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關於中國第一間物業會所
會所起源
北京最早的一家會所「皇傢俱樂部」成立於1990年,由境外投資,引進國外高檔俱樂部的經營與管理模式。1994年,北京出現了會員制俱樂部:長安俱樂部、京城俱樂部。他們的特點是都在城市的中心位置,俱樂部內豪華、高檔,休閑娛樂一應俱全。當時的富有者為了生意上的需求多在此結交朋友,這里成為了真正的商業俱樂部,並多以商務會員為主。19
96年至1997年,以俱樂部為主的會所開始轉型,大型的高檔社區出現了私家會所,會所的設計以及經營管理方面受港式會所的影響較大。
會所分類
從使用范圍上看,會所可分為公共會所和社區會所。
公共會所的使用者不做任何限定,面向所有人開放,但絕大部分採用會員制的形式存在。
社區會所大多隻面向社區業主,也有採用會員制的,其中部分社區會所為確保經營持久,也對外服務。
公共會所又分為商業類會所和度假類會所。商業類會所是以商業為主的俱樂部會所,他們多為會員制並且收費較高,且多為國際集團式管理。現在北京幾家著名的俱樂部有長安俱樂部、京城俱樂部、美洲俱樂部、青鳥健身俱樂部、中體倍力健身俱樂部、THESPA健身俱樂部等。
度假型會員俱樂部多以休閑、娛樂為主,會所像酒店一樣。比較典型的有龍苑別墅、紫玉山莊、快樂無窮大。
社區會所大多以主題形式存在,可分為生活型、健康休閑型、文化型。如寶星園社區內的陽光雙會所、今典花園的今典潛水俱樂部、通用國際的SPA會所等。
會所原來是一個舶來品,意思是身份不凡人士聚會的場所。演變至今,會所已成為物業項目的配套設施之一,買房人在考察樓盤時,從關心項目的價格、位置、交通、戶型等,進而開始注重社區的公共設施,會所也成為項目吸引買房人目光的必備武器。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體育產業蓬勃發展,人們更加註重生活質量,健身休閑已成為時尚。在這種大環境下,會所已成為眾人所關注的熱點。
❷ 住宅小區的會所及物業管理用房的產權歸誰
物業管理用房的產權屬於業主共有,會所產權的權屬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1、法官表示,結合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現狀及域外法律經驗,會所的權屬判斷可分以下四種情況處理。:
(1)會所中某些房屋如屬於國家及地方規定開發商應配套修建並明確其產權歸屬的配套公共設施,則該部分房屋產權按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確定;
(2)在沒有規定的情況下,商品房買賣合同如約定會所整體或其中的某些房屋產權歸屬的,按約定執行;
(3)沒有規定也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如果會所被列入小區公攤面積范圍,則其產權歸全體業主;
(4)其他情形下,關於產權的歸屬,應當區分各種投資情況而具體確定,基於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會所產權歸開發商。
2、法官表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用房的產權屬於業主共有。
(2)會所物業擴展閱讀:
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不按照規定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❸ 小區會所都有什麼 業主該如何使用小區會所
會所只是小區附屬設施的名稱,但會所具體做什麼,並沒有具體規定。
會所可以是健內身房,游泳池容;也可以是洗衣房,咖啡館;還可以是小圖書館,美容院等等。
小區業主使用會所,主要看會所經營方是如何規劃的,業主其實並沒有直接干涉會所經營項目的權利,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大會一樣無權干涉。
❹ 物業小區會所的權屬及功能如何認定
對小區業主起訴反對會所對社會開放,人民法院是否支持? 小區會所問題現行法律並沒有規定,「會所」是一個新名詞,甚至還沒有一個確定的定義。會所一般是指在某個住宅區域內或者某個單位、某個社團內設立的對全體住戶、職員、會員開放的,能提供一定服務的綜合活動場所。住宅小區會所一般說來,可能包含餐飲、娛樂、運動甚至購物等綜合性的設施及服務。由於法律並沒有規定,會所(建築)的權屬應當視雙方的約定以及開發商在銷售時是否將會所成本分攤給業主而定。會所的功能以及是否對外開放問題應當以雙方的約定以及開發商銷售商品房時的說明與承諾為准。一般來說,會所是為小區的全體業主提供休閑、娛樂等服務的綜合服務場所,只有小區內的業主(會員)才有權利享受,但由於會所需要維持,並非是免費服務的,故許多項目也會對外開放,如餐飲等,只是業主進入會所時能享受更多的優惠。對小區業主起訴反對會所對社會開放,人民法院應視雙方的約定以及開發商銷售商品房時的說明與承諾而定。法律快車合同法頻道為您整理合同訂立相關知識,合同訂立欄目分類齊全,歡迎瀏覽,感謝您的訪問。
❺ 會所物業到底是什麼樣子的物業呢會所物業是才興起的投資物業嗎
會所物業現在不是很多,就是物業和會所想依賴,相互促進的新型投資產品,葛蘭麥迪遜就是典型的會所物業。
❻ 開發商要賣小區物業樓會所樓,小區會所樓能買嗎,它是屬於全體業主還是開發商
會所樓的產權一般都屬於開發商
會所在設計規劃中,雖然屬於物業配套服務設施,但其有回獨立的產權和使用答權。會所的建築面積也不會分攤的公攤面積中去,因此會所產權不屬於全體業主。
開發商有權利在保障會所為業主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有償服務)不變的前提下,出售會所的產權。
❼ 我現在在一個物業公司上班,職位是會所主管,由於剛剛上任,很多東西不是太懂,想請教
1.入住期間的迎賓工作,包括客戶來訪車輛的指引其有序停放,各崗位要統一說內辭,業主接待工作容安排,以及會所內飲品,小食品的供應;
2.安排業主有秩序的進行入住辦理,如遇業主較多時,可以發放號碼牌,同時做好客戶等候區的服務工作;
3.業主辦理完入住手續後的送客工作;
4.制定應急預案,包括打架、業主群訴等。
寫的有些亂,基本就是這些,其餘的也不是會所主管需要做的
❽ 小區會所管理是否屬於物業服務合同內容
這就需要你們現在拿出合同來看一看具體情況了
條文規定有服務協議,就是物業管理的范疇
沒有明確規定,就是自行負責
❾ 小區會所的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是多少
按規定,是實行政府指導價和雙方(即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協商價格相結合的辦法收取,其中又以協商價格為主,協商有分歧的,應當執行政府指導價格。各地因物價因素不等,其政府指導收費標准也不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