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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委會與物業的合同

發布時間: 2021-10-27 20:51:48

1. 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有效嗎

純粹是紙上談兵。沒有用的。

2. 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原物管會和物業簽訂的合同是否可以繼續有效

這個前期合同,業委會同行一定要留意,

業委會成立後,先審核前期合同,
會有2個結果:物業能商談出滿意的合同,或者不滿意的合同。
不管什麼結果,業委會都可以要求停止部分條款,暫時實行住建局標准條款。
特別是小區收入分成之類的,可以要求先實行市場標准分成。
然後再慢慢談合同。
按法規,業委會無權直接決定續簽或者換物業,
應該先商談一個合同草稿,然後公告全小區,
開業主大會,讓業主選擇,是簽合同,還是換物業。
實際中,很多小區為了省事,是公告全小區,沒20%業主反對,就簽合同。
這就給業委會太大的操作空間,以及無限制的權利。
比如我這小區,就有了讓業主自行來小區門口投票,沒50%反對就續簽。
以統計反對票來決定事情。。。。。

3. 是否可以推翻業委會與物業簽定的合同

分別回答如下:
1、其實書面徵求意見也是「召開」業主大會的一種方式,所以上面的操作一般來說是沒有問題的

2、第一個問題表示我們的很多業主並不是特別關注自己的小區,除非直接影響自己利益之外一般不會去關注,這就給一些物業公司有空可鑽,由於業主自己疏忽的原因而出現的問題不能怪到物業公司身上,因此,業主團結起來是非常重要的。第二個問題,意見表採用電話的方式顯然是不符合規定的,除非有公正機關能夠證明。

3、首先,物業管理費價格的提升是需要測算的,而不是通過業主調查就能夠隨意漲價,如果能將測算內容對業主進行調查而進行漲價,這就比較合理了。因此,對於上面合同中的問題還是去找物業公司要定價依據,也就是如何測算出來的,業主要去審核價格測算結果,如果測算合理,那麼業主應當接受,如果測算不合理,價格應當以測算結果執行,無論合同期是否結束。其次,根據你的描述,在合同到期之前可以由小區1/10的業主聯名要求召開業主大會重新簽訂合同,那麼此時合同就不會自然延續了。

4、不能簡單的說該條不合規,法律規定可以由業主大會處置,事實也是這么做的,因此不能簡單說不合規,問題的關鍵是業委會取代了業主大會的權利,要想推翻,必須有足夠證據能夠證明上面的條款是業委會取代了業主大會行駛權利的結果

5、經過業主大會同意可以考慮同物業管理企業協商處理

6、雖然是私家車位,但車輛停車應當繳納停車服務費,就像房子是你自己買的還仍然要繳納管理費一樣,不過是否要繳納20元要看各地方的規定。就我接觸的小區來說,20元/ 月應該來說算是合理的。

7、如果想推翻,只要證明合同是無效合同即可,也就是說業主委員會沒有經過業主大會同意簽訂的。

8、不推翻解決的方法我在上面提到了一些,例如:對物業管理費用價格依據進行核查,要求物業公司補充說明物業服務標准等。

9、可以要求改選,甚至罷免委員,不過第一要有有效證據,例如:「物業公司每年劃拔二萬元給業委會,作辦公經費」,有書面證據嗎?有能說明此問題的業主委員會使用賬目嗎?如果有可以拿著證據去政府部門(住宅局的物業管理科)直接罷免即可。第二,發動業主召開業主大會,通過大會表決調整委員。

另外:物業公司如果沒有按期整改完畢,拿著你的證據可以要求物業公司進行補償,不能補償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物業公司必須整改,並對延遲整改而造成物業公司損失的進行相應賠償。
(郵件中不再回復)

歡迎光臨我的博客http://www.chinapm.cn

4. 業委會與物業怎麼簽合同

您好!
經過招投標程序中標的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通過業委會)雙方商議,將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書面形式確認下來,就具體事項的約定形成法律文書,這個材料就稱之為《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同的雙方,一方是物業企業,另一方是業委會。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5. 業委會是否可以與物業簽合同

可以啊!按規定就是業務會和物業直接簽訂合同的,只不過有些時候讓開發商把業委會的權利搶去了、業委會成了擺設~

6. 業委會與物業企業簽訂合同時應當注意哪些情況

1、注意程序合法性。物業服務企業選聘方案或者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容應該經過業主大會通過方可生效。選聘或者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2、注意明確和細化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物業服務活動包括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等,服務內容豐富、范圍較廣,每個小區的具體情況又各不相同。物業服務合同中容易因約定不明而產生糾紛的部分主要有:
(1)收益歸屬:車庫、車位、經營用房出租的收益歸屬,公共部位廣告收益歸屬,其他公共部位收益的歸屬等,需要作出相應的規定。
(2)服務范圍和標准:哪些事項屬於物業服務范圍,哪些不屬於物業服務范圍,哪些服務可以另行收費,哪些不應當另行收費等。
(3)細化條款:某些概括性條款,應當加以細化,合同約定得越明確越細致,越有利於合同雙方實現權利、履行義務。
(4)合同終止的條件:期滿解除或提前解聘或不可抗力,明確合同雙方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前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除經雙方認可的不可抗力外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5)合同終止後的交接:應對物業服務企業在合同終止後向業委會移交公共部位和物業管理資料的期限和方式進行說明,明確需要移交的部位和資料目錄,財務的交接。
3、注意明確違約責任。要在物業服務合同里明確物業服務企業違反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的責任要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別是對提前解聘的物業服務企業不及時退出或未解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提前撤出的情況。

7. 誰有關於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服務合同範本 謝啦

物業管理委託合同(b)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xx家園業主委員會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xx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xx
坐落位置:xx
四 至:xx
佔地面積:xx
建築面積:xx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附後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架空層。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紅外線監控系統。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服務費;
2. 業主室內有償服務費;
3. 特約服務費;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並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賠償損失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1.協調處理開發商工程質量遺留問題。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x日內向乙方提供 xx 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1)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協調歷來未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問題;
(2)每季度的第一個月為繳費時間,最多預交壹年;
(3)電梯三方對講補裝問題;
(4)xx咖啡屋、xx棟氧吧排煙問題、xx文化室開門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有(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缺損
2、設備運行:運行狀態良好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接到反應後24小時內組織維修
4、公共環境:無垃圾暴露、日產日清、衛生達標
5、綠化:修剪養護及時
6、交通秩序:交通便利、車輛行駛暢通、停放有序
7、保安:24小時值班、按規定巡邏
8、急修:10分鍾趕到現場處理
小修:隨報隨修或按業主約定時間修理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80%以上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附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55元(多層)、0.95元(高層)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0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場及業主委員會協商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 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2)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伍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准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80元/輛月
2、車庫車位:150元/輛月(六個車位)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准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和收費標准約定如下:
1、高層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甲方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有乙方承擔;大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壹萬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12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一、 綜合管理服務標准:
1.建立完善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管理體系。
2.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並按規定公布物業管理服務項目內容及物業管理服務費標准。
3.全體員工掛牌服務,執行職業道德規范,每半年召開一次業主座談會,收集意見,及時整改;每年年底進行業主滿意度評價;每年至少一次與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組織文化趣味活動,加強精神文明建設。
二、衛生方面服務標准:
1、環衛設備完好,合理設置垃圾桶、果皮箱。
2、清潔衛生實行責任制,有專職的清潔人員和明確的
責任范圍,公共區域每天至少清掃一次,並實行8
小時動態保潔。
3、垃圾日產日清,無垃圾桶、果皮箱溢滿現象,各類
垃圾容器及時清潔,無重異味。
4、小區內道路等共用場地無紙屑、煙頭等廢棄物。
5、雨雪天氣及時對區內主路、幹路積水、積雪進行清
掃,樓道無亂懸掛、亂貼、亂畫、亂堆放等現象。
6、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滅蠅、滅蚊等衛生消殺工作。
7、對超環保標准排放油煙、噪音等行為和違反規定飼
養、家畜、家禽者進行勸告,並報告有關部門進行
處理。
三、維護方面服務標准:
1、 維修養護制度健全並在工作場所明示、工作標准及
崗位責任制明確,執行良好。
2、 共用設施設備按照項目配套建設管理,責任分工運
轉正常,維護良好,有設備台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對設備故障及重大或突發性事件有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記錄。
3、 保障小區智能化設施的日常運行正常,維護及時。
4、 智能化系統出現故障時,有相關預案措施彌補。
5、 電梯24小時運行,安全設施齊全、通風、照明及附屬設施完好。
6、 轎廂、井道、機房保持清潔。
7、 電梯按時年檢,由專業隊伍維修保養,維修、保養人員持證上崗。
8、 運行出現故障後,維修人員應在規定的20分鍾內到達現場維修。
9、 運行出現險情後,有排除險情的應急處理措施。
10、 保證居民正常生活用水
11、 對水箱定期清洗消毒,確保水質合格。
四、綠化方面服務標准:
1、 花草樹木生長良好,修剪整齊美觀。
2、 綠地無改變性質和破壞,佔用現象。
3、 適時對花草樹木進行澆灌、鬆土、施肥、滅蟲、防凍保暖。
4、 園林小品及設施維護良好。
五、秩序維護方面服務標准:
1. 小區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2007年5月1日開始執行),主要出入口有專人值守,
外來人員和車輛及大件物品出入登記。
2. 有專門秩序維護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及巡邏制度。
3. 對非機動車實行憑牌出入,機動車、非機動車行駛、停泊管理有序。
4. 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識和具體的防範措施。
5. 消防設備設施完好無損,可隨時起用、消防通道暢通,制訂消防應急方案。
6. 中央監控室實施24小時安全監控並記錄及時並保存7天監控資料。
7. 看管公共財產包括樓內的門、窗、消防器材及小區的表井蓋、花、草、樹木、果實等。
8. 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時,應及時報警,並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處理。
六、歷史遺留問題解決方案:
1、如果中標第一個月(說明具體月份)將暫不使用的南門臨時封砌;
2、對咖啡屋對小區排放的油煙問題,通過業主及業主委員會、咖啡屋使用者進行協調溝通無效時,報政府主管部門,力爭在今年上半年解決;
3、有關電梯三方對講的遺留問題,將在5月底前解決;
4、有關xx棟氧吧排煙問題,將在5月底前解決;
5、有關xx文化室向小區內開門的問題,需業主和業主委員會的配合,積極與武豐村村委會聯系,協商解決,將在6月底前解決。
6.年底對本小區垃圾桶設置根據地理環境改入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