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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怎麼換物業

發布時間: 2021-10-23 23:13:48

Ⅰ 小區物業不作為 如何更換物業公司

更換物業公司,需要業主委員會的一致通過,通過後需要告知被更換的物業公司,然後由業主委員會製作標書,公開進行招標。業主委員會需要組建評標小組,對投標公司進行評標,評標通過的物業公司與前物業公司交接後,正式入駐,更換物業公司就完成了。

一、業主委員會達成一致意見

業主委員會是由業主選拔出來,代表業主集體利益的一個組織。由業主委員組織召開更換物業的業主委員大會,需要半數及以上業主同意,才能更換物業公司。

二、向所在街道辦事處申請予以協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街道辦事處有責任提供籌備協助。

三、解除物業委託管理合同

當《物業管理委託合同》所約定的事由出現造成需要更換物業管理企業,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的約定直接進行,也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根據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的投訴,進行具體運作之後,解除與物業管理企業的合同。

四、製作標書

在街道辦事處提供的協助下,由業主委員會製作招標標書,公開向外界進行招標。招標書中需要擬出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管理要求、費用標准等具體內容。可邀請專業的物業人士進行把關,參考專業人士給出的建議。

五、公開招標/評標

招標過程中,必須保證廣大業主的知情權。評標過程中,現場答辯可採用公開的方式,業主可參加旁聽。評標結束後,業主委員會可以將招標的過程情況以及評標委員會提交的評標報告向全體業主公示。

六、新物業公司入駐

中標企業確定後,業主委員會應將其基本情況和與其鑒定的物業服務合同的服務內容、范圍、標准以及價格等主要內容在物業管理區域的顯著位置向全體業主公示。

物業公司的更換,具有一定的風險性,需要有法律支撐、街道辦事處的協助。還要記住一點,在更換物業的前期,不要立即宣傳出更換物業公司的消息,而要把程序條款做扎實之後再告知。

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Ⅱ 更換物業的步驟

更換物業公司的步驟:

1、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更換物業

首先要確定更換物業公司是大部分的業主意向,才能成功更換物業。做一個統計表格,每家每戶去找業主簽字「同意更換物業」。

戶數和面積都有過三分之二才行。比如;小區有300家住戶,要200家同意;3000平方米面積,2000平方面積的所有者同意才行。

2、更換物業的理由要有法律依據

在《物業合同》有效期內,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更換物業的,要物業公司違反其《物業合同》的內容,有違約的情況並且有足夠的證據,就可以根據《物業法》解除其合同,終止其受聘關系。

如果《物業合同》到期了,走居委會程序,不自動續簽,另外招標新的物業公司就可以了。

3、與原物業協商解除合同

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更換物業了,就派代表去找物業公司的負責人,協商和平解決。如物業公司不願意停止《物業合同》,退出其管理,就走以下程序。

4、居委會申請更換物業

拿著業主簽的「同意書」和物業違約的證據到居委會去申請更換物業。配合居委會辦理其相關的手續。一般居委會的工作人員會先和物業協商,讓其主動退出。如物業不同意就會走法律程序。

5、解除物業公司所簽《物業合同》

這樣證據充足,法院是會支持業主,解除物業公司《物業合同》,讓物業公司做好交接工作,限時撤場。

6、招標聘請新物業

沒有業委會可以委託居委會招標,或者其他機構組織招標,聘請其他物業公司,也可以直接邀約其物業公司進行管理。

(2)小區怎麼換物業擴展閱讀:

在更換物業時,業主保障知情權方法:

1、在決定選聘物業之前,需要召開全體業主大會。

2、業主委員會將業主大會的決策通過某種方式向全體業主公式。

3、在招標的過程中業主可以全程旁聽;

4、招標結束後,對於招標過程和評標報告全體業主都有知情權;

5、一旦確定了新物業公司,對於相關約定和價格等全體業主都有權了解。

成立業主委員會應滿足:

1、住宅出售已滿2年;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築面積達到50%以上;

3、公有住宅出售建築面積達到30%以上。

Ⅲ 小區如何換物業

如果你們是小區的業主,想要更換物業公司的話,首先需要成立業委會,等跟現在的物業公司完成合同之後,可以選聘新的物業公司進入小區,這樣就會完成更換物業公司。

Ⅳ 業主怎麼更換物業管理企業

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業主大會有權決定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回。在業主、業答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管理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予終止。如果馮先生所在的小區已經成立了業主大會,則可以通過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公司接管原物業公司,向小區業主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如張先生所在的小區尚未成立業主大會,則無法直接聘用物管公司。

Ⅳ 如果小區業主對物業不滿意,要怎麼樣才可以更換物業公司

物業跟業主之間的關系應該處在一種平等的契約關繫上,在合同中,物業跟業主的關系也是委託和被委託的關系,但是很多時候往往是事與願違,那麼如果業主對物業的服務不滿意是否可以更換物業公司呢?如果可以更換需要哪些程序呢?

3、在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期滿之前的三個月,業主就應該召開業主大會來決定是否要繼續使用這家物業公司,無論是選聘還是解聘都應該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物業。

如果物業服務合同還沒有到期,業主想要更換物業,就要看物業公司是否存在違約行為,如果沒有,就需要雙方協商具體的賠償問題,如果有違約行為可以按照當初簽訂的合同處理。

Ⅵ 一個小區怎樣能換物業

根據我國住房城鄉建設部第十七條規定:「業主大會決定以下事項: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
(四)制定物業服務內容、標准以及物業服務收費方案;
(五)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六)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進行經營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與使用;
(十)法律法規或者管理規約確定應由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
依據以上法規,你們可以召開小區業主大會來決定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又根據我國住房城鄉建設部 第二十九條規定「業主大會會議決定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以及改造、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本規則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事項的,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所以,你們在決定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這一事項中,只要有你小區50%以上的業主參加,同時,占你小區總業主人數的50%以上的同意就可以了。(舉例,假定你小區有400業主。來參加選舉的業主一定要有50%以上,假定來了230位業主,經這230位業主投票,要有201位業主以上投同意票(總業主人數的50%以上),你們的選舉才有效,才能解聘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Ⅶ 小區如何合法的更換物業

小區想要更換物業的話,需要成立業委會,然後業委會跟現在的物業到期之後,重新聘請新的物業公司進入小區就可以了。

Ⅷ 居民小區怎樣才能換物業

居民小區想要更換物業的話,那麼需要到你們當地的住建局的物業科申請更換,最好等到現在物業到期了,然後選聘新的物業進入小區。

Ⅸ 小區的物業服務太差,怎麼才能更換它

小區的物業服務差,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提起業主大會,經業主大會通過內後,可以解聘更換物業公容司。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9)小區怎麼換物業擴展閱讀:

《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業主大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業主大會定期會議應當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規定召開。經20%以上的業主提議,業主委員會應當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臨時會議。

第十四條 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業主。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會議,應當同時告知相關的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應當做好業主大會會議記錄。

Ⅹ 如何更換小區物業管理公司

如果你們是小區的業主,想要更換小區物業管理公司,需要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跟現在的物業管理公司進行解約,然後招聘新的物業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