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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銷售業務范圍

發布時間: 2021-11-11 10:36:22

㈠ 房產中介公司經營范圍有哪些

經營范圍:房地產信息咨詢,房地產經紀,企業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地產營銷,地產代理業務。

㈡ 房地產經紀 經營范圍

大概包括這些: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活動;物業管理咨詢服務與信息交流;房地產咨詢;經濟貿易咨詢;二手房租賃與銷售代理;商鋪租賃與銷售代理;銷售機械設備、家用電器、日用雜貨;代理、製作、發布廣告;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推廣、技術轉讓;專業承包;施工總承包等等。

一般在企業經營范圍後面都會備注這樣一句話: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區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所以具體得看房地產經紀公司的經營能力,有能力就可以申請更多的經營范圍。

具體的可以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裡面去查一些房地產經紀公司的經營范圍,參考一下他們的經營范圍都有哪些。

(2)房產銷售業務范圍擴展閱讀:

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內容:

(一)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文件;

(二)服務項目、內容、標准;

(三)業務流程;

(四)收費項目、依據、標准;

(五)交易資金監管方式;

(六)信用檔案查詢方式、投訴電話及12358價格舉報電話;

(七)政府主管部門或者行業組織制定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㈢ 房地產銷售員日常業務都有哪些

日常業務如下:
1、客戶進門,前台人員上前打招呼「您好!看房嗎?」。若非看房人內員容,禮貌的告知應去部門,對推銷人員禮貌的告知辦公室不得推銷。

2、得到肯定回答則追問「您是否第一次來?」若已來過則詢問「是哪位給您介紹的?」並邀請前次介紹的同事前來接待。

3、若客戶第一次來則遞給客戶名片,按照統一說詞講解沙盤。

4、了解客戶意向鎖定房型

5、邀請落座,倒水。

6、深度洽談。

7、參觀樣板房,工地。

8、填寫樓款預算單,了解客戶購買力。

9、逼定成交。

10、留下客戶聯系方式並約定下次來訪時間。

11、將客戶送出門外。

12、填寫《來訪客戶AB表》。

㈣ 房地產代理公司經營范圍

您好,房地產項目營銷策劃、商品房銷售、存量房的居間、代理活動 提供房地產咨詢及代辦手續等
望採納

㈤ 房產中介公司經營范圍是什麼

房產中介公司經營范圍有房地產信息咨詢,房地產經紀,企業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地產營銷,地產代理業務、商品房或私宅租賃與銷售代理、二手房租賃與銷售代理、房地產銷售策劃服務、物業管理咨詢服務與信息交流等等。

(一)房地產信息咨詢

包括提供各地的地價、房價、房地產租賃價格以及它們的動態走勢,待出讓地塊和待出賣、出租、交換、抵押房地產情況,以及投資招商、購房、換房等信息的咨詢。

(二)房地產法律、業務咨詢

對於房地產法規、政策問題以及辦理房地產交易、租賃、抵押業務手續等問題的咨詢。

(三)房地產評估

房地產評估,是指房地產進行測算,評定其經濟價格的經營活動。房地產評估機構,即從事房地產價格評估活動的機構。

(四)房地產經紀

房地產經紀,是指為委託人提供房地產信息和居間代理業務的經營活動。房地產經紀機構,即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為房地產交易提供洽談協議、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服務,主要功能在於為房地產交易雙方牽線搭橋,提供服務促成交易。

(五)代理

代理研製房地產方面的可行性報告、投資開發方案、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等方面的業務。

(5)房產銷售業務范圍擴展閱讀:

房地產經紀活動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房地產經紀業務應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服務報酬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收取。分支機構應當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義承攬業務。

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

第十五條,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內容:

(一)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文件;

(二)服務項目、內容、標准;

(三)業務流程;

(四)收費項目、依據、標准;

(五)交易資金監管方式;

(六)信用檔案查詢方式、投訴電話及12358價格舉報電話;

(七)政府主管部門或者行業組織制定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分支機構還應當公示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地址及聯系方式。

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銷售商品房項目的,還應當在銷售現場明顯位置明示商品房銷售委託書和批准銷售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委託提供房地產信息、實地看房、代擬合同等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

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一)房地產經紀服務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名稱)、住所等情況和從事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情況;

(二)房地產經紀服務的項目、內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標准;

(三)服務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四)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

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經紀行業組織可以制定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選用。

第十七條,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代辦貸款、代辦房地產登記等其他服務的,應當向委託人說明服務內容、收費標准等情況,經委託人同意後,另行簽訂合同。

㈥ 工商局關於房地產企業經營范圍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對公司的經營范圍有以下要求:

1、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的章程規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規定的經營范圍申請登記注冊。

2、公司的經營范圍必須進行依法登記,也就是說,公司的經營范圍以登記注冊機關核準的為准。公司應當在登記機關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在進行登記之前,必須依法經過批准。

(6)房產銷售業務范圍擴展閱讀:

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范企業經營行為,保障企業合法權益,依據有關企業登記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的企業。

第三條經營范圍是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業務范圍,應當依法經企業登記機關登記。

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選擇一種或多種小類、中類或者大類自主提出經營范圍登記申請。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沒有規范的新興行業或者具體經營項目,可以參照政策文件、行業習慣或者專業文獻等提出申請。

企業的經營范圍應當與章程或者合夥協議規定相一致。經營范圍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對章程或者合夥協議進行修訂,並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四條企業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經營項目(以下稱前置許可經營項目)的,應當在申請登記前報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憑審批機關的批准文件、證件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㈦ 房產中介經營范圍有哪些

房產中介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咨詢、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經紀等活動。

1、房地產咨詢

指接受客戶的委託,為其提供信息、資料、建議,或為其提供房地產專項研究、市場調查與分析、項目策劃、項目可行性研究等服務並收取費用的一種有償的中介活動。目前,我國的房地產咨詢業可以為房地產投資者提供包括政策咨詢、決策咨詢、工程咨詢、管理咨詢等在內的各種咨詢服務,也可為房地產市場交易行為中的客戶提供信息咨詢、技術咨詢等中介服務。

2、房地產價格評估

指以房地產為對象,由專業估價人員,根據一定的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測算和判定的經營活動。

3、房地產經紀

由房地產經紀人(個人或機構,統稱經紀人)完成的促進房地產市場交易順利實現一系列居間、代理、行紀等中介活動,是以提取傭金為經營特徵,為房地產買賣、交換、租賃、置換等提供信息及信託勞務工作的中介服務。

房產中介行業現狀

1、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

我國房地產中介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尚處於建立框架過程中,體系尚待完善,尤其是法律以及高級別的法規還相當匱乏,而且規定過於籠統原則,缺乏可操作性,有許多方面法律關系的調整還難以涵蓋。

2、缺乏專業人才,影響產業的提升

房地產中介服務工作涉及面廣,兼具綜合性、廣泛性的特點,是多學科知識的綜合能力的體現。因此,要勝任房地產中介服務工作不僅需要精通房地產業務、房地產法律等方面的知識,而且還需要有較強的獲取和分析多方面信息的能力以及較強的溝通能力。但由於房地產中介業在我國是近來才興起的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尚不規范,匆匆上崗的絕大多數人都沒有從事過相關工作的經歷。

3、中介機構行為尚不規范

中介機構的行為不規范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主體資格不合法,無照經營和未經登記核查擅自從事中介業務的現象常有發生;

(2)不按照標准收費,隨意性太大,收費名目太多、太亂,在收費中使用票據混亂,事業型收費與服務性收費不分;

(3)機構管理混亂,沒有起碼的規章制度,不設財務機構,不建賬目,還有的既沒有固定人員,又沒有固定場所,也無資金,是名副其實的「三無」企業。這些「三無」機構的存在,擾亂了市場秩序,敗壞了房地產中介業的聲譽和社會形象。

4、中介機構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尚待強化

公正性、服務性是中介機構的本質特徵,可是當前許多中介機構缺乏職業道德,僅僅把獲利當作經營的核心,所有的經營活動都以盈利目標為轉移,服務意識淡薄,在利益的驅動下,只要賺錢,什麼都干,喪失了客觀公正的立場,迎合客戶的一些不正當要求,向客戶提供不真實的驗資評估報告,向公眾提供不實宣傳,這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還侵害了生產經營者的利益,也損害了中介機構的形象和聲譽。

5、行業監管不力

目前,無論是政府房地產主管部門的直接監管,還是由行業協會進行的自律性監管,都存在監管不力的問題。由政府直接監管的,面對數量龐大的中介機構和糾紛,根本不可能做到事無巨細,面面俱到,同時客觀上還存在著的尋租空間導致腐敗的產生;由行業協會監管的,由於目前行業協會地位不明確、作用空間有限及相關立法滯後,同樣存在諸多問題。

㈧ 房地產經濟人的業務范圍

一、房地產市場與房地產市場營銷
掌握房地產市場營銷活動。
熟悉房地產市場的分類。
了解房地產市場營銷的概念。
二、房地產市場調查
掌握房地產市場調查的一般內容和不同營銷階段市場調查的要點。
熟悉房地產市場調查與一般耐用消費品市場調查的區別,房地產市場調查的方法和程序。
了解房地產市場調查的概念、重要性和特點。
三、房地產項目定位
掌握房地產項目定位的概念和內容、房地產市場細分的方法和依據。
熟悉房地產項目定位的市場分析法、項目SWOT分析方法、建築策劃方法。
了解房地產項目定位的特殊性和基本過程。
四、房地產項目定價
掌握房地產項目市場比較定價法中價目表制定的步驟和價目表調整方法。
熟悉房地產定價原則,成本定價法、市場競爭定價法和未來收益定價法。
了解房地產價格的影響因素,價格策略。
五、房地產項目市場推廣
掌握項目推廣中的賣點挖掘,推廣主題的提煉,推廣計劃的制定。
熟悉項目推廣中廣告策劃的內容、活動推廣的類型和步驟,樓盤品牌戰略的內容構成。
了解市場推廣的概念,推廣控制的內容和程序,廣告心理研究。
六、房地產銷售
掌握房地產銷售資料、銷售人員、銷售現場的准備和銷售工作流程。
熟悉房地產銷售階段的劃分,銷售管理,銷售實施各階段的策略。
了解房地產銷售的法律規定、促銷方式。
七、房地產居間業務操作要領
掌握相關房地產政策法規與房地產交易操作程序、手續及相關稅費。
熟悉從業城市的規劃建設、環境配套、房地產市場動態,居間、代理的房地產等方面的基本情況,房地產交易信息的收集處理與利用,居間業務的有關技巧。
了解房地產廣告的設計、製作和發布。
八、房地產轉讓居間業務操作
掌握房地產轉讓居間業務操作主要流程,房地產委託手續,房地產交易手續,交易洽談,按揭申請所需資料,按揭還款的計算,房地產交易稅費的計算等方面的基本技能。
熟悉銷售推廣,按揭的基本條件和程序。
了解按揭的涵義與特徵。
九、房屋租賃及其他居間業務
掌握房屋租賃居間業務操作流程,房屋租賃委託,租賃合同、租賃登記和房屋租賃稅費的計算等方面的基本技能。
熟悉房地產租賃推廣。
了解房屋理財,地產交易,房地產項目居間房屋置換、代辦事務業務。
十、房地產居間業務中的投資顧問
掌握房地產租賃經營投資分析。
熟悉房地產買賣投資分析。
了解房地產居間業務涉及的房地產投資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