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化石可以通過拍賣公司買賣嗎!違法嗎!
是的。
國家規定禁止拍賣出土的化石。
現在通過高估藏品價,按藏品估價的百分之幾收委託拍賣費用的騙子公司很多,要小心。
『貳』 我有樹化石,該怎麼出售,不要什麼拍賣公司的
找工藝品店去推銷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一: 行業劃分
古董拍賣鑒定目前大部分集中的上海,北京、青島。藏家參與前一定多比較,多了解,祝您發財。
拍賣有風險,建議大家謹慎參與,頂級品牌單位近些年的真實付款成交率不到50%,行情整體不樂觀。
有藏品大家盡量找古玩城老闆去推銷賣掉,或者擺地攤處理掉,「拍賣」屬於有錢人參與的風險游戲,不適合普通老百姓參與,特別是天天給你打電話的公司,並不是你的藏品值錢,主要為收你的圖錄費,鑒定費、出關費、什麼保證金等一個個陷阱等著你,國內正規單位,誰跟你啰嗦,誰給你打電話?個別收入低,經濟困難的藏家,醒醒吧,幾百萬、幾千萬沒那麼好做夢。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二: 正確判斷
藏友問某某公司是否正規?是不是騙子?可靠嗎?
任何單位都是法制注冊營業的,至於服務質量,收費的標准,得自己去考察衡量,一定謹慎避免高收費,不成交造成的傷害。
特別是誇口說保證能成交的公司,十有八九騙費用的公司。
法律規定正規單位不能收購倒賣古董,其次個別單位以現金收購古董為名,讓藏家先鑒定,真品就現金收購,其實他們沒有買家,忽悠藏家交鑒定費後,藏品一鑒定,故意告訴你的東西是假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三: 畸形心態
因為很多知識匱乏、家庭困難的農民朋友在巨額估價的誘惑下,估價2000萬的藏品,先交20萬的服務費,他們想著只要我湊夠20萬,等於2000萬就到手了,所以有抵押房產的,變賣生產工具牲畜牛羊的,東湊西借的,把20萬交給拍賣公司後,然後把工作辭了,田地也荒了,忙著去預定寶馬名車,算計准備去買別墅,朝三暮四等錢換媳婦的都有。盲目參與導致家破人亡的事跡時有發生。
很簡單的問題,很多藏家分析時就出問題了,試想一下,假如你委託四件東西最少能成交一件,你立刻就是百萬富翁,如果那麼容易發財的話,乾脆把房子賣掉委託上100件東西,最少成交兩件,轉500萬也很劃算,對不?
嘉德今年春拍,十副齊白石的畫,只成交了2副,那也是騙子嗎,古董拍賣想成交就得多參與。
保利,嘉德為什麼不收低端藏家的東西,因為成交了大家高興,失敗了大家說騙子,
繳費了,有些東西不容易成交,導致藏家很郁悶,下結論為騙是不合理的。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四: 合理的估價
藏品想成交,一定估價要合適,價格符合市場行情,在哪裡都有機會交易。
【引用資料---青島大前門集團拍賣】:關於藏品估價:通俗點說,你家有個漂亮閨女,嫁個普通人老百姓比較隨便,嫁個村長,一個村裡就一個村長,這個可以有機會,嫁給縣長、也是可以奢望的,,,哪嫁給市長、你覺得好嫁嗎?-------很多思想不成熟的藏家,在藏品的估價要求上,理想根本不是把閨女嫁給省長那麼簡單,把一件低端藏品要求拍賣百萬、千萬、無疑是把閨女必須要嫁給國家主席。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五: 比較實力
正規單位【像正規的保利嘉德,都是近千平米的辦公室,藏品放在辦公室與藝術大廳買家隨到隨看】除此之外,行業內95%的小拍賣單位,租個實際使用面積60平米的小辦公室,藏品簽訂委託合同後,把近千件藏品堆放在潮濕的地下室里,不見天日存放大半年,然後等到拍賣的幾天才拿出藏品,在賓館、酒店花五六千元租個場地,著急上火的預展一兩天走個形式等於完成拍賣活動,這種方式幾乎沒有賣東西的任何希望。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六: 看服務
【引用資料-----新華錦拍賣】:拍賣公司是一個服務行業,要做的優秀首先做好服務,
滿足各類藏家的需求,
第一:對於高端藏家:我們做高端星級服務
第二:對於經濟困難擺地攤層次的低端藏家,【我們提供不成交不收取任何費用的中檔次服務】讓藏家輕松愉快參與,讓藝術走進生活。
收藏拍賣交易參考資料六: 注意合同合同陷阱
很多藏家受損失後,法律愛莫能助,這類藏家往往沒有文化知識,看不懂合約,到時交了巨額服務費,受傷害後無法投訴,屬於社會的可憐弱者,備受同情,但又無法幫扶,法律也無法幫助他們主持公道,因為簽約合同後,視為滿意接受服務,並承擔後果。
『叄』 化石如何拍賣
買賣化石是違法的
古生物化石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保護古生物化石,加強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古生物化石,是指地質時期形成並賦存於地層中的動物、植物等遺體化石或者遺跡化石。
第三條 國土資源部主管全國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古生物化石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 在保護古生物化石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給予獎勵。
第五條 國家對下列古生物化石和古生物化石產地實行重點保護:
(一)已經命名的古生物化石種屬的模式標本;
(二)保存完整或者較完整的稀有的古脊椎動物化石;
(三)國內稀有或者在生物進化及分類中具有特殊意義的化石;
(四)大型的或者集中賦存的重要古生物化石產地。
本條第(一)、(二)、(三)項規定的重點保護的古生物化石名錄,由國土資源部制定並公布。
第六條 單位和個人在生產建設等活動中發現古生物化石的,應當保護現場,並及時告知發現地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遇有重要發現,發現地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
第七條 國土資源部組織編制全國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全國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
第八條 對大型的或者集中賦存的重要古生物化石產地,應當依據古生物化石保護規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的有關規定,設立古生物化石保護區。
古生物化石保護區分為國家級古生物化石保護區和省級古生物化石保護區。
古生物化石保護區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自然保護區的規定進行。
第九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採掘古生物化石。
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為了科學研究、教學和科學普及的需要,在國家級古生物化石保護區內採掘古生物化石的,由國土資源部組織古生物化石專家評審;在省級古生物化石保護區採掘古生物化石或者在省級古生物化石保護區外採掘重點保護的古生物化石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組織古生物化石專家評審。
古生物化石採掘評審辦法由國土資源部制定。
第十條 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採掘古生物化石的,應當擬訂古生物化石採掘方案,並將方案提交古生物化石專家進行評審。
古生物化石採掘方案應當包括採掘單位的基本情況、採掘目的、時間、地點、范圍、數量和方式等。
第十一條 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必須按照經古生物化石專家評審的採掘方案進行採掘活動,並在採掘活動結束後30日內,將採掘獲得的全部古生物化石清單報採掘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備案。
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不得將採掘獲得的古生物化石用於經營活動。
第十二條 採掘獲得的重點保護的古生物化石,應當交由符合規定條件的館藏機構保存;確有需要的,可以由有關科研機構或者高等院校保存。
第十三條 保存重點保護的古生物化石,必須採取妥善的保護措施,具備確保化石安全的防火、防盜、防自然損害等防護設施和技術條件。
第十四條 採掘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對古生物化石的採掘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對不按照本辦法規定擅自採掘古生物化石的,有權制止。
第十五條 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在採掘工作中應當注意保護環境。對造成破壞的土地,按照「誰破壞,誰復墾」的原則,採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復到可利用的狀態。
第十六條 因科學研究、教學、科普展覽等,需將古生物化石運送出境的,由國土資源部發放出境證明。
對臨時入境、復帶出境的古生物化石的查驗、復驗,由國土資源部指定的機構負責;查驗、復驗相符的,由國土資源部發放出境證明。
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視情節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古生物化石專家評審擅自採掘古生物化石的;
(二)未按照採掘方案進行採掘活動的;
(三)未將採掘報告提交備案的;
(四)未提交採掘的古生物化石清單或者提交虛假清單的;
(五)將採掘的古生物化石用於經營活動的;
(六)故意損毀、破壞重點保護的古生物化石、產地以及採掘現場的。
第十八條 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古生物化石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肆』 拍賣會上有動物角化石沒請問,走拍賣會的流程要怎麼走
基本上沒有。
因為化石是極極小眾的收藏品,一般人不買的,不適合拍賣。
所以拍賣會上基本不會有。也不適合走拍賣會流程拍賣。
『伍』 化石拍賣該如何找拍賣行
不用找。
化石是極極小眾的收藏品,一般人是不會買的,不適合拍賣。
所以找拍賣行也沒什麼用。
『陸』 古生物化石可以拍賣嗎
古生物化石的市場流通,一定程度上有助於解決地方政府保護經費缺乏、管理工作不到位所帶來的化石資源損毀流失的問題,也能充分體現化石的自身價值,滿足研究、收藏、欣賞等各種實際需求。但是,一旦市場監管不到位,流通所帶來的經濟利益就會誘導違法分子亂采濫挖,給化石資源帶來更大程度的破壞。因此,古生物化石市場流通是一把雙刃劍,不能任意放開。此次《實施辦法》對《條例》中古生物化石流通的內容進行了細化和補充,特別是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化石流通問題,予以了專章規定。
未經批准,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不得買賣。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的買賣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一是買賣主體的限制。根據《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買賣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實施辦法》進一步強調,收藏單位不得將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轉讓、交換、贈與不符合收藏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國有收藏單位不得將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轉讓給非國有收藏單位或者個人。同時,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將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轉讓給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二是審批程序的限制。根據《實施辦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收藏單位之間轉讓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的,應當向國土資源部提出申請,並提交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流通申請表、轉讓合同、轉讓的古生物化石清單和照片,以及接收方符合《實施辦法》規定的相應古生物化石收藏條件的證明材料。為便於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及時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的流向,國土資源部還應當在批准申請前徵求收藏單位所在地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意見;批准申請後,還應將有關情況及時通報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柒』 化石可以自由買賣嗎
化石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買賣或者以其它方式非法轉讓化石。
化石是特殊商品,由省國土資源部門實行統一管理。經遼寧省古生物化石鑒定委員會鑒定為1-3級化石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市場,一般化石可進入指定的市場銷售。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收購和銷售古生物化石,經營古生物化石的單位和個人必須經當地縣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古生物化石經營審批手續,確定等級,並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後方可經營。堅決取締無照經營。
古生物化石市場必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並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領取《市場登記證》後,方可開業。經批准經營化石的單位和個人應在政府批準的化石交易市場進行銷售。
化石經營單位,應遵守下列規定:
1.在批準的范圍內經營,不得超越經營項目;
2.接受化石經營情況檢查;
3.經營范圍、經營地點變更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
第七條 國土資源部門應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配合對化石市場進行監督管理。
經批准有收購化石資格的化石經營單位,有義務在商業活動中收集流散在社會的化石。並按規定對收購的化石登記備案,交省化石鑒定委員會鑒定。
化石收購中經鑒定為1-3級的化石,應有償交化石博物館、化石科研機構、化石資源保護區管理機構收藏,經批準的甲級經銷單位有權收購1—3級化石,乙級化石經銷單位只能收購一般化石。
經省國土資源部門批准,甲級經銷單位可對2—3級化石進行銷售,經公證可對一級化石進行拍賣。1—3級化石商品應加蓋鑒定防偽標識。乙級化石經營單位只能銷售一般化石。
化石銷售價格應接受化石資源管理部門指導,嚴禁牟取暴利和低價傾銷。
私人收藏1-3級化石應到化石管理部門登記,由省國土資源部門發放收藏證書。
公安、工商、海關依法沒收追繳的化石,在結案後按規定移交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化石出境,由省化石資源保護管理部門查驗化石種類、化石來源,經省化石鑒定委員會鑒定,由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核發化石出境許可證,海關根據化石出境許可憑證和國家海關有關規定查驗放行。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保護化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要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取締非法經營化石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非法收購、販運、走私化石。
違反本辦法,未經批准經營化石,超越批准范圍經營1—3級化石,未經批准收購化石,進行化石黑市交易走私的,按《遼寧省古生物化石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實施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捌』 化石可以拍賣交易嗎可以賣嗎犯法嗎
出土的不行。
違法。
請注意:可以拍賣,簽訂了委託拍賣合同,不等於就是賣出去了。委託拍賣合同和貨物買賣合同不同:委託拍賣合同是幫拍賣物品,不代表就是成功賣掉了;貨物買賣合同才是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