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發商是指什麼
開發商是指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開發商的資質往往與開發商的資回金實力(注冊資金)、開發答項目能力有直接的關系。開發商包括的種類有:房地產開發商、軟體開發商、游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根據建設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企業條件分為一、二、三、四四個資質等級。
㈡ 開發商是什麼
開發商,就是具有房地產開發資格的企業,一般叫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商通過購買土地,規劃建設,再把房屋銷售給購房者,這個過程就叫房地產開發。開發商通過銷售與開發投入的差價視線商業利潤。
建築老闆只是負責房屋修建的企業,是開發銷售的環節之一。除此之外要有規劃設計、銷售和物業管理等。
㈢ 房地產的開發商是指什麼
買地皮的商家就是房地產開發商。
比方說你買了一塊地皮,打算在這里蓋房子,你就是房內地產開發商容。有人幫你設計了房子,他就是設計商。你不可能一個人蓋房子吧,你要把工程承包給一個建築公司,這個公司就是建築承包商。現在一般的建築承包商都沒有那麼多的正規工人來蓋房,就找幾個農村的施工隊,施工隊里都是臨時工,也就是民工。
㈣ 房地產公司就是開發商嗎
這些公司都是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商也就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的俗稱或簡稱
房地產開發企業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指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
1.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分類
按房地產開發業務在企業經營范圍中地位的不同,可將房地產開發企業分為房地產開發專營企業、兼營企業和項目公司。
2.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設立條件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3)有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注冊資本。房地產開發企業是資金密集性企業,對其注冊資金的要求高於一般經營性、勞務性、中介性的企業。目前建設部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等級不同規定了不同的注冊資本要求。這有助於扼制房地產開發領域過於嚴重的投機態勢,降低房地產投資風險,保障交易安全。
(4)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房地產開發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經營活動。開發商擁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系為保障開發項目產品的安全及開發中其他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實現的必要條件。目前,建設部按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等級不同規定了不同的專業技術人員要求。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設立程序
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經過以下程序:
(1)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予登記。
(2)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後的1個月內,應當到登記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備案。
上述規定主要為協調企業設立中,一般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與特殊行政管理(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的關系。
4.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房地產開發是一項需要巨額資金投入的經營活動,如果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過低而投資總額過大,勢必造成其投資風險巨大,給投資者、其他經營者及消費者帶來巨大風險隱患。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5.房地產開發的分期投資額與項目規模 有些房地產開發項目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期開發,這時若分期投資額過小而分期項目規模過大,也將給其自身和他人帶來巨大風險隱患,往往不能保證開發項目順利完成。因此,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期開發房地產的,分期投資額應當與項目規模相適應,並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按期投入資金,用於項目建設。
房地產開發企業賺錢..怎麼說呢,中國的房地產行業就屬於這種情況。一個開發商,拿到一塊地,蓋起房子,賣掉,賺進一筆利潤。這筆利潤實際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從拿到地開始,土地增值而獲取的利潤;另一部分是開發團隊辛辛苦苦規劃,設計,施工,銷售,服務而獲取的回報。我們把土地增值帶來的利潤叫PL,把開發工作帶來的利潤叫PD,一個房地產項目的總利潤叫P,那麼,P=PL+PD 中國當前房地產行業被列入暴利行業,盈利水平高,實際上大部分是土地增值帶來的。有不少項目蓋了房子還不如不蓋房子,只賣地賺的錢多(當然,國家政策不允許倒賣土地,但現實中,通過轉讓項目公司等方式實際存在土地的倒賣)。
老總錢多當然也是因為企業規模及效益影響,其實不光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老總,哪個大公司老總錢都不少哦呵呵
㈤ 開發商是干什麼的
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房地產開發商、軟體開發商、游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
開發商這個名詞屢屢撞擊公眾視野——因其既承載著城市建設的光環與榮耀,又備受大眾對其財富價值觀的質疑性解讀。而一個有責任、有誠信、有思想的開發商必須面對時代、面對社會、面對公眾作出自己的價值判斷和行動回應。
現在針對樓盤涉及到的開發商的比較多。我們也常寫成kfs. 就房地產開發商來說: 房地產開發一般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即開發商),以贏利為目的投資開發房地產項目,從立項、規劃、土地出讓或轉讓、拆遷、建設、到銷售等一系列經營行為。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條對房地產開發下的定義是指在依據本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基礎建設,房屋建設的行為。房地產開發項目有住宅、別墅、商鋪、寫字樓等等、現市場上提到的所謂商住兩用的物業其實是指開發商以住宅為目的進行立項,但在設計以及建設階段將其建設成為可作為寫字樓出售的一種類型的物業。房地產開發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 前期的准備
前期准備工作主要包括由計委對房地產項目進行立項審批,規委對項目進行規劃審批,進行設計施工,土地出讓或轉讓等。此階段的主要工作是取得項目開工建設的一系列許可證和取得項目建設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我們所說的五證中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都是在這個階段取得的。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由於開發商支付土地出讓金的時間不同,取得的時間也不盡相同。在房地產開發中,土地的取得是最重要的。現階段,土地的取得有兩種方式:劃撥和出讓。劃撥是指國家將土地無償劃撥給使用人使用,劃撥出讓的土地由於未向國家交納土地出讓金,不允許作開發利用。一般都是劃撥給國家機關、學校等單位使用。出讓是指與國家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交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目前的房地產開發除經濟適用房外,都屬於這種方式。同樣,如果要在劃撥土地上進行開發,也要交納土地出讓金,將劃撥土地轉為出讓土地。出讓的土地由於其用途不同,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相同。主要分為: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等。
2、 建築施工階段
建築施工階段是開發商委託建築公司進行項目建設的階段。該階段是房地產開發的重要階段。在本階段,為了更快的收回成本,回籠資金,實現贏利,開發商通常在建築階段採用項目預售的方式對物業進行銷售。
3、 銷售階段
銷售階段是開發商出售商品房,回收資金實現贏利的階段。一個項目銷售的成敗決定著開發商的根本利益。銷售分為預售和現房銷售兩個階段,預售即通常所說的期房銷售,是指開發商在建設工程竣工之前進行銷售,現房銷售即開發商在取得《竣工證》或竣工驗收合格文件後進行銷售。由於預售可以提前回收資金,目前開發商大多採用此種銷售方式。
預售條件: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 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條 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開發經營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城市、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現售,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現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已通過竣工驗收;
(五)拆遷安置已經落實;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經落實。
㈥ 發展商是指什麼與開發商有什麼區別
1、發展商:指負責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並籌資建設的房地產公司。
2、開發商主回要就是答找項目,簽地皮,辦理相關手續和對樓盤進行建設等。
3、發展商主要是負責樓盤推廣和規模擴建等事務。
4、投資商就是對項目進行考核,認為有投資潛力就進行投資開發,以期回報。
5、房地產開發商即是普遍我們所講的蓋房子的公司而投資商只是指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行業的,並不一定就是蓋房子,可能只是購買一些房產物業來進行投資 購房當然也就是與房地產開發商有關系了。
6、特別情況就是,如果先有投資商買下房產,再轉賣出來的話,也就是二手房買賣,那這個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就是跟投資商有關系。
㈦ 發展商是指什麼 與開發商有什麼區別
對於不太了解房地產相關行業的普通百姓來說,可能會認為發展商、開發商、投資商是指一個概念,其實不然,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商與開發商、投資商等存在本質的區別。一般來說,發展商是指負責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並籌資建設的房地產公司,主要是負責樓盤推廣和規模擴建等事務。
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房地產開發商、軟體開發商、游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房地產開發商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初級階段,即項目籌建及營銷。
發展商與開發商、投資商的區別:
開發商是以銷售為盈利模式,而發展商是以長期的租賃或投資收益為盈利模式的(一般都是商業地產),開發商是發展商的初級階段,真正有實力的公司才會去做發展商,因為從長遠來看,土地是升值的,投資或租賃收益才是最穩定的回報方式。開發商主要就是找項目,簽地皮,辦理相關手續和對樓盤進行建設等。投資商就是對項目進行考核,認為有投資潛力就進行投資[1]開發,以期回報。
房地產開發商即是普遍我們所講的蓋房子的公司而投資商只是指將資金投資於房地產行業的,並不一定就是蓋房子,可能只是購買一些房產物業來進行投資 購房當然也就是與房地產開發商有關系了。 特別情況就是,如果先有投資商買下房產,再轉賣出來的話,也就是二手房買賣,那這個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就是跟投資商有關系。
總的說來,發地產發展商與開發商、投資商都屬於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最為中心的行業之一,都以房地產相關工作為盈利工具,但是從事的工作內容及盈利模式又存在一定的差異,需要從業者去慢慢揣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05-1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全面及時的樓盤信息,點擊查看
㈧ 開發商和建設單位是一個概念嗎
不是
開發商是一個名詞,是某個項目的第一承擔人。包括很多種類:房地產開發商、軟體開發商、游戲開發商等某品牌的開發商,但無特殊說明一般指房地產開發商。
建設單位是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組織、督促基本建設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設投資的基層單位。一般表現為:行政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編有獨立的總體設計和基本建設計劃,是基本建設法律關系的主體。
(8)也就是開發商擴展閱讀:
建設單位職責
(1)應負責建設工程項目工程檔案和資料的管理工作,並設專人進行收集、整理和歸檔。
(2)在工程招標及與參建各方簽訂協議或合同時,應對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的編制責任、套數、費用、質量和移交時間等提出明確要求。
(3)必須向參與工程建設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資料,原始資料必須真實、准確、齊全。
(4)由建設單位采購的各類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建設單位應保證其規格、性能、質量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並保證相關施工物資資料的完整、真實、有效。
(5)負責組織、監督和檢查參建單位工程資料的形成、積累和立卷歸檔工作;也可委託監理單位檢查工程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並對規程規定應簽認的工程資料簽署意見。
(6)收集和匯總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立卷歸檔的工程檔案。
(7)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范圍的工程檔案,建設單位在組織竣工工程檔案進行預驗收。
(8)列入城建檔案館接收范圍的工程檔案,建設單位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內移交城建檔案館。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建設單位
網路-開發商
㈨ 房地產商和開發商有區別嗎
開發商是個大的概念。可以開發房地產,也可以開發旅遊地產,商業地產。工業地產等等。我們常說的房地產主要集中在民用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