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假房產證詐騙,所騙錢財已還,判幾年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2. 用假房產證來借錢,算不算詐騙,而且錢已經借出去了,合同也簽了,手續也辦了,錢也拿走了,
關鍵是你要有別人用假房產證做假擔保借錢的證據,抵押擔保要辦抵押登記的,你說借款人用假房產抵押,證據呢?公安看到的就一個借錢不還,認為是民事糾紛。當然若跟公安關系好,沒准也能掛上詐騙立案
3. 賣了房子不還錢,又做了一個假房產證騙債權人,算詐騙嗎
偽造事實的方法詐騙別人的錢財,就是詐騙,多雲,你說的那個偽造房產證騙取錢財是詐騙
4. 用假房產證向私人20萬元,現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到時會判多少年
用假房產證向私人借20萬元,涉嫌詐騙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5. 使用假房產證抵押借款11萬算詐騙罪嗎
使用假房產證抵押借款11萬元,如果能夠及時還款就不構成詐騙罪,如果為了騙取11萬元,涉嫌詐騙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 用假房產證跟我借錢,最後我才知道能不能夠成詐騙罪
是的,屬於詐騙行為。
用假房產證騙取銀行貸款,數額較大,且無法償專還的,視為以非法佔有為屬目的,可以構成貸款詐騙罪;如果對象不是銀行,如果明知是假房產證騙取對方的借款並且拒不償還的,可以構成詐騙罪。總之前面兩種情況主觀上一定要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就是不打算還,或者明知沒有能力還還借款的;其次是明知以虛假的貸款所需材料騙取借款。
如果出借人知道了抵押房產系偽造的,可以解除貸款關系,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借款。
7. 假房產證騙貸10萬會判刑多少年
1 分鍾前槿夏忻0415 | 分類
8. 重慶一男子花27萬買了一個假房產證,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布局行騙的
房子是我們歸宿,有房子就有一個家。我們早出晚歸,為了生存,晚上回到家,睡在自己房子,特別安怡。可是我們好多人卻在房子這件事情上,被騙,這些年有關買房子騙局層出不窮。
我們出門在外,都喜歡交朋友,在外面多個朋友,多條路。朋友之間借錢是常事,可是好多人,卻把我們當餡餅。
重慶有這樣一個男子,平時喜歡交朋友,手上有點錢,對朋友特別仗義。經過朋友,他認識了另一個朋友,這個朋友,他不怎麼了解。
看著朋友有困難,他就借錢給對方,就這樣一下借出去12萬,對方卻沒有還,沒有辦法。
也就是說男子花了27萬買到家房產證,明顯被騙。我認為別騙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 太相信朋友,對朋友沒有防範意識。我們都知道騙人特別多,之前有個男子在外面打工太孤獨,網上認識朋友,還讓朋友到家裡做客,後來卡里幾萬塊沒有了。
- 貪婪心理,房子市值70萬,對方卻低價出售。只需要27萬,這怎麼可能。好運不可能砸到自己頭上。好多人買法拍房,那個女子租房子,告訴他們是法拍房,低於市場價格。被錢幾千萬。
一不小心,就成了餡餅。天上不會掉餡餅,天下沒有免費午餐,這些我們都知道。可是到了自己跟前,當幸福來太突然時,我們就忘記了。被幸福沖昏頭。
其實生活中這些事特別多,只是我們生活工作太累,太想得到房子,平時我多看些新聞,警惕一些,就不會成為餡餅。
9. 以假的房產證騙取他人13萬元錢屬於什麼性質
,假的房產證騙取他人13萬錢,屬於什麼性質?你也假的房產證騙取他人的錢財,屬於詐騙犯,把錢退給人家,我不聽,人家要告你,你養判刑的
10. 男子花27萬買了一個假房產證,他是如何被騙的
只能說世上騙子太多,騙術都也層出不窮。起初這個男子是被騙子騙了十幾萬做生意的錢,可最後騙子愣是用一套出租屋誆騙男子,說是抵押房。男子以為可以收回欠款,還能買上一套便宜的住房,於是又支付了十幾萬,結果卻只得到了一個假的房產證。
但萬萬讓男子沒有想到的是,當他再次來到新房之時,房子已經換了鎖,他才意識到事情不對,趕緊去墊江縣不動產中心查詢,一查才知道,劉某給他的房產證,根本就是個假證,也就是說,男子花了27萬買了個假證,那個新房也不是劉某的資產,而是劉某租的房子,男子不僅被騙了,而且還被一個人騙兩次。似乎第一個騙局就像專門為第二個騙局准備了的一樣,總之男子的錢都被騙光了。雖說男子再次被騙有自己貪小便宜的成分,但如果不是因為劉某手中有男子之前的十幾萬,大抵男子也不會輕易上當,只能說現在的騙術太過高明,讓人防不勝防。