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財產保全抵押有風險嗎
當然有一定風險的。
訴訟保全的要求是:請求保全一方需要等值的財產作為抵押,以防止因保全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
如果最後你因為證據無效或證據不足被法院判定敗訴,則因為保全錯誤造成報告損失的,就要由你來償付被告的損失了。
這種情形一般出現在被保全的物品為易耗品等不易保存的物品情況下,由於審判時間過長,造成被保全物品滅失,而最後申請保全一方敗訴,則申請人要賠償被申請人的全部損失。
但對於房屋等不動產來說,基本上不存在物品滅失的情況,所以即使有理論上的風險存在,但幾乎是可以忽略的。
(1)保函房產抵押風險擴展閱讀:
擔保目的:
財產保全擔保的目的是為了防止惡意訴訟,在申請人財產保全錯誤情況下,賠償因此而造成的被申請人損失,是取得財產保全的前提條件。
根據中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或有爭議的標的物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使其處於人民法院的有效監控之下的司法行為。
財產保全分為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是指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訴訟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訴訟過程中,為保證將來生效判決的順利執行,依當事人一方的申請或者依職權對當事人財產或爭議的標的物採取的保全措施。
㈡ 如何區分公司保函還是銀行保函
銀行的有蓋銀行的業務章
㈢ 房產抵押貸款存在的風險有哪些
用房子抵押貸款是目前常見的貸款方式,房產作為不動產具有良好的穩專定性,其用作屬抵押也不會影響房產的使用價值。但任何經濟行為都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作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貸款最大的風險在於不能按時還款所造成的銀行收房的風險。銀行作為債權人,在債務人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時必然會採取執行擔保物來實現債權,而作為債務人來講,這時可能面臨自己及家人無家可歸的風險。因此,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用房產抵押貸款時,首先要選擇正規的金融機構,一些民間的貸款公司雖然放款比較快,但是利息相對較高,而且在催討債務時手段相對粗暴,程序也不符合規定。其次,要合理評估貸款用途及資金風險,尤其是用唯一的住房抵押貸款,如果資金用途風險很大,很容易出現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這樣會產生較高的逾期費用;最後,抵押房產進行拍賣時,其價格相對較低,會產生資產縮水的風險。
㈣ 第三方保證貸款以房產作為抵押有什麼風險
肯定有風險的,弄不好房子都沒有了,是銀行還是小貸款公司,如果錢還不上,只能廉價買房子。(目前還有小貸公司專門磚這個空子,借您錢還不上,還願意再借給你,然後廉價賣您房子,遇到好幾位這樣情況)
房子做擔保肯定辦理抵押登記,就算把房子抵押銀行貸款,如果您沒有還款能力,銀行就有處置您房屋,更別說小貸公司。
㈤ 房產抵押的有哪幾方面的風險
基本上所有的商業行為都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房產抵押也不例外
一、房產抵押貸款的外部風險
1、評估風險。
隨著經濟的發展,當前可充當抵押物的資產越來越多,並且行業跨度大,因此,對於抵押物的評估,各家銀行紛紛藉助於評估機構。但在利益的驅使下,有的評估機構不惜出具虛假評估報告。借款人申請貸款時,評估費用由借款人支付,評估機構可能故意抬高房產的評估價格,讓借款能夠申請更多的貸款;當銀行拍賣用來抵押的房產時,評估機構又會故意降低房產的評估價格。
2、租賃權對抗風險。
一是抵押物難以處置。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果「先租後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還貸,由於租賃仍然有效,信用社也很難處理抵押房產。
二是租金收入難以獲得。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前,如果與抵押房產承租人簽訂時間較長的租賃協議,並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賃費;或者借款人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租金將房屋出租給關系人,信用社即使獲得了產權也將很難獲得租金收入用於還貸。
3、登記風險。
一是虛假登記,抵押貸款至有權部門進行登記是保證貸款合同生效和優先受償的必要條件,但當前卻存在重復登記,以及登記部門的個別人員出具虛假登記證明的問題,造成貸款出現糾紛時,信用社無法對抗第三人,權益得不到保護。
二是「一物多押」的風險。我國《擔保法》規定:「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借款人將房產抵押給多個銀行後,一旦破產倒閉,抵押房產將很難處置變現。
4、優先受償風險。
我國《擔保法》規定抵押貸款按規定至有權部門進行抵押登記後,可以優先受償。但這也存在例外情況,一是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2〕16號,明確指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認定建築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於抵押權和其他債權。二是稅收優先權。《稅收徵收管理辦法》45條第1款規定:第「稅務機關征稅款,稅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該規定表明,只要納稅人欠繳稅款的行為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擔保之前,即納稅人欠繳稅款在先,以其財產設定擔保在後,稅收就優先於擔保物權這種私權力。
5、抵押物價值風險。
由於市場經濟的發展,商品價格波動頻繁,特別是近年來房產價格急劇上升,而目前樓市又不景氣,因此房產價值較難以把握,存在較大的市場風險。當前美國的次貸危機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6、變現風險。
一是變現成本大。抵押物的處置大抵要經過起訴、評估、拍賣等幾個環節,每一個環節的費用都要信用社先行墊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資不抵債的問題。
二是變現能力難度大。
尤其是以鄉鎮房產為抵押物的,由於受鄉情、親情等觀念的限制,當抵押物拍賣時,常出現想買卻不敢買的局面。
三是執行難。
由於一些貸款人誠信觀念和法律意識淡薄,當其經營出現風險時,則開始偷偷低價變賣抵押房產,而一些人由於貪圖便宜,便私下簽訂買賣協議後便實際佔有,這種情況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信用社起訴申請執行時卻效果不大,往往發生贏了官司輸了錢的情況。
二、房屋抵押貸款的內部風險。
1、風險意識差。
由於長期以來形成的觀念,總認為抵押貸款風險小,所以從貸款調查、審查,以至貸後跟蹤檢查等各個環節都放鬆警惕,把關不嚴,缺乏風險防範意識。
2、責任心不強。
個別信貸員在辦理抵押貸款時,只看下(連審查都談不上)抵押物的所有權證,然後就由客戶自行去相關部門辦理登記事宜,等客戶拿來他項權證時,就直接發放貸款。正因存在如此做法,才使虛假證件、虛假登記的情況層出不窮。
3、貸後管理鬆懈。
由於缺乏風險防範和責任意識,一些信貸員貸後根本就沒有進行跟蹤檢查,致使當抵押物被偷賣、轉移時,還毫不知曉。也正因貸後管理鬆懈,因此當抵押物發生變質、價值降低等情況時,也未能及時採取相措施,最後致使貸款形成風險。
4、缺乏相關法律知識。
當今的經濟是法治的經濟,如果對相關法律知識不了解,最後往往易造成抵押無效或無法實現優先受償。
㈥ 房產證抵押有什麼風險
您好,首先要明確的是房產證是抵押的對方是誰,如果是個人與個人抵押的話,則你需要明白的是,房產證抵押不等於房產抵押。
因此在房產證抵押時一定要簽定一份《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對借款金額、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標准、還款期限、還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記的辦理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作出明確具體的約定,並在合同簽訂後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這樣做才能合理地保證雙方權益,另外這樣做還有幾個好處:
其一可以了解此房產有沒有抵押給別人;
其二做了抵押登記後,該房產就不能買賣;
其三如果發生糾紛,該房產又被抵押給多人,拍賣後有抵押登記的可以先受償(如果都有登記,則按借款時間先後順序受償)。這樣才能使自身的權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㈦ 房產證抵押貸款風險是什麼 抵押有何風險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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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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