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公證後沒過戶能買嗎
不能買,必定房子是大是情,這要很多錢。一定要百分百弄明白才行。不要徒便宜購買手續不全的房子。
㈡ 房屋已公正給我,但未過戶,原房主還有權利出售或處理嗎
1、公證不等於產權過戶,我國的產權實行登記制度,未變更登記,不受保護。
2、若原業主反悔,他需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你違約金,你可以在合同中把違約金寫高一些,原業主一般不敢違約。
3、由於未變更登記,房屋產權仍在原業主名下,如原業主涉及債務法律糾紛,房子有可能被法院查封拍賣,到時候你得不到房子,也要不回錢。
如果你已經入住,並且付清了房款,此時法院有可能會認可你的房屋所有權。
此條存在潛在風險。
4、若原業主惡意欺騙,一房二賣,他只需去房交所掛失,補辦一個房產證即可持新證再次買賣並過戶,你一點控制都沒有。
綜上所述,此操作方法雖可省稅,但對你的風險有些大,如房子確實喜歡,可按以下步驟操作。
1、與房產簽訂借款合同,約定房主已房屋作抵押,向你借錢,借款金額為房價相等金額,並且約定借款利率為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有4倍(此利率合法有效)。
2、與房主一同去交易所辦理抵押登記,房主將房屋抵押到你的名下。
3、讓房主做全權公證委託,您有權解除抵押並代辦過戶手續。
如此一來,保證萬無一失,業主無論通過何種方式想再次賣房,也不可能完成過戶了,如果他返悔,需要按4倍利率支付給你,除非房價暴漲,要不然他得不償失。
(2)房產公證了沒過戶可更改嗎擴展閱讀:
作用
將公證納入房產管理活動體系,使公證成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對房產市場的培育和房產交易活動的健康發展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
民事行為的真實性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該行為確系行為人所為;二是行為人所為確系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在房產交易中,交易人親自實施交易行為基本上沒有問題,即使出現問題也容易被發現和糾正;問題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為基於其對交易物的錯誤認識所為。
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和因受欺詐而陷於錯誤認識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為非真實意思表示,屬可撤銷民事行為。
據此,房產交易中購房人基於房產商不真實的宣傳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受讓人因對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均不為真實意思表示。
而此類情況在目前房產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於大多當事人對法律不熟悉,誤以為自己已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就無法改變既成的事實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交易行為的情況還不多。
隨著社會法律知識的進一步普及和律師業務的進一步拓展,這方面的訴訟必將大量增加。
而房產交易如經公證,通過公證機構嚴格、詳細的詢問、告知、審查程序和證據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誠實、詳盡地交流相關情況,全面、具體地表達自己的意見。
確保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能有效地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㈢ 房產贈與公證後,但沒有辦理過戶,是否可以撤銷!
在生活中,贈與也是一種常見的財產處置形式,並且隨著人們風險防範意識版的增強,對贈權與合同進行公證的情況也越來越多。那麼,贈與合同進行公證後,還能撤銷贈與嗎?根據法律規定,經公證的贈與合同不能隨便撤銷,也即是說:贈與合同一旦公證一方便不能隨意撤銷。但這個不能隨意撤銷,只是說經過公證的贈與,贈與人沒有任意撤銷權。但除此以外,法律還規定了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也就是是指贈與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後,在具備法定事由時,即便是經過公證的贈與,贈與人也是可以請求法院撤銷的。這里的法定事由具體包括以下三點:(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受贈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㈣ 夫妻之間房產公證的問題。房產公證後但沒過戶,是否可以反悔。以房產過戶為條件的婚姻是否算脅迫。
過戶給她幹嘛,最多等有了孩子以後加上小孩的名字。
遺囑公證,立遺囑人有權再通過公證的方式變更、撤銷原遺囑,也可以通過將房子轉讓給其他人的方式是遺囑的內容失去實際意義;
贈與公證,在公證後,雖然贈與人不能撤銷公證,但如果沒有及時更名,贈與人實際上是可以把房產再轉讓給不知情的第三人。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受贈與人只能向贈與人索賠,無權向第三人主張房產的權利。
所以不建議你公證的手段取悅妻子,不然到時候容易產生糾紛。
你如果先公證然後過戶給別人,萬一以後用到或者被發現怎麼辦?這家還有寧日么?都分居1年半了,她就想著房子沒想著你還不如離了算了。
同時公證是可以,但是就公證你認為你老婆會滿足么?你要真不想離婚那就協商說好把產權給孩子好了,你們2個都別要
㈤ 房屋買賣已公證未過戶賣方還能反悔要回房子嗎
如果《房屋買賣合同》抄不存在無效情形,買賣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買賣雙方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付款、過戶等合同義務。房屋沒有完成過戶之前,想反悔,實際是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解除合同,要看《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是否成立;如果沒有約定,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法》第94條的法定解除條件,根據合同的履行情況,如果對方存在根本違約,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約定交付定金一方可以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解除合同,則願意承擔定金責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賣或不買房屋。
㈥ 房子公證了沒過戶有但身份證號不是原來身份證號的還能改嗎
身份證號不同就說明不是同一個人,已經公證了就是有法律效力的,改是不可以的了,除非再走同樣的程序進行更改,這樣的事情慎重起見還是咨詢懂行的律師吧
㈦ 公證處公證的房產沒過戶能不能買
不能買!房地產法、物權法等法律規定必須過戶後才可以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