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辛普森案件簡介
1994年前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O.J. Simpson)殺妻一案成為當時美國最為轟動的事件。此案當時的審理一波三折,最後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辛普森竟逃脫法律制裁,在用刀殺前妻及其男友兩項一級謀殺罪的指控中以無罪獲釋,僅被民事判定為對兩人的死亡負有責任。具體了解:http://ke..com/view/1183157.html?wtp=tt
我要說的兩句話:
程序上的正義有時比實體上的正義更能體現法律的精髓之所在!
全美國人都看見了辛普森殺害了他的妻子,但是法律沒有看見!
⑵ 以色列核武器怎麼來的
以色列到底有多少核武器?恐怕這些年來沒人能夠說得清楚。不過,近日,前聯合國武器核查小組負責人漢斯·布利克斯向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提交了一份關於全球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報告,指出以色列目前可能擁有200件核武器。分析人士指出,布利克斯此時提出以色列擁有核武器的數字,對於處於緊張狀態的伊朗核問題而言,無疑是火上澆油。
以色列低調回應核
評估
布利克斯在2003年12月卸去聯合國武器核查小組負責人的職務後,即前往瑞典科研機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委員會擔任主席。日前,該委員會撰寫的題為《恐怖的武器》的研究報告對目前全球存在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現狀、國際社會所面臨的潛在威脅做出了評估。
在全球的核武器方面,報告認為,目前全世界大約有核武器2.7萬余件,已經激活並處於部署狀態的大約有1.2萬件。這些核武器大多由美俄所擁有。布利克斯在就此報告舉行的記者會上特別指出,以色列擁有200件核武器。對於這種說法,以色列外交部只是依照慣例做出回應,表示以色列長期堅持的政策沒有發生變化,即以色列不會成為中東地區第一個引入核武器的國家。
已建成「三位一體」核力量
那麼,以色列的核力量是如何發展起來的呢? 1962年,以色列核反應堆進入臨界狀態,開始連環反應,並且生產出了大量用於製造核彈頭的鈾。到1968年年底,以色列每年可以生產四至五枚核彈頭,從此走向全面生產核武器的道路。在1973年的中東戰爭中,以色列受到了埃及和敘利亞兩翼威脅。以色列總理梅厄夫人下令在以軍的近程導彈上裝上核彈頭。不過,在國際社會施加壓力的情況下,加上以軍後來反敗為勝,所以以色列的核導彈才沒有派上用場。這場戰爭結束之後,以色列的核打擊計劃「參孫方案」才被媒體曝光。
經過幾十年的研究和生產積累,目前以色列已經具備了「三位一體」的核打擊能力,其核能力不容小覷。
在空基核力量方面,以色列已經擁有了能夠攜帶核航彈的多種機型,包括F-4「鬼怪」戰斗機、A-4「空中之鷹」攻擊機、F-15「鷹」式戰斗機、 F-16「戰隼」戰斗機等。可能擔負核作戰任務的作戰中隊和基地包括:部署在內瓦提姆空軍基地的第111、115和116中隊,在內蓋夫沙漠中拉蒙基地的第140和253中隊,以色列北部拉馬特—大衛基地的第109、110和117中隊,以及在哈澤里姆空軍基地的第101、105和144中隊。
在陸基核力量方面,以色列擁有的「賈里科」系列導彈為其主要的戰略打擊力量。「賈里科-1」型導彈的射程為480公里至650公里,可以打到大馬士革、阿曼和開羅。「賈里科-2」型導彈射程達到1800公里。英國《簡氏防務周刊》曾透露,在特拉維夫東南部的山區存在一個導彈基地,該基地部署有50枚「賈里科-2」型導彈。此外,大約50枚「賈里科-1」型導彈也部署在該基地附近。
目前,海基核力量是以色列的發展重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色列從德國訂購了三艘具有遠程奔襲能力的「海豚」級柴油動力潛艇。以色列已將這三艘潛艇核武化。據悉,以色列的核彈頭被重新改裝以適應美國提供的「魚叉」導彈,並且在其導彈上安裝了可沿海面巡航的制導系統。以色列在地中海擁有150英里的海岸線,它這樣使用它的三艘潛艇:兩艘始終在海上值勤,一艘將在紅海或者波斯灣內活動,另一艘在地中海內活動;第三艘則在母港內待命。這樣至少有一艘潛艇可以在水中保持警戒,保證以色列在被攻擊時即可採取報復措施。
此外,有報道稱以色列還發展了一些非戰略性的核武器,諸如核炮彈與核地雷之類。這些數目不詳的核武器可能儲存在加利利海以西的艾拉本核設施中。
美國對以色列採取縱容態度
雖然以色列擁有核武器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但以色列政府卻執行著嚴格的「核模糊」政策,即不承認,也不否認擁有核武器,同時不接受國際社會的核查。美國對以色列擁有核武器也採取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為了避免美國會就美政府的做法提出異議,美國情報機構通常會在向國會提交的報告中將以色列從確認正在研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國家的名單中刪除。柯林頓政府甚至禁止向第三國出售美國間諜衛星所拍攝到的關於以色列情況的高清晰度照片。美國對以色列的縱容,使得以色列不必承擔因承認核能力而帶來的政治與經濟後果,但卻能夠從中獲得利益———威懾的力量。
一些分析人士認為,考慮到以色列具有曾經在上世紀80年代自己行動轟炸伊拉克核設施的先例,布利克斯此時透露有關以色列核武器的信息,意在向國際社會發出警告,即以色列擁有的核武器也可能成為打擊伊朗核設施的重要選擇。(來源:環球時報)
⑶ 愛因斯坦有哪些鮮為人知、有意思的事
檢舉 愛因斯坦的故事
■愛因斯坦逃學記
1895年春天,愛因斯坦已16歲了。根據德國當時的法律,男孩只有在17歲以前離開德國才可以不必回來服兵役。由於對軍國主義深惡痛絕,加之獨自一人呆在軍營般的路易波爾德中學已忍無可忍,愛因斯坦沒有同父母商量就私自決定離開德國,去義大利與父母團聚。
但是,半途退學,將來拿不到文憑怎麼辦呢?一向忠厚、單純的愛因斯坦,情急之中竟想出一個自以為不錯的點子。他請數學老師給他開了張證明,說他數學成績優異,早達到大學水平。又從一個熟悉的醫生那裡弄來一張病假證明,說他神經衰弱,需要回家靜養。愛因斯坦以為有這兩個證明,就可逃出這厭惡的地方。
誰知,他還沒提出申請,訓導主任卻把他叫了去,以他敗壞班風,不守校紀的理由勒令退學。愛因斯坦臉紅了,不管什麼原因,只要能離開這所中學,他都心甘情願,也顧不得什麼了。他只是為自己想出一個並未實施的狡猾的點子突然感到內疚,後來每提及此事,愛因斯坦都內疚不已。大概這種事情與他坦率、真誠的個性相去太遠。
■拒絕出任以色列第二任總統
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國誕生,但不久以色列與周圍阿拉伯國家的戰爭便爆發了。已經定居在美國十多年的愛因斯坦立即向媒體宣稱:「現在,以色列人再不能後退了,我們應該戰斗。猶太人只有依靠自己,才能在一個對他們存有敵對情緒的世界上生存下去。」1952年11月9日,愛因斯坦的老朋友以色列首任總統魏茨曼逝世。在此前一天,就有以色列駐美國大使向愛因斯坦轉達了以色列總理本·古里安的信,正式提請愛因斯坦為以色列共和國總統候選人。當日晚,一位記者給愛因斯坦的住所打來電話,詢問愛因斯坦:「聽說要請您出任以色列共和國總統,教授先生。您會接受嗎?」「不會。我當不了總統。」「總統沒有多少具體事務,他的位置是象徵性的。教授先生,您是最偉大的猶太人。不,不,您是全世界最偉大的人。由您來擔任以色列總統,象徵猶太民族的偉大,再好不過了。」「不,我幹不了。」 愛因斯坦剛放下電話,電話鈴又響了。這次是駐華盛頓的以色列大使打來的。大使說:「教授先生,我是奉以色列共和國總理本·古里安的指示,想請問一下,如果提名您當總統候選人,您願意接受嗎?」「大使先生,關於自然,我了解一點,關於人,我幾乎一點也不了解。我這樣的人,怎麼能擔任總統呢?請您向報界解釋一下,給我解解圍。」 大使進一步勸說:「教授先生,已故總統魏茨曼也是教授呢。您能勝任的。」「魏茨曼和我不是一樣的。他能勝任,我不能。」「教授先生,每一個以色列公民,全世界每一個猶太人,都在期待您呢!」 愛因斯坦的確被同胞們的好意感動了,但他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委婉地拒絕大使和以色列政府,又不使他們失望,不讓他們窘迫。不久,愛因斯坦在報上發表聲明,正式謝絕出任以色列總統。在愛因斯坦看來,「當總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同時,他還再次引用他自己的話:「方程對我更重要些,因為政治是為當前,而方程卻是一種永恆的東西。」
■愛因斯坦怎樣走近中國?
早在1919年,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就開始介紹到中國,特別是通過1920年英國哲學家羅素來華講學,給中國學術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愛因斯坦本人的目光也曾一次次地投射到古老而陌生的中國,1922年冬天,他應邀到日本講學,往返途中,兩次經過上海,一共停留了三天,親眼看到了處於苦難中的中國,並寄予深切的同情。他在旅行日記中記下「悲慘的圖象」和他的感慨:「在外表上,中國人受人注意的是他們的勤勞,是他們對生活方式和兒童福利的要求的低微。他們要比印度人更樂觀,也更天真。但他們大多數是負擔沉重的:男男女女為每日五分錢的工資天天在敲石子。他們似乎魯鈍得不理解他們命運的可怕。」「愛因斯坦看到這個在勞動著,在呻吟著,並且是頑強的民族,他的社會同情心再度被喚醒了。他認為,這是地球上最貧困的民族,他們被殘酷地虐待著,他們所受的待遇比牛馬還不如。」(許良英等編譯《愛因斯坦文集》,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20、21頁)十幾年後(1936年),愛因斯坦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與前來年進修的周培源第一次個別交談時就說:「中國人民是苦難的人民。」他的同情是真摯的、發自內心的,不是掛在嘴上,而是付諸行動的。
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日本從東北作為突破口侵略中國的狼子野心已昭然若揭,當時的國際社會卻表現出無奈和無能,當年11年17日,愛因斯坦公開譴責日本侵略東三省的行徑,呼籲各國聯合起來對日本進行經濟制裁,可惜迴音空盪。1932年10月,「五四運動的總司令」(毛澤東語)、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陳獨秀(時已被開除出黨)在上海被捕,他和羅素、杜威等具有國際聲望的知識分子聯名致電蔣介石,要求釋放。1937年3月,主張抗日的沈鈞儒、章乃器、王造時、史良等「七君子」鋃鐺入獄後,他又聯合杜威、孟祿等著名知識分子通電援救,向國民黨當局施加道義的壓力。1938年6月,為了幫助中國的抗日戰爭,他還和羅斯福總統的長子一同發起「援助中國委員會」,在美國2000個城鎮開展援華募捐活動。
愛因斯坦是真正的世界公民,他的愛是沒有國界的,他對中國的感情沒有任何功利色彩,完全建立在人類的同情心和強烈的人道主義情懷之上。他的思想也對中國日益產生深刻而久遠的影響,「九一八」事變後不久,還在讀初二的少年許良英就是他的熱情崇拜者,希望長大了做一個像他那樣的科學家。1934年,愛因斯坦的文集《我的世界觀》在歐洲出版,幾年後(1937年抗戰前夕)就有了中譯本,是留學法國的物理學教授葉蘊理根據法文譯本轉譯的,由於國難當頭,這本書並沒有引起多少反響,但青年許良英在1938年上大學前有幸買到了一本,並認真精讀了一遍,深受啟發,開始嚴肅地思考人生的意義、人與國家的關系等問題,愛因斯坦的許多至理名言令他終生難忘,愛因斯坦的形象在他未來的人生道路上始終佔有重要的地位。1955年,愛因斯坦去世後,許良英和周培源都曾發表長篇悼念文章。不幸的是1968年到1976年的8年間,愛因斯坦在中國竟成了「本世紀以來最自然科學領域中最大的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四人幫」掀起了一場荒誕的批評愛因斯坦運動,好在多數科學家不予理睬,實際上進行了抵制。1979年,北京還隆重舉行了愛因斯坦誕辰100周年的紀念大會
⑷ 辛普森案件的原因
1994年前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O.J. Simpson)殺妻一案成為當時美國最為轟動的事件。此案當時的審理一波三折,最後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辛普森竟逃脫法律制裁,在用刀殺前妻及其男友兩項一級謀殺罪的指控中以無罪獲釋,僅被民事判定為對兩人的死亡負有責任。
震驚世界的「辛普森殺妻案」
辛普森被控雙重謀殺案
1994年6月12日洛杉磯警方接到報案,隨即趕到現場,在別墅內發現一男一女兩具屍體,躺在安全門內台階上的女性是房主尼科爾·布朗。美國著名體育明星幸普森的前妻,她的喉管已被割斷了。人行道上躺著的男子是二十五歲的羅納德·戈爾德曼,他身上有二十處刀傷,死前有搏鬥的痕跡。法醫對屍體解剖後斷定:他們是在12日晚上11時左右被人用利器殺害。
從謀殺現場分析,不像是謀財害命案,因尼科爾家財產沒有丟失,尼科爾與辛普森所生的兩個孩子當時在室內睡覺,未受到任何驚動,警方初步斷定是一樁室內情殺案。幸普森被列為頭號嫌疑犯。幸普森1947年4月9日生於美國舊金山波特里奧的康涅迪格大街的黑人居住區,曾是全美最著名的橄欖球運動員,現為全國廣播公司體育節目評播員,是美國最受歡迎的人,1977年,辛普森與十八歲的尼克爾相識,1978年二人發展為情人關系,1979年,幸普森與妻離婚,與尼科爾同居,1985年正式結婚,生有一兒一女,婚後二人關系緊張,經常吵架,辛普森因毆打尼科爾曾被洛杉磯地方法院以虐待婦女罪判處三十天監禁,緩期兩年執行,罰金7000元,公益服務120小時,接受心理咨詢六周,每周二次,1992年,二人離婚,但幸普森仍經常找尼科爾,意圖重歸於好,但尼科爾與戈爾德曼來往密切。警方懷疑辛普森有殺人嫌疑。
追捕殺人犯
94年6月12日1時左右,辛普森在家中等待送他去洛杉磯的司機,11時45分,乘飛機飛往芝加哥,到達芝加哥奧哈羅拉廣場旅館是6時15分,7時40分,警察通知他,前妻被殺,速回洛杉磯。9時41分,辛普森乘機飛往洛杉磯。辛普森離開旅館後,警察搜了他住過的915房間,在毛巾、床單上發現了血跡和碎玻璃,洛山磯警察也搜了辛普森的別墅,發現了一隻帶血的手套。這只手套與兇殺案發現場被發現的另一隻手套正好相配。
辛普森抵達洛杉磯場後,被警察帶回警署,被戴上手銬,在其律師魏茨曼的抗議下,手銬被除掉,在警署受審時,辛普森拒不承認謀殺一事。辛普森聘請著名律師羅伯特·夏皮羅為其辯護律師,6月17日8時30分,洛杉磯檢察官通知夏皮羅,警方准備逮捕辛普森,要他上午11時帶辛普森自首,夏皮羅向辛普森傳達了檢察官的決定,11時30分,夏皮羅發現辛普森和其友考林斯不見了,及時通知了警方,警方連續出動了幾架飛機,十幾輛警車追捕辛普森,新聞機構也出動直升機。此時,辛普森正坐在考林斯的汽車里,用搶頂著腦袋,企圖自殺,考林斯用電話與警方取得了聯系,在警方和朋友的勸說下,辛普森同意不再逃跑,下午7時57分,抵達辛普森住所,8時45分,被警方帶到了洛杉磯看守所,辛普森被控兩個一級謀殺罪。即殺害尼科爾和戈爾德曼,如果罪名成立,將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控方與辨方
辛普森請了全美最著名的律師組成辯護團為其辯護,有夏皮羅、貝利、德肖維茨、科克倫-傑爾曼、李昌鈺等,起訴方檢察官為加斯蒂-克拉克、霍奇曼等八人。雙方陣容強大,舉世矚目。1994年6月30日,開始預審,7月7日,經預審辯論,法官裁決:「現存證據已經表明下列罪行,且有足夠理由相信,被告犯下了被控的罪行。」1994年7月22日,洛杉磯最高法院伊藤法官正式宣布受理辛普森案,由陪審團審判。11月3日,12名陪審員組成陪審團。1995年1月24日,正式開庭審理。
控方主要證據有:
(1)在辛普森羅金漢別墅發現一隻帶血的手套,該手套系辛普森常用的牌號,與犯罪現場發現的另一隻是一對,檢驗分析,手套上有戈爾德曼身上襯衫的纖維物質;有布朗和戈爾德曼的頭發;有野馬車上的纖維物質及具有黑人特徵的體毛,手套上的血跡經化驗分析系布朗-戈爾德曼和辛普森的血液;
(2)在辛普森家中卧室床下發現襪子上有血跡。經DNA分析,符合辛普森和布朗的基因特徵;
(3)在犯罪現場後門發現的血跡,因不在發案現場,系干凈純潔未受污染的血液,經DNA分析,這些血液是辛普森的;
(4)在辛普森的野馬車里發現多處血跡,在車門上、車內地板上、儀表盤上有血跡。車門上的血跡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徵;在儀表盤上的血跡系辛普森、布朗-戈爾德曼的;在車內地毯上有布朗的血跡;
(5)在犯罪現場發現的血跡,經分析,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徵,其中對辛普森的一滴血用常規血清分析,證明系辛普森的血跡;
(6)在犯罪現場發現頭發和衣服纖維,犯罪現場的一隻針織滑雪帽上有辛普森的頭發和其野馬車車廂地毯的纖維,在戈爾德曼的襯衫上發現的深藍色纖維與在辛普森羅`金漢別墅里搜到的血手套及辛普森卧室發現的襪子相符;
(7)在犯罪現場發現帶血的腳印,尺寸為12號,與辛普森鞋號相同,出售該鞋的百貨公司正是辛普森常購物的商店;
(8)在羅金漢別墅的車道、門廳、浴室洗練池及浴盆內都發現少量血跡。
辯方認為:
(1)警察發現謀殺事件後,並未按規定辦理搜查證就徑直前往辛普森家中搜查,取證方式嚴重違法;
(2)警察在後來補辦的搜查證上竟然寫錯了理由,說明警察的辦案能力低下和嚴重的失職;
(3)警察調查人員未能把犯罪現場完整地保護下來,他們從布朗家中拿來一塊毛毯將受害人屍體遮蓋住,受害人身上發現的毛發及纖維物質究竟是誰的成了疑問;在從屍體上提取頭發纖維物質樣品之前,曾把屍體在院內拖動搬移,增加了屍體沾染他人頭發和纖維物的可能;
(4)在現場調查的警官未能按洛杉磯警察局規定的工作章程及時通知驗屍官和法醫前往屍檢,現場提取的證據的可信性有疑問;
(5)在現場搜查的洛杉磯警察法醫當時並未在犯罪現場後門反吸大量血跡,也未在辛普森襪子上發現血跡,他們是在幾個星期後,從辛普森身上取了血樣後,才發現這些血跡的;
(6)洛杉磯警方法醫在現場並未計算收集到的血液和血跡數量,進行乾燥處理後也未計算數量,每次化驗分析也不計數量;
(7)警察證人福爾曼對黑人有偏見,經常罵黑人為黑鬼,且曾向房客要過辛普森汽車的鑰匙,有栽贓陷害的可能。
(8)控方證人丹尼斯-方出庭證明搜集證據的有效性,但辨方經過法庭質證,使其不得不承認:取毛毯蓋尼科爾屍體使一個致命的錯誤;警察沒有及時招集犯罪學家到現場;未用警帶圍住辛普森的野馬車;將在辛普森家發現的手套帶到了發作現場;提取證據未戴乳膠手套;辛普森汽車旁的四滴血未進行記錄,且少了血滴。物證受到污染;
(9)控方證人塞爾馬公司實驗室主管洛賓-克頓出庭證明DNA的檢驗的科學性DNA血樣與辛普森血樣的相似性,指出現場發現的血樣的提供者是辛普森。辨方首先指出DNA分析統計方法並非完全可信,血樣在6月天很熱的卡車里長達7小時可能變質。舉出塞爾馬公司曾檢驗DNA出現的例子,說明現有檢驗結果的可信度值得懷疑。
陪審團審判
辛普森案件中選中的陪審團由8名非裔美國人、2名西班牙裔美國人,一名美國印第安人和一個白種人。4男4女。陪審團中的兩個人有高中以上文化背景。根據調查問卷,辛普森案件的陪審團成員都基本上認為DNA證據是不可靠的。
辛普森案件中,辯方在挑選陪審團成員上首先勝出一籌。陪審團陪審的時間越長,出現誤判的可能性就越大,尤其是當陪審團被隔離時。每次出現誤判時,對於辯方來說都是一場勝利,即使控方能在下一輪中證明被告是有罪的。
當法官Ito決定採用12名替代陪審員而非通常的8名時,他很可能在考慮審判的時間以及陪審團被媒體誤導的潛在可能性。法官Ito很可能意識到Kelly-Frye聽證會會比預想的時間要長,審判本身也會比預計的時間要長的多。因為雙方都相信本案中替代陪審員將會發生作用,因此他們在挑選替代陪審員時也比挑選最初的陪審團花費了更長的時間。
1995年10月1日,辛普森案在歷時一年多的審理後,終於臨近尾聲。在最後的法庭總結陳述中,起訴方的克拉克檢察官、道爾頓檢察官和辯護方的科克倫律師、謝克律師各自施展辯才,把己方的意見作了歸納。他們的發言充滿感情,充滿無可辯駁的邏輯力量,這是一場馬拉松式審判的終點沖刺。
10月2日9時16分,12名陪審員進入評議室,開始了對案件的討論。下午3時,隨著三聲蜂鳴器的輕響,意味著陪審員作出了一致的裁決。很快12名陪審員回到了法庭。首席陪審員告訴法官,他們的裁決已被簽名、加註日期,封在一個信封內。法官告訴雙方律師,裁決結果將在第二天西部時間上午10點宣布。
在西部時間上午10點到10點10分(東部時間下午1點到1點10分)之間。人們全停止了工作。沒有人去教室上課。沒有人去打電話。沒有人去洗澡。也沒有人去遛狗散步。民航班機在等待。金融活動停了下來。他們全在凝神聽取對O·J·幸普森的最後裁決。柯林頓總統在12點58分放下手中的工作,離開橢圓形辦公室,和助手們一起到秘書辦公室里收看宣布裁決的實況。
整個國家的期待下,司法官羅伯森女士宣讀裁決,宣布辛普森無罪。「陪審員女士們先生們,這是你們的裁決嗎?你們每個人的?你們所有人的?」羅伯森女士問。「是的。」他們紛紛說道。法庭立刻沸騰起來……。
辛普森自由了。他被當庭釋放。
13年後的裁決
2008年10月3日,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的克拉克縣地區法院,克拉克縣地區法院的陪審團做出裁決,辛普森所受的12項指控全部成立。法庭定於12月5日作出宣判。現年61歲的辛普森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不同的結局:民事審判
1994年7月27日和1995年6月12日,兩名受害人戈爾德曼和尼科爾的親屬分別向法院提起非法致人死亡而要求賠償的民事訴訟,從而又將辛普森推到民事訴訟的被告席。在經過交換訴狀、證據開示、選定陪審團等有關程序後,民事審判於1996年9月17日正式開始。該案件由加州的聖塔莫尼卡民事法院(Santa Monica,California Civil Court)受理,法官希諾詩·富基薩肯(Hiroshi Fujisaki)作為獨任法官主審此案。在審判一開始,富基薩肯法官即禁止電視記者們在法庭拍攝並作出裁定限制雙方代理律師就案件公開發表言論,從而將案件置於相對獨立平靜的審理氛圍中。與該刑事案件不同,民事訴訟的氣氛非常職業化,訴訟進程更快捷。雖然在此民事案件中,大部分證據只是刑事訴訟時的證據的再現和重復。然而,一方面富基薩肯法官不允許任何來自刑事訴訟的可能有利於辛普森的有關種族歧視的證言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另一方面,也確有一些重要的新證據的展示更有利於原告一方。例如,原告方傳喚了數名早在馬克·福爾曼之前就已經到達案發現場的洛杉磯警員證實,所有重要的證據在福爾曼到達現場之前就已經被收集,所以福爾曼不可能偽造現場和證據。他們同時還證實,只有一隻帶血的手套留在現場。在刑事訴訟時,辨方曾主張福爾曼在現場發現了兩只帶血手套並將其中一隻移至辛普森家中從而誣陷辛普森。上述證人的證言推翻了刑事訴訟辨方的這一主張。再有,警方認定辛普森有一雙與案發現場足跡相符的鞋子,而辛普森卻矢口否認。原告方向法庭出示了二十七張照片十分清楚地顯示辛普森穿的正是與現場足跡相符的鞋子。原告律師指出,正是由於辛普森作了案,他才否認自己有同樣的鞋子。在陪審團就民事案件作出最後裁決前,要求再次聽辛普森有關不在現場的證據,毆打尼科爾的證詞以及去他住宅接送他去機場的司機有關按門鈴無人應答的情況及時間的證詞,顯示出陪審團對辛普森的懷疑。1997年2月4日,民事陪審團終於作出裁決。他們一致認定辛普森對兩名受害人之死負有責任,並裁決辛普森賠償原告方850萬美金,另外還裁決辛普森向兩名受害人家庭各支付1250萬美金的懲罰性賠償金共計3350萬美金。
⑸ 辛普森案件大概內容是什麼(簡短)
辛普森被控雙重謀殺案
1994年6月12日洛杉磯警方接到報案,隨即趕到現場,在別墅內發現一男一女兩具屍體,躺在安全門內台階上的女性是房主尼科爾·布朗。美國著名體育明星幸普森的前妻,她的喉管已被割斷了。人行道上躺著的男子是二十五歲的羅納德·戈爾德曼,他身上有二十處刀傷,死前有搏鬥的痕跡。法醫對屍體解剖後斷定:他們是在12日晚上11時左右被人用利器殺害。
從謀殺現場分析,不像是謀財害命案,因尼科爾家財產沒有丟失,尼科爾與辛普森所生的兩個孩子當時在室內睡覺,未受到任何驚動,警方初步斷定是一樁室內情殺案。幸普森被列為頭號嫌疑犯。幸普森1947年4月9日生於美國舊金山波特里奧的康涅迪格大街的黑人居住區,曾是全美最著名的橄欖球運動員,現為全國廣播公司體育節目評播員,是美國最受歡迎的人,1977年,辛普森與十八歲的尼克爾相識,1978年二人發展為情人關系,1979年,幸普森與妻離婚,與尼科爾同居,1985年正式結婚,生有一兒一女,婚後二人關系緊張,經常吵架,辛普森因毆打尼科爾曾被洛杉磯地方法院以虐待婦女罪判處三十天監禁,緩期兩年執行,罰金7000元,公益服務120小時,接受心理咨詢六周,每周二次,1992年,二人離婚,但幸普森仍經常找尼科爾,意圖重歸於好,但尼科爾與戈爾德曼來往密切。警方懷疑辛普森有殺人嫌疑。
追捕殺人犯
94年6月12日1時左右,辛普森在家中等待送他去洛杉磯的司機,11時45分,乘飛機飛往芝加哥,到達芝加哥奧哈羅拉廣場旅館是6時15分,7時40分,警察通知他,前妻被殺,速回洛杉磯。9時41分,辛普森乘機飛往洛杉磯。辛普森離開旅館後,警察搜了他住過的915房間,在毛巾、床單上發現了血跡和碎玻璃,洛山磯警察也搜了辛普森的別墅,發現了一隻帶血的手套。這只手套與兇殺案發現場被發現的另一隻手套正好相配。
辛普森抵達洛杉磯場後,被警察帶回警署,被戴上手銬,在其律師魏茨曼的抗議下,手銬被除掉,在警署受審時,辛普森拒不承認謀殺一事。辛普森聘請著名律師羅伯特·夏皮羅為其辯護律師,6月17日8時30分,洛杉磯檢察官通知夏皮羅,警方准備逮捕辛普森,要他上午11時帶辛普森自首,夏皮羅向辛普森傳達了檢察官的決定,11時30分,夏皮羅發現辛普森和其友考林斯不見了,及時通知了警方,警方連續出動了幾架飛機,十幾輛警車追捕辛普森,新聞機構也出動直升機。此時,辛普森正坐在考林斯的汽車里,用搶頂著腦袋,企圖自殺,考林斯用電話與警方取得了聯系,在警方和朋友的勸說下,辛普森同意不再逃跑,下午7時57分,抵達辛普森住所,8時45分,被警方帶到了洛杉磯看守所,辛普森被控兩個一級謀殺罪。即殺害尼科爾和戈爾德曼,如果罪名成立,將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控方與辨方
辛普森請了全美最著名的律師組成辯護團為其辯護,有夏皮羅、貝利、德肖維茨、科克倫-傑爾曼、李昌鈺等,起訴方檢察官為加斯蒂-克拉克、霍奇曼等八人。雙方陣容強大,舉世矚目。1994年6月30日,開始預審,7月7日,經預審辯論,法官裁決:「現存證據已經表明下列罪行,且有足夠理由相信,被告犯下了被控的罪行。」1994年7月22日,洛杉磯最高法院伊藤法官正式宣布受理辛普森案,由陪審團審判。11月3日,12名陪審員組成陪審團。1995年1月24日,正式開庭審理。
控方主要證據有:
(1)在辛普森羅金漢別墅發現一隻帶血的手套,該手套系辛普森常用的牌號,與犯罪現場發現的另一隻是一對,檢驗分析,手套上有戈爾德曼身上襯衫的纖維物質;有布朗和戈爾德曼的頭發;有野馬車上的纖維物質及具有黑人特徵的體毛,手套上的血跡經化驗分析系布朗-戈爾德曼和辛普森的血液;
(2)在辛普森家中卧室床下發現襪子上有血跡。經DNA分析,符合辛普森和布朗的基因特徵;
(3)在犯罪現場後門發現的血跡,因不在發案現場,系干凈純潔未受污染的血液,經DNA分析,這些血液是辛普森的;
(4)在辛普森的野馬車里發現多處血跡,在車門上、車內地板上、儀表盤上有血跡。車門上的血跡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徵;在儀表盤上的血跡系辛普森、布朗-戈爾德曼的;在車內地毯上有布朗的血跡;
(5)在犯罪現場發現的血跡,經分析,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徵,其中對辛普森的一滴血用常規血清分析,證明系辛普森的血跡;
(6)在犯罪現場發現頭發和衣服纖維,犯罪現場的一隻針織滑雪帽上有辛普森的頭發和其野馬車車廂地毯的纖維,在戈爾德曼的襯衫上發現的深藍色纖維與在辛普森羅`金漢別墅里搜到的血手套及辛普森卧室發現的襪子相符;
(7)在犯罪現場發現帶血的腳印,尺寸為12號,與辛普森鞋號相同,出售該鞋的百貨公司正是辛普森常購物的商店;
(8)在羅金漢別墅的車道、門廳、浴室洗練池及浴盆內都發現少量血跡。
辯方認為:
(1)警察發現謀殺事件後,並未按規定辦理搜查證就徑直前往辛普森家中搜查,取證方式嚴重違法;
(2)警察在後來補辦的搜查證上竟然寫錯了理由,說明警察的辦案能力低下和嚴重的失職;
(3)警察調查人員未能把犯罪現場完整地保護下來,他們從布朗家中拿來一塊毛毯將受害人屍體遮蓋住,受害人身上發現的毛發及纖維物質究竟是誰的成了疑問;在從屍體上提取頭發纖維物質樣品之前,曾把屍體在院內拖動搬移,增加了屍體沾染他人頭發和纖維物的可能;
(4)在現場調查的警官未能按洛杉磯警察局規定的工作章程及時通知驗屍官和法醫前往屍檢,現場提取的證據的可信性有疑問;
(5)在現場搜查的洛杉磯警察法醫當時並未在犯罪現場後門反吸大量血跡,也未在辛普森襪子上發現血跡,他們是在幾個星期後,從辛普森身上取了血樣後,才發現這些血跡的;
(6)洛杉磯警方法醫在現場並未計算收集到的血液和血跡數量,進行乾燥處理後也未計算數量,每次化驗分析也不計數量;
(7)警察證人福爾曼對黑人有偏見,經常罵黑人為黑鬼,且曾向房客要過辛普森汽車的鑰匙,有栽贓陷害的可能。
(8)控方證人丹尼斯-方出庭證明搜集證據的有效性,但辨方經過法庭質證,使其不得不承認:取毛毯蓋尼科爾屍體使一個致命的錯誤;警察沒有及時招集犯罪學家到現場;未用警帶圍住辛普森的野馬車;將在辛普森家發現的手套帶到了發作現場;提取證據未戴乳膠手套;辛普森汽車旁的四滴血未進行記錄,且少了血滴。物證受到污染;
(9)控方證人塞爾馬公司實驗室主管洛賓-克頓出庭證明DNA的檢驗的科學性DNA血樣與辛普森血樣的相似性,指出現場發現的血樣的提供者是辛普森。辨方首先指出DNA分析統計方法並非完全可信,血樣在6月天很熱的卡車里長達7小時可能變質。舉出塞爾馬公司曾檢驗DNA出現的例子,說明現有檢驗結果的可信度值得懷疑。
陪審團審判
辛普森案件中選中的陪審團由8名非裔美國人、2名西班牙裔美國人,一名美國印第安人和一個白種人。4男4女。陪審團中的兩個人有高中以上文化背景。根據調查問卷,辛普森案件的陪審團成員都基本上認為DNA證據是不可靠的。
辛普森案件中,辯方在挑選陪審團成員上首先勝出一籌。陪審團陪審的時間越長,出現誤判的可能性就越大,尤其是當陪審團被隔離時。每次出現誤判時,對於辯方來說都是一場勝利,即使控方能在下一輪中證明被告是有罪的。
當法官Ito決定採用12名替代陪審員而非通常的8名時,他很可能在考慮審判的時間以及陪審團被媒體誤導的潛在可能性。法官Ito很可能意識到Kelly-Frye聽證會會比預想的時間要長,審判本身也會比預計的時間要長的多。因為雙方都相信本案中替代陪審員將會發生作用,因此他們在挑選替代陪審員時也比挑選最初的陪審團花費了更長的時間。
1995年10月1日,辛普森案在歷時一年多的審理後,終於臨近尾聲。在最後的法庭總結陳述中,起訴方的克拉克檢察官、道爾頓檢察官和辯護方的科克倫律師、謝克律師各自施展辯才,把己方的意見作了歸納。他們的發言充滿感情,充滿無可辯駁的邏輯力量,這是一場馬拉松式審判的終點沖刺。
10月2日9時16分,12名陪審員進入評議室,開始了對案件的討論。下午3時,隨著三聲蜂鳴器的輕響,意味著陪審員作出了一致的裁決。很快12名陪審員回到了法庭。首席陪審員告訴法官,他們的裁決已被簽名、加註日期,封在一個信封內。法官告訴雙方律師,裁決結果將在第二天西部時間上午10點宣布。
在西部時間上午10點到10點10分(東部時間下午1點到1點10分)之間。人們全停止了工作。沒有人去教室上課。沒有人去打電話。沒有人去洗澡。也沒有人去遛狗散步。民航班機在等待。金融活動停了下來。他們全在凝神聽取對O·J·幸普森的最後裁決。柯林頓總統在12點58分放下手中的工作,離開橢圓形辦公室,和助手們一起到秘書辦公室里收看宣布裁決的實況。
整個國家的期待下,司法官羅伯森女士宣讀裁決,宣布辛普森無罪。「陪審員女士們先生們,這是你們的裁決嗎?你們每個人的?你們所有人的?」羅伯森女士問。「是的。」他們紛紛說道。法庭立刻沸騰起來……。
辛普森自由了。他被當庭釋放。
13年後的裁決
2008年10月3日,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的克拉克縣地區法院,克拉克縣地區法院的陪審團做出裁決,辛普森所受的12項指控全部成立。法庭定於12月5日作出宣判。現年61歲的辛普森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不同的結局:民事審判
1994年7月27日和1995年6月12日,兩名受害人戈爾德曼和尼科爾的親屬分別向法院提起非法致人死亡而要求賠償的民事訴訟,從而又將辛普森推到民事訴訟的被告席。在經過交換訴狀、證據開示、選定陪審團等有關程序後,民事審判於1996年9月17日正式開始。該案件由加州的聖塔莫尼卡民事法院(Santa Monica,California Civil Court)受理,法官希諾詩·富基薩肯(Hiroshi Fujisaki)作為獨任法官主審此案。在審判一開始,富基薩肯法官即禁止電視記者們在法庭拍攝並作出裁定限制雙方代理律師就案件公開發表言論,從而將案件置於相對獨立平靜的審理氛圍中。與該刑事案件不同,民事訴訟的氣氛非常職業化,訴訟進程更快捷。雖然在此民事案件中,大部分證據只是刑事訴訟時的證據的再現和重復。然而,一方面富基薩肯法官不允許任何來自刑事訴訟的可能有利於辛普森的有關種族歧視的證言進入民事訴訟程序;另一方面,也確有一些重要的新證據的展示更有利於原告一方。例如,原告方傳喚了數名早在馬克·福爾曼之前就已經到達案發現場的洛杉磯警員證實,所有重要的證據在福爾曼到達現場之前就已經被收集,所以福爾曼不可能偽造現場和證據。他們同時還證實,只有一隻帶血的手套留在現場。在刑事訴訟時,辨方曾主張福爾曼在現場發現了兩只帶血手套並將其中一隻移至辛普森家中從而誣陷辛普森。上述證人的證言推翻了刑事訴訟辨方的這一主張。再有,警方認定辛普森有一雙與案發現場足跡相符的鞋子,而辛普森卻矢口否認。原告方向法庭出示了二十七張照片十分清楚地顯示辛普森穿的正是與現場足跡相符的鞋子。原告律師指出,正是由於辛普森作了案,他才否認自己有同樣的鞋子。在陪審團就民事案件作出最後裁決前,要求再次聽辛普森有關不在現場的證據,毆打尼科爾的證詞以及去他住宅接送他去機場的司機有關按門鈴無人應答的情況及時間的證詞,顯示出陪審團對辛普森的懷疑。1997年2月4日,民事陪審團終於作出裁決。他們一致認定辛普森對兩名受害人之死負有責任,並裁決辛普森賠償原告方850萬美金,另外還裁決辛普森向兩名受害人家庭各支付1250萬美金的懲罰性賠償金共計3350萬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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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履歷
1879年3月14日上午11時30分,愛因斯坦(Einstein)出生在德國烏爾姆市班霍夫街135號。父母都是猶太人。父名赫爾曼·愛因斯坦,母親波林·科克。
1884年,5歲,愛因斯坦對袖珍羅盤著迷。
1885年,愛因斯坦開始學小提琴。
1886年,愛因斯坦在慕尼黑公立學校(CouncilSchool)讀書;在家裡學習猶太教的教規。
1888年,愛因斯坦入路易波爾德高級中學學習。在學校繼續受宗教教育,接受受戒儀式。弗里德曼是指導老師。
1889年,在醫科大學生塔爾梅引導下,讀通俗科學讀物和哲學著作。
1891年,自學歐幾里德幾何學(Euclidean geometry),感到狂熱的喜愛,同時開始自學高等數學。
1892年,開始讀康德(ImmanuelKant)的著作。 1895年,自學完微積分(calculous)。
1896年,獲阿勞中學畢業證書。10月,進蘇黎世聯邦工業大學師范系學習物理。
1899年10月19日,愛因斯坦正式申請瑞士公民權。
1900年8月愛因斯坦畢業於蘇黎世聯邦工業大學;12月完成論文《由毛細管現象得到的推論》,次年發表在萊比錫《物理學雜志》上。
1901年,3月21日取得瑞士國籍。在這一年5-7月完成電勢差的熱力學理論的論文。
1904年,9月由專利局的試用人員轉為正式三級技術員。
1905年3月發展量子論,提出光量子假說,解決了光電效應問題。4月向蘇黎世大學提出論文《分子大小的新測定法》,取得博士學位。5月完成論文《論動體的電動力學》,獨立而完整地提出狹義相對性原理,開創物理學的新紀元。
1906年4月晉升為專利局二級技術員。11月完成固體比熱的論文,這是關於固體的量子論的第一篇論文。 1908年10月兼任伯爾尼大學編外講師。
1909年10月離開伯爾尼專利局,任蘇黎世大學理論物理學副教授。
1910年10月完成關於臨界乳光的論文。
1912年提出「光化當量」定律。
1913年 12月7日在柏林接受院士稱號。
1914年 4月6日,從蘇黎世遷居柏林。
1915年 11月提出廣義相對論引力方程的完整形式,並且成功地解釋了水星近日點運動。
1916年 3月完成總結性論文《廣義相對論的基礎》。5月提出宇宙空間有限無界的假說。8月完成《關於輻射的量子理論》,總結量子論的發展,提出受激輻射理論。
1919年 愛因斯坦的理論被視為「人類思想史中最偉大的成就之一」。12月,接受德國唯一的名譽學位:羅斯托克大學的醫學博士學位。
1921年 4月2日—5月30日,為了給耶路撒冷的希伯萊大學的創建籌集資金,同魏茨曼一起首次訪問美國。
1922年 1月完成關於統一場論的第一篇論文。7月受到被謀殺的威脅,暫離柏林。10月8日,愛因斯坦和艾爾莎在馬賽乘輪船赴日本。沿途訪問科倫坡、新加坡、香港和上海。11月9日,在去日本途中,愛因斯坦被授予1921年「諾貝爾物理學獎」。11月17日-12月29日,訪問日本。
1923年 7月,到哥德堡接受1921年度諾貝爾獎金。12月,第一次推測量子效應可能來自過度約束的廣義相對論場方程。
1924年 發現了「波色-愛因斯坦凝聚」。
1926年 被選為蘇聯科學院院士。
1928年 是年1月,被選為「德國人權同盟」(前身為德國「新祖國同盟」)理事。
1929年 3月,50歲生日,躲到郊外以避免生日慶祝會。6月28日獲「普朗克獎章」。
1930年是年12月11日~1931年3月4日,愛因斯坦第二次到美國訪問,在加利福尼亞州理工學院講學。
1932年 7月,同弗洛伊德通信,討論戰爭的心理問題;號召德國人民起來保衛魏瑪共和國,全力反對法西斯。
1933年 1月30日,納粹上台。
3月10日,在帕莎第納發表不回德國的聲明,次日啟程回歐洲。
3月20日,納粹搜查他的房屋,他發表抗議。後他在德國的財產被沒收,著作被焚。
1935年 5月,在百慕大正式申請永遠在美國居住。是年,為使諾貝爾獎金(和平獎)贈予被關在納粹集中營中的奧西茨基,而四處奔走。 1937年 3月聲援中國「七君子」。
1938年 9月,給五千年後的子孫寫信,對資本主義社會現狀表示不滿。
1939年 8月2日,上書羅斯福總統,建議美國抓緊原子能研究,防止德國搶先掌握原子彈。
1940年 5月22日致電羅斯福,反對美國的中立政策。
10月1日取得美國國籍。
1943年 5月,作為科學顧問參與美國海軍部工作。
1944年 為支持反法西斯戰爭,以600萬美元拍賣1905年狹義相對論論文手稿。
1947年 繼續發表大量關於世界政府的言論。
1949年 1月,寫《對批評的回答》,對哥本哈根學派在文集《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哲學家—科學家》中的批判進行反批判。
1950年 2月13日發表電視演講,反對美國製造氫彈。3月18日,在遺囑上簽字蓋章。
1951年 連續發表文章和信件,指出美國的擴軍備戰政策是世界和平的嚴重障礙。
1952年 11月以色列第1任總統魏斯曼死後,以色列政府請他擔任第2任總統,被拒絕。
1954年 3月被美國參議員麥卡錫公開斥責為「美國的敵人」。
1955年 4月18日1時25分在醫院逝世。 漫長艱難的探索廣義相對論建成後,愛因斯坦依然感到不滿足,要把廣義相對論再加以推廣,使它不僅包括引力場,也包括電磁場。他認為這是相對論發展的第三個階段,即統一場論。
1925年以後,愛因斯坦全力以赴去探索統一場論。開頭幾年他非常樂觀,以為勝利在望;後來發現困難重重,他認為現有的數學工具不夠用;
1928年以後轉入純數學的探索。他嘗試著用各種方法,但都沒有取得具有真正物理意義的結果。
1925年-1955年這30年中,除了關於量子力學的完備性問題、引力波以及廣義相對論的運動問題以外,愛因斯坦幾乎把他全部的科學創造精力都用於統一場論的探索。
1937年,在兩個助手合作下,他從廣義相對論的引力場方程推導出運動方程,進一步揭示了空間——時間、物質、運動之間的統一性,這是廣義相對論的重大發展,也是愛因斯坦在科學創造活動中所取得的最後一個重大成果。 在統一場理論方面,他始終沒有成功,他從不氣餒,每次都滿懷信心底從頭開始。由於他遠離了當時物理學研究的主流,獨自去進攻當時沒有條件解決的難題,因此,同20年代的處境相反,他晚年在物理學界非常孤立。可是他依然無所畏懼,毫不動搖地走他自己所認定的道路,直到臨終前一天,他還在病床上准備繼續他的統一場理論的數學計算。 全人類命運的關注者 愛因斯坦熱愛科學,也熱愛人類。他沒有因為埋頭於科學研究而把自己置於社會之外,一直關心著人類的文明和進步,並為之頑強、勇敢地戰斗。他說過:「人只有獻身於社會,才能找出那實際上是短暫而又有風險的生命的意義」,他自己正是這樣去做的。
1914年4月,愛因斯坦接受德國科學界的邀請,遷居到柏林,8月即爆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他雖身居戰爭的發源地,生活在戰爭鼓吹者的包圍之中,卻堅決地表明了自己的反戰態度。9月,愛因斯坦參與發起反戰團體「新祖國同盟」,在這個組織被宣布為非法、成員大批遭受逮捕和迫害而轉入地下的情況下,愛因斯坦仍堅決參加這個組織的秘密活動。 10月,德國的科學界和文化界在軍國主義分子的操縱和煽動下,發表了「文明世界的宣言」,為德國發動的侵略戰爭辯護,鼓吹德國高於一切,全世界都應該接受「真正德國精神」。在「宣言」上簽名的有九十三人,都是當時德國有聲望的科學家、藝術家和牧師等。就連能斯脫、倫琴、奧斯特瓦爾德、普朗克等都在上面簽了字。當徵求愛因斯坦簽名時,他斷然拒絕了,而同時他卻毅然在反戰的《告歐洲人書》上簽上自己的名字。這一舉動震驚了全世界。
1917年,列寧領導的蘇聯社會主義革命勝利後,愛因斯坦熱情地支持這個偉大的革命,贊揚這是一次對全世界將有決定性意義的、偉大的社會實驗,表示:「我尊敬列寧,因為他是一位有完全自我犧牲精神,全心全意為實現社會正義而獻身的人。我並不認為他的方法是切合實際的,但有一點可以肯定:象他這種類型的人,是人類良心的維護者和再造者。」
1918年11月,德國工人和士兵在俄國十月革命勝利的影響和鼓舞下,發動起義,推翻了德皇威廉二世下台第三天,愛因斯坦即給他的母親連續寫了兩張明信片,歡呼「偉大的事變發生了……親身經歷了這個事變是多麼榮幸!」 在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初期,愛因斯坦基本上是一個絕對的和平主義者。但是,侵略和掠奪戰爭不斷發生的現實,打破了他那美好的夢想。特別是1933年希特勒上台後,德國日益法西斯化,使愛因斯坦意識到新的野蠻戰爭不可避免,促使他改變了自己的觀點。他明確表示:「當法律和人類尊嚴必需保衛時,我們一定要戰斗。自從法西斯的危險到來後,現在我不再相信絕對的被動的和平主義是有效的了。只要法西斯主義統治歐洲,那就不會有和平。」 由於愛因斯坦的進步活動,又因為他是猶太人,因而被德國納粹分子列為重要的迫害對象,幸而他1932年底離開德國到美國講學,才未遭毒手。他在柏林的住屋被查抄和搗毀,他的財產被沒收,他的著作被焚毀,納粹還懸賞二萬馬克要殺害他。面對納粹分子暗殺的危險,愛因斯坦沒有絲毫的畏懼,而是更堅定地戰斗。當他的摯友勞厄寫信勸他對政治問題採取明哲保身的態度時,他不顧個人安危,大聲疾呼,指出法西斯就意味著戰爭,和平必須用武裝來保衛,呼籲美國人民起來同法西斯作斗爭。 當愛因斯坦後來從無線電廣播知道美國對廣島、長崎投下原子彈,殺傷許多平民時他感到非常痛心。他後來寫了一封告美國公民書,說:「我們將此種巨大力量解放的科學家們,對於一切事物都要優先負起責任,必須限制原子能絕對不能使用來殺害全人類,而是用來增進人類的幸福方面。」
1955年,愛因斯坦與羅素聯名發表了反對核戰爭和呼籲世界和平的《羅素—愛因斯坦宣言》。
在1949年愛因斯坦寫了一篇《為什麼要社會主義?》的論文。在這里,他提出了現在看來還是正確的看法!「計劃經濟還不就是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本身可能伴隨著對個人的完全奴役。社會主義的建成,需要解決這樣一些極端困難的社會——政治問題,鑒於政治權力和經濟權力的高度集中,怎樣才有可能防止行政人員變成權力無限和傲慢自負呢?怎樣能夠使個人的權利得到保障,同時對於行政權力能夠確保有一種民主的平衡力量呢?」
巨星隕落 1955年4月18日,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科學家,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因主動脈瘤破裂逝世於美國普林斯頓。
【軼事】 ■愛因斯坦逃學記 1895年春天,愛因斯坦已16歲了。根據德國當時的法律,男孩只有在17歲以前離開德國才可以不必回來服兵役。由於對軍國主義深惡痛絕,加之獨自一人呆在軍營般的路易波爾德中學已忍無可忍,愛因斯坦沒有同父母商量就私自決定離開德國,去義大利與父母團聚。 但是,半途退學,將來拿不到文憑怎麼辦呢?一向忠厚、單純的愛因斯坦,情急之中竟想出一個自以為不錯的點子。他請數學老師給他開了張證明,說他數學成績優異,早達到大學水平。又從一個熟悉的醫生那裡弄來一張病假證明,說他神經衰弱,需要回家靜養。愛因斯坦以為有這兩個證明,就可逃出這厭惡的地方。 誰知,他還沒提出申請,訓導主任卻把他叫了去,以他敗壞班風,不守校紀的理由勒令退學。愛因斯坦臉紅了,不管什麼原因,只要能離開這所中學,他都心甘情願,也顧不得什麼了。他只是為自己想出一個並未實施的狡猾的點子突然感到內疚,後來每提及此事,愛因斯坦都內疚不已。大概這種事情與他坦率、真誠的個性相去太遠。
■拒絕出任以色列第二任總統 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國誕生,但不久以色列與周圍阿拉伯國家的戰爭便爆發了。已經定居在美國十多年的愛因斯坦立即向媒體宣稱:「現在,以色列人再不能後退了,我們應該戰斗。猶太人只有依靠自己,才能在一個對他們存有敵對情緒的世界上生存下去。」1952年11月9日,愛因斯坦的老朋友以色列首任總統魏茨曼逝世。在此前一天,就有以色列駐美國大使向愛因斯坦轉達了以色列總理本·古里安的信,正式提請愛因斯坦為以色列共和國總統候選人。當日晚,一位記者給愛因斯坦的住所打來電話,詢問愛因斯坦:「聽說要請您出任以色列共和國總統,教授先生。您會接受嗎?」「不會。我當不了總統。」「總統沒有多少具體事務,他的位置是象徵性的。教授先生,您是最偉大的猶太人。不,不,您是全世界最偉大的人。由您來擔任以色列總統,象徵猶太民族的偉大,再好不過了。」「不,我幹不了。」 愛因斯坦剛放下電話,電話鈴又響了。這次是駐華盛頓的以色列大使打來的。大使說:「教授先生,我是奉以色列共和國總理本·古里安的指示,想請問一下,如果提名您當總統候選人,您願意接受嗎?」「大使先生,關於自然,我了解一點,關於人,我幾乎一點也不了解。我這樣的人,怎麼能擔任總統呢?請您向報界解釋一下,給我解解圍。」 大使進一步勸說:「教授先生,已故總統魏茨曼也是教授呢。您能勝任的。」「魏茨曼和我不是一樣的。他能勝任,我不能。」「教授先生,每一個以色列公民,全世界每一個猶太人,都在期待您呢!」 愛因斯坦的確被同胞們的好意感動了,但他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委婉地拒絕大使和以色列政府,又不使他們失望,不讓他們窘迫。不久,愛因斯坦在報上發表聲明,正式謝絕出任以色列總統。在愛因斯坦看來,「當總統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同時,他還再次引用他自己的話:「方程對我更重要些,因為政治是為當前,而方程卻是一種永恆的東西。」
■愛因斯坦怎樣走近中國? 早在1919年,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就開始介紹到中國,特別是通過1920年英國哲學家羅素來華講學,給中國學術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愛因斯坦本人的目光也曾一次次地投射到古老而陌生的中國,1922年冬天,他應邀到日本講學,往返途中,兩次經過上海,一共停留了三天,親眼看到了處於苦難中的中國,並寄予深切的同情。他在旅行日記中記下「悲慘的圖象」和他的感慨:「在外表上,中國人受人注意的是他們的勤勞,是他們對生活方式和兒童福利的要求的低微。他們要比印度人更樂觀,也更天真。但他們大多數是負擔沉重的:男男女女為每日五分錢的工資天天在敲石子。他們似乎魯鈍得不理解他們命運的可怕。」「愛因斯坦看到這個在勞動著,在呻吟著,並且是頑強的民族,他的社會同情心再度被喚醒了。他認為,這是地球上最貧困的民族,他們被殘酷地虐待著,他們所受的待遇比牛馬還不如。」(許良英等編譯《愛因斯坦文集》,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20、21頁)十幾年後(1936年),愛因斯坦在美國普林斯頓大學與前來年進修的周培源第一次個別交談時就說:「中國人民是苦難的人民。」他的同情是真摯的、發自內心的,不是掛在嘴上,而是付諸行動的。 1931年「九一八」事變發生,日本從東北作為突破口侵略中國的狼子野心已昭然若揭,當時的國際社會卻表現出無奈和無能,當年11年17日,愛因斯坦公開譴責日本侵略東三省的行徑,呼籲各國聯合起來對日本進行經濟制裁,可惜迴音空盪。1932年10月,「五四運動的總司令」(毛澤東語)、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陳獨秀(時已被開除出黨)在上海被捕,他和羅素、杜威等具有國際聲望的知識分子聯名致電蔣介石,要求釋放。1937年3月,主張抗日的沈鈞儒、章乃器、王造時、史良等「七君子」鋃鐺入獄後,他又聯合杜威、孟祿等著名知識分子通電援救,向國民黨當局施加道義的壓力。1938年6月,為了幫助中國的抗日戰爭,他還和羅斯福總統的長子一同發起「援助中國委員會」,在美國2000個城鎮開展援華募捐活動。 愛因斯坦是真正的世界公民,他的愛是沒有國界的,他對中國的感情沒有任何功利色彩,完全建立在人類的同情心和強烈的人道主義情懷之上。他的思想也對中國日益產生深刻而久遠的影響,「九一八」事變後不久,還在讀初二的少年許良英就是他的熱情崇拜者,希望長大了做一個像他那樣的科學家。1934年,愛因斯坦的文集《我的世界觀》在歐洲出版,幾年後(1937年抗戰前夕)就有了中譯本,是留學法國的物理學教授葉蘊理根據法文譯本轉譯的,由於國難當頭,這本書並沒有引起多少反響,但青年許良英在1938年上大學前有幸買到了一本,並認真精讀了一遍,深受啟發,開始嚴肅地思考人生的意義、人與國家的關系等問題,愛因斯坦的許多至理名言令他終生難忘,愛因斯坦的形象在他未來的人生道路上始終佔有重要的地位。1955年,愛因斯坦去世後,許良英和周培源都曾發表長篇悼念文章。不幸的是1968年到1976年的8年間,愛因斯坦在中國竟成了「本世紀以來最自然科學領域中最大的資產階級反動學術權威」,「四人幫」掀起了一場荒誕的批評愛因斯坦運動,好在多數科學家不予理睬,實際上進行了抵制。1979年,北京還隆重舉行了愛因斯坦誕辰100周年的紀念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