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地產開發所建的售房部樓屬於業主的嗎
這要看售樓部復的建設位置和規劃制用途。
很多開發商為節省費用都將售樓部都建在配套會所內,(1)如果該會所的建築面積全部計入整體公攤,則該會所的產權(看清楚,只是毛坯,不包括裝修、設備和設施)應歸屬業主全體。(2)如其作為公攤僅涉及某些區域,則該會所的產權(同樣只是毛坯,不含軟裝硬裝和設備)歸涉及的某些區域業主所有。
如果售樓部為獨立建築,(1)為獨立臨時建築的,臨時期滿不能續期的應予拆除。(2)為產權建築的,該售樓部為持有該產權的人所有。
如售樓部建在公建設施內,則產權處於模糊地帶,某些地區堅持「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公建可在不影響業主使用的基礎上由開發商處置」;某些地區則由業委會代表業主共享。因此建在公建內的售樓部(主要指毛坯)一般歸強勢方所有,也就是誰先佔著,誰的話語權就大。
『貳』 小區售樓部的產權屬於業主嗎
售樓處一般都是分三種類型
1、臨時建築,這個是最常見的。項目剛剛挖大坑,回可能售樓處就先搭建起答來的。這種售樓處大多會在項目即將竣工或入住時拆除。所以這類售樓處肯定不屬於業主。
2、利用小區內的公建臨時作為售樓處。比如利用小區規劃中的會所、超市等場地,先用於售樓處,等小區建設完畢,取消售樓處時,恢復原用途。這類售樓處撤銷後,產權歸該場地的業主。如果是公共場館,則歸全體業主共有。
3、利用小區為售出的房間作為售樓處。這個很明顯了,將來誰買這套房,自然就是業主了。
還有租賃小區以外的場地作為售樓處的,比如在北京銷售三亞的房產,大多租賃某個賓館酒店的多功能廳作為售樓處。這個就不在討論范圍之內了。
『叄』 售樓部歸物業,還是歸開發商管理
歸誰管理,看產權所屬。
如果開發商沒有賣出去的話,其所有權是開發商的,由開發商決定自己管理或委託物業公司管理。
如果售樓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已包含在業主房價內),則歸屬於業主委託的物業公司管理。
『肆』 售樓處是屬於房產開發公司的么
售樓處是屬於房產開發公司的一個銷售部門,售樓處不是單獨的,售樓處它的工作范圍版就是把本房權產開發公司的房子想辦銷售出去,所有利潤都是房產開發公司的,銷售價格也是由房產公司定的,銷售員售樓有一是比例的提成,目的是鼓勵售樓人員想辦法把房子賣出去。
『伍』 售樓部判客歸物業還是營銷部有誰知道的
肯定是營銷部,物業只是管理樓宇。
不過有的物業是開發商自己的,可以代替銷售,這樣售樓部就是物業管理
『陸』 售樓處的房子屬於誰
如果是臨時售樓處,那就會拆掉。要是規劃內的,以後就會按照原來審批的樣子。
『柒』 請問房地產售樓員(即售樓小姐)所在單位直屬於開發商還是另外的房地產代理銷售公司呢
1、代理公司多一些,一般稱為經紀公司,專門做做房地產代理銷售。再就是大內一點的開發商公司有專門容的銷售部門。
2、在網上找就可以(招聘網站都有),也可以去售樓處看。如果找你那樣說(內部人士的關系戶)那這家公司離賠錢不遠了,現在房產銷售很缺人的,因為這個行業人員流動特別大。
3、開發商公司福利好一些:(1200—2000)底薪+提成(千分之1.5—千分之三)+過節福利(一般開發商公司都有假期,交五險很少給交一金)
代理公司提成高一些:(1000—1800)底薪+提成(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五)。大多數公司沒有假期,沒有福利,沒有五險一金。
4、有問題可以問,明白希望採納謝謝
『捌』 樓盤賣完後,售樓部的產權歸業主,還是開發商
如果售樓處是臨時建築,那麼產權暫時歸開發商,等期限到期後,建築是違法建築,需要拆除
如果售樓處是永久建築,而且開發商辦理了產權登記,那麼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一般都是開發商的。如果沒有辦理登記,那麼售樓處屬於全體業主,算公攤部分
『玖』 請問售樓處的銷售人員歸誰管,除了銷售經理,誰管他們
一般公司高層可以管,人事部門可以管人事相關的事務。
『拾』 售樓部屬於什麼公司性質
售樓部屬於公司非獨立法人的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