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院判決被告協助原告辦理產權過戶,有何風
暫時沒有房本,並不影響合同效力
2006年11月22日,王華與黃智湖就其位於豐台區星河苑1號院4號樓1704號房屋的買賣事宜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黃智湖將其上述房屋以價款730000元出售給王華。當日王華與黃智湖及中原公司簽訂房屋買賣居間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上述合同簽訂後,王華按約定向黃智湖交付購房定金伍萬元及房款250000元並向中原支付代理費18250元。隨後,中原將該房屋鑰匙交於王華,並電話通知業主黃智湖。王華入住房屋後與房屋供暖單位簽訂了供暖協議並向物業管理單位支付了物業管理費。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原定於2007年2月下發的房產證於2007年9月19日才下發。2007年10月,黃智湖告知王華不同意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
2007年11月1日客戶王華將業主黃智湖及中原地產共同訴至豐台區人民法院,要求黃智湖繼續履行合同並協助其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豐台區人民法院於2007年11月23日開庭審理此案。
法院判決:
一、 原告王華與被告黃智湖繼續履行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二、 被告黃智湖於判決生效後七日內協助原告王華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三、 駁回原告王華的其他訴訟請求。
分析: 此案件判決結果對於居間人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可以看出買賣雙方在簽訂居間及買賣合同時是沒有房屋產權證的,但在訴訟前房產證已經下發,這就肯定了居間合同及買賣合同的效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王華與黃智湖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故該合同對合同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簽訂後,王華按約定履揣戶編鞠妝角表攜勃毛行了向黃智湖支付定金及房價款的義務。現王華要求黃智湖繼續履行合同並協助其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該請求並無不當,應該給予准許。審理中,黃智湖稱雙方的買賣行為未到有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房屋買賣行為依法未生效,黃智湖的上述抗辯理由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難以成立。
㈡ 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判決書應該怎麼辦
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判決書生效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會裁定,並向房產登記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房產登記部門就可以直接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 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㈢ 我持法院裁定書和協助執行書辦房產過戶要交哪些稅費
跟買二手房一樣的.
法院的文書只是拿來證明你合法購買這個房子,讓房管局給你辦理過戶手續而已,不同點是這時候不需要原來的房主出具手續了。
㈣ 繼承人協助辦理房產過戶的手續有哪些
如果你有在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書,可以直接拿著公證書,准繼承人直接到房管局辦理
㈤ 房屋買賣,賣方是否有義務,協助買方辦理過戶手續
物權法
第二條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
物的取得不是物權法的范圍,說過戶不合適,應該重新登記
㈥ 法院判決房屋買賣合同有效,當事人不履行義務協助辦理過戶怎麼辦
法院判決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並判令賣方辦理過戶手續,當事人不履行義務協助辦理過戶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條 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6)協助房產過戶行為擴展閱讀:
房屋買賣合同的有效條件: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行為依法行使權利並且承擔義務的資格。
(1)一般主體要求。依《民法通則》規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房屋買賣行為復雜,涉及標的金額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參與,所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除非事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特殊主體要求。為了維護房屋交易秩序,現行法律和政策對房屋買賣當事人設定了一定條件和限制,必須符合特定要求。
在商品房現售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作為房屋出賣方必須具有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批文、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在商品房預售中,預售方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當持有預售許可證和確定施工進度與交付日期。
商品房出賣方如違反上述要求,就會被認為不符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主體資格,應當宣告合同無效,賠償買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此外,政府確認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經濟適用房,僅本單位的職工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單位自管公房,機關、學校和部隊等單位經批准才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城市私房等。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依照現行法規和有關司法解釋,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系當事人真意表示的結果。
房屋買賣只有在自願和平等的基礎上進行才能真正實現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無權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所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等,皆非買賣當事人真實意思,原則上視為無效。
因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簽訂的房屋買賣行為,亦屬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無效或被撤銷的房屋買賣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有權不予履行。房屋買賣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房屋買賣行為應當符合房地產政策,遵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社會公共道德。
否則,房屋買賣行為無效。例如,在房屋買賣活動中,我國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房屋買賣雙方不得買賣土地,不得瞞報房屋買賣價格偷逃稅收,不得買賣拆遷房屋等。
合同無效的情況:
1、房產、地產分別轉讓,合同無效。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
2、未辦理登記過戶手續,合同無效。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戶為標志,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
3、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徵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
4、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5、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系無效。
6、買賣中存在欺詐行為,顯失公平,合同無效。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著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准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後才能生效。
7、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㈦ 甲方協助乙方房產過戶乙方起訴甲方怎麼辦
訴訟是需要證據支持的,如果甲方業務沒有違法行為當然可以依法應訴。如果過戶中甲方業務有瑕疵,造成乙方過戶受阻或者無法過戶,就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雙方協商為第一要務。
㈧ 一方要求強制房產過戶行么
給付判決中當事人可就辦理房屋過戶申請執行
1 、物權公示原則要求,要取得房屋等不動產的所有權,僅僅基於交付而取得對實物的佔有還不夠,還要求至產權部門辦理財產過戶登記手續。在給付判決中,義務人的法律義務不僅僅是將作為判決標的物的房屋交付權利人,還應當向權利人提供辦理過戶所需的一切材料和手續,包括為一定的行為,如共同到房產部門簽字辦理。實際上房屋給付的判決包含了房產交付及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兩項義務,兩項義務構成一個完整的權利轉讓,缺一不可,因此不能認為後一項義務是前一項義務的附隨義務。
2、在房屋給付判決或調解中權利人在義務人拒絕配合協助辦理房屋過戶的情況下,是當事人直接向房屋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過戶手續,還是向法院申請執行,由房屋登記部門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及執行裁定書辦理呢?各地房產部門和人民法院做法不一,有的地方的房管部門僅憑法院的裁判文書和權利人一方的到場簽名即可將房屋過戶,筆者傾向於由房屋登記部門憑法院出具的協助執行通知書及執行裁定書辦理。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這是人民法院就辦理產權過戶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的明文規定。如果僅憑法院的裁判文書和權利人一方的到場簽名即可將房屋過戶至權利人名下,則該條規定就無從適用。而且與當事人僅憑法院的裁判文書和權利人一方的到場簽名即可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相比,由人民法院向有權機關發出協助執行手續的過戶方式,更能體現訴訟、執行效率和法律效果。
㈨ 關於房產過戶的法律問題
如果房子過戶是來買賣來過戶,就不需自要到公證處做贈與公證,直接到房管部門簽訂買賣房屋合同就可以了。拿房產證和國土證,房產證戶主本人和新房產證戶主本人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簽訂合同蓋手指模,然後需要到地稅局繳納稅費。
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納的稅費主要有:
1、 契稅:一般是房款的1% (面積在90平米以下並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面積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繳納1.5%,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4%)
2、 營業稅:房產證未滿5年的交5.6%,產證滿五年可以免交營業稅。
3、 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滿5年並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費: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買房人把雙方的交易費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 測繪費:按各區具體規定
6、 權屬登記費及取證費: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
二手房計稅基數是以房屋評估價,首套房是根據賣家是否首套房。房屋滿5年,但不是首套房都要繳納1%個人所得稅。
然後,等地稅局出完稅證明,你拿完稅證明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交齊辦證費和測量費,等新房產證辦理出來後,再拿新房產證和舊國土證到國土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資料和手續跟房產證辦理差不多,就是不需要繳納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