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物業有權利賣房子嗎
這個情況很奇怪。
一般來說,房地產商如果是倒閉,多是欠了銀行的回貸款還不上。那麼根據抵答押賠償的原則,尾房應該用來抵債,歸銀行所有。而銀行接收的這些房產,通常都是委託給拍賣公司進行公開拍賣的。不會出現委託給物業公司低價處理的情況。
當然,凡事都有例外,所以你這個情況我不能一口咬定有問題,但是疑點很多。
⑵ 房地產和物業是什麼關系啊
房子是由開發商開發的,由建築商建造,然後開發商把房子賣出去,每戶房子的主人就是業主,開發商通常在賣房的時候就已選好了第一家物業公司,物業公司主要負責小區的保安、保潔、日常維護等工作,是小區的管理者。業主也可以成立業主大會,如果對小區物業不滿意,可以解聘原來的物業公司,然後以競標的形式開始尋找新的物業公司。
⑶ 購賣房子之後物業管理費是怎麼樣收費的
你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從購買之日便交付房子給你,那麼,交房之日起交物業管理費。
如果購買的是期房,則從開發商通知你交房,你也實際交房了之日起計。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沒去辦交房手續,則從通知單上寫明的你應該交房之日起計。
前期物業管理收費標准按物價局審核備案的標准交費。如果業委會成立後,就以業委會與物業簽定的物業合同中註明的收費標准。
各個地方的規定會有所不同。
⑷ 物業公司能否幫業主賣房子
法律上不允許。
但是就像軟廣告一樣,還是可以通過熟人等來找買主的。
手續必須是合法的,
⑸ 賣房子需要向物業交手續費嗎
賣房子不需要向物業交手續費的,與物業無關。如果是通過中介的話,那是需要向中介交的。
⑹ 和物業有糾紛, 如果我賣房子會有麻煩嗎
這房子你應該還沒住吧?物業是不是停了你的水、電、暖了?物業拒收你的物業費是因為你沒有交08年的物業費,拒收是物業選擇不為你提供服務,算不作為但不屬於違法;
如果要交易,你必須提供截止交易前一個月的水、電、暖及物業費繳費單,你提供不出來那必然要收影響;物業只針對房屋,至於產權是誰的他不關心;只要交物業費就為你服務,不交讓你沒法住;真到了交易的時候還是交了吧,別因小失大
⑺ 不交物業費當賣房時有何說法
一、業主不交物業費,暫時是不能賣房的,在賣房之前需要將所欠版的物業費補齊才可以對外權買賣的。
二、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十七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⑻ 物業可以做中介賣房子么犯法不
物業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沒有房地產中介服務項目的不得做中介服務。
如果物業公司版沒有中介權業務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而實施了房地產中介業務行為屬於非法經營,是工商行政部門管理的范圍,由工商部門對物業公司予以處罰。
但是在具體實踐中,物業公司離業主近,一些房地產中介公司由於操作不規范而影響了公司的聲譽,業主還是希望把房屋交物業公司做中介,如果物業公司合法經營必須增加房地產中介的經營項目才能做到合法經營。
⑼ 賣房為啥要物業證明
證明你是業主啊 肯定要的 你這個物業證明是指物業公司證明 還是指產權相關證明
⑽ 物業賣房和中介賣房怎麼不一樣
肯定是不一樣的,如果你的房子是正規的商品房是可以買賣的,跟物業說了,很有可能物業的人幫你找到買主,不管他們採取什麼方法,平時聊天,或跟中介有熟人等等,總之告訴知物業你要賣房是一個可行的渠道。但如果你的房子是經濟適用房,或國家不允許買賣的權屬性質,最好不要冒那個險.
而且法律上不允許。
但是就像軟廣告一樣,還是可以通過熟人等來找買主的。
手續必須是合法的
而中介賣房則更正規一些:對於賣房來說你是主角。你可以給中介提出你賣房的條件,比如:
1:稅由買房者出;
2:房錢必須一次性付清;
3:中介費用必須在成交以後,拿到房款以後再給;比例就你和他講了。
4:房子出售的手續一定要按照正常手續來,不能漏掉一個環節,怕以後出什麼問題又來找你,買家肯定是同意的,就怕中介會有什麼貓膩。
5:其他特殊要求就看你自己的了。
千萬不要為了省錢,省事不走正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