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產證被公證他人後,房主還有權繼續賣房嗎
房產證被公證他人後,如果還沒有過戶,房主還是有權繼續賣房的。。。
雖說房產證被公證給他人了,但還沒有形成過戶,也就沒有法定的歸屬權,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原房主也有反悔的權的權利,也可以繼續賣房的。
只有公證後即時支產辦理過戶手續,將房產辦在另外的人名下,原房主就不能變賣房產了。
『貳』 房產證是自己的但是公證給了別人怎麼辦
依據《公證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九條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並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第四十條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書的內容有爭議的,可以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依據《物權法》相關規定:
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十六條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以上,房產的實際所有人看產權登記,已經登記在你名下即具有真實的法律效力,你是公證事項的實際利害關系人,而你不在場也未簽字,公證書的法律效力其實不大,你可以向公證機構提出撤銷,甚至向法院提起訴訟。
(2)房產證公證給別人擴展閱讀:
公證處無法進行裁決,裁決在法院。
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
公證機構的證明活動與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訴訟活動不同。前者是 在發生民事爭議之前,對法律行為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給予認可,藉以防止糾紛,減少訴訟。它不能為當事人解決爭議;而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則是在發生民事權益糾紛並由當事人起訴之後進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決。
『叄』 房產證抵押在銀行 可以公證給別人嗎
房產證抵押在銀行 是不可能公證給別人的。。。
並且房產證換押給銀行了,由銀抵押代你保管了。你也沒有房產證去公證了,公證處也不會你公證的。
只有還清貸款,銀行才會將房產證歸還你的。
『肆』 房產證被公證他人後,房主還有權繼續賣房嗎
自己的房產證,如果已經被公正到他人名下後的話,那麼房主是沒有權利在賣房的,這個因為他已經不是該房屋的產權人了
『伍』 把房產公證給別人需要什麼手續
第一步:當事人准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託他人***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 ,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關鍵提示: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陸』 房產證是一個人的名字,可以通過公證給另一個人嗎,,
任何協議和公正,不代表住房產權發生轉移!
只要沒有辦理過戶,住房產權還是屬於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所有,
你說的情況,公證,無意義!
需要你爹媽辦理過戶,重辦一位子女名義房產證,此時,住房產權發生轉移,才管用。
而辦理過戶,需要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才可以辦理
『柒』 房子可以公證給別人嗎
可以。產權人帶上夫妻雙方身份證(沒結婚只需要自己的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婚前財產出示初婚證、房產證、去公證處,有婚姻關系需雙方到場,需注意的是公證只是授權給受託人,使其代為行使指定的某些方面的權力,受託人有權將被委託的房產過戶給他人,在未過戶前,該房產仍屬於委託人所有,在未過戶前,委託人可以取消公證書的有效性質。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
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望採納!
『捌』 房產證上一個人名,可以做公證贈予另一人一半嗎
可以的
一、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夫妻名字
夫妻間加名字,只要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直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產權變更窗口辦理就可以了。費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費等。
二、無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子女的名字
如果房產證原本就有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需要加進子女名字時,應先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對房子進行價格評估,因為這相當為房屋買賣的形式。在辦理加名字時,要根據房屋評估的價格,交相應的契稅。具體的演算法是,評估價剩以契稅稅率,再除以3就是應該交的稅費。一般估價100萬左右的房子,稅費在200元左右。
三、加名字所需的證件材料和注意事項。
1、所需證件:房產證、戶口本、身份證、婚姻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或出生證明。除了帶足證件,還需准備好各類證本的復印件。
2、注意事項:在到當地交易中心辦理加名字時,房屋的產權人和加產權人都要到場。
注意事項
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1、有貸房子房產證上加名字時,應先到借貸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
2、如果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需另外支付100元費用。而如果貸款是公積金+商業貸款的組合形式,則需要支付200元。其它規章步驟則和有房無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