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證上寫已經過世人的名字有效嗎
無效,因為他已經無法到現場簽字按手印啦!
B. 房產證名字上的人已經過世,怎麼辦
去派出所來打一張死亡證明,源把戶主的身份證號碼,幾個子女,子女身份證號碼都寫上。然後拿著原房產證、土地證、死亡證明所有的子女到公證處進行公證,看把房子公證給誰,然後再拿著死亡證明、房產證、土地證、公證書,繼承人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這些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登記就可以了。繼承人本人到場就可以了。
C. 房產證名字上的人已經過世,怎麼辦
若房屋所有權人去世,關於房產繼承有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如果死者生前沒有留有遺囑就要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由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要到公證部門辦理房屋繼承公證。
2、有繼承權的所有繼承人協商一致到公證處進行公證,一起帶著戶口本,死亡證明、房產證到公證處出具房產公證書。
3、公證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按規定對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實,會對所有的繼承人進行詢問,並且詢問是否有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繼承人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權。
4、繼承人拿著房產公證書到房管局,申請變更房產登記人,把房屋的所有權轉移到該房的繼承人名下。
5、房屋買受人按照二手房買賣流程辦理即可。
D. 房產證上是父親的名字,但是已過世,房產證的歸屬問題
這個應該走法定繼承,你父親去世時既然沒有遺囑,那麼你母親、你、與你奶奶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房子在你父母婚前取得,那麼,你母親與你和你奶奶等份,如果在婚後取得,你母親的比例最大,至於你父親的兄弟姐妹,是沒有繼承權的,自然也無權處置,如果協調不成,去法院起訴吧
E. 房產證上寫已經過世人的名字有效嗎
房產證是有效的,但抄是應該繼承過戶。
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在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或者所立遺囑無效等情形下,應當按照法定繼承對遺產進行分配。
法定繼承人以及繼承順序是: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第一順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F. 如何去掉房產證上已去世一方的名字
房產先要到房管局辦繼承轉移。有繼承權的人都要到場或辦放棄繼承的公證,然後就可以去掉死亡的名字。繼承房屋,先要去辦理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後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也就是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各地收費不同)辦理完繼承權的公證,就可以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范的格式)、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以前購房時候的契稅完稅證和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的登記了。因為繼承房產涉及到了稅收的問題,房地產中心要求繼承人必須到被認可的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的評估。評估費的收取,國家有專門的標准,使用的差額定率累進來計費。這和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候採用的累進稅率原理很類似,也就是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計算各檔的收費,各檔收費額累計之和為收費總額。望採納
G. 房產證上的名字的人去世了,怎麼把名字改了
當事人可以持下列材料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登記:
1、死者的死亡證明;
2、遺囑或法定繼承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如果是多人繼承,所有的權利人都要提供證明;
3、遺產繼承公證(選擇項,可以不進行公證);
4、不動產登記證。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H. 房產證上去掉過世人的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房產證上要去掉過世人的名字,需要去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然後再到不動產中心改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