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產證拍售 » 小區辦房產證我沒辦
擴展閱讀
密雲各小區物業電話 2021-11-11 13:16:57
深圳房價高 2021-11-11 13:13:25
拍賣糧證 2021-11-11 13:12:04

小區辦房產證我沒辦

發布時間: 2021-11-06 13:53:33

⑴ 小區統一辦房產證時沒辦以後會不會不好辦

辦房產證和貸款不貸款沒得關系,都要辦。只是辦下來在沒有還清銀行欠款前只有復印件,原件在銀行,還清後可以找所貸款銀行拿房產證。

⑵ 小區業主如何自己辦理房產證

提供購房發票,身份證,平面圖,交稅就可以辦理了。

辦房產證需要准備

1、填寫並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這個可以到當地房管局辦理窗口填寫或者從當地房管局網上下載表樣填寫。

⑶ 我們小區有辦了房產證的但是開發商跑了沒辦理的怎樣辦

你可以打電話到房屋管理局咨詢。可以在相乾的網站查詢房屋管理局的電話號碼,長壽房屋管理局就可以在長壽房交網上面查詢。希望能幫助到你.

⑷ 同一個小區部份業主辦了房房產證而一部份沒有辦怎麼樣

起訴要求承擔違抄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其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⑸ 我們小區房產證幾年辦不下來,怎麼辦

1、首先要確定你買的是什麼房,如果是小產權,那就辦不了證。你也不回用找了,住著沒答有問題。
2、如果是五證齊全的商品房,肯定可以辦下房產證。
3、你可以找開發商或者物業問清楚辦理房產證的情況。開發商應該負責辦證,查清什麼原因。
4、你也可以直接找到房產部門反映,投訴開發商。菁英房地產
5、如果你的辦證費用都已經交清,而房產證幾年沒有辦下來,你可以聯合其他業主一同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要求盡快辦理並賠償損失。

⑹ 本小區房產證已辦完,只有幾戶沒有辦,現在去辦,工作人員要房產總證,我提供不到,怎麼辦。還有一個問題

一旦大產權證(總證)辦好了,整個樓的產權面積都有了,這時,才可以辦理每家每戶的小產權證(分證),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房產證。

⑺ 小區大部分人辦了房產證,而少部分人沒辦,自己能辦下證嗎

小區大部分人辦了房產證,少部分人沒有辦。
只要是少部分人都把房款交齊,應該到開發商那裡可以辦下來。

⑻ 一個小區為什麼有的有房產證,有的沒有,這樣情況會不會以後都會給辦理房產證

這個小區的房子是個人的,有的就申請了房產證,有的就沒有去申請,你要是想去補辦房產證也是可以的,主要你的房子是合法合規的就可以了。

⑼ 小區里別人都有房產證我沒有怎麼解決

大房產證辦下來說明是小產權房,小產權個人沒有房產證的。 一、所謂「小產權」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叫做「鄉產權」,又叫「小產權」

⑽ 下,我們小區房產證一直沒有下來,應該找哪個部門解決

一、長期辦不了房產證怎麼辦
首先,可能是開發商的原因。這種原因較為多見。比如有的開發商未交齊土地出讓金,或者雖然交了一部分土地出讓金後取得了開發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但在辦理開發項目的產權時,不交齊出讓金,開發項目的大產權是辦理不下來的,開發商也就不能取得開發項目的大產權證。
再如有的開發商為了籌措資金,將所開發的項目抵押給銀行,以取得貸款,在未還清銀行貸款之前,開發商取得的開發項目的大產權證也應押在銀行,不能辦理過戶手續。還有的開發商開發項目時超過了規劃部門審核的用地規劃,所以不能辦理房產證。
其次,業主的原因。業主由於自身的原因,沒有及時交納應交的稅費,或者沒有按要求提供相應的證件資料等,使得房產證辦不下來。這種情況是很少見的,但也存在。
最後,也可能是房產管理部門的責任。由於辦理房產證手續較為繁瑣,而房地產管理部門因機構、人員、效率等原因,造成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當然這種情況並非普遍,只是個別現象。
開發商原因造成房產證辦不下來是較為常見的現象。為了避免開發商推諉責任,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中最好與開發商明確約定,「買受人(業主)委託出賣人(開發商)代為辦理房產證,對需要由買受人提供的資料及承擔的稅費,開發商應從房屋交付之日起30日內書面通知時候辦理房產證比較合適,如果開發商遲遲不給辦理房產證的話有沒有什麼風險,自己能不能辦理房產證,如果是長期辦不了房產證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購房者十分關心,也不是很清楚,可也容易發生糾紛。所以購房者可以向專業的房產律師咨詢這些問題,也可以在辦不了房產證的時候請律師幫忙解決。
二、如何處理房產證糾紛
買受人提供(繳納),逾期視為買受人資料齊備,相應稅費已繳納」,同時約定在一定期限內如果房產證未辦理下來,房產商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新買的商品房
(一)勤於查詢
購房人簽合同前應查看清楚,開發商提供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正本的記事欄中,有無土地被抵押的標注。也可以登錄相關網站查詢,在北京,可以登錄北京市房屋土地權屬登記事務中心的網站進行查詢。
(二)認真查驗文件簽約前可以查驗國有土地使用證,如果是臨時使用證或有抵押,要拒絕簽約,或者一定要求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約定開發商保證於xxxx年x月x日之前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簽好《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中要有專門條款對房屋產權和房產證相關內容有所約定,不僅要約定具體辦理的最後時限,還要約定不能按時辦理的處理辦法。
(四)解約與索賠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如果開發商存在下列嚴重違約行為,您可以通過協商或訴訟的方式解除、撤銷合同或宣告合同無效,並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