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區地上車位開發商可以買賣嗎
小區地上車位開發商可以買賣要視具體情況來看,一般小區車位分為兩類專,即規劃內車位和屬規劃外車位:一、規劃內車位處分權歸開發企業,包括出售、出租、贈與等。二、規劃外車位(佔用共用場地)的停車位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所以地上車位就算你想買,開發商也不會賣,因為很明確就是業主的,但是地下車位處分權在開發商,既然在開發商自然有權買賣。開發商也不會傻到贈予給別人。 來源於網路
B. 小區地上車位開發商可以買賣嗎
不可以,地上車位歸所有業主。但物業可以一次性出租給業主多年。
C. 開發商違規出售地面公共面積車位我們怎麼維權
開發商違規出售地面公共面積車位,這個現象在現在的小區普遍存在,但是也沒有實施下去,因為公共面積車位是公共的,是為居民便利車輛停放的綜合配套服務的,開發商無權出售,如果有出售行為,作為居民要向政府或者法律機構去申訴,去維護自己的權益,政府或者法律機構會給居民一個滿意的解決結果。
D. 開發商賣停車位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嗎
您好,《物權法》當中關於車位及車庫歸屬的界定。
第74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有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因此,開發商賣車位不一定違法,要看車位的位置及合同約定。望採納謝謝
E. 小區地上車位可以賣嗎
小區車位買賣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所以首先要先確定一下,這個車位是人防工程還是屬於這種可以獲得獨立產權的車位,如果是可以獲得獨立產權的車位就可以進行賣了。
地上停車位是否歸業主所有,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這些停車位是開發規劃中的停車位,還是開發商臨時隨意劃定的停車位。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道路、綠地、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因此,如果開發商佔用小區內公共區域、公共道路隨意劃定車位出售,屬無權處分,是違法行為,業主可以起訴開發商將所得收益用於小區業主。
同時《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所售的地上車位屬於規劃范圍內用於停放車輛的區域,且開發商與業主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對此明示該面積未計入公攤且屬於開發商所有,那麼,開發商完全有權售賣該地上車位。
(5)開發商賣地面車位擴展閱讀
關於小區車位、車庫權屬的判定主要有以下兩種觀點:
一、面積分攤說
面積分攤說指的是依照小區車位、車庫的建築面積是否計入小區的公攤面積作為判斷車位、車庫權屬的依據。一般在商品房銷售合同中都有對公攤面積的約定。依據相關的規定,房屋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面積與公用面積的總和,由攤得公共面積的業主來共同享有公用面積的產權。
二、當事人約定說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法律給予業主約定車位、車庫權屬的權利。
F. 小區地上的車位可以賣嗎
地上停車位是否歸業主所有,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這些停車位是開發規劃中的停車位,還是開發商臨時隨意劃定的停車位。
事先協商約定車位、車庫的權屬後再行由業主進行購買、承租、使用,可以讓權利雙方對自己的權利義務都心知肚明,減少之後的糾紛。其三,能夠鼓勵開發商多投資修建車位、車庫。緩解當前小區內停車困難的最有效方法就是由開發商多建造車位、車庫,但是沒有直接的利益驅動。
開發商稱車位緊缺不愁賣新政或推高售價:
2013年9月5日南都報道了廣州市擬追繳已售地下車位土地出讓金的政策意向。周末,南都記者走訪發現,廣州多個樓盤積極推售車位,部分投資客也在拋售車位,但部分此前有購買意向的業主開始持幣觀望。
有品牌房企相關人士表示,社區車位供不應求,銷量不會受到影響,但車位的價格極有可能被推高,房地產業的部分泡沫會轉移到車位市場。他們希望趕快把車位銷售完畢,補繳土地出讓金就與開發商無關了,會省很多事。
2019年5月23日,記者從廣州市人民政府獲悉,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廣州市房地產開發項目車位和車庫租售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建築區劃內業主每購買一套房屋,只能相應購買一個車位或車庫,建設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等名義拒絕提供停車服務。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