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鄭州上東城1號樓二手房有沒有問題
周邊打聽一下,多問問其他人
(一)一般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記載於登記簿――繕證――收費發證――歸檔。
(二)依法只進行登記不發放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登記流程:申請――受理――審核――記載於登記簿――歸檔。
(三)查封限制由受理人員直接在登記簿上予以記載。
⑶ 鄭州不動產證商業產權分割需要什麼材料
需要提供:一,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二,土地使用權證,三,產權分割協議,四,委託書,五,代理人身份證,六,其他相關的資料
⑷ 鄭州上東城房產證什麼時間發證
鄭州上東城的房產抄證是在鄭州市房地襲產管理局辦理的,單位地址在鄭州市中原區建設路。
一、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四條規定: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二、按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來確定,也就是「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三、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開發商延遲辦理產權證的時間超過90天的,業主完全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追究逾期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逾期違約金的標准,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⑸ 鄭州市辦房產證有哪些流程
單位或個人購買的商品房
(1)建房單位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出示原件,收復印件)。若無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可提供省、市、區計劃部門下達的年度商品房建設投資計劃書、或者市規劃部門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設用地批復(一批收一次原件,其它為復印件);
(2)建房單位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出示原件,收復印件)。如不能提供的,可用市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房屋可保留使用的確認憑證代替(一批收一次原件,其它為復印件);
(3)建房單位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出示原件,收復印件);
如不能提供的,可用具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或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或者《工程質量檢測報告》代替(一批收一次原件,其它為復印件);
(4)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買賣協議(收原件);
(5)購房發票或收據(收原件);
(6)購房人有效身份證件(若為單位,提供單位有效身份證件,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機構代碼證)(出示原件,收復印件);
(7)購房人的完稅憑證(收原件);
(8)房屋分戶平面圖兩份(收原件);
(9)維修基金繳存憑證(收原件);
(10)登報公告30日期滿的報紙(收整版報紙原件);
(11)特別復雜疑難件,憑局長辦公會或交易發證中心業務會的會議紀要規定辦理;
(12)其他所需證件。
註:港、澳、台及境外人士、機構購買的房屋還需提交安全部門批文(收原件);
法院判決(裁定)的房屋還需提交協助執行通知書、裁定書(收原件);
售房單位不存在的,工商管理部門出具證明確認(一批收一次原件,其它為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讓登記申請表》上不再需要轉讓方簽章。
⑹ 鄭州辦房產證需要什麼手續
鄭州9種「無房產證老房」如何辦理房產證
無證房屋分類別辦理
據悉,國有土地上無證房屋的形成是由不同原因造成的,因此,此次辦理房產證,將按照不同原因造成的無證情況分類辦理。包括:無國有土地使用證,但有相關土地使用批准手續,或國有土地來源清楚、無爭議的房屋;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房屋;單位自管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出售給個人,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聯建房屋,包括聯建的商品住宅房屋和聯建的非住宅房屋;未進行竣工驗收的房屋;拆遷安置房屋;相關歸檔資料遺失的房屋。
辦證房屋必須具備3個條件
據市房管局負責人介紹,此次為無證房屋申請辦理房產證,必須符合3個條件,缺一不可。一是無證房屋必須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的;二是房屋是2001年8月15日前建成或購買的;三是房屋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時,應當登報公告30日,確認產權無爭議的。
該負責人解釋說,目前本市不能夠辦理房產證的房屋有3種類型:一是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因歷史上建房手續不全等原因造成購房戶或拆遷安置戶無法辦理房產證;二是集體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包括城中村);三是企業改制中涉及的房產變更登記問題。由於後兩種類型問題復雜,市政府以後將專門制定文件加以規范。
把時間期限定為2001年8月15日前,是因為建設部99號令《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於2001年8月15日開始實行的。政府和新聞媒體對政策也進行了廣泛宣傳,促進了較為規范的房地產市場的形成,開發建設單位的操作行為已經規范,少數人購買違規建設房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貪圖便宜的僥幸心理。因此,政府將2001年8月15日作為解決問題的分界點。而該日期之後發生的,不能辦理房屋所有權的問題,不宜作為歷史遺留問題進行處理。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完善手續後,再按照正常登記程序為房屋所有者辦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予辦理
《意見》規定,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房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應當拆除或者沒收,市房地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一)占壓道路紅線和建築退縮地帶的;
(二)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
(三)占壓廣場、公共綠地、高壓供電走廊、地下管線、防洪排水設施的;
(四)危害城市安全,堵塞消防通道,污染和破壞城市環境的;
(五)破壞具有歷史意義、革命紀念意義、文化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建築物、文物古跡和風景名勝的;
(六)影響主次幹道、鐵路兩側、火車站、汽車站、機場、城市出入口地帶等城市風貌的;
(七)影響他人合法建築物安全或嚴重影響他人合法建築物使用的;
(八)其他妨礙城市發展、影響城市功能協調的。
市民可到房管局4樓大廳辦理
對解決處理國有土地上無證房屋的問題,市政府予以高度重視,確定了處理原則,即尊重歷史事實,先給群眾辦證,後追究違規的開發建設單位,讓其補辦手續和補交有關規費。市政府還成立了相應的機構,並在市房管局4樓設立了房屋登記組。市民可先到市房管局進行權屬登記,市房管局按照文件規定先給市民辦證,同時,對開發建設單位的違規事項也一並進行登記,有關部門將對違規的開發建設單位進行查處追究。
問題一:
無土地證房咋辦證?
規定:無土地證房包括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但有相關土地使用批准手續,或者國有土地來源清楚、無爭議的房屋,例如舊城改造的房屋、直管公房、省直單位從汴遷到鄭時徵用土地建成的房屋。
舊城改造的房屋:鄭州市房管局憑用地文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回遷安置資料或者購房合同等,先為被拆遷人和購房人辦理房產證,後由開發、建設單位補辦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依法繳納土地出讓金;而開發、建設單位自用的房屋,在補辦相關審批手續後,才能辦房產證。
直管公房(產權屬於政府的房子):鄭州市房管局憑直管公房管理冊直接辦理直管公房房產證,市國土資源管理局憑房產證辦土地證,並免收辦證費用;已按房改政策出售給個人的原直管公房,市房管局憑相關出售資料和市房改辦批復,為購房人辦理房產證,市國土資源管理局憑房產證為購房人辦土地證。直管公房在拆遷改造中,安置後剩餘房屋按市場價出售的,憑市房管局同意改造的批復及同意出售的文件、購房合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為購房人辦理房產證,市國土資源管理局憑房產證為購房人辦土地證。
省直單位在從汴遷到鄭時徵用土地建成的房屋:鄭州市房管局憑合法的用地證明先給辦證,然後由省直有關單位補辦國有土地使用證。
問題二:
無規劃許可證房咋辦證?
規定: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建設的房屋,由市執法局會同市規劃局一起研究確認。對雖影響城市規劃,但還可以採取措施保留使用的,市規劃局應在20個工作日內出具確認手續,市房管局應在收到購房人申請後20個工作日內憑確認手續等資料辦理房產證。開發、建設單位存在的,申請辦理房產證時,還應當提供市規劃局或者市執法局已經依法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憑證。
提醒:八種情況的無證房屋不予辦證,即占壓道路紅線和建築退縮地帶的;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築物或其他設施的;占壓廣場、公共綠地、高壓供電走廊、地下管線、防洪排水設施的;危害城市安全,堵塞消防通道,污染和破壞城市環境的;破壞具有歷史意義、革命紀念意義、文化藝術和科學價值的建築物、文物古跡和風景名勝的;影響主次幹道、鐵路兩側、火車站、汽車站、機場、城市出入口地帶等城市風貌的;影響他人合法建築物安全或嚴重影響他人合法建築物使用的;其他妨礙城市發展、影響城市功能協調的房屋,應該拆除或沒收,鄭州市房管局將不予辦證。
問題三:
房改房資料不齊咋辦證?
規定:這其中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單位沒有辦公有房屋所有權證的。個人按房改政策購買的單位自管公有住房,已按房改政策交清購房款,但因單位未辦理公有房屋所有權證,導致購房人無法辦理房產證的,由售房單位登報公告30日,土地和房屋權屬無爭議的,售房單位出具具結保證書,市房改辦凍結售房單位的售房款後辦理批復手續。
鄭州市房管局憑市房改辦批復、房屋竣工驗收資料、登報公告、個人購房資料,為購房人辦理房產證。另一種情況是售房單位已辦理公有房屋所有權證的,但因挪用售房款或者未按規定將售房款交至房改辦指定賬戶,導致購房人無法辦理房產證的,售房單位必須出具具結保證書並書面承諾承擔房屋維修責任。鄭州市房管局憑具結保證書、書面承諾等資料為購房人辦理房產證。
問題四:
聯建房屋咋辦證?
規定:購房人購買聯建的商品房,因手續不全等原因未辦理房產證的,鄭州市房管局憑購房合同及其他相關資料先為購房人確權發證;購房人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聯建房屋,按房改房的有關辦證規定辦理。聯建各方拖欠的規費和土地出讓金,由鄭州市財政局和鄭州市國土資源局責令聯建各方限期繳清;逾期未繳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保留依法追繳權。
問題五:
未竣工驗收的房屋咋辦證?
規定:當年未進行竣工驗收的房屋現在想申請辦房產證的,由原開發、建設單位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或者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對房屋安全狀況進行鑒定。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的,鄭州市房管局憑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或者工程質量檢測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辦理房產證;不符合安全使用條件的,不予辦理。原開發、建設單位不存在的,房屋安全狀況鑒定由申請人委託。
問題六:
拆遷安置房屋咋辦證?
規定:以拆遷人名義購買的在其他地方安置被拆遷人的商品房,鄭州市房管局憑售房單位的售房資料、拆遷人的購房合同、安置協議及安置通知單等資料,直接先為被拆遷人辦理房產證,然後由拆遷人完善相關手續,補繳相關稅費。另外還有兩類是房子剛出售給住戶就被拆遷的,一種是單位自管公房在拆遷前已出售給該房使用人,但沒辦理房產證,拆遷時拆遷人直接與購房人簽訂安置協議並進行安置的,鄭州市房管局憑拆遷安置資料及原產權單位售房證明材料直接為其辦理房產證;還有一種是私有房屋在辦理轉讓登記前被拆遷,拆遷人與購房人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並進行安置的,鄭州市房管局憑有關購房證明材料及拆遷安置資料直接為其辦理房產證。
問題七:
相關資料遺失咋辦證?
規定: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竣工驗收資料遺失的,相關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申請人查檔復印存根,並加蓋部門印章;購房合同、拆遷安置資料等遺失的,原開發、建設單位或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為申請人復印存根,並加蓋單位印章。鄭州市房管局憑上述資料進行登記發證。
問題八:
過去政府已作出處理的房屋咋辦?
規定:鄭州市政府以會議紀要等形式對房屋權屬登記做出明確處理意見的,仍按當時的處理意見辦理。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和其他已經核發了房產證的房屋,此次不再重新處理,辦理房產證時已經繳納的稅費等不再重新處理。
問題九:
同樓無證零散戶咋辦證?
規定:同一棟住宅樓內個別住戶未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比照本棟樓內已辦理房產證時提供的資料和程序給予辦理。(大河報)
⑺ 鄭州房產證信息怎麼查詢
問題一:
鄭州房產證信息查詢方法如下:
1、網上查詢:點擊省市鏈接進入各地房產管理局網站進行查詢,需要輸入產權人姓名、產權證號(目前只有部分地區提供房屋產權信息查詢)。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 網址:http://www.zzfdc.gov.cn/
2、房產局查詢:若要查詢的准確的個人房產證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稱、產權證號、登記核准日期、建築面積、房屋設計用途、權利來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則必須攜帶個人身份證件及房產證到當地的房管局(房地產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處)檔案館或窗口查詢。
問題二:
買二手房查詢房子抵押情況方法如下:
1、房產部門備有房產檔案,每處房屋的抵押、買賣等「檔案」都可以查詢到,你可以到有關部門查詢相關檔案。
2、你可以要求賣方出示房產證原本,看房產證上的「他項權」的位置是否有標注。如果房屋抵押過,「他項權利證」一欄會有登記。
在房產證上有寫明抵押登記章的,就是有抵押給銀行,如果房產證的原件上沒有寫明抵押登記章的說明他的房子沒有進行抵押。
以前的房屋貸款是將「房產證」和「他項權利證」一齊放在銀行抵押的,現在有很多銀行會將「房產證」還給業主,只留住「他項權利證」在銀行抵押,如果賣房子,如果沒有銀行的「他項權利證」是無法成交的,要先贖證才可成交。
3、你還可以同賣方一起攜帶身份證、房產證直接去房產管理局窗口查詢,也可以登陸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局的官方網站查詢。
不過,由於存在正在銀行辦理抵押手續中的房子,資料還未送達房管部門而導致查詢結果不準確的情況。因此,保險的做法就是在買賣合同上中約定好,如因抵押等行為導致房產無法正常過戶的處理方式。
(7)上東城鄭州房產證擴展閱讀:
(1)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所以說,如果買到抵押房是因為賣方沒有告知房子被抵押的事實,那麼房屋轉讓的行為就是無效的,還可以根據合同追究對方責任。
網路——房屋抵押
⑻ 鄭州房產證辦理流程哪位知道沒有房產證可以過戶嗎
沒有房產證辦理不了過戶,有的中介可以直接改合同,可以去周邊中介咨詢。
⑼ 鄭州不動產證和房產證什麼區別哪個證比較好點
鄭州不動產證和房產證區別如下,兩個證的效果是一樣的。
不動產證和房產證的區別:
名稱不同
舊的房產證,其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其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相同的是,深紅色的封皮正面印有金燦燦的國徽。
2.監制機關不同
舊的房產證,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制單位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3.權證編號不同
舊的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新的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4.頒證詞不同
舊的房產證頒證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為保護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對所有權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房產,經審核屬實,特發此證。
新的不動產權證頒證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為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對不動產權利人申請登記的本證所列不動產權利,經審查核實,准予登記,頒發此證。
5.標注產權信息不同
舊的房產證在正文需標注「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土地狀況」等。其中,房屋狀況還需要詳細註明房產的「總層數」、「建築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其他」;土地狀況需要詳細註明房產附著土地的「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信息非常龐雜。
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在正文需標注「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使用期限」和「權利其他狀況」。非常簡明扼要。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條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製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這就意味著,房地產登記機構頒發的房產證繼續有效,不存在所謂「換發」一說。房管局工作人員表示,只要房產不涉及變更、交易等事項,不需要特意去更換成不動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