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們家房子是老房子。沒有物業。房子出現問題了,上哪裡找呢
如果家裡的房子是老房子,沒有物業的話,房子出現了問題,是公共部分的,是可以提取該房子的維修基金進行維修,但是因為沒有物業單位進行管理,那麼就應該求助所在轄區的社區居委會來旅行提取公共維修基金的手續
B. 老舊小區沒物業自己可以安門嗎
不可以。除非集體都同意。因為你那不是安裝自己行為
C. 老舊小區沒有物業,業主自己安裝的大門,消防車進不來,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拆門唄
為了救火救人,別說拆門,拆房也有啊
D. 老舊小區沒有物業,沒有手續對小區進行服務收取物業費合法嗎依照哪個法則處理
比如說收取垃圾費是正常的,其它費用不知道你那了。。。當地物業規定條例找找
E. 通州區老舊小區改造沒有物業就不給改造嗎
通州區老舊小區改造沒有物業就不用改造了嗎?如果沒有物業的話,也是可以要改造的,因為通過老舊小區的物業改造的話也是很好的
F. 那老房子沒有物業怎麼辦
老房子沒有物業不可怕,它是有社區居委會的,所以說你無需擔心,但是還專有一點要告訴屬你,現在全國都在進行整改,三公改造,全國各地所有的老舊小區都在進行整改,所以說你也根本不用擔心這個問題,一定會改到到你那裡的小區的,他們遲早會有物業統一管理的
G. 沒有物業的老舊小區怎麼管理
如果是沒有物業的老舊小區,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然後選聘物業公司,進入小區提供物業服務,同時小區業主繳納物業費用。
物業管理條例,是這樣的內容。
物業管理條例全國統一正式實行。以北京為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出台10年後,新物業管理法規《北京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從明日開始正式實行,此《條例》包含了業主大會、公共設施、物業費、停車位、小區管理等多項與業主密切相關的內容,細則共104條。
《條例》針對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難的現狀,引入了物業管理委員會組織形式,符合不具備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具有成立業主大會條件但確有困難無法成立業主大會的、成立業主大會但無法選舉業主委員會的,等相關情形,可由小區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業主、物業代表人組成物業管理委員會,推動成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委員會的任期一般不超過三年。期滿仍未成立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重新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的具體辦法,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
除了推動成立業主大會的職能外,物業管理委員會還會承擔起協商物業管理費、車位使用、公共設施管理等責任。
以物業服務費為例,《條例》規定,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人進行協商,並適時調整。同時,要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物業服務項目清單,明確服務標准和內容,行業協會發布物業服務項目成本信息和計價規則,供協商物業服務費時參考。這意味著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擁有了相對自由的議價空間,服務品質將成為物業費高低的決定因素。
小區居民較為關注的停車難的問題有望得到解決,物業服務人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設置公示欄,如實公示、及時更新物業服務內容和標准、收費標准和方式,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車位、車庫的出售和出租情況等信息。
此外,對於對於前期物業,《條例》明確了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建設單位銷售房屋前,應當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人,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具體期限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前期物業期限屆滿前三個月,由業主共同決定是否繼續使用前期物業服務人,期限屆滿,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前期物業服務人繼續提供服務。限未滿或者未約定前期物業服務期限,業主與新物業服務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H. 沒有物業的老舊小區誰負責
一般社區會負責,也就組織幾個人打掃衛生,然後每戶交一點衛生費。最多再有幾個看大門的。到頭了
I. 老小區沒有物業會怎樣
不會怎樣,很多老舊小區都沒有物業。
社區和街道會行使部分的物業責任。
J. 老舊小區無物業怎麼辦12345
物業企業是個微利行業。
老舊小區因為管道、線路等陳舊老化以及設計上的缺陷,使物業企業在入駐的前期必須要花費大量的費用來改造舊小區,而舊小區一般業主入住率很低或者都是老年群體居多,因此物業企業在風險因素的考慮上,肯定是很少有同意進入老舊小區的,你就算找12345也沒用。
另外現在的老舊小區改造主要還是看政府的對當地民生的重視力度,是重建輕管還是重民生。
而現在目前的房地產行業來看,當地政府都開闢土地和房地產都紅了眼,很少顧及到民生的。
說多了沒用,還是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