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預算的形式都有哪些
預算的形式:
(一)單式預算和復式預算
從預算的技術組織形式看,國家預算可分為單式頂算和復式預算-單式預算,是指通過一個計劃表格來反映國家在預算年度內全部集中性預算收支活動的計劃。單式預算是一種傳統的預算技術組織形式,它不去區分各項財政收支的經濟忭質,而是把政府的各項財政收支加以匯總,集中反映在一個「預算平衡表」內。其特點是能直接反映同家預算收支的全貌,從整體上:說明其構成,平衡關系比較明了;復式預算,是指通過兩個以上的計劃表格來反映政府財政收支計劃.復式預算是從單式預算技術組織形式演變而來的。它是將政府全部的財政收入與支出按性質匯集編入兩個或兩個以上「預算平衡表」內。復式預算一般分經常預算、資本預算和專項基金預算。其特點是區分了各項收入和支小的經濟性質和用途,便於政府權衡支小性質,分別輕重緩急,更加合理地安排使用各類資金。
(二)功能預算和部門預算
功能預算,是指收入按類別支小按性質分類匯總編制的預算。由於預計管理許可權的分工,各部門編制和上報預算時需要區分財政經費來源渠道,不同的經費預算編報不同的預算分配部門,如教育事業費預算和有關專項預算報財政部門,科學事業費頂算報科技部門,基本建設投資預算報計委,行政經費預算報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預算分配權的部門山按此原則分渠道核批,下達預算。部門預算,通俗地講就是一個部門一本預算,是指與財政部直接發生繳撥款關系的一級預算單位的預算;它由本部門所屬各單位的預算組成,是全面反映本部門全部公共資源配置情況的一種預算形式;根據國際經驗,部門預算是由政府各部門編制,經財政部門審核後小議會審議通過的反映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預算.部門編制的頂算,既要反映一般預算的收入和支出,又要反映基金預算的收入和支出以及預算外收入和支出;收入包括財政預算安排撥款,行政單位預算外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用以上收入安排的各項支出,並形成部門收支預算平衡衷:總之.部門預算足全面反映部門收支活功的預算;
(三)普通預算和特別預算
普通預算又稱經費預算,是指政府編制的一般財政收支項目的預算。特別預算是指政府對某些具有特別意義的項目(特別事業.特殊用途的收支)另行安排的預算,如公共工程投資預算,社會保險預算,各類特種基金頂算等。
(四)正式預算、臨時預算和追加預算
正式預算,是指政府依法就各個預算年度的預計收支編成預算草案,經本級權利機關審核通過後即宣告正式成立預算。臨時預算,是指為解決正式預算成立前的政府經費開支,先編制臨時性的預算,作為在正式預算成立前進行財政收支活動的依據。追加預算,是指正式預算在執行過程中,由於情況變化需要增減正式預算的收支時編制的一種預算,它是正式預算的補充,也叫修正預算。把成立後的追加預算或修正預算與正式預算匯總執行,稱之為追加後(修正)預算。
㈡ 什麼是復式預算
復式預算是把預算年度內的全部財政收支,按收入來源和支出性質不同,分別編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預算,一為經常預算,一為資本預算,(有的也稱為普通預算和特別預算、經費預算和投資預算、統一基金預算和貸款基金預算等)。雖然各國使用的復式預算名稱和具體項目不盡相同,但從內容上來看,經常預算主要包括政府一般行政經費支出,而其收入來源主要包括各項稅收收入以及一部分非稅收入。在一般情況下,經常預算的收支應保持平衡並力爭結余,結余額轉成資本項目的收入項目。資本預算主要包括政府的各項資本性支出,如政府對國營企業的投資、對公共工程項目的投資、戰略物資儲備、政府貸款以及償還國債和國外借款等支出,其收入來源主要包括經常預算轉來的結余額、國債收入和國外借款收入等。
㈢ 資本預算名詞解釋
資本預算是根據已確定的投資方案所編制的分年度的長期資金收支計劃。編制資本預算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預先規定某投資項目所需資金總額及其需要期,預先規定該投資項目的具體內容,如應購置設備的種類、型號,投資規模,資金需要量及其來源等,預先規定該投資項目可容許支付的資金限額。資本預算同企業一定期間 (年) 的總預算,特別是現金預算和預計資產負債表有密切聯系。[1]
它是綜合反映建設資金來源與運用的預算,其支出主要用於經濟建設,其收入主要是債務收入。資本預算是復式預算的組成部分。
1過程編輯
確定決策目標;提出各種可能的投資方案;
估算各種投資方案預期現金流量;
估計預期現金流量的風險程度,並據此對現金流量進行風險調整;
根據選擇方法對各種投資方案進行比較選優。
2特點編輯
資本預算
資本預算
1、資金量大
2、周期長
3、風險大
4、時效性強
3評價方法編輯
一、回收期間法(Payback Period)
年現金凈流量相等時
資本預算
資本預算
例1年現金凈流量100000 35000
年序原始投資總額第1年現金凈流量第2年現金凈流量第3年現金凈流量第4年現金凈流量第5年現金凈流量
投資回收期=原始投資總額/年現金凈流量
=100000/35000=2.86(年)
二、平均會計收益率法(Accounting Rate of Return,簡稱ARR)
ARR=(年平均稅後利潤/年平均投資額)*100%
例3:原始投資=20萬,項目期限=4年,每年的會計稅後利潤分別為3萬,4萬,5萬,6萬,直線折舊。
ARR=[(3+4+5+6)/4]/[(20+0)/2]=45%
當ARR≥企業目標收益率時,項目可行。
三、凈現值法(Net Present Value,簡稱NPV)
決策方法:
NPV>0接受
NPV<0不接受
㈣ 中國政府復式預算的構成分哪幾個部分
把預算年度內的全部財政收支,按收入來源和支出性質不同,分別編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預算,一為經常預算,一為資本預算。
經常預算主要包括政府一般行政經費支出,而其收入來源主要包括各項稅收收入以及一部分非稅收入。在一般情況下,經常預算的收支應保持平衡並力爭結余,結余額轉成資本項目的收入項目。
資本預算主要包括政府的各項資本性支出,如政府對國營企業的投資、對公共工程項目的投資、戰略物資儲備、政府貸款以及償還國債和國外借款等支出,其收入來源主要包括經常預算轉來的結余額、國債收入和國外借款收入等。
(4)復式預算的名詞解釋擴展閱讀
復式預算與單式預算比較,對於加強預算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重要作用:
1、可以清楚地區分經常性預算與建設預算的收支情況,增強預算的透明度。
2、用特定的收入保證特定的支出的需要,在預算收支之間建立比較穩定的對應關系,便於分析各種預算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有利於加強管理和監督。
3、可以清楚反映國家預算平衡狀況,堅持經常性預算的收支平衡,建設性預算的量力而行。
4、有利於國際間的信息交流,借鑒國際經驗,提高我國的財政管理水平。
㈤ 2010秋經濟法學形成性考核冊作業答案
我只找到作業4和作業1,但是作業4最後1題沒有找到答案:作業4一、單項選擇題
BDCDCBADBD
二多選三、名詞解釋
1經濟法律關系:經濟法律關系是由經濟法律規范所確認的人與人之間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系。經濟法律關系和其他法律關系一樣,是由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要素構成。
2.外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簡稱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
3.稅收抵免:稅收抵免是指答應納稅人從某種合乎獎勵規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以減輕其稅負。稅收抵免是指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企業來自國內外的所得一律匯總征稅,但答應抵扣該居民企業在國外已納的稅額,以避免國際重復征稅。
4限制數目的壟斷協議:限制數目的協議,是指由參與企業通過控制或限制相關市場上產銷的供給量,進而限制價格的協議。主要包括:限制產量協議;限制銷售量協議。
5產品質量法:是調整產品質量監視治理關系和產品質量責任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廣義的產品質量法包括所有調整產品質量及產品責任關系的法律、法規。
四、簡答題
1.簡述國債的形式特徵
答國債,是國家公債的簡稱,它是一種財政收人形式。國債作為國家取得財政收進的一種形式,與其他財政收進形式相比,有其明顯的形式特徵。
(1)自願性。所謂自願性,是指國債的發行或認購建立在認購者自願承購的基礎上。認購者買與不買,或購買多少,完全由認購者視其個人或單位情況自主決定。這一形式特徵使國債與其他財政收進形式明顯區別開來。
(2)有償性。所謂有償性,是指通過發行國債籌集的財政資金,政府必須作為債務而定期償還。除此之外,還要按事先規定的條件向認購者支付一定數額的利息。
(3)靈活性。所謂靈活性,是指國債發行與否以及發行多少,一般完全由政府根據財政資金的餘缺狀況靈活加以確定,而非通過法律形式預先規定。
2簡述《再生能源法》的適用范圍
本法所稱可再生能源,是指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發電對本法的適用,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分規定,報國務院批准。
通過低效率爐灶直接燃燒方式利用秸稈、薪柴、糞便等,不適用本法。
五、論述題
試述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的關系與區別。
(一)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之間的內在聯系
從廣義上說,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都以競爭行為或者競爭關系為調整對象,同屬於競爭法范疇,二者有相似之處,在推動和保護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相互交叉、互為補充。
首先,一個國家制定和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其條件條件是這個國家的經濟生活中存在著自由競爭,假如沒有自由競爭,經營者就不存在自由訂立合同的可能性,也不會出現不正當競爭行為,打破壟斷和引進競爭是國家頒布和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條件,可以說,反壟斷法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執行提供了保障。
其次,反壟斷法的實施也需要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配合和補充。假如一個國家只是反壟斷,而不反不正當競爭行為,企業就可能會濫用它們的自由競爭權利,隨意侵犯其他企業的正當權益,或者侵犯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反對限制競爭和反對不正當競爭是同等重要的任務,市場經濟既然會同時出現限制競爭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就會成為一對雙胞胎,它們的產生和發展都是市場經濟本能和內在的要求。
第三、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不僅互為條件,很多情況下又交叉存在。如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1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本錢的價格銷售商品。"第12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反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公道的條件。"這些行為之所以被視為不正當競爭,是由於它們具有不公道性,即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來說顯得不公平,另一方面,這些行為假如真正達到損害市場競爭的程度,行為人一般都佔有市場支配地位,這些行為從而也可被視為限制競爭的行為或者壟斷行為,受反壟斷法的制約。我國台灣1999年修訂後的《公平交易法》第18條(轉售價格協議)和第19條(拒盡交易行為和歧視行為)也是出於這樣的考慮,即這些行為在該法中固然被視為不公平的競爭行為,但它們同時也應被視為壟斷行為。
(二)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的主要區別
從各國反不正當競爭立法與反壟斷立法規制的行為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而反壟斷法主要禁止壟斷行為,有的國家也稱之為限制競爭行為,二者之間存在明顯的區別。
1、從性質上看,反不正當競爭法屬於私法范疇,主要維護貿易倫理道德和保護經營者的正當權益,而反壟斷法屬於公法范疇⑤,主要維護自由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公平競爭的機制。反不正當競爭立法與執法屬於微觀領域,限於經營者或消費者,而反壟斷立法與執法則具有宏觀特點和政策性。
反不正當競爭法是反對企業以假冒、虛假廣告、竊取貿易秘密等不正當手段掠奪他人的競爭上風,其條件條件是市場上有競爭,其目的是維護公平的競爭秩序,保護正當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利益,因此,這個法律可以簡稱為公平競爭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競爭。而反壟斷法則是通過反壟斷和反對限制競爭,使市場保持一種競爭的態勢,保證市場上有足夠的競爭者,保證消費者有選擇商品的權利。反壟斷法追求的是自由競爭,這個法律從而也可以簡稱為自由競爭法,其目的是保障企業在市場上自由參與競爭的權利,進步經濟效率,擴大社會福利。另外,反壟斷法是規范整個市場的競爭,涉及的題目是全局性的,它在推動和保護競爭方面所起的作用遠遠大於反不正當競爭法。
2、從立法理念方面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是一種"營業警察法",旨在凈化競爭秩序,主要涉及市場競爭結構以及競爭的充分有效性。而反壟斷法則基於有效競爭的理論,力求產業組織的優化和市場結構的公道化,以進步市場效率,保證經濟資源的最佳配置、產品的最低價格和最佳質量、促進產業的最大進步。
正是出於不同的理念,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關注市場上企業間的相互競爭行為,目的是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反壟斷法關注的則是競爭者之間的協調行為,目的是防止市場上形成排除競爭或者嚴重限制競爭的局面。因此,一個違反了反壟斷法的行為,例如競爭者之間約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由於這個行為沒有損害任何競爭者的利益,從而不會違反不正當競爭法。另一方面,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如假冒商標或假冒專利,這些行為由於不會影響市場競爭結構,不會減少市場上競爭者的數目,反壟斷法也不會把它們視為是違法行為。
3、從立法目的上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反對經營者出於競爭的目的,違反市場交易中老實信用的原則和公認的貿易道德,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掠奪他人競爭上風的行為。因此,它首先保護的是受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善意經營者的利益,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從這個意義上說,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追求的價值理念是公平競爭。
反壟斷法則是從維護市場的競爭性出發,目的是保證市場上有足夠的競爭者,以便使交易對手和消費者在市場上有選擇商品的權利。根據反壟斷法的理論,只有當市場上出現了壟斷或者壟斷趨勢的時候,政府方可干預市場,干預的目的是降低市場集中度,調整市場結構。因此,概括地說,反壟斷法所追求的價值理念是自由競爭,目的是保障企業有自由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進步經濟效率和消費者的社會福利。
4、從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所調整的法律關系主體⑥及其權利義務內容上看。凡是參加市場競爭的經營者,無論經濟實力強弱,市場份額多少都可能成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它們之間形成的競爭關系都是不正當競爭法調整的關系。而反壟斷法所調整的則往往是經濟實力強、市場份額大的經營者和以它們為中心,憑借其占據市場支配地位或交易上風地位與弱小經營者之間形成的不同等主體間的競爭關系。從某種程度當說,反不正當競爭法更多地替名牌企業、大企業著想,而反壟斷法則體現著對中小企業的保護。
反不正當競爭法律關系主體有依法從事正當競爭、抵制不正當競爭的權利和不從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義務;而反壟斷法律關系主體有依法自由參與競爭並抗拒壟斷的權利和不從事壟斷行為的義務。
5、從二者調整角度來看,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都是保護公平競爭的重要法律,它們分別從不同的角度來保障和促進公平。反不正當競爭法是從規范形形色色的不正當競爭進手,通過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避免有失誠信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危害,並締造自由、公正的競爭秩序,體現的是國家運用法律手段對市場進行微觀調控。而反壟斷法則是從規范限制競爭的狀態和行為出發,通過對壟斷和限制競爭的行為和狀態進行規制,防止出現少數經營者控制和操縱市場,限制競爭,從而維護經濟的自由、民主和公正的競爭秩序,體現的是國家對市場的宏觀調控。也就是說,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著眼於對競爭秩序的保護,而反壟斷法則體現著對企業自由和市場競爭的雙重保護。
6、從行為方式及其救濟和制裁上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形式多種多樣,常表現為一種侵權行為。壟斷則主要是企業(廠商)以獨占、寡佔⑦及聯合行為等控制市場,排斥或限制競爭,各種形式的壟斷協議或壟斷組織(托拉斯、卡特爾、辛迪加、康采恩⑧等)是設置市場壁壘⑨,阻礙他人進進市場的通常表現形式,常表現為一種合同行為。
反壟斷法自其誕生之初就誇大國家或行政機關的主動干預,而無論大陸法國家還是英美法國家,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採取私法救濟,國家對其採取不告不理的態度。不正當競爭行為相對於壟斷行為來說,前者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過私人訴訟來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而後者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過行政程序來制止壟斷行為,甚至用刑罰來懲罰嚴重壟斷行為。
7、從法理的正義性及其具體規定的變化看,不正當競爭行為本身的違法性是永恆的,在人類法律哲學和道德規范中永遠也不會有正名的侯。而壟斷等一些限制競爭行為的違法性由於國家產業政策上的變化,會導致反壟斷法律制度也相對多變,需要經常修正,而且這樣的修正並非只增不改,經常會改變原本違法的一些行為的性質。
一、課堂討論(案例分析)
甲、乙、丙、丁、戊五方欲共同組建一個有限責任性質的服裝公司,注冊資本200萬元,公司擬不設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執行董事;不設監事會,由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服裝公司成立後經營有方,效益顯著,經股東會決議,決定增資擴股,而乙方由於自身原因決定將其股份轉讓給C公司。
試分析:
1、試簡要回答我國《公司法》有關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的法律規定。
2、服裝公司的組織機構設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規定?為什麼?
3、《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是如何規定的?乙方轉讓股份時應遵循股份轉讓的何種規則?
考核知識點:我國《公司法》有關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的法律規定及股東轉讓股份的相關規定。
常見錯誤:法律規定不能靈活運用
提示答案:
提示答案: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因股東只有一人,所以不設股東會。
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應設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或規模較小的,可以設1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為3-13名。
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於3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2名監事,不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2、該案例中,服裝公司未設立股東會,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因為其不屬於「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因股東只有一人,所以不設股東會」的例外情況。
該案例中,服裝公司未設立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執行董事,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該案例中,服裝公司不設監事會,由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符合《公司法》的規定,但是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3、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意見,其他股東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本案例中,服裝公司成立後經營有方,效益顯著,經股東會決議,決定增資擴股,而乙方由於自身原因決定將其股份轉讓給C公司,乙方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意見。
㈥ 政府經濟學名詞解釋
政府經濟學
也被稱為公共經濟學、公共部門經濟學。所謂公共部門是指政府及其附屬物,公共部門的行為,集中體現和代表了
政府的行為。
政府經濟學就是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解釋、分析和規范政府的職能和作用的經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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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3一單項選擇題1.資本主義經濟法最早產生於(C)A美國 B德國 C俄國 D東歐2.經濟法律關系是經濟法律規范調整(A)的必然結果A經濟關系 B法律關系 C民事關系 D行政關系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為(A)A無限責任公司 B有限責任公司 C兩合公司 D股份兩合公司4.有權決定延期提交重整計劃草案的是(B) A人民法院 B債權人會議 C管理人 D債務人 5.國家稅務局系統主要負責徵收的稅種有(A)A增值稅 B營業稅 C城建維護稅 D個人所得稅6.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人不得經營(C)A信用保險 B人壽保險 C意外傷害保險 D健康保險7.關於反傾銷中傾銷進口與國內產業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的表述,正確的為(C)A傾銷進口是國內產業損害的唯一原因B傾銷進口應當是國內產業損害的充分條件C傾銷進口應當是國內產業損害的必要條件D沒有傾銷進口,就沒有國內產業損害8.規定我國復式預算的編制辦法和實施步驟的機構是(A )A全國人大 B全國人大常務委會 C國務院 D審計署9.經營者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個人回扣的,以(A )A行賄論處 B受賄論處 C貪污論處 D挪用公款論處10.掠奪性定價必須具備的構成要件不包括(A)A經營者應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B銷售價格低於成本 C低價銷售行為無正當理由 D損害了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二、多項選擇題1.經濟法調整的對象有(ABCD)A國家經濟管理關系 B經營協調關系 C組織內部經濟關系 D涉外經濟關系2.經濟法律關系是(ABC)A一種權利義務關系B實際上是統治階級的意志的反映C需要建立在經濟關系基礎之上D對經濟關系具有決定性的反作用3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中外雙方均可以選擇的出資方式包括(ABCD)A債權人會議可以決定設立債權人委員會B債權人會議應當設立債權人委員會C債權人委員會由債權人會議選任的債權人代表和一名債務人的職工代表或工會代表組成D債權人會議主席由人民法院指定5我國商品稅法主要包括(ABC)A增值稅法 B營業稅法 C關稅法 D消費稅法6下列選項中屬於金融市場的是(ACD)A貨幣市場 B資本市場 C外匯市場 D黃金市場7下列選項中,屬於反傾銷調查應當終止的情形有(ABCD)A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B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存在傾銷、損害或者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C傾銷幅度低於2%的D傾銷進口產品實際或者潛在的進口量或者損害屬於可忽略不計的8確定轉移支付的數額時必須加以考慮的因素包括(ABCD)A財政供養人口 B少數民族人口 C 疆域面積 D農業產值9各國和地區競爭立法的模式可分為(ABCD)A獨立式 B分立式 C合立式 D綜合式10.現階段,我國反壟斷法的執法機構主要包括(ABCD)A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B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C國家商務部 D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三、名詞解釋題1中國經濟法:是調整在國家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一個獨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門。2.合夥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3.財政法:是指調整財政分配和財政管理活動中形成的財政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4商業秘密: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5.價格法:是調整價格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價格法的調整對象概括地講就是指與價格的制定、執行和監督有關的各種價格關系。四、簡答題1.簡述公司的主要特徵一、公司具有法人資格法人是與自然人並列的一類民商事主體,具有獨立的主體性資格,具有法律主體所要求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商事活動,並以自己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二、公司是社團組織,具有社團性三、公司以營利為目的,具有營利性2.簡述消費者協會的職能(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二)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三)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四)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五)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鑒定部門鑒定,鑒定部門應當告知鑒定結論;(六)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七)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能應當予以支持。五、論述題試述我國《反壟斷法》規定,壟斷協議的使用除外必須滿足哪些條件?各國行業豁免的范圍越來越窄。從各國反壟斷豁免的發展趨勢來看,行業豁免將逐步被行為豁免所取代。將某些特定行業排除在競爭法適用范圍之外,其實質是使該行業中同業經營者之間的聯合限制競爭行為免受有關卡特爾禁令的約束。在這些行業,同業經營者之間開展特定形式的聯合和合作有助於該行業的健康發展,有利於增強相關產業的競爭力以及維護社會經濟的穩定,因此,許多國家允許這些行業中的經營者實施特定形式的卡特爾。對特定行業中的卡特爾實施豁免意味著這些卡特爾所帶來的積極效益與卡特爾所帶來的限制競爭後果相比更為突出,這種積極效益受到了各國立法機關、執法當局以及法院的重視。從國外競爭法實踐情況看,被實施豁免的特定行業主要有保險業、農業、進出口業、體育業、銀行業、航空業、海運業。在不同國家,對特定行業中的卡特爾實施豁免有著不同的理由、背景和條件。我國壟斷協議適用除外順應了這一趨勢,主要是特定行為適用除外:為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增進效率,統一產品規格、標准即標准化卡特爾或者專業化分工的專業化卡特爾;為提高中小經營者經營效率,增強中小經營者競爭力的中小企業卡特爾;合理化卡特爾為改進技術、研究開發新產品的;為實現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救災救助等社會公共利益的;因經濟不景氣,為緩解銷售量嚴重下降或者生產明顯過剩的蕭條卡特爾;行業豁免僅限於農業、進出口業為保障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合作中的正當利益的豁免。案例分析題農民劉某承包了生產隊10畝耕地用於棉花的種植,後來劉某之子到了適婚年齡,劉某便擅自在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新房。動工後,村幹部和群眾都予以勸告制止,劉某不予理睬,他辯解稱:「我已經承包了土地,就應該享有土地的使用權,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屬於行使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村集體無權干涉」。試分析:1劉某的辯解理由是否合理?2劉某的行為具體違反了我國哪些土地管理法律制度?3此案應如何處理?答:1劉某的辯解不合理。2.劉某的行為違反了土地承包法強制性規定,在農村土地承包主要是對耕地即口糧田進行承包。依據土地的性質,農民承包後,只能將土地用於農業種植,比如可以種植樹木、糧食蔬菜等,還可以進行大棚種植,但不能將口糧田用於養殖或在上面興建房屋、開礦採石。3. 法院認為,劉某違反了土地承包法強制性規定,改變了土地的使用用途,判令解除劉某的土地使用權合同。此外,劉某還要在期限內拆除流轉土地上的房屋,填平土坑,恢復地貌。作業4一、單項選擇題1經濟法區別於其他法律部門的標志之一是(B)A經濟法的地位 B經濟法的本質 C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D經濟法的淵源2甲乙雙方簽訂一份修理設備的合同,在此經濟活動中,形成的經濟法律關系客體是(D)A乙方修理的設備 B甲乙雙方 C甲乙雙方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D乙方修理設備的勞務行為3與公司企業、合夥企業相比,下列關於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特徵表述錯誤是(C)A個人獨資企業依法具有法人資格B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為投資個人所有C個人獨資企業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設立D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4根據公司的信用基礎不同,公司可以分為人合公司、資合公司及人合兼資合公司。典型的資合公司是(D)A無限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兩合公司 D有限責任公司5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企業的破產案件有()人民法院管轄、A債務人住所地的基層法院 B債務人住所地的中級法院 C債務人主管部門所在地法院 D債權人所在地的基層法院6某中國公民在國內一上市公司工作,2009年7月份工資收入為5000元,則其應繳納個人所得稅(B)A360元 B450元 C325元 D385元7下列證券中屬於資本證券的是(A)A匯票 B支票 C貨運單 D股票8.下列不屬於我國土地所有權特徵的選項是(D)A所有權人只限於國家或者農民群眾集體經濟組織B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一般是分離的C土地的所有權可以進行有償買賣和商品性流轉D所有權的行使,所有權與使用權的分離要受國家的計劃管理和行政監督9產品缺陷責任的訴訟時效是(B)A1年 B2年 C3年 D10年10以下不是依法降價處理的商品是(D)A鮮活商B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積壓的商品C降價銷售季節性商品D通過限制產量或者供應量操縱價格二 多選1經濟發的法律屬性主要表現在(ABCD)A綜合、系統調整法 B平衡協調法 C社會責任本位法 D經濟民主與經濟集中對立統一的法2經濟法主體(ABCD)A使之一切參與經濟法律關系的組織主體 B可以有不同的分類標准C不能用法人來取代 D具有多樣性和層次性3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下列行為中,必須經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同意的有(ABCD)A與關聯方訂立財產轉讓借款的協議B與關聯方共同出資設立企業C為關聯方提供擔保 D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近親屬所有的企業投資4.下列關於破產原因的說法中,正確的是(ABCD)A債務人被宣告破產的實質原因是喪失債務清償能力B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同時明顯缺乏清償能力是債務人的破產原因C債務人停止支付便達到了破產的標准D債務人在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同時資不抵債是破產的原因之一。5我國《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政府采購政府采購爭議的解決途徑包括(ABCD)A詢問 B質疑 C投訴 D行政復議或訴訟6.從事保險經營活動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ABCD)A保險合法原則 B保險自願原則 C境內外保險公司權利同等原則 D保險誠實信用原則7下列選項中,屬於反傾銷調查應當終止的情形有(ABD)A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B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存在傾銷、損害或者二者之間有因果關系的C傾銷幅度低於2%的 D傾銷進口產品實際或者潛在的進口量或者損害屬於可忽略不計的8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的部門的職權有(ABCD) A詢問權 B查詢權 C檢查權 D處罰權9.下列選項中,進口商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安全性評估材料的有(ABCD)A進口易變質腐化食品 B首次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 C首次進口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 D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10從監督主體上看,對價格行為的監督分為(ABCD)A國家監督 B輿論監督 C司法監督 D社會監督三、名詞解釋1經濟法律關系:經濟法律關系是由經濟法律規范所確認的人與人之間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系。經濟法律關系和其他法律關系一樣,是由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個要素構成。2.外資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簡稱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3.稅收抵免:稅收抵免是指允許納稅人從某種合乎獎勵規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以減輕其稅負。 稅收抵免是指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企業來自國內外的所得一律匯總征稅,但允許抵扣該居民企業在國外已納的稅額,以避免國際重復征稅。4限制數量的壟斷協議:限制數量的協議,是指由參與企業通過控制或限制相關市場上產銷的供給量,進而限制價格的協議。主要包括:限制產量協議;限制銷售量協議。5產品質量法:是調整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關系和產品質量責任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廣義的產品質量法包括所有調整產品質量及產品責任關系的法律、法規。四、簡答題1.簡述國債的形式特徵答國債,是國家公債的簡稱,它是一種財政收人形式。國債作為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與其他財政收入形式相比,有其明顯的形式特徵。(1)自願性。所謂自願性,是指國債的發行或認購建立在認購者自願承購的基礎上。認購者買與不買,或購買多少,完全由認購者視其個人或單位情況自主決定。這一形式特徵使國債與其他財政收入形式明顯區別開來。(2)有償性。所謂有償性,是指通過發行國債籌集的財政資金,政府必須作為債務而按期償還。除此之外,還要按事先規定的條件向認購者支付一定數額的利息。(3)靈活性。所謂靈活性,是指國債發行與否以及發行多少,一般完全由政府根據財政資金的餘缺狀況靈活加以確定,而非通過法律形式預先規定。2簡述《再生能源法》的適用范圍本法所稱可再生能源,是指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水力發電對本法的適用,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規定,報國務院批准。通過低效率爐灶直接燃燒方式利用秸稈、薪柴、糞便等,不適用本法。五、論述題試述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的關系與區別。(一)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之間的內在聯系從廣義上說,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都以競爭行為或者競爭關系為調整對象,同屬於競爭法范疇,二者有相似之處,在推動和保護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方面相互交叉、互為補充。首先,一個國家制定和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其前提條件是這個國家的經濟生活中存在著自由競爭,如果沒有自由競爭,經營者就不存在自由訂立合同的可能性,也不會出現不正當競爭行為,打破壟斷和引入競爭是國家頒布和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前提,可以說,反壟斷法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執行提供了保障。其次,反壟斷法的實施也需要反不正當競爭法的配合和補充。如果一個國家只是反壟斷,而不反不正當競爭行為,企業就可能會濫用它們的自由競爭權利,隨意侵犯其他企業的正當權益,或者侵犯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反對限制競爭和反對不正當競爭是同等重要的任務,市場經濟既然會同時出現限制競爭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就會成為一對雙胞胎,它們的產生和發展都是市場經濟本能和內在的要求。第三、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不僅互為條件,很多情況下又交叉存在。如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1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第12條規定,「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這些行為之所以被視為不正當競爭,是因為它們具有不合理性,即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來說顯得不公平,另一方面,這些行為如果真正達到損害市場競爭的程度,行為人一般都佔有市場支配地位,這些行為從而也可被視為限制競爭的行為或者壟斷行為,受反壟斷法的制約。我國台灣1999年修訂後的《公平交易法》第18條(轉售價格協議)和第19條(拒絕交易行為和歧視行為)也是出於這樣的考慮,即這些行為在該法中雖然被視為不公平的競爭行為,但它們同時也應被視為壟斷行為。(二)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的主要區別從各國反不正當競爭立法與反壟斷立法規制的行為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禁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而反壟斷法主要禁止壟斷行為,有的國家也稱之為限制競爭行為,二者之間存在明顯的區別。1、從性質上看,反不正當競爭法屬於私法范疇,主要維護商業倫理道德和保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而反壟斷法屬於公法范疇⑤,主要維護自由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公平競爭的機制。反不正當競爭立法與執法屬於微觀領域,限於經營者或消費者,而反壟斷立法與執法則具有宏觀特點和政策性。反不正當競爭法是反對企業以假冒、虛假廣告、竊取商業秘密等不正當手段攫取他人的競爭優勢,其前提條件是市場上有競爭,其目的是維護公平的競爭秩序,保護合法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利益,因此,這個法律可以簡稱為公平競爭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競爭。而反壟斷法則是通過反壟斷和反對限制競爭,使市場保持一種競爭的態勢,保證市場上有足夠的競爭者,保證消費者有選擇商品的權利。反壟斷法追求的是自由競爭,這個法律從而也可以簡稱為自由競爭法,其目的是保障企業在市場上自由參與競爭的權利,提高經濟效率,擴大社會福利。另外,反壟斷法是規范整個市場的競爭,涉及的問題是全局性的,它在推動和保護競爭方面所起的作用遠遠大於反不正當競爭法。 2、從立法理念方面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是一種「營業警察法」,旨在凈化競爭秩序,主要涉及市場競爭結構以及競爭的充分有效性。而反壟斷法則基於有效競爭的理論,力求產業組織的優化和市場結構的合理化,以提高市場效率,保證經濟資源的最佳配置、產品的最低價格和最佳質量、促進工業的最大進步。正是出於不同的理念,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關注市場上企業間的相互競爭行為,目的是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反壟斷法關注的則是競爭者之間的協調行為,目的是防止市場上形成排除競爭或者嚴重限制競爭的局面。因此,一個違反了反壟斷法的行為,例如競爭者之間商定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因為這個行為沒有損害任何競爭者的利益,從而不會違反不正當競爭法。另一方面,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如假冒商標或假冒專利,這些行為因為不會影響市場競爭結構,不會減少市場上競爭者的數目,反壟斷法也不會把它們視為是違法行為。3、從立法目的上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是反對經營者出於競爭的目的,違反市場交易中誠實信用的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攫取他人競爭優勢的行為。因此,它首先保護的是受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善意經營者的利益,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從這個意義上說,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追求的價值理念是公平競爭。反壟斷法則是從維護市場的競爭性出發,目的是保證市場上有足夠的競爭者,以便使交易對手和消費者在市場上有選擇商品的權利。根據反壟斷法的理論,只有當市場上出現了壟斷或者壟斷趨勢的時候,政府方可干預市場,干預的目的是降低市場集中度,調整市場結構。因此,概括地說,反壟斷法所追求的價值理念是自由競爭,目的是保障企業有自由參與市場競爭的權利,提高經濟效率和消費者的社會福利。4、從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所調整的法律關系主體⑥及其權利義務內容上看。凡是參加市場競爭的經營者,無論經濟實力強弱,市場份額多少都可能成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它們之間形成的競爭關系都是不正當競爭法調整的關系。而反壟斷法所調整的則往往是經濟實力強、市場份額大的經營者和以它們為中心,憑借其占據市場支配地位或交易優勢地位與弱小經營者之間形成的不平等主體間的競爭關系。從某種程度當說,反不正當競爭法更多地替名牌企業、大企業著想,而反壟斷法則體現著對中小企業的保護。反不正當競爭法律關系主體有依法從事正當競爭、抵制不正當競爭的權利和不從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義務;而反壟斷法律關系主體有依法自由參與競爭並抗拒壟斷的權利和不從事壟斷行為的義務。 5、從二者調整角度來看,反不正當競爭法與反壟斷法都是保護公平競爭的重要法律,它們分別從不同的角度來保障和促進公平。反不正當競爭法是從規范形形色色的不正當競爭入手,通過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避免有失誠信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危害,並締造自由、公正的競爭秩序,體現的是國家運用法律手段對市場進行微觀調控。而反壟斷法則是從規范限制競爭的狀態和行為出發,通過對壟斷和限制競爭的行為和狀態進行規制,防止出現少數經營者控制和操縱市場,限制競爭,從而維護經濟的自由、民主和公正的競爭秩序,體現的是國家對市場的宏觀調控。也就是說,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著眼於對競爭秩序的保護,而反壟斷法則體現著對企業自由和市場競爭的雙重保護。6、從行為方式及其救濟和制裁上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形式多種多樣,常表現為一種侵權行為。壟斷則主要是企業(廠商)以獨占、寡佔⑦及聯合行為等控制市場,排斥或限制競爭,各種形式的壟斷協議或壟斷組織(托拉斯、卡特爾、辛迪加、康采恩⑧等)是設置市場壁壘⑨,阻礙他人進入市場的通常表現形式,常表現為一種合同行為。 反壟斷法自其誕生之初就強調國家或行政機關的主動干預,而無論大陸法國家還是英美法國家,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採取私法救濟,國家對其採取不告不理的態度。不正當競爭行為相對於壟斷行為來說,前者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過私人訴訟來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而後者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過行政程序來制止壟斷行為,甚至用刑罰來懲罰嚴重壟斷行為。 7、從法理的正義性及其具體規定的變化看,不正當競爭行為本身的違法性是永恆的,在人類法律哲學和道德規范中永遠也不會有正名的侯。而壟斷等一些限制競爭行為的違法性由於國家產業政策上的變化,會導致反壟斷法律制度也相對多變,需要經常修正,而且這樣的修正並非只增不改,常常會改變原本違法的一些行為的性質。六、案例分析題某公司生產銷售一款新型汽車,該車有些新設計不夠成熟,結果導致部分車輛在行駛中出現了故障,並因此造成了交通事故。事後,該公司拒絕就故障原因做出說明,也不向受害人提供賠償。試分析:1試闡述消費者在消費時所應該享有的法定權利有哪些? 2根據上題,該公司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哪些權利? 3此案應如何處理?答:1 消費者在消費時所應該享有的法定權利有哪些(1)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2)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3)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4)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5)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6)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7)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8)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9)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這九項權利是消費者進行消費活動必不可少的,其中前五項權利是基礎,與消費者的關系最為密切,後四項權利則是由此派生出來的2上題說明了該公司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權、知悉真情權、獲取賠償權3《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的權利。其中第7條規定了消費者享有的安全保障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第8條規定了消費者的知悉真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第10條規定了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第11條規定了消費者的獲得賠償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某公司生產的汽車因為設計上的缺陷導致駕駛故障,造成交通事故,危害了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權。該公司事後拒絕就故障原因做出說明,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悉真情權。最後該公司拒絕對受害人提供賠償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獲得賠償權
㈧ 單式預算和復式預算的優缺點
1、單式預算和復式預算的定義
單式預算:是傳統的預算編制形式,它是在預算年度內,將全部收去統一編在一個總預算內,而不再按各類財政收支的性質分別編制預算.
復式預算:是指國家財政收支計劃通過兩個以上的表格來反映的一種預算形式,它既能反映財政預算資金的流向和流量,又能全面反映資金性質和收支結構。
2、單式預算和復式預算的優缺點:單式預算是一種全部收支羅列在統一的平衡表中的預算形式。單式預算優點形式上完整,統一,簡潔。缺點:單式預算已經不能適應日益擴充的財政收支內容,而要求能夠容納多種收支項目的新的預算形式。復式預算就是將各項財政收支按照性質別,分別編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資金平衡表中,形成互相獨立相對分離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預算計劃表格。復式預算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在改善預算管理方面有積級的意思義。復式預算也有它的不足之點,復式預算打破了預算的完整性,總體反映功能比較弱,編制難度較大,需要較高的預算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