的報警按鈕。
3. 發現著火時:
(1)按動附近的火警報警按鈕,告知其他住戶並通知大廈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滅火設備滅火,切勿用水撲救電源引起的火災。
(3)如果火勢仍無法得到控制,請立即離開大廈,待大廈消防人員前來撲救。
4. 疏散與逃生
(1)保持鎮定,依照消防指揮員或大廈消防廣播的指令有秩序地從消防樓梯疏散。
(2)除照明燈光外,關閉所有電源及門窗。
(3)消防責任人須在疏散後清點所有公司職員及到訪的人數,以便協助在場消防工作的開展,如發現有職員或到訪者失蹤,請立即通知在場消防指揮員。
(4)應從消防通道離開大廈,並關閉所有防火門,切勿將防火門固定,除特殊情況外,所有人員均需離開大廈,到外面開闊地帶集合,切勿留在大廈內。
(5)切勿使用電梯逃生,所有電梯在火警警報聲響起時會自動停止運行。
(6)各單位必須負責安排疏散傷殘職員和到訪者,如果需要協助,請通知大廈管理處。
(7)未經消防指揮員或大廈管理部門人員的允許,切勿再度進入大廈。
六、大廈資料
1. 消防指揮
在公安消防隊未到達之前由大廈管理部門的最高領導任消防指揮員,待公安消防隊到場後,現場總指揮由公安消防隊最高指揮官負責。
2. 消防管理人
物業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擔負現場指揮的責任。
3. 火災報警按鈕
大廈的火災報警按鈕均附有清楚的標志,火災報警按鈕一經按動,火警鍾立即鳴響,信號即時傳送到大廈消防控制中心。
4. 自動滅火報警系統
大廈如裝有先進的自動滅火報警系統,一旦有煙霧產生,該系統立即發出警報,如果溫度達到攝氏60度以上,自動噴淋系統將會噴水,將火撲滅。
5. 太平門出口
大廈每層設有多個太平門出口以方便人員逃生。出口通道的燈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廈的應急電源,在火災發生時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統均能正常工作,以確保人員疏散時有秩序地進行。
6. 防火門
防火門能自動關閉,可以阻止火勢及濃煙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門應經常性地關閉,不能隨意將防火門打開固定。

7. 逃生途徑
在緊急情況下逃生時,切勿使用電梯,請使用最近的疏散樓梯,迅速撤離大廈,到地面較安全的地方集合。

8. 大廈消防廣播系統
大廈各樓層均裝有公共廣播系統,如遇火警發生,該廣播系統以播放錄音帶的方式引導人
員安全疏散,所有錄音帶的信息將分別以英語、普通話、本地方言播放。

Ⅲ 消防安全通知怎麼寫

通知 進入春季,由於是多風季節,一旦起火將很難控制,可能會造成重大損失,所以為了公司安全管理,提請全體員工注意: 1\進入公司即不準吸煙,若在廠區內發現煙頭,請立即踩滅扔入垃圾桶; 2\注意清潔衛生,特別是機器設備和電動工具附近,要隨時清理; 3\注意靜電,在有靜電產生的工作區域要做好防護措施,派人兼職負責; 4\設備管理部門要定期對電源\電線等進行排查,一經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 希望所有員工提高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公司會對員工進行滅火培訓,對處理問題及時有效的員工會進行獎勵,同樣對引起事故的人員進行重罰!

Ⅳ 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告知書的精神是什麼

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社會化消防安全網路。

Ⅳ 有關防盜防火通知物業怎麼寫

物業公司加強各管轄小區防火、防盜工作的通知
————通告範文
物業公司加強各管轄小區防火、防盜工作的通知提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面落實各項防火、防盜措施-各管理處接到通知後立即對所管轄的公共區域進行一次拉網式的安全檢查,特別是防火

文章來源自 房 地產 E 網

物業管理公司關於加強各管轄小區防火、防盜工作的通知
各管理處:
進入冬季以來,周邊地區盜竊事件頻發,不同程度的火災也時有發生,給業主生命財產安全帶來較大的威脅。為保證我公司管轄小區業主生命財產安全,消除隱患,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現將進一步做好各管理處當前安全工作的有關安排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安全工作,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各管理處要切實加強對防火防盜安全工作的管理,認真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確保責任到人,措施到位。管理處責任人要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理念,從思想上高度重視防火、防盜工作,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強化措施,對防火、防盜工作常抓不懈,切忌「臨時抓一抓,突擊查一查」的短期行為。
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面落實各項防火、防盜措施
各管理處接到通知後立即對所管轄的公共區域進行一次拉網式的安全檢查,特別是防火、防盜重點部位更應該嚴格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及時整改,並將隱患和整改情況上報物業中心安質分部。對現有硬體設施如防盜設施損壞的要及時向物業中心生產部或客服通報,以便維修。
三、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提高業主的防火、防盜能力
各管理處要對業主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我防範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宣傳。提醒業主妥善保管好貴重物品、現金,一旦發現火災隱情和可疑情況及時向管理處報告,並及時報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加強用火用電的管理。同時,提醒業主睡覺時或家中無人時將門反鎖,無防盜設施的窗戶關嚴實,對帶故障的門鎖及時更換,防止盜竊案件的發生。元旦、春節將至各管理處加強節日期間的防火防盜工作,並在服務小區內各單元門口粘貼關於防火防盜的溫馨提示。
四、加大執勤、管理、督促力度
各管理處督促保安人員加強巡視,警惕無關人員進入小區。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小區管控,加大監控、巡查力度,一旦發現情況,快速做出反應,實行聯動。各管理處主任要加強對小區內公共部位的防火、防盜工作的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做到齊抓共管、群防群治。
物業中心於發文即日起對各管理處小區內發生的火情、盜情隱瞞不報的每宗考核500元,不及時逐級上報的每宗考核200元。2013年1月1日起對各管理小區內發生的火情、盜情按公司的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對及時制止的火災隱患及盜情,公司將按考核辦法酌情給予獎勵。(考核辦法公司另發文)
物業服務中心

Ⅵ 物業小區消防安全檢查通知怎麼寫

物業對於轄區內的住宅小區的消防檢查需要是每日一次,不需要通知的。

Ⅶ 小區物業消防管理範文

消防工作手冊
一、臨時動火、焊割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為規范在大廈范圍內從事臨時動火、焊割作業的單位或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消防管理規則及省、市消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特製定本規定。
(一) 申請
需在大廈范圍內進行臨時動火、焊割作業的單位或個人,必須提前向管理公司提出書面動火申請,申請時列明動火作業時間、范圍、內容及操作者姓名,並承諾遵守大廈一切規定,同時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證書復印書。
管理公司接到申請後兩個工作日內審批。審批申請過程中若認為有必要,管理公司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交操作者操作證原件及消防部門的有關批文,以供查驗。
(二) 分級審批管理
根據用火的危險程度,把審批動火管理權分為三級:
1.一級動火須由用火部門防火責任人會同工程部、保安部認真檢查施工現場,定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寫一級動火申請單(重大動火項目要寫出專題備忘錄),由管理公司防火總負責人簽批後,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審批,經現場檢查確認措施可靠,逐條落實後,方可批准動火。
2.二級和三級動火必須由用火部門防火負責人制定消防措施,填寫動火申請單後,報管理公司防火總負責人批准,工程部、保安部現場檢查監督。
3.焊接和切割(簡稱焊割)屬於明火作業。公安消防管理部門規定,從事燒焊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當地部門培訓後發放的焊工證,方可上崗燒焊。
(三) 動火作業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 動火前「八不」
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措施不動火。
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凡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在高空進行焊接或開始焊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保護措施的不動火。
未配備相應滅火器材的不動火。
2.動火中「四要」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動火後「一清」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確保火種完全熄滅,留守現場15-30分鍾才能離開現場。
(四) 違反規定的處理
在大廈范圍內進行臨時動火、焊割作業的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定時,管理公司有權視甚情節輕重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1. 限時整改;
2. 責令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3. 移交消防管理部門處理。
二、裝修施工場地消防安全規定
為加強裝修施工場地的消防管理,保證裝修施工場地及大廈用戶人身財產安全,特製定此消防安全規定。
1. 施工現場須按裝修的實際面積和使用材料配備一定數量的2kg以上滅火器。配備標准:100m2以下楝2-3支;100m2以上3-4支;半層5-6支;全層8-10支。
2.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燒雜物、彎膠管等。
3. 易燃、易爆、帶腐蝕性、有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大廈內。
4. 裝修工程所需有機溶劑、油漆等只允許帶進當天裝修所需用量,當天離開時一律帶走,不得儲存、堆放在大廈內。
5. 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定,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或超負荷用電。
6. 室內布裝電線須使用絕緣導線,並穿硬塑料管或鋼管進行明、暗敷設,絕緣導線的絕緣強度應符合電源電壓要求,電源電壓為380v的應採用額定電壓為550v的絕緣導線,電源電壓為220v的應採用額定電壓為250v的絕緣線。
7. 室內裝修須嚴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難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 動明火燒焊的單位,焊動火作業前須先向管理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請,嚴格按臨時動火焊割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作業。
9. 未經申報批准,不得擅自改動觸動煙感器、噴淋頭、緊急廣播喇叭和消防栓等消防設備。
10. 室內裝修間隔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如間隔封頂、間隔內無煙感噴淋的必須加裝等。
11. 裝修施工得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出口,不得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2. 為避免施工場地粉塵過大引起煙感報警,每日施工前報經保安部同意後須用膠紙袋將煙感器包住,每日施工結束後須將包裝物取掉,恢復煙感器的正常工作狀態。
13. 每日施工結束離場前,須通知保安部當值領班到場進行室內消防安全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鎖門離開。
三、消防工作制度
為加強消防管理,確保大廈用戶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工作手冊,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消防安全委員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結合大廈實際情況,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總經理擔任防火總負責人,各部門主管為防火責任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消防設施維護管理,以保安部為主體建立義務消防隊。
1. 大廈防火總負責人的職責
(1) 領導消防安全機構,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2) 組織制定各項消防工作規章制度。
(3) 組織、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並定期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告消防工作情況。
(4)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5) 對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6) 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工作。
(7) 組織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
(8) 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9) 組織撲救初期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
(10) 調查火警事故,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2. 各部門防火責任人職責
(1) 當好管理公司防火負責人的參謀,配合防火總負責貫徹、執行消防法則。
(2) 根據消防總負責人指示,組織消防演練。
(3) 建立防火檔案。
(4) 在消防總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宣傳,檢查並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5) 負責消防工作巡查。
(6) 督促落實各項消防規章制度。
3. 各班組防火責任人職責
(1) 各班組防火責任人逐級向上一級負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對消防器材、消防設備設施實行層層承包管理。
(2) 組織員工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學習和消防業務培訓。
(3) 每日檢查自己管轄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
(4) 每日檢查器材位置、編號、數量是否相符,有無過期、損壞及丟失,及時做好記錄並報告保安部。
(5) 要求員工做好滅火器材清潔,保持外表干凈美觀,擺放整齊。
(6) 教會員工學習使用一般滅火器材及火警處理的操作技能,做到「一滅火,二搶救,三疏散,四保護」。
(7) 檢查走火能道是否暢通,消防設施是否被堵塞或佔用,及時處理或報保安部。
(8) 配合保安部做好各項防火工作。
4. 負責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的工程技術員職責
(1) 確保消防供水系統、消防栓等設備完備。
(2) 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完備。
(3) 保證煙感和溫感探測器、水噴淋噴頭、防火門、防煙門、防火卷閘、防排煙設施、消防水槍和水帶、疏散標志和指示燈等消防設施完備。
(4) 定期保養、維修大廈消防設備設施。
5. 義務消防隊
(1) 迅速行動組:由保安部當值主管、工程部系統工程師、管理部經理、部門當值保安員及工程部當值人員,管理部、行政人事部的男員工組成。迅速行動組發現火災,應進行初期火警撲救,防止火勢蔓延。不能控制的火警,應實施救火程序。
(2) 救護疏散組:由各部秘書、文員和財務部員工組成,負責搶救傷員和重要文件物資並疏散大廈人員。
(3) 保衛組:由保安部部分保安員組成。火警發生時,負責保衛大廈內重要部位及把守各通道口,防止外來者進入大廈范圍內,並帶領消防隊員到火警現場。
(4) 指揮部(組):由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保安部經理、管理部經理組成,負責火場滅火指揮工作。
一、 定期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 定期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為規范大廈的消防工作,檢查和防止消防隱患,特製定如下制度:
1.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消防安全檢查
(1) 每月末及節日前,對大廈各層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2) 檢查工作由公司消防總負責人組織,工程、保安、管理部門負責人參與。
(3) 檢查項目為各層所配備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4) 檢查各層配電房、風機房、茶水間及頂層電梯機房的電掣電器等設施設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門鎖是否完好。
(5) 檢查各層走廊、電梯廳、走火梯是否暢通,走火梯門、煙感探測器、指示燈是否正常。
2. 各層公司房間內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各公司房間內是否有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的事項。
(2) 公司房間內所使用的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3) 公司房間是否按規定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
3. 後勤區域消防安全檢查
(1) 檢查設備層各消防栓、滅火器是否完好。
(2) 檢查各機房、電房設施設備是否運轉正常,機房、電房內所配備的滅火器材是否完好。
(3) 檢查各走廊、走火通道是否暢通,指示燈及煙感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4. 檢查中發現大廈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其他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立即解決的,由管理公司出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二) 相關記錄
班組級防火安全檢查表(表3-11)

表3-11 班組級防火安全檢查表
項目

名稱 時間 星


發現隱患情況 整改情況 負責人簽名
月 日

班組檢查 一






部門分部
意 見

說 明 1. 三級防火檢查,即班(組)長和員工每天班前班後對本崗位、地段自查一次;由部(分部)防火責任人每周檢查一次,由班組長或地段防火責任人登記簽名,每星期報保安部一次;各部防火責任人每月組織有關負責人聯合檢查一次。
2. 發現隱患應立即整改,難以整改的向上級部門防火責任人報告
3. 檢查內容:應根據本崗位特點,著重做好切斷電源、清理易燃雜物、檢查是否遺留煙頭火種或其他隱患等工作
二、 消防教育培訓制度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特製定本制度。
1. 管理公司對在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每年不少於兩次。
2. 管理公司對新入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培訓率要達100%。
3. 對員工的培訓包括以下內容:
(1) 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2) 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
(3) 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4. 保安部保安員、重點崗位員工、領班及領班以上職位員工必須參加市消防協會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接受培訓的員工必須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服務不足1年者須退還培訓費。
5. 管理公司每年至少兩次對用戶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內容包括:
(1) 大廈防火工作的各項規定。
(2) 手提式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3) 消防應急通道位置及緊急情況時的疏散方法。
三、 滅火器管理規定
1. 滅火器是大廈消防器材之一,在緊急情況及消防狀態下使用。
2. 消防中心負責滅火器的管理工作,包括采購、驗收及購買、充氣計劃等。
3. 員工不得亂動、搬離或非緊急情況下使用存放的滅火器。
4. 滅火器購回後,消防中心負責在滅火器的瓶身噴注「**大廈」字樣的標志和編號,並貼上標簽註明購入或充氣日期。
5. 在每月中旬的消防檢查中,要對滅火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失效或損壞的滅火器,並在器瓶標簽上註明失效日期。
四、 消防中心工作守則
1. 嚴禁在消防中心內有吸煙、吃喝、聊天、睡覺、高聲喧嘩等妨礙工作的行為。
2. 搞好消防中心環境、設備的衛生,保持整潔的工作環境。
3. 確保專線報警電話暢通,非緊急情況不得使用報警電話;緊急情況使用專線報警時,講話要簡單、明確。
4. 未經許可,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中心。
5. 消防中心工作人員要遵守大廈和保安部的規章制度,愛崗敬業,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加強鍛煉,保證身體素質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
五、 消防演習程序
(一) 演習的目的
增強員工和大廈各公司人員的消防意識,提高對火災撲救工作的組織和處理能力,更好地了解大廈的防火制度及大廈的消防逃生路徑,提高自救能力。
(二) 消防演習的頻度
大廈的消防演習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特殊情況下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可以增加演習次數。
(三) 參加消防演習成員
1. 管理公司防火責任人及公司領導。
2. 各部門管理人員。
3. 各部門義務消防隊員。
4. 大廈各公司防火負責人和工作人員。
(四) 演習的組織
大廈消防演習的組織由管理公司保安部具體負責,管理公司其他部門配合。消防演習准備工作步驟如下:
1. 保安部擬訂消防演習方案並報公司防火總責任人批准。
2. 保安部在消防演習前兩周內對現有的保安員進行消防集訓,鍛煉隊員的耐力和意志,以達到備戰目的。
3. 請消防器材專業銷售員現場指導,使全體隊員能熟練掌握各種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 演習前管理公司組織一次消防設施設備檢查,確保大廈現有消防設備正常使用。
5. 管理公司確定演習日期和時間後,提前一周發文通知大廈內各單位,並要求各單位提供參加演習人員名單。
(五) 消防演習過程
1. 報警程序(保安部負責)
(1) 發生火警,首先把火警地點報告消防監控中心,消防中心值班人員立即通知巡樓保安或有關人員到現場確認,同時將監控鏡頭定在火警樓層進行監控。
(2) 經確認火警屬實,立即通知保安部經理或消防中心負責人,按計劃迅速召集各部門義務消防隊員盡快趕到火災現場。
(3) 總經理指揮到場人員進行滅火和救人工作。
(4) 根據總經理的命令,消防中心用緊急廣播通知需要疏散的用戶或按警鈴報警。
2. 疏散搶救(管理部負責)
(1) 負責引導人員向安全區疏散,護送行動不便者撤離險境,然後檢查是否有人留在著火房內;安置好從著火層疏散下來的人員,並安撫穩定其情緒。
(2) 疏散次序。先從著火房間開始,再從著火層上以上各層開始,安撫著火層以下暫不需要疏散用戶,使其不到處亂跑。
(3) 引導自救。組織員工引導用戶沿著消防走火梯沖過煙霧下樓梯。派人帶領不能從預定消防走火梯疏散的人員登上天台上風處等待營救,並組織水槍噴射掩護。
3. 組織滅火(保安部及義務消防隊員負責)
(1) 啟動消防水泵,備足著火層以上各層的消防用水量,鋪設水帶做好滅火准備。
(2) 關閉防火分區的防火門。
(3) 攜帶滅火工具到著火房間的相鄰房和上下層的房間通道查明是否有火勢蔓延的可能,並及時撲滅蔓延過來的火焰。
(4) 針對不同的燃燒採用不同的滅火方法。
4. 安全警戒(保安部負責)
(1) 大廈外圍警戒任務是消除路障,指導車輛離開現場,勸導過路行人及無關人員撤離現場,維護好大廈外圍的秩序。
(2) 大廈首層出入口警戒任務是不準無關人員進入大廈,指導疏散人員離開大廈,看管好從著火層疏散下來的物件。
(3) 著火層下一層的警戒任務是阻止客人進入著火層,防止有人趁火打動,保護好消防裝備器材,指導疏散人員向下一層有秩序地撤離。
5. 醫療救護(人事部、財務部負責)
部分人員組成醫療救護小組,配備所需的急救葯品和器材,設立臨時救護站。其餘人員對各自部門的重要資料和賬簿進行保護或轉移。
(六)總結消防演習的效果
每次消防演習結束後,保安部須書面總結演習效果和經驗教訓;管理部負責搜集匯總大廈用戶對消防演習的反饋意見;以上兩份總結呈報大廈防火總責任人審閱後存檔。
九、消防報警信號處理程序
1. 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員收到消防報警信號或電話報警時:
(1) 用對講機通知巡樓保安員或管理員即時到現場核實;
(2) 即時向當值主管報告,講清報警地點;
(3) 將監控鏡頭定在報警樓層監視,並將情況及時向當值主管報告。
2. 巡樓保安員或管理員接到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員呼叫後,以最快速度趕到報警地點核實,並且遵循以下規則:
(1) 報警地點在公共地方,直接進入報警地點檢查。
(2) 報警地點在寫字樓單元內,先按門鈴,向用戶簡要說明理由後,進入報警地點檢查。
(3) 報警地點在商場內,與商場管理人員一起進入報警地點檢查。
(4) 報警地點在停車場內,與停車場管理人員一起進入報警地點檢查。
(5) 報警地點在寫字樓單元且上鎖,即時報告當值主管,並留守注意觀察,等待當值主管到場後決定是否破鎖進入檢查。
(6) 報警地點在商場獨立商鋪內且已上鎖,即時報告當值主管和商場當值負責人,留守現場觀察,等待當值主管和商場當值負責人到場後決定是否破鎖進入檢查。
3. 當值主管接到消防監控中心保安員報告後,即時帶領機動人員以最快速度趕到報警地點現場檢查。
(1) 經到報警地點現場檢查,確認屬誤報,即時通知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員復位,若進入寫字樓單元內、商鋪內、停車場內檢查,需向用戶解釋清楚,致歉後方可離開。
(2) 報警地點在寫字樓單元內或商場獨立鋪位且已上鎖時,若觀察到有明火或煙,必須破鎖進入現場檢查,排除險情後加鎖,並通知用戶。
(3) 經現場檢查確認為火警後,按初期火警處理程序處理。
4. 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收到當值主管指令後將信號復位,並做好記錄。
六、 初期火警處理程序
1. 發現初期火警,在場人員應該:
(1) 即時報告大廈消防監控中心,報告內容包括火警具體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蔓延方向等;
(2) 立即利用附近的滅火器械撲救,盡量控制火勢發展;
(3) 可能情況下,關閉門窗以減緩火勢蔓延速度。
2. 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員收到現場報告後:
(1) 即時報告當值主管;
(2) 聯絡保安部主管,報告情況;
(3) 密切監視報警地點情況。
3. 當值主管收到火警報告後:
(1) 帶領消防人員,攜帶滅火器以最快速度到達火警現場;
(2) 立即指揮在場人員進行滅火撲救;
(3) 指揮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范圍內的人員使用走火梯疏散。
4. 滅火後,當值主管安排人員留守火警現場,等待公司調查。
5. 若撲救無效,當值主管即時決定:
(1) 將滅火人員撤離至安全距離內;
(2) 立即向上級報告;
(3) 進入火災緊急處理程序。
七、 火災緊急處理方案
初期火警撲救無效,火勢無法控制並進一步蔓延時,在場主管應該即時向大廈當值最高主管報告。
1. 大廈當值最高主管接到報告後:
(1) 即時召集大廈內義務消防隊員,命令義務消防隊各組負責人帶領本組人員各就各位;
(2) 向消防中心發出指令,用緊急廣播系統通知用戶緊急疏散;
(3) 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決定是否向消防局報警求救。
2. 大廈消防監控中心當值收到大廈當值最高主管指令後:
(1) 啟用消防緊急廣播,通知用戶緊急疏散;
(2) 向市消防局報警,講清楚大廈地點、起火樓層、火勢等;
(3) 將監控鏡頭定在起火樓層密切監視;
(4) 檢查電梯有無困人,若出現電梯困人,即時向當值主管報告,並利用電梯對講機安定被困者情緒。
3. 迅速行動組接到指揮部指令後:
(1) 以最快速度到達現場,組織滅火;
(2) 關閉防火分區的防火門或卷閘;
(3) 安排人員攜帶滅火工具檢查相鄰房間和上下樓層通道是否有火勢蔓延;
(4) 針對燃燒性質不同採取相應的滅火方法。
4. 救護疏散組接到指揮部指令後:
(1) 指揮用戶疏散,疏散順序先從著火層以上各開始,安撫暫不需疏散樓層的用戶;
(2) 引導著火房間或樓層人員安全疏散,隨後查漏;
(3) 引導用戶從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層,無法從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層時,引導用戶疏散到天台上風處等待營救,並組織水槍掩護;
(4) 醫療救護小組攜帶急救葯品和器械到疏散集中點。
5. 安全警衛組接到指揮部工作指令後:
(1) 清除路障,指揮無關車輛離開現場,維護大廈對圍秩序;
(2)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大廈,指揮疏散人員離開大廈;
(3) 等待引導消防局消防員到火災現場。
八、 失火事故調查程序
1. 初期火警處理完畢
(1) 對現場拍照;
(2) 留守現場;
(3) 調查事故原因;
(4) 追究失火責任人的經濟賠償責任;
(5) 向受影響用戶致歉;
(6) 做好事故記錄。
2. 火災撲滅後
(1) 保護現場,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2) 對現場拍照;
(3) 協助消防部門到場調查失火原因;
(4) 向受影響用戶解釋、致歉;
(5) 保安部做好事故記錄。
3. 常見失火原因
(1) 未熄滅的煙火;
(2)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當;
(3) 用電不當,產生火花;
(4) 電器產品不合格;
(5) 貨物長期堆積自燃。
4. 事故記錄一式二份,一分由保安部存檔,一份由行政辦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