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拍賣拍賣有哪幾種形式
拍賣(auction) 是專門從事拍賣業務的拍賣行接受貨主的委託,在規定的時間與場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規則,將要拍賣的貨物向買主展示,公開叫價競購,最後由拍賣人把貨物賣給出價最高的買主的一種現貨交易方式。
拍賣有以下八種形式:
1、英格蘭式
也稱「增價拍賣」或「低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最低增幅,競買人以起叫價為起點,由低至高競相應價,最後以最高競價者以三次報價無人應價後,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2、荷蘭式
也稱「降價拍賣」或「高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拍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第一位應價人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英格蘭式與荷蘭式相結合的拍賣方式。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起拍價後及最低增幅,由競買人競相應價,拍賣人依次升高叫價,以最高應價者競得。若無人應價則轉為拍賣人依次降低叫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以第一位應價者競得。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3、密封遞價式
又稱招標式拍賣。由買主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單(也稱標書)遞交拍賣人,由拍賣人選擇買主。
這種拍賣方式,和上述兩種方式相比較,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除價格條件外,還可能有其他交易條件需要考慮:二是可以採取公開開標方式,也可以採取不公開開標方式。拍賣大型設施或數量較大的庫存物資或政府罰沒物資時,可能採用這種方式。
4、標准增量式
這是一種拍賣標的數量遠大於單個競買人的需求量而採取的一種拍賣方式(此拍賣方式非常適合大宗積壓物資的拍賣活動)。賣方為拍賣標的設計一個需求量與成交價格的關系曲線。競買人提交所需標的的數量之後,如果接受賣方根據他的數量而報出的成交價即可成為買受人。
5、維克瑞式
維克瑞拍賣,也稱為第二價格密封拍賣。這種拍賣方式與首價密封拍賣基本相同,區別僅在於勝出者需要支付的價格是第二高的報價,而不是他自己的報價。這與易趣網所使用的代理人競價系統相似,在這個系統中,勝出者需要支付第二高的報價,再加上一個報價的增額(如10%)。
6、速勝式
這是增價式拍賣的一種變體。拍賣標的物的競價也是按照競價階梯由低到高、依次遞增,不同的是,當某個競買人的出價達到(大於或等於)保留價時,拍賣結束,此競買人成為買受人。
7、反向拍賣
反向拍賣也叫拍買,常用於政府采購、工程采購等。由采購方提供希望得到的產品的信息、需要服務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價格定位,由賣家之間以競爭方式決定最終產品提供商和服務供應商,從而使采購方以最優的性能價格比實現購買。
8、定向拍賣
這是一種為特定的拍賣標的物而設計的拍賣方式,有意競買者必須符合賣家所提出的相關條件,才可成為競買人參與競價。
(1)四種拍賣形式擴展閱讀:
拍賣發展史:
經歷了2009年宏觀經濟的觸底回升和2010年的穩健回歸,2011年以來,我國政府已推出一系列政策推動消費增長,高儲蓄、低消費模式正迎來改變。
而在世界經濟復甦乏力、貨幣政策轉向穩健、消費刺激政策逐步淡出等綜合因素影響下,2011年我國國民經濟增長速度將有所放緩,GDP全年增長速度為9.2%,增速比2010年回落1.2個百分點。
2011年,中國拍賣行業經營呈現「穩中趨緩」的特點,全年成交總額為6260.7億元,與2010年的6648.2億元基本持平,同比小幅下降5.8%。在完全同步於當期GDP增長的同時,拍賣行業也呈現出增長率明顯放大GDP變化的特點,拍賣業已經進入業務規模及結構的同步調整階段。
2011年拍賣行業平均傭金率為1.88%,文物藝術品拍賣業務全年成交576.2億,僅占總成交額的9.2%,但傭金總額為67.8億元,佔全行業傭金收入的57.5%,以11.8%的傭金率高居行業之首。
而土地使用權拍賣業務成交2844.8億元,傭金僅為11.1億元,傭金率不足0.4%。「賺數字,不賺傭金」的現象已非常明顯。
數據監測顯示,受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相關政策的影響,拍賣行業細分領域成交規模也在較大程度上受到影響:
2011年房地產調控力度的持續加強,土地使用權和房地產拍賣業務的下滑帶動全行業成交總額下行。
2011年土地使用權拍賣成交2844.8億元,較2010年的歷史最高點減少100億;而以商業房產為主的房地產拍賣所受的影響尤為強烈,較2010年勁減513.7億,成交額為1811.9億元,降幅達22.1%。兩項成交額所佔比重從2010年80.3%下降到74.4%,減少5.9個百分點。
法院委託拍賣業務則相應受到政策環境的影響。多年來成交額一直穩定占據行業成交額15%左右的法院委託拍賣業務在2011年所佔比重下降為13.2%,成交額較2010年下降41億。以司法委託拍賣為主要業務來源的部分拍賣企業面臨嚴峻的生存考驗。
較為樂觀的是2011年全國文物藝術品拍賣市場在調整中保持穩步增長。全年成交576.2億,較2010年的397億元增長45.2%,成交額在業內的比重首次從歷年來5%左右的水平上升到9.2%,創文物藝術品拍賣板塊在業內比重的歷史新高,但45.2%的增幅較之於2010年的74%已出現了明顯回落。
拍賣的三個基本特點(或基本條件):
1、拍賣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買主:即凡拍賣表現為只有一個賣主(通常由拍賣機構充任)而有許多可能的買主,從而得以具備使後者相互之間能就其欲購的拍賣物品展開價格競爭的條件。
2、拍賣必須有不斷變動的價格:即凡拍賣皆非賣主對拍賣物品固定標價待售或買賣雙方就拍賣物品討價還價成交,而是由買主以賣主當場公布的起始價為基準另行應報價,直至最後確定最高價金為止。
3、拍賣必須有公開競爭的行為:即凡拍賣都是不同的買主在公開場合針對同一拍賣物品競相出價,爭購以圖,而倘若所有買主對任何拍賣物品均無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競爭行為發生,拍賣就將失去任何意義。
拍賣技巧:
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仔細看樣,定好心理價位。
看樣是競買活動順利進行的的第一個步驟,顧客在觀看拍賣樣品過程中,應對物品的真偽、成色、規格等細細觀察。如果發現與拍品目錄不符或有未註明的瑕疵,可即時向拍賣行提出詢問,然後決定是否參與競買。
拍品上標有參考價,顧客如果不懂行,可到相關商店或市場去了解一下同類檔次的價格,將幾個價格相比較後,確定自己競買的最高出價、即「心理價格」。心理價格是根據顧客對某件物品的喜好程度、該物品的市場價格和增值潛力等幾方面組成的,這些因素和心理價格成正比關系。
2、熟悉拍賣規則。
拍賣有許多基本規則,不同的拍賣會又有一些特殊的規定,競買人參加拍賣會,應仔細閱讀拍賣的規則規定。
競價時,應按照拍賣師宣布的競價方式出價;每次加價不得低於加價幅度,否則叫價無效;每件拍品成交後,買主應當場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並在限定的時間內付清價款和取回拍品等待。
3、運用競價技巧。
拍賣場上,競買者應冷靜觀察場上的競價情況,穩定自己的競價心態,守住心理價格。競價時,一般可按加價幅度輪番出價,但價格接近心理價位時應謹慎,避免受拍賣場上競價氣氛的影響,盲目超出心理價位的界限。
如果拍賣場上氣氛平淡,競買人可不急於出價,稍後,可出其不意地跳過加價幅度,一下子提高出價,擺出一幅志在必得的架勢。
幾輪出價後,常會嚇退一些經驗不足的競買人,使競價獲得成功。還有一種比較省力的競價方式是,在競價低潮時,競買人直接報出心理價格數,使他人一下子被出價氣勢所迷惑,在猶豫不決時成交。
參考資料:
網路-拍賣 (公開競價的買賣方式)
B. 房子拍賣有哪幾種形勢
房屋拍賣形式大致有四種形式,即「低估價拍賣」,「高估價拍賣」,「密封遞價拍賣」,「定向拍賣」;這四種方式是比較常見的,另外還有一種是「第二價位遞價拍賣」,這種方式常見於網路拍賣
最為常見的就是低估價拍賣,這種拍賣方式包括司法拍賣,委託拍賣等等,這種拍賣方式最為常見,即拍賣方給房屋一個低於市場價格的估價,然後對外公開此估價作為起拍價,接著由買家公開加價競價,最後價高者得。
另外高估價拍賣也較為常用,這種拍賣方式常見於某些很搶手的房子以及貨物,這種拍賣方式是由拍賣方給房屋一個高於市場價格很多的估價,然後對外公開此估價作為起拍價,接著由買家決定是否按照此估價購買,如果沒人購買,則降價,直到有人願意購買為止,此時價格便是拍賣的成交價,如果當價格降到某一檔位出現多人舉牌,則轉入低估價拍賣模式
密封遞價拍賣常見於大宗房屋買賣,而且在司法拍賣中也很常見這種拍賣方式,這種拍賣方式還有一個更為通俗的名字:「招標拍賣」,無論是高估價拍賣還是低估價拍賣,都屬於公開式拍賣,而這種密封遞價拍賣,則屬於封閉式拍賣,買家在規定時間內,向拍賣方遞交自己的競價單(也稱標書),最後由拍賣方選擇成交對象,這種拍賣方式有兩個優點:第一就是除了價格因素以外,還可以有其他條件作為成交參考;第二可以自由選擇公開招標或者不公開招標,賣家自由度很高。這種拍賣方式除了房產以外,最常見於金融業。
而定向拍賣則常見於遺產繼承,內部轉讓,即參加拍賣的買家必須符合拍賣方的全部前置要求,才可以參與拍賣,這種拍賣,往往那些條件就限制了買家人數,最後符合全部標準的買家往往僅剩一人,這種拍賣方式拍賣價格不是最重要的,而是能否取得買家資格,才是關鍵
上述四種方式,是比較常見的拍賣方式,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一種過去不常用的拍賣方式漸漸在網路平台上多了起來,即「第二價位遞價拍賣」,這種方式,是很考驗謀略的,曾經有人通過這種方式,以低於市場價格30%成功購買了位於上海CBD區的一處房產,這種方式與密封遞價拍賣即招標的形式差不多,不同的是,這種方式最後出價最高的勝出者,不需要支付自己所出的價格,而是支付出價第二高的人所出的報價以及之前約定好的增額,舉個例子,比如北京一處價值100萬的房產以這種方式拍賣,無增額,僅有甲乙丙三人參與競價,甲出價40萬,乙出價50萬,丙出價1個億,最後成交人是丙,但丙不需要支付1個億給拍賣方,而是僅支付出價第二高的乙所出的50萬即可達成交易,當然這個例子有投機的嫌疑,而增額的出現,就是防止這種投機行為,還是這個例子,如果之前約定中附加5%的增額,那麼最後成交的丙就需要支付50萬後以及自己出價的5%,這種拍賣方式的優點是貨物的真實價格,很容易被發現,誠實出價,是最好的策略,易貝上的拍賣,採用的就是這種拍賣方式。
C. 如何理解公共價值效應對四種拍賣形式均衡結果的影響
拍賣的四種形式Englishauction英式拍賣英式拍賣,也稱為公開增價拍賣。據稱這種拍賣形式是當今最常見的拍賣方式。買家公開相互競價,每次競價都要比前一次的競價更高。可以由拍賣師宣報價格,也可以由買家自己報價(或者請一位代理人代表買家報價)。當沒有人願意繼續競價時拍賣結束,出價最高者需支付所報出的價格。或者,如果賣家已經提前設定了最低售價(「保留價」),而最終的競價沒有達到這個價格,拍賣品則不出售。有時候拍賣師會限定最低報價增幅,從而使下一次競價必須高於當前的最高價格。Dutchauction荷蘭式拍賣荷蘭式拍賣,也稱為公開降價拍賣。在傳統的荷蘭式拍賣中,拍賣師以相對較高的價格起拍,然後逐步降低,直至有人願意接受拍賣師開出的價格。勝出者需要支付最後一次宣布的價格。Sealedfirst-priceauction首價密封拍賣首價密封拍賣也叫首價密封投標拍賣。根據這種拍賣方式的要求,所有買家須同時提交密封好的報價,因而沒有人知道其他競買者的報價。出價最高者支付其報出的價格。Vickreyauction維克瑞拍賣維克瑞拍賣,也稱為第二價格密封拍賣。這種拍賣方式與首價密封拍賣基本相同,區別僅在於勝出者需要支付的價格是第二高的報價,而不是他自己的報價。這與eBay(GoogleAdWords似乎也使用這樣的方式)所使用的代理人競價系統相似,在這個系統中,勝出者需要支付第二高的報價,再加上一個報價的增額(如10%)。
D. 拍賣都有哪幾種形式如何拍賣
拍賣的四種形式摘自印千山國際拍賣網
English auction 英式拍賣
英式拍賣,也稱為公開增價拍賣。據稱這種拍賣形式是當今最常見的拍賣方式。買家公開相互競價,每次競價都要比前一次的競價更高。可以由拍賣師宣報價格,也可以由買家自己報價(或者請一位代理人代表買家報價)。當沒有人願意繼續競價時拍賣結束,出價最高者需支付所報出的價格。或者,如果賣家已經提前設定了最低售價(「保留價」),而最終的競價沒有達到這個價格,拍賣品則不出售。有時候拍賣師會限定最低報價增幅,從而使下一次競價必須高於當前的最高價格。
Dutch auction 荷蘭式拍賣
荷蘭式拍賣,也稱為公開降價拍賣。在傳統的荷蘭式拍賣中,拍賣師以相對較高的價格起拍,然後逐步降低,直至有人願意接受拍賣師開出的價格。勝出者需要支付最後一次宣布的價格。
Sealed first-price auction 首價密封拍賣
首價密封拍賣也叫首價密封投標拍賣。根據這種拍賣方式的要求,所有買家須同時提交密封好的報價,因而沒有人知道其他競買者的報價。出價最高者支付其報出的價格。
Vickrey auction 維克瑞拍賣
維克瑞拍賣,也稱為第二價格密封拍賣。這種拍賣方式與首價密封拍賣基本相同,區別僅在於勝出者需要支付的價格是第二高的報價,而不是他自己的報價。這與eBay (Google AdWords似乎也使用這樣的方式)所使用的代理人競價系統相似,在這個系統中,勝出者需要支付第二高的報價,再加上一個報價的增額(如10%)。
E. 目前拍賣都是有哪些形式啊
引用:
拍賣是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所謂公開競價是指買賣活動公開進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願參加,並根據拍賣師的叫價,決定是否應價,其他競買人應價時,可以高於其他人的應價再次出價,直到某人的應價經拍賣師三次叫價再無人競價時,拍賣師以落槌或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拍賣成交。
拍賣,又稱「競買」,它是指通過中介組織,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的物品或財產權利出售給最高應價者的一種買賣方式。從經濟學的角度講,拍賣屬於商品流通的范疇。拍賣是一種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行為,是社會再生產四要素——生產、分配、交換(流通)和消費的一分子,它是社會分工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必然產物和組成部分。從法律角度講,拍賣是在主體平等、公正、公開的基礎上訂立競買契約的行為。這種契約以競爭締約的方式進行,體現了最大限度地實現出賣物價值的特徵。拍賣這種競爭締約的法律行為,雖不等同於其他契約(如合同之類)的法律行為,但其法律效力與其他契約相同。也就是說,拍賣中的拍定成交,即表示合同成立,買賣雙方須承擔相應的民事權利和義務,如有違約,則要承擔民事責任。在拍賣的法律關系中不存在一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高於另一方當事人的情況,只要買者合法自願地競買,就有可能買到自己想要買的東西,一旦其出最高價將拍賣標的拍定成交,就依法獲得領受拍賣標的的權利,同意有按最高價支付價款的義務。
拍賣與其他兩種特殊商品流通方式的區別
一、拍賣與變賣:所謂變賣,一般是指出賣財物,換取現款。與拍賣相比較,兩者都是出賣財物的商業行為,但兩者在出賣程序、方式、范圍等方面存在相當大的差別。這種差別集中體現在民事訴訟程序中。拍賣和變賣都可以作為在民事訴訟程序執行階段中對到期不履行債務的義務人的財產採取的一種民事執行措施。但拍賣的公開性及競爭性,使拍賣嚴格區別於變賣。主要有如下幾點:
1、程序不同。拍賣必須先期公告,並通知有關人員到場,變賣則無此規定。
2、期限不同。拍賣從對物品的公告拍賣的時間,均有明確的期限規定;而變賣則不受時間的限制。
3、確定標的物價值的方法不同。拍賣時須對拍賣標的物進行估價,確定底價,然後通過競介,確定拍賣標的價值;變賣則無此程序。
4、形式不同。拍賣採取公開的形式,以競爭的方式當場成交,而變賣則可直接交商業部門收購或代為出售。
5、標的范圍不同。拍賣的財產既適用於動產又適用於不動產;既適用於一般的財產,也適用於特殊價值的財產。對不動產的變賣和具有特殊價值財產的變賣,大多數國家均對其作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在強制拍賣中,拍賣的范圍比變賣更廣,其地位也比變賣更重要。
6、在民事訴訟程序中,強制執行的范圍不同。凡拍賣的物品,在拍賣之前須對其查封、扣押,一方面禁止債務人或所有人隨意處分,另一方面也便於實施拍賣。換言之,凡沒有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能拍賣。而變賣的范圍更廣一些,它不公包括查封、扣押的財產,也包括未經查封、扣押的被執行人的財產。
二、拍賣與招標。
招標是根據招標人的招標條件及所列舉的商品,在規定期限內,由投標人向其報價、爭取中標,從而形成買賣關系的一種行為。雖然拍賣和招標都是使競買人或投標人各自提出條件選擇對自已最有利的條件而與委託人或賣方訂立契約,但兩者有很大的區另。
1、方式不同。在拍賣中,競買人公開出價,相互知道其他競買人的價格;而在投標中,由各應買人秘密提出條件,彼此均不知道對方的底細,所以有可能出現兩人以上提出相同承諾條件的情況。
2、程序不同。拍賣中各競買人均有再次出價的機會,即別人的出價比自已高以後,還可以再次出價;但投標人不能多次出價,只能有一次出價的機會。
3、法律效果不同。從訂立合同的角度看,拍賣人的叫價,只是為諸多競買人提供一個信息,供競買人參考。但招標人的表示,除另有約定保留外,其表示均具有承諾的法律效力。
4、形式不同。一般拍賣用口頭語表示,而投標必須用書面形式表達。
5、先後出價的法律約束力不同。在拍賣中,前一競買人的應價在後一競買人又有更高應價時,即失去約束力,不發生法律上的後果。但在招標中,在規定期限內投標的,能否中標不取決投標先後,即使前投標人提出比後投標人在某些方面更令招標者滿意的方案,然而在全面衡量後,仍可選擇後投標人中標。
拍賣的功能
拍賣具有四大功能:1、商品流通功能。是將商品從委託人手中通過拍賣人的中介,轉移給出價最高的競買人,從現象上可以看出,這是一個資金和商品循環周轉過程的一瞬,商品流通也因此而實現;2、中介服務功能。既拍賣人既不佔有拍賣標的,又不會成為拍賣標的的買主,更不會支付款項,它只是幫助供需雙方以拍賣這種獨特的方式完成商品交易過程。中介服務的主要表現是服務、溝通、聯絡、監督;3、價格發現功能。是指通過拍賣形成的價格,不是人為規定和製造出來的,而是在拍賣市場上,由競買人通過激烈的競爭,商品價格水平不斷更新,最終由出價最高者決定商品成交價格的一種價格形成機制;4、保值增值功能。實踐證明,經拍賣的商品一般增值都在30%以上,這種增值是在拍賣競爭中實現的。
F. 目前拍賣的主要形式有幾種
拍賣是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所謂公開競價是指買賣活動公開進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願參加,並根據拍賣師的叫價,決定是否應價,其他競買人應價時,可以高於其他人的應價再次出價,直到某人的應價經拍賣師三次叫價再無人競價時,拍賣師以落槌或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拍賣成交。
拍賣,又稱「競買」,它是指通過中介組織,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的物品或財產權利出售給最高應價者的一種買賣方式。從經濟學的角度講,拍賣屬於商品流通的范疇。拍賣是一種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行為,是社會再生產四要素——生產、分配、交換(流通)和消費的一分子,它是社會分工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必然產物和組成部分。從法律角度講,拍賣是在主體平等、公正、公開的基礎上訂立競買契約的行為。這種契約以競爭締約的方式進行,體現了最大限度地實現出賣物價值的特徵。拍賣這種競爭締約的法律行為,雖不等同於其他契約(如合同之類)的法律行為,但其法律效力與其他契約相同。也就是說,拍賣中的拍定成交,即表示合同成立,買賣雙方須承擔相應的民事權利和義務,如有違約,則要承擔民事責任。在拍賣的法律關系中不存在一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高於另一方當事人的情況,只要買者合法自願地競買,就有可能買到自己想要買的東西,一旦其出最高價將拍賣標的拍定成交,就依法獲得領受拍賣標的的權利,同意有按最高價支付價款的義務。
拍賣與其他兩種特殊商品流通方式的區別
一、拍賣與變賣:所謂變賣,一般是指出賣財物,換取現款。與拍賣相比較,兩者都是出賣財物的商業行為,但兩者在出賣程序、方式、范圍等方面存在相當大的差別。這種差別集中體現在民事訴訟程序中。拍賣和變賣都可以作為在民事訴訟程序執行階段中對到期不履行債務的義務人的財產採取的一種民事執行措施。但拍賣的公開性及競爭性,使拍賣嚴格區別於變賣。主要有如下幾點:
1、程序不同。拍賣必須先期公告,並通知有關人員到場,變賣則無此規定。
2、期限不同。拍賣從對物品的公告拍賣的時間,均有明確的期限規定;而變賣則不受時間的限制。
3、確定標的物價值的方法不同。拍賣時須對拍賣標的物進行估價,確定底價,然後通過競介,確定拍賣標的價值;變賣則無此程序。
4、形式不同。拍賣採取公開的形式,以競爭的方式當場成交,而變賣則可直接交商業部門收購或代為出售。
5、標的范圍不同。拍賣的財產既適用於動產又適用於不動產;既適用於一般的財產,也適用於特殊價值的財產。對不動產的變賣和具有特殊價值財產的變賣,大多數國家均對其作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在強制拍賣中,拍賣的范圍比變賣更廣,其地位也比變賣更重要。
6、在民事訴訟程序中,強制執行的范圍不同。凡拍賣的物品,在拍賣之前須對其查封、扣押,一方面禁止債務人或所有人隨意處分,另一方面也便於實施拍賣。換言之,凡沒有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不能拍賣。而變賣的范圍更廣一些,它不公包括查封、扣押的財產,也包括未經查封、扣押的被執行人的財產。
二、拍賣與招標。
招標是根據招標人的招標條件及所列舉的商品,在規定期限內,由投標人向其報價、爭取中標,從而形成買賣關系的一種行為。雖然拍賣和招標都是使競買人或投標人各自提出條件選擇對自已最有利的條件而與委託人或賣方訂立契約,但兩者有很大的區另。
1、方式不同。在拍賣中,競買人公開出價,相互知道其他競買人的價格;而在投標中,由各應買人秘密提出條件,彼此均不知道對方的底細,所以有可能出現兩人以上提出相同承諾條件的情況。
2、程序不同。拍賣中各競買人均有再次出價的機會,即別人的出價比自已高以後,還可以再次出價;但投標人不能多次出價,只能有一次出價的機會。
3、法律效果不同。從訂立合同的角度看,拍賣人的叫價,只是為諸多競買人提供一個信息,供競買人參考。但招標人的表示,除另有約定保留外,其表示均具有承諾的法律效力。
4、形式不同。一般拍賣用口頭語表示,而投標必須用書面形式表達。
5、先後出價的法律約束力不同。在拍賣中,前一競買人的應價在後一競買人又有更高應價時,即失去約束力,不發生法律上的後果。但在招標中,在規定期限內投標的,能否中標不取決投標先後,即使前投標人提出比後投標人在某些方面更令招標者滿意的方案,然而在全面衡量後,仍可選擇後投標人中標。
拍賣的功能
拍賣具有四大功能:1、商品流通功能。是將商品從委託人手中通過拍賣人的中介,轉移給出價最高的競買人,從現象上可以看出,這是一個資金和商品循環周轉過程的一瞬,商品流通也因此而實現;2、中介服務功能。既拍賣人既不佔有拍賣標的,又不會成為拍賣標的的買主,更不會支付款項,它只是幫助供需雙方以拍賣這種獨特的方式完成商品交易過程。中介服務的主要表現是服務、溝通、聯絡、監督;3、價格發現功能。是指通過拍賣形成的價格,不是人為規定和製造出來的,而是在拍賣市場上,由競買人通過激烈的競爭,商品價格水平不斷更新,最終由出價最高者決定商品成交價格的一種價格形成機制;4、保值增值功能。實踐證明,經拍賣的商品一般增值都在30%以上,這種增值是在拍賣競爭中實現的。
G. 拍賣一共有幾種方式具體如何操作
拍賣方式有英格蘭式拍賣、荷蘭式拍賣、英格蘭式與荷蘭式相結合的拍賣方式。
英格蘭拍賣也稱「增價拍賣」或「低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最低增幅,競買人以起叫價為起點,由低至高競相應價,最後以最高競價者以三次報價無人應價後,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荷蘭式拍賣也稱「降價拍賣」或「高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第一位應價人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英格蘭式與荷蘭式相結合的拍賣方式。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起拍價後及最低增幅,由競買人競相應價,拍賣人依次升高叫價,以最高應價者競得。若無人應價則轉為拍賣人依次降低叫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以第一位應價者競得。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標准增量式拍賣
這是一種拍賣標的數量遠大於單個競買人的需求量而採取的一種拍賣方式(此拍賣方式非常適合大宗積壓物資的拍賣活動)。賣方為拍賣標的設計一個需求量與成交價格的關系曲線。競買人提交所需標的的數量之後,如果接受賣方根據他的數量而報出的成交價即可成為買受人。
速勝式拍賣
這是增價式拍賣的一種變體。拍賣標的物的競價也是按照競價階梯由低到高、依次遞增,不同的是,當某個競買人的出價達到(大於或等於)保留價時,拍賣結束,此競買人成為買受人。
反向拍賣
反向拍賣也叫拍買,常用於政府采購、工程采購等。由采購方提供希望得到的產品的信息、需要服務的要求和可以承受的價格定位,由賣家之間以競爭方式決定最終產品提供商和服務供應商,從而使采購方以最優的性能價格比實現購買。
定向拍賣
這是一種為特定的拍賣標的物而設計的拍賣方式,有意競買者必須符合賣家所提出的相關條件,才可成為競買人參與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