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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是綜合

發布時間: 2021-11-07 01:17:27

1. 土地證上是綜合用地,房產證上該是什麼房屋性質

看房屋是住宅還是辦公 不一定與土地保持一致

2. 房產證是統一的嗎

房產證的頒發是統一的,是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部門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3. 房產證上規劃用途為綜合是啥意思

綜合,就是沒定這房子最終的用途。

房屋用途:

按房屋用途性質分類,證上填寫居住用房和非居住用房2種性質。不同用途性質的房屋應分別登記發證。

《城市規劃法》實施後,經依法批准建設的房屋,房地產權初始登記房屋用途,應以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驗收證明文件(連附圖)所確定的建築物各部位具體用途為依據。申請房屋用途變更登記的,須持城市規劃部門同意改變房屋用途的書面意見。

如有關文件記載的房屋用途不明確(如「綜合樓」等),可以土地出讓合同中約定的建築物部位分類(按已收取的「樓面地價」類別區分),作為登記具體房屋用途性質的參考依據。

如裙樓部位可能按商業用途,塔樓部位按住宅用途計收土地有償使用費,相應的房屋應當分別登記「非居住用房」和「居住用房」。

為便於房地產權證使用者了解證內有關房屋由城市規劃部門認定的具體用途,可在附記欄注記非居住用房的規劃用途,如注記「城市規劃房屋用途:商場(或辦公用房、廠房等)」。

(3)房產證是綜合擴展閱讀

房屋所有權性質:

即產別,按房屋所有權人的不同經濟性質及其管業情況分類。據《關於規范房地產權性質和用途登記內容的通知》(穗國房字[2001]264號),房屋所有權性質共8種,房地產權證上應填寫其名稱:

1、 國有直管產、國有自管產、國有軍產;

2、 集體房產;

3、 私有房產;

4、 聯營企業房產;

5、 股份制企業房產;

6、 港澳台投資房產

7、 涉外房產;

8、 其他房產。

土地使用權性質(本項目在土地情況欄內):分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2種性質填寫。

土地使用權類型(本項目在土地情況欄內):按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填寫,與土地使用權性質相對應。根據穗國房字[2001]264號文,國有土地使用權分劃撥、出讓、租賃、入股4種類型;集體土地使用權分為撥用、入股、聯營3種類型。

農村房地產權登記涉及的集體土地使用權類型中,撥用指批准撥用宅基地和批准撥用企業用地;同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或聯營,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舉辦企業。

房屋坐落:填寫房屋坐落位置的詳細地址。

建築結構:填寫鋼結構,鋼和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合結構、磚木結構、其他,共6種。

層數:填寫整棟房屋的自然層總層數,而非房屋單元所在層次。

竣工日期:以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文件發出日期為准。非新建(含擴、改建)房屋可不填寫竣工日期。

建基面積:填寫建築物基底佔地面積,以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的房地產測繪成果為准(下同)。

建築面積:填寫所登記房屋(單元)的建築面積。

其中住宅建築面積:填寫所登記房屋中住宅部分的建築面積。

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填寫所登記房屋的套內建築面積。

4. 房產證上用途一欄 標明是 綜合。這代表什麼意思。

房子的土地性質或建築規劃是綜合商用,房屋的性質就不可能是純住宅。綜合
非住宅
的水、電費等費用比住宅高,比純
商業用房
要便宜。費用沒辦法變,因為有備案,只能和房東協商,看能不能分擔一部分。

5. 房產證上的房屋性質寫綜合是什麼意思

商住兩用?

6. 房產證上是綜合用地能不能按商品房辦理過戶

房產過戶手續: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地產權利證書;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法律、法規、規章及規

7. 房產證上土地用途一欄:綜合和住宅有什麼區別

綜合通常為商住綜合用地,住宅僅是住宅用地,這個區別不是重點,確認土地是國有土地拍賣取得即可

8. 房產證上的綜合與商業有何區別

一般來講,土地原有的規劃性質,如商業、綜合、住宅這幾類,開發商在簽訂了土地使用權合同後,是無法改變的。
但出於市場的不同需要,開發商可以做出與原有土地使用性質不同的產品。比如在商業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住宅的房產,或者在住宅性質用地上建設產品定位為商業的房產。雖然購房者最終取得的產權證的用地性質仍為原來的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性質,但購房者可以將房產做其他用途使用。
其中,在商業用地上建住宅用房,是近兩年由於嚴格禁止土地協議出讓,實行招拍掛後,導致住宅供應大幅減少,稀缺性增強後,開發商開始採用的新興做法。而在住宅用地建辦公用房,就是購房者所熟識的「商住房」(產權70年,但產品定位為辦公,建造標准介於住宅和寫字樓之間,或者完全就是寫字樓的標准)。

9. 房地產權證上房屋狀況中用途一欄為綜合是什麼意思此類房是否可以買賣求解答

綜合是指包括商業、辦公、生產等非住宅的房屋,一般都是那些樓下商場,樓上寫字樓的,或工廠加辦公的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