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潮州王」的「三宗罪」!
17日,廣東省潮州市原政協主席湯錫坤,因涉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在廣州中院開庭。
湯錫坤被指控受賄金額摺合人民幣1731.3萬元、港幣803萬元、美金4萬元,致國有資產損失上億。
博士注意到,去年9月的《廣東黨風》雜志曾發文透露他的外號——「潮州王」。
那麼,湯錫坤到底收受了哪些人的賄賂?又如何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呢?
博士注意到,在7月初,汕頭商人鄭烈城受審,披露了相關細節。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底商人管楚彬為了湯錫坤一直以來對公司項目的關照,湯錫坤安排鄭烈城到「翠湖綠洲」項目做現場管理,之後,湯錫坤與鄭烈城約定於項目結算後,各分一半利益。2013年,該公司董事長管楚彬指使他人分兩次共轉賬五百萬元人民幣至鄭烈城賬戶,鄭烈城將其中250萬元取現交給湯錫坤的妻子李某。
據湯錫坤的證言稱,2008年一次飯局中,管楚彬提出想讓湯錫坤的兒子湯某去他佛山南海的項目,只要派個看得懂施工和現場管理的人就可以了,湯錫坤默許了。後來湯某和鄭烈城一起去了,兩年後湯某回來告訴父親,說管楚彬佛山的項目完成了,並且已經打了五百萬元到鄭烈城的賬戶,最後鄭烈城分了一半給湯某。
在17日的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15年間,湯錫坤利用其擔任潮州市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副書記、政協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建設、土地開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31.3萬元、港幣803萬元、美金4萬元。
公訴機關還指控,湯錫坤2006年至2010年在擔任潮州市長期間,濫用職權,違規決策潮州新世紀酒店拍賣、以異地建廠為名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造成國有財產損失共計人民幣10273.08萬元。其中違規低價拍賣潮州新世紀酒店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人民幣2453.36萬元,違規變更土地用途、減免土地出讓金造成國有財產損失人民幣7819.72萬元。
此外,湯錫坤還有855.4918萬元不能說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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