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產開發商宣傳單與實際交付不符是屬於侵犯消費者權益還是屬於合同違約法律如何界定
地產開發商宣傳單與實際交付不符是屬於侵犯消費者權益還是屬於合同違約?屬於合同違約,不過現在宣傳冊中都有以實際為準的字樣,那就不算了
2. 開發商宣傳彩頁和實際交付的房子不符,算是虛假宣傳嗎,如果打官司能贏嗎
沙盤中只是演示功能,應該以購房合同為准備,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這樣的官司你不可能打贏的。
3. 開發商在售房時宣傳單張上的承諾有法律效力嗎
在法律上如果是明確的承諾,應該具有相應的效力。
4. 開發商在宣傳單上講有新風系統,但是交房的時候,買房者發現並沒有,買房者起訴開發商能得到賠償嗎
開發商宣傳上有新風系統,我們在於開發商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有新風系統這一例條款,如果有這一例條款,交房時發現沒有是可以起訴開發商獲得賠償的。
5. 開發商是怎麼宣傳樓盤的
如果房開來商的名聲不是差的自那種的話,就沒有問題,他們內部給你做好了登記的!但樓主你最好好好的看一下宣傳單,因為大多數房開商的宣傳單上的內容都是有岐義的那種,而最終解釋權又是他們的.
如果你實在不放心,建議你到售樓部要求房開公司給你一個文字性的東西.比如協議.合同補充條款等.其實改合同也不麻煩的,到房管局注銷合同(每平米幾元錢,視各地區不同),但一般開發商不願意你注銷,因為影響到他們的撤銷率,二是購房合同都是格式化的霸王條款
6. 在購房時開發商的宣傳彩頁有沒有法律效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回釋》第三條規定答:「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如購房人發現建成房屋與開發商預售廣告中許諾條件不符,不能基於該廣告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只能根據廣告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廣告商或開發商發布虛假廣告的責任。
如開房商在廣告中作出根本無法實現的承諾,則屬於締約過程中民事欺詐行為。購房人可要求開發商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7. 開發商的宣傳冊與實際不一樣該怎麼辦
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就有相關規定:
「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對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房地產時報於2003-05-26 特邀上海市聖信律師事務所主任徐叢林律師撰文作一些解讀。
目前的房地產糾紛中,廣告樓書的虛假承諾佔了不小的比例。其中,最主要的糾紛是廣告樓書沒有寫入合同,開發商是否應當負責?有些購房者發現實際交付的房屋與廣告樓書內容不一致,找開發商交涉時才發現,開發商早在廣告中標了一行小字:「所有資料僅供參考,開發商擁有最終解釋權」。另外,由於廣告樓書發布對象是不特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只能作為要約邀請,對開發商並不能形成合同上的約束力,購房者的權益難以得到保證。
6月1日以後,上述情況將有所改變,即使廣告樓書沒有作為合同條款,但具備一定條件也能約束開發商。《解釋》第三條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開發商)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當視為合同條款,開發商如有違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具體分析該條規定可見,一般的商品房銷售廣告樓書仍是要約邀請,不具有合同上的效力,不能約束開發商。如果廣告樓書符合特定的條件,即對出售的房屋及其設施的品質、種類等描述為具體和確定的,如50%的綠化率、水景住宅等,並且這種描述(說明和允諾)對購房者的購買行為和接受的房價產生了決定性作用的,即使廣告樓書未作為購房合同條款,也當視為合同的一部分,若開發商最終交付的房屋與廣告樓書內容不一致,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今後開發商銷售房屋時,要規范自己的廣告樓書,不要隨意承諾或憑想像製作樓書、廣告,更不能信口開河,虛假承諾。對購房者來說,雖有第三條規定的保護,但不等於可以高枕無憂,還要注意廣告樓書具有法律效力的具體條件。為避免今後在舉證上的困難,購房者最好還是要求將廣告中的部分內容寫入合同。
8. 房產開發商宣傳單和承諾
如果房開商的名抄聲不是差的襲那種的話,就沒有問題,他們內部給你做好了登記的!但樓主你最好好好的看一下宣傳單,因為大多數房開商的宣傳單上的內容都是有岐義的那種,而最終解釋權又是他們的.
如果你實在不放心,建議你到售樓部要求房開公司給你一個文字性的東西.比如協議.合同補充條款等.其實改合同也不麻煩的,到房管局注銷合同(每平米幾元錢,視各地區不同),但一般開發商不願意你注銷,因為影響到他們的撤銷率,二是購房合同都是格式化的霸王條款
9. 開發商的廣告宣傳單有法律作用嗎
廣告宣傳單屬於要約邀請,沒有強製法律效力。當個人和開發商達成共識後簽訂的合同等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0. 請問買房時,開發商使用的宣傳單和實際簽訂的合同中的承重牆位置不一
這就非常難了,
首先宣傳單不是針對特定房型的,
只是個寬泛的概念性廣告,
沒聽說過宣傳單上需要標明各個房型的建築結構,
簽訂合同時的房型肯定是你認可的,
如果你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提出查看建築結構圖,
那麼默認按合乎標准設計規范的建築結構,
房屋是特殊商品,
不可能指望每個業主都能看懂建築圖紙,
所以你的訴求很難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